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字是会意字,由止、戈二字合起来成为“武”字,表示征战动武之意。戈,是古代的一种兵器。止,在 《说文解字》中的注解是:“止,下基也……故曰止为足……古文止为趾。”所以,在甲骨文、金文中是人的脚趾的象形,在篆文中“止”依然如此。 “止”同 “趾”,引申为足。“武”字的下面是一个“足”,上面是“戈”,二者组合,并以象形取意,即立足持戈,或持戈而行。

“武”字的本义是指军事,与“文”相对,如《尚书·武成》:“偃武修文。” “偃”字为 “停止”义,这里意思是停止武的,提倡文的。

武字的形态,像是一位慷慨悲壮的战士,持戈而立,大有 “泰 山崩于面前而色不变”的英雄气概;抑或厮杀于阵前,面对千军万 马而毫不畏惧,抵御外敌,保家卫国!

“武术”一词的 “术”字,《说文解字》中解释为“术者,邑中道也”。段玉裁为其作注曰:“引申为技艺。”武术的原始意义主要是指手执武器搏杀格斗的方法或技巧。

中国武术网对武和术的解释如下:武,止戈为武;术,思通造化、随通而行为术。对“武术”本源的正确认识与深入探究,有助于避免对古汉字、历史产生望文生义的错误,从而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历史地、客观地认识武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武术文化。

词语演进

原始时期没有 “武术”这个词,但有后羿射日、纪昌学射、刑天舞干戚、蚩尤作五兵等传说,奴隶社会时期,随着生产力发展, 人与人之间的战争更加频繁和激烈,产生了射、御、舞象、技击、 胡服骑射等盛极一时的还未被称为武术的武术活动。

“武术”一词最早出现在南朝梁昭明太子萧统的《文选》中记 录南朝宋的颜延年的一句四言诗:“偃闭武术,阐扬文令。”武术泛 指军事技术,但是这一称谓不是出现在军事著作中,而是出现在一本文学类书中。

春秋时称武术为技击,汉代称武艺,“武艺”一词最早出现在汉朝《三国志·刘封传》中,“时封年二十余,有武艺,气力过人”,这时的武艺偏向于个人武艺的较量;在宋元时期发展为“十八般武艺”。

直至1915年陆大谔在《申报》上发表《冯婉贞》一文,记述咸丰年间冯婉贞“自幼好武术”,这一词才又被运用,这时武术已经意为一种传统体育运动,其内容有实战武艺,也有花法武艺与套子武艺。民国时期称武术为“国术”,新中国成立后统称“武术”。

武术最初就是技击之术,但是,武术发展到今天,它的概念就不能停留在“古代军事技击术”的解释层面上了。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演练和搏斗对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当然,对于武术的概括,也是经历了很多年的演变,但是总的来说,都有这三层含义:其一,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的;其二,武术是民族传统体育;其三,武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这是以辩证法来看待的,既承认武术是技击术,又看到了它的发展,承认它是一种体育和文化。

第二节 “武术”概念

一、什么是武术

概念在人们思维的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们对任何事物进行思维时,必须先具备有关该事物的概念,然后才可能形成判断、推理和论证。有了明确的概念,才能在脑海中勾勒出事物的轮廓,方便认识该事物。正确认识、理解现代武术的概念是科学地看待武术、习练武术、研究武术、传承武术文化的前提。下面就系统地了解一下武术的概念。

首先,武术的本质属性是攻防技击性。其技击特点属于中国传统的技击术,它是由踢、打、摔、拿、击、刺等技击动作组成,通过徒手或器械的身体运动来表现攻防格斗的能力。比较世界各地的技击术,武术不仅在技击方法上更为丰富,而且具有自己的传统特点。当然其技击性属于体育性,明显区别于致人伤残的实用性技击 术。攻防技击性是武术运动的核心,是武术区别于其他类似体育项目的主要特点。

其次,武术的主要运动形式是套路演练和对抗格斗。套路演练 是通过徒手或手持器械的表演练习来体现人的进攻和防守,将人与 人之间的可能出现的攻防动作通过套路演练这种艺术再现的方式最 大限度地表达出来。在演练方法上注重内外兼修,演练风格上要求 形神兼备。对抗格斗包括武术散打、太极推手、短兵等,其对抗形式也别具一格。当然,上面已经提到武术中的格斗与西方格斗是不 一样的。

