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传统武术概述
第一节传统武术的概念与特征
一、传统武术的概念
武术是一项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功法、套路和搏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民族 传统体育项目,发展到现在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在漫长的发展历史过程中,武术逐渐形成了内容 丰富、价值广泛、文化色彩浓厚的中国所特有的体育文化形态,中国传统武术经历了数不清的坎 坷与挫折,始终顽强地在中国大地上传承并发扬光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远古时代,生产力极为低下,原始先民用最早的技击术来与野兽和敌人进行搏斗,以达求生 之目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逐步提高,人们在满足了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以后,就开始有了更多的 精神生活的需求,此时武术以其独特的御敌自卫功能以及健身和娱乐价值受到人们的欢迎和喜 爱。但当时技击之术仍然主要用于格斗,无论是民族、阶级之间的战争,还是少数人之间的搏斗, 都是以短兵相接的格斗为主。
“武术”一词最早见于南朝《文选》颜延年《皇太子释奠会》诗中:“偃闭武术,阐扬文令。”在不 同历史时期,武术一词的内涵也不尽相同。颜延年诗中“武术”一词意指停止武战,发扬文治,并 非反映今之武术的概念。现在的武术则多指强身、自卫的技击技术。武术强烈地反映出中国传 统文化的特点,这表现为:它的运动形式可分为套路运动和格斗运动两大部分;它的拳理充分体 现了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它的用武之道体现了传统的伦理观念•,它的基本理论和中国传统医学、 养生学密切相关。可以说武术是集防身、健身、修身养性于一体的体育运动。下面就研究一下武 术的概念。
(一)武术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武术概念的内涵
武术在古代主要作为一种格斗的技术而存在,无论是少数人之间的搏斗、较艺,还是大规模 军事阵战中的厮杀,都离不开这种技术。可以说,武术的内容和形式,始终都是围绕着“技击”这 一根本属性而不断发展和变化的。武术最主要的特点是其动作具有攻防技击价值,这也是其本 质属性。许多具有这一本质属性的格斗技术聚集在一起,就构成了武术。
从字形上分析
“武”字可拆分为“止”“戈”二字,常任侠在《中国古典艺术》一书中提出:“武字甲骨文篆文均 从戈从止,金文亦从戈,作人持戈、持干、持戊前进的样子。”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为武。”意思是打了胜仗,收兵回营。“戈” 是兵器,“止”是停止之意,整个武字是停止打仗之意,但实际上这种解释并非“武”字本意。据段 玉裁《说文解字注》中议,“止下基。象艸(草)木出有阯。故以止为足”。“以止为人足之称,与以 子为人之称正同”,也就是说草木为止,引申为人足为止,足即指人也。古代文字专家都认为止是 足,足亦指人也,所以常任侠在《中国古典艺术》一文中理解为像人持戈前进或者荷戈出征打仗的 意思,是有其文字依据的。“止”在用法上有禁止、阻止之意,戈就是搏击中的武器,寓有矛盾 之意。
“衍”从行术声(《说文解字》),把“术”写到行中就成了“術”,而在甲骨文、金文以及战闰的陶 文中的“术”的写法,均像四通八达的街中的十字之道,如此看来,“术”的含义是后人引申的,引申 为技术方法的意思。
因此,按“武”“术”二字的字形演化、引申的内容含义,“武术”即搏击的方法和手段。
从字义上分析
对“武”字含义的解释大体可分为两种:一是“威力服人”之意;二是“讲武论勇”之意。《辞海》 注释为:“干戈军旅之事”;术即整军经武的方法和技术。《韩非子•定法》中曰:“术者……操杀生 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礼记•乡饮酒义》中说:“古之学术道者,将以得身也。”因此,武术从字 义上来分析,是指一种击、力、技、法的方法。
从武术的内容上分析
武术的本质特征是技击,其套路和对抗运动形式,均充满了攻防技击的内容。《礼记》中称此 内容为“执技论力”,《荀子》和《汉书》中又叫“技击”,自汉以后又称“手搏”之技,《纪效新书•拳经 捷要篇》写到“学拳要身法活便,手法便利,脚步轻固,进退得宜。腿可飞腾,而其妙也;颠番倒插, 而其猛也;披劈横拳,而其快也;活捉朝天,而其柔也。知当斜闪……”俗云:“拳打不知,是迅雷不 及掩耳,所谓不招不架,只是一下,犯了招架,就有十下。”渤海马三在武术文稿中总结岳山派八极 拳时称八极拳就有六大开、四大法、八大招、十二路、六肘头等,光招法就有大招、小招、虚招、实 招、单招、活招、绝招、变招、攻招、巧招等12种之多,这已充分说明武术中的攻防内容是非常丰富 的,其本质特征已显而易见。
后来,随着火器的使用和进步,武术在实战中的作用日渐减弱,武术技击开始向着近于健身 养生的方向发展,至今已发展成为一种现代体育运动项目,但其技术仍保持着技击的含义和特 点,并能使练习者掌握一定的攻防技击技术和能力。
武术概念的外延
从武术概念的外延来看,武术包括不同运动形式和不同演练特点的所有武术项目。总体上 可划分为套路和格斗两个部分。
