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抽簦

1•比赛开始日之則,中国始协官员和参赛队代表参加抽签仪式,公开进行电 子抽签。

2.没有参加抽签仪式的参赛队,中国跆协官员代替其进行抽签。

3•抽签仪式内容在网上公布,没有参加代表会议的代表必须完全接受全部内

第十二条犯规行为釉处罚

犯规行为由主裁判进行判罚。

发现犯规行为时将扣分。

犯规行为包括:

运动员或教练员做出不正当的言行;

让裁判觉得运动员或教练员做出跆拳道修炼者不该做的事情。

干扰裁判员执裁或干扰比赛运动员进行比赛。

第十三条比赛酲序

(一)中国跆协的规定

运动员检录:比赛检录员在休息室按出场顺序进行运动员检录,每次5场 比赛。点名后3分钟内未到场的运动员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2•确认运动员:检录员对照运动员出示的比赛身份(ID)卡和本人后,将对 应运动员引导到等待席(C2)。没有ID卡时,取消其参赛资格。

3.运动员交接:检录员按循序将运动员转交给X3 (副执行员)。

4•运动员人场:主执行员让符合要求的运动员进入赛场,并让运动员站立到 指定位置X2上。

比赛的开始与结束:主执行员让运动员人场,立正、敬礼、准备品势,并

指定第一指定品势中的一个、第二指定品势中的一个,下达“开始”命令,结束 时用“终止”命令结束。进行预赛和决赛。

进行比赛的步骤:运动员根据主执行员的立正、敬礼口令行礼。敬礼中的 立正姿式是头部下垂45度角,腰部弯曲15度角,后脚跟用力紧贴地面,恭敬地 行礼。

显示得分:比赛结束时,主执行员让运动员行礼后,向裁判下达显示准备 命令和显示命令,然后按照第一裁判、第二裁判、第三裁判、第四裁判、第五裁 判的顺序公布得分,并公布平均得分,之后运动员退场。

比赛结束:结束比赛的运动员,回到原位,等待全部分数公布后,结束预 赛。

结束半决赛的运动员回到原位,等待全部分数公布后,结束半决赛。

是否进人下一轮的复赛,将根据比赛场上的显示分数而决定。

检录员按要求组织决赛的出场顺序。

(二)世锦赛的规定

运动员检录:比赛开始3分钟前进行检录,点名3次,每次间隔1分钟。 点名后3分钟内未到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身体及服装检查:被点名的运动员在检查台接受身体和服装的检查,不得 穿着异类服装和携带危险品。

选手人场:接受完检查的运动员和教练员进入等待区等待。

比赛进行的程序:

选手根据主执行员的“准备”和“开始” 口令开始比赛,同时记录员将 开始计时;

品势结束后,运动员将回到指定位置,在主执行员的“还原”、“立正” 和“敬礼”的口令后,等待判定;

根据分数判定胜负;

选手退场。

第十四*主执行员

资格

持有国技院段位,对跆拳道品势有丰富的经验者,由组委会任命;

职责

任命两名执行员;

执行员:执行员对运动员进行确认并协助裁判工作。

解释:执行员将在比赛前接受培训。

第十五条判S颇准

(一) 世界跆拳道联盟的规定

判分标准严格按照世界跆拳道联盟规定执行。

正确性

基本动作的正确性;

各品势动作的正确性。

表现力

熟练度

a•动作的大小;

均衡;

速度与力度。

表演力

刚柔-缓急-节奏;

气势。

(二) 韩国跆拳道协会的规定

品势比赛按技术准确性和技术表现力,合算其得分。

正确性=是否从头至尾完成了品势,关键是其中动作、姿势、完成度。

*表现力=每个人有体形、体格的差别,关键是发挥了百分之几的动作,其 技术动作的观赏性如何。(关键是看礼仪、姿势、是否熟知大会规定等)

得分的定义(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判分):

以规定的基本姿势和脚形、手势为原则判分;

根据技术准确性、表现力的情况判分;

根据品势动作的技术性和动作完成时显示出的正确性判分;

根据动作的自然熟练程度和风格判分;

