后来,马良又调任四十七旅旅长兼济南卫戍司令,他继续推广自己的“新 武术”,“在本旅广教兵士,随时考究,督率进行”,以至于“中外人士之来 参观者,咸称为体育最上乘” 。

受“体育救国”思潮的影响,马良极为重视武术的作用,他甚至建议在 全国推行三等九级的“佩剑制度”,以发扬尚武精神、推广新武术运动。丨917 年冬,梁启超、张君劢、黄朔初等赴京路过济南,参观各科“新武术”后,“在 政府及教育界各方面极力提倡”下,“复经山东督军兼省长张先生子志将所编 之摔角、拳脚两科上之政府,蒙大总统、副总统、总理题词颁序,并由陆军部 咨行陆军训练总监、内务部咨行警察训练总监”,“新武术”成为军警必学之术。 另外,教育部许禹生、孔濂伯、周歌廷、孙六桥等“来济审定本署各科武术之 成绩”,他们“极承赞许”,认为“新武术”“功效昭著,均有可观”,于是 “回部报告,盛称各科武术为吾国军事体育界所罕见,业由教育部审定,咨会 各省各学校均皆仿效练习” 。“新武术”进人军界和教育界,大大地推动了“新 武术”的普及和发展。

显而易见,马良的“新武术”,大胆借鉴了西方体育(尤其是体操)的 练习方法,®使传统的武术教学法有了较大的改革和创新。马良“勤于训练, 尤重操法” ®的方式使得“新武术”得以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中华新武术》 的出版更是克服了传统武术口传心授、秘不示人的保守状况,开辟了武术传播、 学习的新途径。可惜的是“新武术”被封建遗老遗少利用,作为抵制日益高涨 的新文化运动,鲁迅对这种“国粹”思想曾进行过无情的批判,但融会中外体 育思想的“新武术”在武术史、武术思想史上的意义是不可低估的。

梁启超在论音乐的全盘西化之弊时曾说:“譬之缬邻圃之铱葩,缀我园 之老干,纵极绚烂,越宿而萎矣。何也?无内发的生命,虽美非吾有也。” 武术在中西融合的文化背景下,其原有的竞技功能日益强化。

技击是武术的本质,为此中国武术历来重视对击,具有竞技的功能。中 国武术在“宋以前,民间武术中徒手与器械的对抗性的竞技和格杀活动是占主 导地位的” 。如1975年在湖北省江陵县凤凰山一座秦墓中出土了一件木篦, 背面有彩绘的“手搏”场面。画面上共有三个男子,上身赤膊,下着短裤,腰 间系带,脚穿翘头鞋。右边两人正在比赛,一方横击对方头部,另一方闪躲后 以弓步冲拳还击。左边一人双手前伸,为比赛做裁判。上部还有一帷幕飘带, 表示比赛在有帷幕的台子上进行。另外四川新都县出土的汉画砖以及河南密县

东汉墓室壁画中都有“手搏”对峙的形象,®也栩栩如生地展示了汉代手搏的 情景。这些表明最迟在秦汉时期,比武竞技就较正规了,比赛时已有裁判、特 定的服装及比赛场地。至隋唐五代时,手搏、角抵比赛几乎形成制度,形成了 一套大体比较清楚的规则:(1)不按体重分级。(2)主要用踢、打、摔的技 法。(3)活动多在方形台子上进行。(4)没有护具,比赛时多赤身穿短裤。

(5 )犯规处罚不明显。(6 )获胜者给予重奖。所有这一些为以后散打运动 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技术、规则以及运动样式的基础。

“流血相争笑此曹,会场新筑擂台高。就中拳法谁优胜,夺得金牌兴自 豪。” 民国时期民间武术竞技风行。如成立于1912年的四川武士会于1918 年在成都青羊宫(道教胜地)举办了旨在“团结尚武,强国强种”的四川省正 式打擂比赛,此后,每年春季成都举办“花会”时都要在青羊宫举办擂台赛。 且于1922年开设了女子打擂和少年组打擂比赛。《成都竹枝词》记录了当 时的情况:柔术场中技艺精,登台较手看分明。更有一言须记取,打擂来了女 学生。比赛中,台上有一名手拿铜铃铛的主裁判,在宣布开始或暂停时晃铃铛。 还有一位手执小红旗和小黄旗的裁判,当选手打乱了章法时,上前用旗隔开。 每对对手一般打三轮,常以击打点数的多少、倒桩(倒地)、见红(出血)、 甩翻(下台)等作为胜负的依据。

