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乾隆并没有因此而放松对弓箭的训练。乾隆四十四年(1779 )又规定绿营操演弓箭的制度。每兵以五箭为率,能中靶三支以上者为一等,给予奖赏;中靶 二支者为合式。领兵将弁亦视兵丁较射成绩给予赏罚。统计所属,每兵十名中靶合式七名以上者将弁记功;六名者毋庸记予功过;仅止五名而内有二三名列为一等者,功过相抵;如合式只能及半并无堪列一等,暨不及五名者,将该管官弁照操演鸟枪不及分数之例议处,兵丁严加责惩。②

按《大清会典事例》记载,鸟枪不及分数之例:“(每人打靶三十枪)其着靶 不及二十枪,及连环鸟枪生疏者,分别议处,将管操千把照不操演军士律降二级留任, 该营将备酌减降一级留任,兵丁责革。”③可见对绿营练习射箭督责也十分严格?

乾隆四十八年(1783 ),议准各省驻防兵丁鸟枪弓箭中靶数目,皆照绿营之 例,并规定倘该管官员不能留心操演导致兵丁技艺生疏者,即行参处。④至此,清朝所有兵丁均纳入射箭考核范围。

三、较射监督与稽查

除赏罚外,清前期还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稽查制度以保证射箭训练如实进行。清 初,规定官员射箭不到者罚俸两月。⑤其后,京营、驻防及绿营射箭训练皆逐渐形成监督稽查制度。

(一)京营八旗

京营八旗较射,向来为清朝皇帝最为关心的军政大事。但是,至康熙时期,侍 卫内大臣、八旗大臣内有不少人虽然按期较射,至时却不过闲谈饮茶而散,应付了事。⑥雍正帝深知其中情弊,登基之初即给予严厉警告,令各大臣实心训练。⑦至乾隆时期,更是需要制定大臣阅看射箭的政策,以保证较射的质量。

《清文献通考》卷一百九十二,文津阁四库全书,211册,商务印书馆20()5年版

《清会典事例》卷六三八,中华书局1991年版。

《清会典事例》卷六三八,中华书局1991年版。

《清会典事例》卷六三八,中华书局1991年版,

《清会典则例》卷二十三,文津阁四库全书,206册,

《世宗宪皇帝圣训》卷二十一,文津阁四库全书,142册。

《世宗宪皇帝圣训》卷二十一,文津阁四库全书,142册

京营训练射箭,一般由管旗大臣阅看。乾隆三年(1738 ),规定八旗前锋、护 军等骑射由兵部每隔三年于十月奏请钦点大臣验看。人员主要由领侍卫内大臣、八 旗都统、副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等组成。①乾隆八年(1743)定,操演之日, 若遇有应奏之事,每旗可于副都统内轮班存留一人亲往教场较阅。其余除出差值班实有事故外,一、二次不到申饬记过,三次交部议处。兵丁一、二次不到鞭责示 惩,三次责革。都统等若不亲至教场或包庇官兵者,察出一并议处。②乾隆十八年 ( 1753 )再定,八旗官兵习射时,除有本旗都统等及御史公一同监视外,兵部还要委官不时稽查。③

乾隆十五年(1750)定较射日阅箭大臣先射箭示范,谕日:

“八旗官兵定日较射,系向来定例,凡遇较射之日,不惟参领等官应行一同射箭,即前往阅箭之管旗大臣亦应身先射箭,俾官兵等有所矜式。”④

并规定,若有管旗大臣、参领等官仍不射箭者,查旗御史须酌情参奏。至于各部院衙门满官,虽各有应办事件,也要于闲暇时不时训练射箭。

乾隆二十四年( 1759),规定八旗兵丁步射之期,每日午时往教场演习,令该 旗大臣阅看。娴熟者分别奖赏,平常者即行重责。若管旗大臣不亲身前往阅操,查 旗御史即行参奏。同时规定聚集之期及射期不到者,官员罚俸一月。若官员监射步 靶有徇私多开箭数者,罚俸一年。

除钦点大臣验看外,乾隆帝还经常亲自核实八旗骑射情况,检验所派之员工 作情况。乾隆五十年( 1785 ),他将考验八旗前锋护军等骑射纪录与前两次数目相互比照后发现,头二等渐次加增。由此断定系派出之王、大臣徇私舞弊。遂降谕申饬:“似此塞责,不足以示劝惩,着将此次派出之王、大臣申饬。嗣后再遇军政之 年仍如此市好草率,朕必将伊等交部从重议处,断不宽宥。”⑤

(二)八旗驻防

驻防八旗操演,由各省将军、副都统负责。各省之中,盛京、吉林、黑龙江将 军、副都统有地方事务之责任,其余各省将军、副都统的全部工作即负责兵丁操演 六次。但是,这些官员大多贪图安乐,并不亲阅,层层委属,以至兵丁渐生疏懈, 技艺废弃。对此,乾隆四十六年(1781 )规定:“嗣后将军、副都统俱著亲身前往 阅操,若有希图安逸不亲身阅操、派令章京等阅操者,朕必从重治罪。”⑥