根据重心移动和是否根据个人的体形、体格完美地完成动作判分。

1.技术

品势的正确性

各品势参照规定技术和动作的正确性(失误、变化、缺少及添加的技术或动

作)。

技术的正确性

各动作与基本规定的一致性;

各动作的视线方向;

各动作的站立姿势;

各动作的手部技术(立足于基本动作的手部技术); e•各踢腿的正确性(前踢、下劈、踢腿高度、力度);

力度及速度;

呼吸方法。

动作的表现力

艺术性;

态度及礼仪;

动作的连贯性;

连接动作的展示。

第十六条判fl方法

综合分数10分。

正确性

(1)基本分数5分;

在基本动作和相关品势的正确性上有轻微失误时,每次扣0.1分;

在基本动作和相关品势的正确性上有严重失误时,每次扣0.5分。

3.表现力

⑴基本分数5分;

熟练性:

在熟练性所要求的均衡、速度、力度上有轻微失误时,每次扣0.1分;

在熟练性所要求的均衡、速度、力度上有重大失误时,每次扣0.5分。

表演力

在表演力所要求的刚柔、缓急、节奏和气势上有轻微失误时,每次扣0.1 分;

在表演力所要求的刚柔、缓急、节奏和气势上有严重失误时,每次扣0.5 分;

3.比赛中的罚分事项

超过比赛时间,在最终分数上扣〇_ 5分;

出比赛场警戒线时,在最终分数上扣0.5分。

4•分数计算

正确性和表现力分别显示;

在正确性和表现力中,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数为最终得分;

比赛中发生的罚分事项都将在最终分数中扣除。

第十七条比Q显示

运动员得分在裁判员统计结束后立即公布。

使用电子计分器时

裁判员将在品势结束后把分数输入进电子计分器,电子计分器将自动显 示比分;

电子计分器将自动去掉正确性和表现力得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自动在 显示屏上显示运动员得分。

手动计分时

品势结束后,执行人员收取裁判计分表,交到记录员处;

记录员将去掉最髙分和最低分,统计平均分后,告知主裁后宣告运动员

得分。

第十八条胜负判定

1.总分髙的运动员为优胜者。

2•比分相同时,表现力得分高者获胜。表现力也相同时,主裁将指定一个品 势重新比赛。

重新进行比赛时,将选择指定品势中的一个进行比赛,不受前一个品势得 分的影响。

重新进行比赛后,又出现平分,表现力得分高者获胜,如表现力得分再次 相同,将加上扣去的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进行评分。

比赛结果的判定

判定胜;

裁判职权胜;

弃权胜;

失格胜;

扣分胜。

注1:判定胜:比赛中得分高者胜。

注2:裁判职权胜:主裁判根据医生的意见,认为一方不能继续比赛时,或比 赛中断1分钟后,一方运动员还不能继续比赛时,或一方运动员不听从主裁判指 示时,主裁判可宣布一方获胜。

注3:弃权胜:一方运动员弃权。

参赛运动员因伤或其他原因自动放弃比赛;

教练员认为自己的运动员不能继续比赛。

注4:失格胜:参加比赛的选手不符合参赛资格。

注5:扣分胜:参照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因运动员个人的问题,比赛被中断2分钟以上时,按弃权论;不因运动员 个人问题而中断比赛时,在尽快解决问题后,重新让运动员进行比赛。

其他问题将通过相关裁判员、品势委员长和竞赛督查委员会予以解决。

第二十条裁判员

资格

在中国跆协注册的持有裁判员资格证者。裁判分为国家级(S、A、B三级)、 一级、二级。裁判等级的评定办法由中国跆协另行规定。

职责

主裁判员:

对运动员的品势表演进行判分;

宣布比赛胜负和扣分事项;

需要参考裁判员意见时,主裁判将中断比赛,召集裁判商议。

裁判员:

对运动员的品势表演进行判分;

回答主裁判员提出的问题。

服装

由中国跆拳道协会统一制作;

裁判员不得携带可能会影响比赛的私人物品。

第二十一条记录员

使用电子判分器时,分数自动显示在显示器上。

手动判分时领取记分表之后记录在规定的得分记录表上。

统计综合成绩即时公布。

1~2名记录员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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