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总认为“新”就是好的,承受着“创新”意识冲动的压力。这个压力,既不利于真正的创新,也不利于传统文化,尤其是经典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原中国武术协会主席张耀庭曾经说,“武术要发展必须要改革、要创新。”但创新的过程必然是从传统出发,但也必然在不断地回归传统。当创新之灵出走而忘返, 追随异国他乡文化而去,我们需要对它呼唤,呼唤它回归母体,将它的“新”带给母体。而这正是21世纪中国武术创新与回归的使命。
2007年春节联欢晚会上的武术节目《行云流水》看后不禁哑然:竞技性太极拳的表演完全被体操化了。传统文化在传播过程中要处理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我们不反对创新,但创新是有限度的,虽高于传统,但永远根植于传统。
竞技武术是武术文化体育化的产物,其从根本上属于体育项目,最大贡献是为具有西方文化性质的体育贡献了新的体育项目。 现在竞技武术比赛是比“舞”美。武术的体育化传播,也使武术的博大精深仅停留在“宣传”的层面上,却失去了应当传承的实质内 容。武术原本具有文化、艺术属性。但在武术竞技化的进程中,这些属性逐渐淡出。在竞技武术成为主流的情况下,武术赛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除奥运会外,武术几乎进入了各类体育。武术属于文化,文化需要传承,而竞技武术作为体育项目根本不存在传承。因此,武术竞技传播一方面进行武术国际化发展,另一方面又严重限制了武术整体文化的传播。
受西方标准化思想的影响,中国的任何事物都需要标准化之 后,方能推广到国外。中国武术的体育化、竞技化之路其实一直在向标准化迈进。要知道,被称为“博大精深”的中国武术是没有“标准”的,多元化的,而标准化了的竞技武术,就成“不标准、不科学的”武术。为了追求标准,竞技武术的技术按照体操动作进行了定势和舒展的改良,但定势和舒展后的武术,从根本上又大多不符合武术的运动原理。武术的竞技化与武术文化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中国武术不需要标准化,也不需要比赛。武术创新的必然是从传统出发,但也必然又对传统多次回归。这是新世纪中国武术创新与回归的使命。
第五章武术商业传播述评
“商业”一词,是指以买卖方式使商品流通的过程。“商业”不同于“产业”。“产业”解释有二:一是土地、房屋、工厂等财产;二是指关于工业生产的(用于定语),如产业部门、产业革命等。“商业”也不同于“经济”,“经济”者,经济学上指社会物质生产和再生产的活动。从商业、产业、经济的概念出发,“武术商业”较之“武术产业”、“武术经济”更切合实际。在现实中,借助武术所开展的经济活动均可归为“武术商业传播”活动。
武术商业传播的典型代表是“竞技武术散打”。竞技武术散打中的成功案例就是“散打王”。“散打王”停办之后,“武林风”异军突起,成为继“散打王”之后又一借助电视媒体进行的武术商业传播活动。
把此类活动归为“商业”性活动,源自举办武术活动的起始就是希望通过武术文化的传播获得经济利益。为此,该类活动的主 办者会把武术当成所谓的商品,认为把“武术商品”推向市场,就可以获得经济效益。一切活动围绕吸引人们的关注,通过广告等赞助达到获取利益的目的,往往对武术文化的社会效益置之不顾。 以经济利益为重的“生意”活动,只会有两个结果:一是赚钱,二是亏本。无论哪种状况,都不应牺牲武术的社会效应。因此,从总体上,主办者在追求商业价值时,应充分考虑武术的社会效益与文化效益。所以,武术传播者的“把关人”的责任感就很重要,是否从武术的文化功能、教育功能等正面着手,找到与经济功能的契合点是武术商业传播的关键。
一、“散打王”赛事与武术传播
武术商业化传播的代表赛事是“散打王”。中国武术“散打王”是有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与北京国武公司联合打造的武术商业赛事。2000年3月25日,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在国家奥林匹克中心武术散打馆正式开赛。它借鉴了国外相关搏击类项目赛事的成功经验,在比赛中引进了娱乐化的概念,强调灯光、音响、舞美等元素,把武术散打竞技的惊险刺激与视听欣赏融合起来,增强了比赛的欣赏性和娱乐性。按照初衷,“散打王”赛事,是把“中国传统文化加现代竞技体育规则加商业化的运作手段加现代舞台包装”等诸多元素融合起来。然而,其所谓的“传统文化”只是流于表层。追求经济利益,是商人们的终极价值目标。由 于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原因,曾经辉煌的“散打王”赛事于2004年终结。
