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中国武术的定义与特性

所谓武术,绝不是单纯指人们在争斗中简单的击打或自卫动作、挥拳舞 棒,有武而无术。中国武术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理论基础,以内外兼修、术 道并重为鲜明特点的人体文化。它的表现形式有两种:徒手和器械的攻防 动作。因此,有人说,技击是武术的“灵魂”。它兼有功法训练、套路演练 和格斗方法三种训练形式。历史上,它曾经是防身卫国、进身入世、修身练 性的人生修为的重要内容之一,所谓习文备武、君子之业也。现在它是正在 走向世界的中华民族一项特有的体育运动项目和民族精神独特载体,被誉为 国粹。

作为体育运动,武术自然具有一般体育项目的共性:即以身体运动为 特征,以增强体质为价值。但武术又有区别于其他运动项目的特性,这使它 卓立于世界体坛而独树一帜,而且民俗文化中有着特殊地位。

武术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武术是功法、套路、技击术三位一体 的运动。功法或称内功,是套路演练和技击 术的基础。技击意识是各派拳法共通的属 性,技击意识使以表演为特征的套路演练有 着一种独特的美质,而功法的严格要求,又 使武术较其他运动项目有着独到的养生修身 之价值,使武术运动员的运动年龄可以长于 一切运动项目。有的运动有着强烈的攻防格 斗性质,如拳击、摔跤、击剑等,但它们没 有套路演练,不能个人表演。有的运动虽内力的训练,但与武术的内功修炼难以比 西汉时期的战争场面贮贝器


拟。正由于此,泰拳拳师大多英年 早逝。竞技体操与艺术体操是套 路表演比赛的运动形式,但它 们没有格斗的内涵,动作素材 也不必具备技击攻防的属性, 更没有内功的要求。正是这种 寓技击、养生、表演和功法、技 道于一体的特色, 术鲜明的民族特征。

  1. 武术与中国传统文化有着深厚的血缘和形神相依的联系。中国古典哲 理、伦理、中医理论和古典兵学思想都是武术的理论基础。老武林有句俗谚 曰:“拳起于易,理成于医”,就是说的这种关系。同时,由于武术与舞蹈、 杂技等传统表演艺术在其生成之始血肉相连,又形成了它与传统艺术的血缘 和互渗,武术文艺作为一个起端甚早而定名颇新的概念,已经越来越为各界 有识之士所接受,这是任何体育运动所没有的特点。

  2. 武术作为民间历史悠久的俗行文化,内容极其庞杂,各种民间拳法, 虽经不断挖掘,然而却如深埋的矿藏一样,越深入越丰厚,而且与宗教、民 俗文化和民族、地域风俗特色相依互存,更使其有了超越世界上任何国家的
    体育的博大精深的特点,负载着民族文化的方方面面。


由于以上三个特色,形成了武术与西方体育完全不同的美学追求。这表现 在内向自我修养、整体和谐与抽象的武德武道的追求,独具特色,和西方体育 的强烈的外在自我表现、局部技能鲜明与训练的具体性,形成鲜明的对照。

第二节武术起源的文化机制与先秦武术的特点

武术的起源,有的学者认为在原始社会。在采集果实与猎取禽兽时,工具和武器,实为一体,此即武术的萌芽。“以石片砍物则为器,以石片格斗则为兵。”① ①见周纬《中国然而,这些工兵器可称武器的胚胎,但说武术起源于 兵器史稿》。

此时却不准确。自卫本能的升华和攻防技术的积累,才 能产生社会文化意义的武术。原始社会的前期,亦即 旧石器时代,尽管有了石链、石刀之类的亦器亦兵的

































段距离。













































































武术,显然是不可信的。以武术的定义

衡量,中国武术的产生最早也只能是新石 器时代,即原始社会的中、后期,而且这时 只能称为萌芽。严格意义的武术,是在阶级 社会产生以后,奴隶制国家建立了专门攻守 格杀的职业军队,特别是青铜器的使用,促进 了专用兵器的发展,原始的镰刀变体为“戈”, 木棒一端加一铜箍成为“殳”,这些专用于格杀 的兵器及其练习方法,和同时出现了徒手的“角 抵”之戏,可谓武术之雏形。《尚书•牧誓》记 载了周武王率军伐纣途中训练兵械击刺技能的 情景:“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 七伐,乃止齐焉。”注云:“戈谓击兵,矛谓刺 兵,”“伐为击刺,”是说一击一刺为一伐。《牧 誓》是周武王伐纣大军到达牧野(河南汲县)

