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下评判员

(—)任命和参赛

奥运会和所有国际拳联批准的比赛,每场比赛由5名台下评判员进行评 分,评判坐席应远离观众而紧靠拳击台。

其中2个评判员坐席位于拳台的一边,坐席间应保持一定的间隔距离。另 外3个坐席分别位于拳击台另外三边的中间。当台下评判员数量不足时,允许使用 3名评判员,但奥运会,世锦赛和洲际锦标赛除外。

(二)职责

台下评判员根据拳击规则,独立进行评分,并决定获胜者。

使用国际拳联电子记分系统给双方运动员评分。

在临场工作时,不得与参赛运动员、其他评判员及任何人说话和示意。

如必要,可在回合结束时提醒台上裁判员注意其没有留意到的情况,如助 手的犯规行为、围绳松动等等。

在比赛结果没有宣布前,任何台下评判员不得离开各自的座席。

八、国际裁判员的审批和称号保持

(一) 国际台上裁判员、台下评判员和国际台下评判员

“国际台上裁判员、台下评判员”和“国际台下评判员”,是奥林匹克拳击比赛 最高等级的裁判员。通过批准的国际台上裁判员和台下评判员应被授予“国际台上裁 判员冶下评判员”或“国际台下评判员”证书,以及与等级相符的徽章和证书。

(二) 国际拳联国际裁判员的申请人应具备

资格。职业拳击赛的裁判员没有资格报考国际拳联的裁判员。如果国际拳 联的裁判员执法了职业比赛,他自然也就没有资格再担任任何奥林匹克拳击比赛 裁判。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将其从国家、洲和国际裁判员名单上除名。

应由本国的拳协提名并由其所在洲拳联推荐。

必须至少做过两年的洲际裁判,并能胜任这一职务。

必须持有完整的由本国拳协医务官员签署的国际拳联医务委员会的体检证 书,证明身体健康适合担任台上裁判员或台下评判员。禁忌条件参见医务手册。

应准备好简历,说明自己的经验,以及过去两年裁判工作的情况。

能够使用国际拳联官方语言中的一种流利交谈。

(三) 国际裁判员称号的保持

为了保持与提高台上裁判员和台下评判员的执法水平,确保大家在国际比赛 和世界大赛中对规则理解一致,以及选拔新的国际裁判员,裁判员委员会应当按 照下列方式安排培训课程及考试。

一个或多个会员协会可以向国际拳联总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在世界任何地 点为本协会的裁判员组织培训课程或考试,但要经本洲拳联的核准。

培训课程或考试应由当过国际拳联裁判员的教员负责实施,通常是国际拳 联执行委员会委员、裁判员委员会成员或者经洲拳联执行委员会批准的洲拳联官 员担任。必要时,可以请相关会员协会的代表协助。

考官与应试者应来自不同的大洲。国际拳联主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此 规定。

考试试卷及成绩应由各洲拳联归档保存。

考官的差旅费应由举办培训班和考试的一个或多个会员协会支付。

裁判员委员会应将培训课程或考试的结果提交下次国际拳联执行委员会会 议审批。审批结果将会通知到各有关会员协会和洲拳联。

裁判员委员会应当至少每四年对国际台上裁判员/台下评判员进行一次考 核,以确定其能否继续胜任,没有通过考核的台上裁判员/台下评判员必须通过补 考才能恢复其国际拳联裁判资格。

不能胜任国际台上裁判员、台下评判员工作的官员将被除名。

所有国际台上裁判员、台下评判员们必须要参加并通过每年一次的体检。 有关规定在国际台上裁判员、台下评判员手册中有详细介绍。

国际台上裁判员、台下评判员分为A, B, C三个等级。等级的划分由裁判 员委员会、会员协会和洲拳联共同商议,然后提出建议,最后由国际拳联执行委 员会做出决定。

各会员协会须向国际拳联主席和裁判员委员会主席提供应试者名单、说 具备的条件、主考人各单及其他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必须在考试前八周送达国际 拳联总部办公室。