武术套路运动主要包括拳术套路、器械套路、对练套路和集体演练。套路运动包括不同 拳种、不同流派的套路,并包括徒手或使用器械,单人、双人至多人的练习等许多不同形式,但其 共同特点是将一些武术动作按照一定顺序编排起来,进行演练。即使是对练套路,也是练4者按 预先编排的动作顺序进行假设性的攻防实战练习。
格斗运动是二人在一定条件下,按照一定的规则,自由地运用某些攻防技击方法进行的 身体对抗。练习者的动作是依据对抗时双方攻防的实际情况相机而用的,攻防动作没有固定的 顺序。
除此之外,武术还有一些功法练习和单势练习。因为在武术训练中人们往往要根据套路或 格斗的不同需要,有所侧重地选用一些功法和单势作为训练的辅助手段,实际上这些内容是附属 于套路练习或格斗练习的,而不是武术的主要运动形式。
(二)武术概念的嬗变
1932年,《国民体育实施方案》中在论及武术时说:“国术原我国民族固有之身体活动方法, 一方面可以供给自卫技能,一方面亦作锻炼体格之工具。”当时,随着武术技击实战功能的减弱和 20世纪20年代前后西方体育进入中国,人们开始更多地从身心锻炼、审美情趣等方面来挖掘武 术的体育价值;同时也不完全否定武术的技击特点和功能。所以在上述概念中既强调武术“可供 给自卫功能”,又说武术“可作锻炼体格之工具”。这是与当时中国的民族危机日益深重,提出的 “强国强种”“御侮图存”的口号相一致的,同样也是与孙中山在《精武本纪序》中所述“我国人曩昔 仅袭得他人物质文明之粗末,遂自弃其本体固有之技能以为无用,岂非大失计耶……不知求自卫 之道,则不适于生存”的思想相一致的。这些表述都说明了武术的技击特点,又说明了它的体育 性质,还说明武术是“我国民族固有之身体活动方法”,这与武术的上属概念,即中国传统体育项 目是一致的。
1957年,在北京举行的“关于武术性质问题的讨论”上,21位与会者进行了两天的热烈讨 论。主要的观点认为:武术具有技击的性质和特点;现代武术是指一项体育运动,是以健身为 目的的;武术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是民族形式体育的内容之一,具有重要的健身和 健心价值。
20世纪50年代,曾有人提出“武术即是技击”的观点,当时这是一种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看 法。后来被当作“唯技击论”受到了批判。
作为我国首部全面讲释武术的带有权威性质的教材,《体育学院本科讲义•武术》于1961年 正式出版,它将武术的概念表述为:“武术是以拳术、器械套路和有关的锻炼方法所组成的民族形 式体育。它具有强筋壮骨、增进健康、锻炼意志等作用;也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一项民族文化 遗产。”其中强调了武术是一种“民族形式体育”,涉及了武术的运动形式,即“拳术、器械套路和有 关的锻炼方法”,甚至还涉及了武术的社会功能。但在上述论述中没有提到武术的技击特点,在 社会功能中也没有提及可使练习者掌握一定的攻防技能。虽然在教材后面的论述中提到“武术 的第二个特点在于它是从攻防技术中提炼组成的民族体育项目”,但在围绕此点所展开的论证中 也尽量淡化武术的技击特点。对照1957年的“关于武术性质问题的讨论”和当时其他的文献可 知,这反映了在批判“唯技击论”以后的20世纪60年代初,人们对武术概念的认识。
1978年,《体育系通用教材•武术》一书中,对武术概念的表述出现了许多新的内容:“武术, 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攻防格斗动作为素材,按照攻守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矛盾相互 变化的规律编成徒手和器械的各种套路。它是一种增强体质、培养意志、训练格斗技能的民族形 式的体育运动。” ®这本教材一方面明确指出武术是一种“民族形式的体育运动”,具有“增强体质、培养意志”的社会功能;另一方面也明确指出了武术的技击特点,并用具体的、有代表性的技 击方法来表述,强调武术以“攻防格斗动作为素材”。它所说的“矛盾相互变化的规律”也是武术 攻防技术的变化规律。文中还提出了“训练格斗技能”的功能。既强调武术的技击特点,又说明 武术的上属概念是“民族形式的体育运动”,从而确定了现代武术的体育属性,较好地解决了二者 的关系。
1983年出版的《体育系通用教材•武术》中,对武术的概念又有了新的补充:“武术是以踢、 打、摔、拿、击、刺等技击动作为素材,遵照攻守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规律组成套路,或在一 定条件下遵照一定的规则,两人斗智较力,形成搏斗,以此来增强体质、培养意志,训练格斗技能 的体育运动。”®这实际上已包含了武术概念的全部内容,为人们研究武术的概念提供了基本 思路。
长久以来,武术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武术理论研究的进行和实 践活动的开展。为此1988年召开的武术学术专题研讨会,使武术界对武术的概念有了一个明确 而统一的认识,将武术的概念表述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 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这是武术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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