1923年4月,在上海,马良、唐豪和许禹生等联合发起“中华全国武术 运动会”,这是中国武术运动史上第一次单项运动会。大会设团体、单练、对

手三种形式,采用了近代体育竞赛的形式,改变了庙会献技与擂台打擂的传统 方式。虽然这次大会没有制定评判规则,也没有裁判评定优劣,还没有近代体 育竞赛的意味,但它对促进武术进人运动竞赛行列有着积极的意义。1924年 民国第三届运动会举办,武术套路成为表演赛项目,并制定了按手眼身法步五 项技法进行评分的简单规则。在1933年举办的民国第五届运动会上,武术被 正式列为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项目,标志着武术开始融入综合性运动会中。 此时的武术对抗赛,开始采用分体重、录名次的做法,对抗规则逐渐完善。

1934年举行的第十八届华北运动会,武术表演赛分单练拳术、对练拳术、 单练器械、对练器械四项,进行分项比赛,比以前不分项的做法更为科学。

1935年举行的民国第六届全运会的武术表演赛,将评分标准简化为姿势、动作、 运劲三项,竞赛规则已趋于合理。

“聚三山五岳健者于一堂,各显身手;无武当少林门户之恶习,即是英 雄。”在中国武术与西方体育融合的时代背景下,张之江为“遵奉总理遗教”“发 扬光大民族固有的特性”“集中全力完成强种救国的使命”“提高国术同志的 地位和身份” 举行了两次“国考”,对武术的“用武”思想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1928年10月28日,中央国术馆在南京举行“第一次国术国考”,比赛 规则是先预考刀、枪、剑、棍、拳,合格后方能参加正试的对抗比赛。正试设 徒手对抗的“拳脚门” “摔角门”和器械对抗的“刀剑门”“棍枪门”。“对 抗赛不分年龄和体重,抽签配对参赛,拳脚打中或踢中对方的算得分,打倒对 方的算全胜,取三战两胜的淘汰制,选拔优胜者。裁判严格规定,在比赛过程

中,对咽喉、头部、后脑、下裆不准打,打者违例。

1933年10月20日至30日,中央国术馆举办“第二届国术国考” ,有 来自湖南省、河南省、山东省等21个省市的427名(男418人,女9人)运 动员参加了比赛。本届国考不仅比试技术,而且进行文化理论(党义、国术源 流、国文)考试。技术比赛有拳术、长兵、短兵、摔角、搏击五项,按体重级 别分组、淘汰进行。预试为单人表演拳械,能试两项以上者为合格。合格后方 能参加正试的两人比试,负者可在重新编组后参加复试,如胜则继续进行,如 负则被淘汰。正试结果分甲乙丙三等。最后按术科成绩、理论成绩之和取平均

分排列名次®。正试的比赛规则大体为:一、点到为止,没有时间限制。二、
凡用手脚击中对手任何一个部位都得一点。规则的缺点是只要用脚尖触及对方
或手指摸到对方的头发也得点,故造成双方都不敢轻易进攻,只得躲躲闪闪,
“国术场成了斗鸡场”。另外本次比赛还采用了统一的护具,不决出前几名,
但分最优等、优等和中等。比赛场地呈八角形,与《易经》中的八卦阵相像。

另外,据陈公哲记述,霍元申与西拳师奥皮音的“比武规约”为“不许 拳打脚踢,以身仆地作输”,及后“赵振声与东海赵搏,亦以跌地为负。再由 元甲与张某搏,结果张某仆地完场”。霍元甲与李全义“于言谈研究中,各有 出手作势,全义为元甲所逼,傍于军器架中,即行停止”。1930年湖南国术 训练所学生宁德生与湖南武术家柳森严比武亦以“仆地为输”。广西白崇禧军 队部属聘请了南北两派武术教师,常有争端,于是白崇禧“遂着令比武以分高 下,立有规程,以拳击中点多少分胜负,用淘汰法” 。1929年的“浙江国术 游艺大会”比武有具体的比试时间,(开始为三分钟,后改为十分钟)“以仆 地分胜负”,且做出了“不准攻击双眼、扼咽喉、太阳穴、阴部,犯规者按刑 事条例处分”的严格规定。

张之江认为“国术为抗敌救国之手段”,为此他对国术极为重视,其发展 策略有一个变化的过程,起初,他想通过“扬土排洋”来发展,然而“西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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