作为武术商业化传播“散打王”赛事有以下特点:
第一,“散打王”属于具有完全官方传播性质的武术传播活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尽管只是以“技术入股20%”而成为股东之一,但事实上,“散打王”的影响是完全由官方的权威性辅射开来的。“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这一机构,同时还挂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中国武术协会”两块牌 子。与之合作的“北京国武公司”员工的对外名片中一致使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与“中国武术协会”的“帽子”,因此,在外界看来,“散打王”就是“中国武术协会”办的,“散打王”的传播者就是国家。
第二,“散打王”借助了“中国武术”的文化魅力。用“借助”一词,说明散打运动本身与中国武术之间具有很大的距离。从传承上,散打属于体育项目,无需传承。而武术是中国传统文化,在中国具有广泛的传播与认可,是中国人的符号与象征。“散打王”所说的中国传统文化其实是在“散打王”之前冠以“中国武术”,拿武术的影响为自己“鸣锣开道”。
第三,“散打王”借助了电视的传播作用。在当前中国,整个社会的文化知识水平并不是很高,尤其在农村。“散打王”在举办之初,就不以门票收入为主,而是通过电视转播获得广告费用。电视转播借助了当前电视的传播效果,使人们在认可电视的同时,也接受了 “散打王”。
第四,“散打王”由于其浓郁的“血腥”与“暴力”,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失去了中国武术的学练“受众”。通观“散打王”比赛,人们从中看到的只是厮打与恶斗,血腥与暴力贯穿了比赛的始终。人们在获得感官刺激的同时对“中国武术”之“散打王”有了一个切身的认识——武术太野蛮,不能让孩子学习武术。所以,“散打王”缀在“中国武术”的名称后,对武术文化造成了客观上的破坏。在中国武术与韩国跆拳道在传播较量失败后,“散打王”的传播对整个武术事业无异于雪上加霜。所以,可以确定地说,“散打王”看的人越多,练的人就越少。
第五,从传播效果上,“散打”一词通过媒体扩大了社会影响, 但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散打王”赛事对武术文化的传承只有负价值。贯穿于“散打王”赛事的“美女与英雄”完全借鉴了职业拳击的组织模式,赛间的表演也非武术,从任何一个角度,即使是无形的“武德”传播也未有体现。因此,“散打王”对武术文化传播无任何积极意义。
二、“武林风”赛事与武术传播
“武林风”赛事也是武术商业传播的案例之一。“武林风”是河南卫视打造的武术综艺娱乐节目。据该栏目总导演兼制片人吴立新介绍,“武林风”以弘扬中华武学文化、宣传中华民族传统武术为己任,融竞技、趣味、参与于一体,以武术艺术化、娱乐化为宗旨,采用电视手段的行为与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中华武学的博大精深,以偶像派的武术文化为尝试,强烈的视觉冲击、激烈勇猛的武士精神,鲜活地展现了中国武术蕴含的强大、威猛、刚劲,成为了解中国武术、武术文化的一个近距离平台。
事实真是如此吗? “武林风”所播内容主要为“散打”,而“散打”本为具有西方体育、搏击性质,而冠以武术之名的西方体育项目,如何能通过传播“散打”而传播武术文化呢?显然,这一初衷是不能实现的。
中国武术内容丰富,流派众多。仅拳种、拳系就有129种之多,其拳术、器械、功法练习内容更是难以胜计。“武林风”赛事既然没有传播中国武术,又怎能为人们提供与武术文化的近距离接触呢?武士精神是日本的文化核心,又怎么能与中国的武术相提并论呢?中国素来是以礼仪之邦闻名于世。中国武术所弘扬的尊 师重道、重仁守信、谦虚谨慎本是中国文质文化的表现,而不是该节目所提出的激烈勇猛。所以,“武林风”节目对武术本身就存在文化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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