《清会典则例》卷二十三,文津阁四库全书,206册。

《清会典则例》卷二十三,文津阁四库全书,206册。

《清会典则例》卷二十三,文津阁四库全书,206册。

《清会典事例》卷六三八,中华书局1991年版。

《清会典事例》卷六三八,中华书局1991年版。

《清会典事例》卷六三八,中华书局1991年版。

(三)绿营

清代绿营兵数量庞大,分属督、抚、提、镇等管辖,所有兵丁训练稽查等事除由地方分别负责外,政府也适时排遣钦差阅看检查,射箭武艺等也在查看之列。

1.地方官员检查

雍正十一年( 1733 ),上谕,各省营伍必须武职大员平日亲行巡察,以除怠惰废弛之弊。①但是,考虑到提督要节制全省,统辖之地甚广,难以亲身遍历。乾隆元年( 1736 )下旨.令各地制定阅看期限。全国各省,根据地域远近,或一年阅遍,或两年阅遍,或委官阅看。其余属总兵官所辖者,由该总兵官亲身查阅;专属 提督所辖者,该提督亲身查阅。于提镇驻扎较远,不能亲身往阅者,则委附近之副、参、游等官查阅详报。②

2.钦派官员检查

乾隆六年(1741 ),高宗针对外省营伍整饬者少、废弛者多的情况,在命令督、抚、提、镇等恪尽职守、勤加操练以外,每隔一两年选派公正大臣前往检验骑射是否娴熟,军容是否改观。倘仍旧废弛,着将该管大员严加处分。③

乾隆十一年( 1746),因全国需派员验查省份较多,难以在短时间内遍阅。乾隆又命兵部议定分省察阅之年。自乾隆十二年( 1747)开始,每年差钦差两名,分头阅看四五省,平均每省四年阅看一次。④

四、结论

总体而言,清朝前期的射箭制度从皇太极之时开始发端,至顺治时成形,康熙 时亲力而为,加上四海未靖,士兵颇受激励,但康熙为政宽厚,弊端也逐渐显现, 经过雍正时期的严格治理、乾隆时期的多次改革,收到一定的成效。不过,这项制 度终于还是同清朝的国运一样,日渐颓废。究其原因,一是因为清朝的八旗制度助长 了官兵贪腐懒惰的习性;另一个也是因为,弓箭在清朝所具有的地位已经和世界性的武器进步情况极不协调。因此,弓箭的训练制度既没有帮助清朝统治者守住满洲质朴尚武的文化根基,也没有办法在坚船利炮之前护住中国的主权与中华民族的安全。

①《清会典事例》卷六三八,中华书局1991年版。

②《清会典事例》卷六三八,中华书局1991年版。

③ 《清会典事例》卷六三八,中华书局1991年版。

④《清会典事例》卷六三八,中华书局1991年版。

清代“索伦射箭”小考

赵式庆

摘 要:有清一代,“索伦”威名赫赫,本文由现存“索伦”弓箭文物出发,以“射箭、’这一军事技能为切入点,因循“索伦”概念在清朝文献叙述系统中的主要变化,辅以口碑历史之线索,对“索伦射箭”的源流及其演 进进行一个基本的勾勒与总结,从一个侧面论证“索伦”在清代的军事、政治、文化上的地位与影响。

关键词:国语骑射索伦射箭清宫武备

作者简介:赵式庆,1978年生,男,汉族。香港人。鄂伦春基金会创办人、中国民族博物馆客座研究员、中华国术总会总裁

一、“索伦”箭与“索伦”弓

清允禄等编《皇朝礼器图式》①收有两种“索伦”箭:“索伦被箭”和“索伦哨箭”所谓“被箭”,是箭的一种统称,除哨箭、的头箭、鱼叉箭、兔叉箭等几 种外,箭镰为铁,呈扁平、四边形者均可归入钺箭名下,如大被箭、行围被箭、遵化长被箭、索伦被箭等,射鹿箭亦可归入被箭门类。被箭箭头窄 而平,与箭杆紧密结合,而哨箭箭头则宽而圆,与箭体连接处有 突颈,至今在北京故宫博物院仍有收藏。《清宫武备》②“御用白档索伦长钺箭”条记:“铁制箭镀,杨木箭杆,杆首饰金桃皮,括糅朱漆,外裹黑雕翎。用作军事用途,亦可射熊、野猪等……每组十一支,十支为高宗皇帝御用之物,另备一支用于检查。 ”今存“索伦”各箭本身的工艺并无特殊之处,包括其箭头形制上的变化——形成棱角,也与清朝弓箭制造技术演变的主要趋势一致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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