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德条件 武德条件是一个习武者入段(或晋段)的基本条件,它集中表现在武德修养 方面。武德修养是习武者在政治、道德及技艺等方面经过长期的努力而形成的思想品质和道 德境界。因此,申请人段(或晋段)的习武者都必须接受武德修养教育,了解武德修养的基本 内容,掌握武礼规范,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习武观,这是习武者申请人段(或晋段)必须具备的基 本条件。业务条件 业务条件是反映习武者对武术理论和技术的了解程度,是衡量一个习武者 理论和技术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它包括对武术理论的了解和研究情况,以及对武术技术掌 握的程度。因此,它也是习武者申请人段(或晋段)的重要条件。一方面,要使习武者全面掌 握武术段位制中所规定的技术部分的内容,或已被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段位制技术鉴 定委员会认可的套路和散手技术;另一方面,还要掌握武术段位制中所规定的理论部分的 内容。入段程序1.准备工作 人段(或晋段)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武术技术、理论的准备;申报材料的 准备。1)武术技术、理论的准备:申请人段(或晋段)者,必须要学习和掌握武术段位制规定的 所入段(或所晋段位)的技术、理论部分的内容,或已被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段位制技 术鉴定委员会认可的套路技术,为参加入段(或晋段)考评打好基础。2)申报材料的准备:申请人段(或晋段)者,必须准备以下几方面的材料:(1)向当地武术(段位制)主管部门索取《武术段位制人段(或晋段)申请表》,并认真 填写。(2)请本单位组织或老师(教练员)填写《武术段位制人段(或晋级)申请表》(3)将现段位证书复印2份(”申请人段资格”者除外)。(4)准备2寸免冠近照4张。(5)按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段位制秘书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准备缴纳申 报费。将上述材料准备好后一并交当地武术(段位制)主管部分,按规定时间参加人段(或晋段) 考评。申报 中国武术段位制人段(或晋段)的申报时间规定在每年的6〜7月份。凡符合武 术段位制人段(或晋段)要求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申请人段(或晋段)。每次申报晋段只允 许升一个考评,不可越段申报。申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超过规 定时间不予受理;②必须达到段位制规定的年限,方可申报;③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不许弄虚 作假,一旦发现取消考评资格。考评(1)中国武术段位制入段(或晋段)的考评时间在每年的8〜9月份。凡符合武术段位制 人段(或晋段)申报要求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均须参加段位制人段(或晋段)考评。(2)考评的内容包括武德考评、技术考评和理论考评(晋升入段资格、一、二、三段者没有 理论考评)。在考评中,凡武德不合格者,不得进行技术考评;凡技术考评达不到段位制规定 分数者,不得进行理论考评;凡理论考评达不到段位制规定分数者,不授予相应武术段位。(3)各级武术段位制考评委员会,是由各级武术主管部门聘请有一定影响的武术段位人 员组成。(4)理论考评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理论考评的内容为段位制理论教材中的内容。(5)各部分内容的考评成绩保留两年。两年后再审请,仍需重新进行该部分内容的考评。审批 只有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所授权的地方武术主管部门,才有权审批和授予 相应的武术段位。中国武术段位制人段(或晋段)的审批时间规定在每年的10-11月份。顾问及武术主管部门应将经武术段位考评委员会考评合格的名单和领取段位证书、服装 及徽饰的通知及时告诉申报者。没有接到当地武术主管部门通知的申报者,则为没有通过。 连续两年没有通过者,第3年暂停一年申报。入段后的行为守则每一个进入武术段位的习武者,都有义务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武术段位制的声誉,树立 起良好的武术段位人员的形象。职责(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武术事业,不参与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及危害社会秩序 的活动。(2)遵纪守法,努力做维护民主和法制的典范。(3)文武兼备,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挖掘整理优秀的武术拳种,服务于社会,更好地 造福人类。(4)不搞门户之分、派别之争;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增进团结。(5)注重个人武德修养,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待人有礼,敬老爱幼,勇于同不良行为作 斗争。(6)积极参加武术段位制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讲授武术的理论知识和技术,尊师爱生。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罚1)处分类别:对武术段位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及悔改表现,可 分别给予以下处分:警告、暂缓晋段、降段和撤销武术段位。(1)凡武术段位人员不遵守武德,不服从段位制工作安排,不认真履行职责,经批评教育 仍不悔改者,给予“警告”处分。(2)凡武术段位人员酗酒闹事,故意打人、伤人、谩骂、侮辱其他人员,玩忽职守,贻误段位 制的正常工作,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者,给予“暂缓晋段”的处分。(3)凡武术段位人员在段位制考评中,弄虚作假,行贿受贿,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组织,经 批评教育仍不悔改者,给予“降段”的处分。(4)凡武术段位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法规,触犯国家刑律,违犯治安管理条例, 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给予“撤销武术段位”的处分。2)关于处分决定报批程序(1)给予“警告”处分,由地、市级武术(段位制)主管部门讨论决定,并报省、自治区、直辖 市武术(段位制)主管部门备案。(2)给予“暂缓晋段”的处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家体委直属体育院、校武术(段位 制)主管部门讨论决定,并报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段位制秘书处备案。(3)给予“降段”和“撤销武术段位”处分,由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业务主管部门讨论决 定,并将处分材料报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段位制秘书处备案。武术段位制人员的组织管理 请参见《武术段位制人员管理手册》。武术段位考评费用武术段位考评费用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财政部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同意继续执行运动员注册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87号)、《财政部关于 武术段位制考评认定费实行中央与地方分成的复函》(财政部财综[2004]28号)以及国家体 育总局颁布的相关文件。两年后再审请,仍需重新进行该部分内容的考评。审批 只有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所授权的地方武术主管部门,才有权审批和授予 相应的武术段位。中国武术段位制人段(或晋段)的审批时间规定在每年的10-11月份。顾问及武术主管部门应将经武术段位考评委员会考评合格的名单和领取段位证书、服装 及徽饰的通知及时告诉申报者。没有接到当地武术主管部门通知的申报者,则为没有通过。 连续两年没有通过者,第3年暂停一年申报。(1)各级武术行政管理部门及武术段位考评机构须按照中国武协授权和委托的权限,及 时到相应各级计委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按时年检后才能收取段位考评认定费。(2)各级武术行政管理部门及武术段位考评机构,须依据《收费许可证》要求,严格遵照 标准收取段位制考评认定费。(3)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运动员注册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价格 [2002]2632号)规定:段位考评认定费的收费标准分别为每人入段40元、一段70元、二段75 元、三段80元、四段160元、五段180元、六段230元、七段43。元、八段480元和九段520元。(4)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收取武术段位制考评认定费应使用财政部统一监(Em制的票 据,即《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5)《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应由各级武术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领 购,执行《票据领购证》制度;首次领购票据时,应先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按照 国家规定审批权限批准收取武术段位制考评认定费的有关文件的复印件,经审核通过后,发给 《票据领购证》,方可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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