其三,武术的文化渊源是中国传统文化。倘若把武术视为一个 体育项目,一种专门技能,就远不能包含其全部内涵。虽然,任何一项体育项目都有一定的文化意义,但是,没有其他任何项目能够像武术这样与自己传统文化有着如此密切的联系,没有其他任何项目能够像武术那样具有如此巨大的文化包容量和文化负载能力。

武术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它集技击、健身、养生于一体, 融入了中国古代哲学、兵学、中医学及导引养生理论等等,成为一 种极富文化内涵的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形式,并凭着它自身的文化魅力绵延至今。

二、中国古代的武术是一种技击术

中国武术从内容看,踢、打、摔、拿、击、刺等动作,是组成 武术套路的主要内容;从技法上看,有冲、撞、挤、靠、崩、挑、 劈、砸等打法,有蹬、踹、弹、缠、挂、摆等踢法。不同的技法有不同的劲力、技巧和不同的特点。

武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中国已流传了几千年,中国武术起源与战争息息相关。武术产生之初便是一种技击术,鸦片战争以后,西洋火器大量进入中国,中国武术逐渐衰落,在上阵杀敌时没有用武之地。技击,古代指搏斗击刺技术,当今指实战武艺,亦作武术的别名。技击术,是来自古代用兵法为指导的兵技之一,在作战中有着它的实用价值。

“技击” 一词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荀子·议兵》载:“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益者,则赐赎缁金。”《汉书·刑法志》:“齐以技击强。”武术的本质属性是技击性,技击是徒手搏击和兵械刺劈之法,世界各国 “武技”项目都具有技击属性。

吴兆祥对“武术技击法”的定义是这样说的:“指两人或两人以上使用各种手法、腿法、摔法、拿法,或利用器械进行劈、刺、 格、架等武术技击方法,制胜对方的攻防技术。”江百龙认为:“所谓技,指本领和方法;击指攻、斩和搏斗;术,乃手段和策略。技击术即人与人相搏、相击的技术,包括徒手对抗和持器械对抗两 种。”徒手技击术,依附于古代战争的事实,为它提供了生与死的较量场合,也为技击的进步及对它的实用价值进行了全面的衡量和检验,器械对抗有赖于生产力的进步,使得兵器从出现到逐渐精进,使武术的种类更加多样化,更有杀伤力。

认识技击术,首先必须要认识人的本能。人的本能有强弱之分,在斗争中自然就有胜负之分,但受过技击训练与没有受过技击训练的是不同的,它可以改变本能的差异,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思维能力和体能潜力,充分体现了争斗中的技术力量,从而征服对手。

尽管中国武术在历史上有不同的称呼,如“技击”“武艺” “手搏” “拳脚”,近代的“国术”“国技”“功夫”等,这些名词,虽然表面上称呼不同,但拥有共同的主体,那就是一脉相承的技击本色。

三、武术的体育属性

武术在战争中具有技击性,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是具有锻炼身体的体育属性的。士兵们在为战争做准备的过程中,练习招式、拳法等武术动作,无形中对身体健康起到了促进作用,这也可以解释为何军旅之人虽然任务繁多且危险但身体素质比常人更加好。

据史料记载,周代设的“庠”“序”等学校已经把射御、习武列为教育内容之一。明代战将戚继光认为“拳法似无预于大战之技,然活动手足,惯勤肢体,此为初学入艺之门也。”这说明拳术可作为军事训练内容用以提高士兵的身体素质。武术在民间的流传,主要是用来自卫、健身、修身养性、娱乐,社会功能是多元的,明确向体育方面转化是近代的事。新中国成立以后,武术正式确立为体育项目之一,属于民族传统体育类。武术被归为体育类后,它的健身与经济功能得到了空前的发挥,武术最初的技击性寓于体育性之中,以套路演练的形式来提高人的身体素质和攻防技能,进行功力和技巧等方面的较量,同时从健身和审美的角度来看,体育性的武术虽然与实用的技击性有一些距离,但还保留着一 些技击特性,又符合体育竞技与健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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