(四) 程序

裁判员委员会在国际拳联执行主任协助下,按照一下程序制订培训课程及考试。

若会员推荐一名或多名考生时,需要填写一份有关每个考生情况的表格, 交给主试官员。

在每个由国际拳联批准的国际比赛中,东道主应安排台上裁判员/台下评判 员培训课程和考试。在培训课程和考试过程中,已具备国际台上裁判员/台下评判 员资格或预备考生应作为台上裁判员执法不少于5场完整比赛,作为台下评判员执 法不少于10场完整比赛。主试人应对他们的表现记录分数,以作对照。

主试人还要组织一次口语考试,以确认国际台上裁判员/台下评判员熟悉国 际拳联的规则。

主试人根据应试者在培训课程中表现和考试成绩决定考生是否具有资格成为 国际台上裁判员冶下评判员。结束后,主试官须提交总结报告,报告中主试有权。

(五) 名誉台上裁判员/台下评判员

对于那些业已退休,但工作表现非常突出的裁判员,执行委员会将授予其终 生的“拳击荣誉台上裁判员/台下评判员”称号。

(六) 上述规则所有条款适用于女子台上裁判员、台下评判员,并将 建立独立的女子国际级和洲际台上裁判员、台下评判员名单。

九、助手

(一) 助理数量

每名运动员可有两名助手,助手要遵守如下规定:只有两名助手可以登上拳 击台,而仅允许其中一人进人拳击台围绳之内。

(二) 职责

比赛进行时,助手不能停留在拳击台上。每一回合比赛开始前,助手将椅

子、毛巾、水桶等物从拳击台上清理干净。

比赛过程中助手应为运动员准备好毛巾和海绵等物。助手可以替运动员认 输。在认为运动员无法继续坚持比赛时,助手可以往拳台内投掷毛巾或海绵物品 表示认输,但在裁判员数秒时除外。

助手由运动员所在会员协会注册的教练和陪练担任。助手应遵守国际拳联 竞赛规则,违反规则的,运动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违规行为

在比赛进行时,助手们不得给运动员任何指导、帮助或鼓励。如果助手犯 规,将受到警告或被取消助手资格。运动员也可能因助手犯规而被告诫、警告或 取消比赛资格。

在比赛中,助手不得用语言或手势煽动观众,或指导和鼓励本队运动员。如 果出现以上情况,将取消他们在该场比赛中继续履行助手职责的资格。如果助手被 台上裁判员责令离开拳台,他就不能再在本单元比赛中担任助手。

一旦助報麵员责令离开拳台,在该单元比赛棘前,獅雜止比 赛场地。如果在比赛中第二次作为助手被罚出场,将取消其本次比麵任助手的资格。

十、医务仲裁

(—)资格条件

一名合格的医师,在本国享有良好声誉并且获得国际拳联资格认证,可有资 格被国际拳联医务委员会任命为医务仲裁。一名具有国际拳联批准的医务仲裁也 可被国际拳联医务委员会主席任命为某次比赛的拳台医生。能担任国际拳联医务 委员会主席一职。

(二) 任务要求

经批准的合格医生,应自始至终参与整场比赛,进行临场医务监督。至最后 一场比赛两名运动员离开拳台后,才能离开比赛现场。比赛过程中,医务仲裁可 佩戴外科手套。

(三) 医务仲裁的人数

包括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在内的所有国际拳联批准的比赛,当使用一个拳 台时,需任命2-3名医务仲裁。但最多只有2名医务仲裁做临场监督。

包括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在内的所有国际拳联批准的比赛,当使用两个拳 台时,每个拳台最多任命2名医务仲裁。

上述比赛中,国际拳联医务委员会主席可以任命当地具有资质的医生担任 比赛的医务仲裁。

(四) 对于负责兴奋剂检测的医务仲裁的任务要求

所有国际拳联批准的比赛中,必须有一名反兴奋剂专家在国际拳联医务仲裁的监督下对比赛的反兴奋剂过程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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