所作的誓词,面对拥有重兵17万(一说70 万)的敌军,他强调军队的士气和训练,前 进中六步、七步整齐一下列队,击刺中四、

五伐或六、七伐也要调整一下阵容,在击刺中要勇猛如 虎如黑,最终以赏、罚制约全军。周朝还把这些攻防动 作改编成舞,用于教育。《礼记•内则》载:“成童(年 满15岁的少年)舞象。”所谓“象”,是指“象舞”或 “象武”,“象用兵时刺伐之舞,武王制焉。”又称:“此

乐象于用兵之时刺伐之事为舞,故谓之象武也。” ®

我们大致可以这样说,武术萌芽时期可能是原始 社会的后期,即新石器时代,这大约与舞蹈纹彩陶盆出 现的时代相似。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武术到商周时期得 到了蓬勃发展。中国武术文化的第一个鼎盛时期是春 秋战国时期。

武术文化概念有二:一是它本体的文化特征;一是它的外延,即对其 他文化范畴的影响或附丽、淫浸、诠释等。只有在民族文化系统中有了广泛 影响的文化,才堪称独立的社会文化。

书影

拳术是武术的基础,素来有两种观 点:一是以《诗经•小雅•巧言》的“无 拳无勇,职为乱阶”为据,说当时已有拳 术;而另一种观点则是以古代注释家的解 释“拳”是“力气”,从而认为前一种引证 是无知之误,进而说《诗经》时代没有拳 术。笔者是同意第一种解释的。这里的 “拳”即“拳术”,古代诗注家释为“力气” 是不准确的,《管子•小匡》记叙齐桓公向

乡大夫说:“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 不以告,谓之蔽才。”此处的“拳”或“拳勇”,显然不是指“力气”,因为 后边还有“股肱之力”的话。因而拳即拳术的略称。汉晋以后,拳、勇二字 亦多连用,其义也是指武术,当时还把拳术称做“搏”或“暴虎”。《诗经• 小雅•车攻》:“三子于苗,选徒嚣嚣。建旌设旄,搏兽于敖。”这里搏既可 作“搏斗”、“猎取”讲,亦作“拳术”讲。《诗经•郑风•大叔于田》:“檀 扬暴虎。”《传》:“暴虎,空手以搏之。”《尔雅•释训》亦解:“暴虎,徒搏 也。”可见“拳”、“搏”、“暴虎”这三个词在《诗经》中都有“拳术”的意 思。甲骨文中的“斗”就是像两个人对练或徒手搏斗之形,这在春秋前后就 成为武术的一种——“角抵”。《礼记• 月令》: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帅讲 武,习射御,角力”。角力又称“戏”, 《国语•晋书》:“少室周为赵简子之 右,闻牛谈有力,请与之戏。”韦昭注: “戏,角力也。”关于角抵戏记载南朝

梁任昉说的最详:“秦汉间说,蚩尤氏 黄帝战蚩尤图

©,®中国武术的源流和文化内蕴

耳鬓如剑戟,头有角,与轩辕斗,以角抵人,人不能向。今冀州有乐名蚩尤 戏,其民两两三三,头戴牛角相抵。秦造角抵戏,盖其遗制也。”

这里所说的角抵戏或蚩尤戏,既有后世相扑、摔跤之意,也有表演性对 练之内容。今日在边远山区苗、瑶兄弟民族的蚩尤拳就有此形影,可见此时 期拳术的形式已相当丰富。

器械与拳术同步发展,从文化角度看,器械还更进步些,典型的代表就 是射艺与剑技。射的技艺在春秋时期已有很高的要求了,“百步穿杨”就是 这个时期提出的。《史记•周本纪》:“楚有养由基者,善射者也。去柳叶百 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左右观者数千人皆曰善射。”千人众口奖誉之声 中,还有不同的声音。有人批评养由基“支左i出右”,姿式不规范,时间久 了就会失着,所谓“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不以善息,少焉气 衰力倦,弓拨矢钩;一发不中者,百发尽息”。要求之高,已达极境。自古 射艺讲究甚多,而且这些讲究还都附丽着文化色彩。《列女传》说:“左手如 拒,右手如附枝。右手发之,左手不知,此射之道也。”轻重之对比已达极 其高明之境。《越绝书》中比喻得更为生动:“左手如附太山,右手如抱婴 儿。”射不只有“道”而且有礼,有伦理。 楚之善射者陈音对越王勾践那番关于弹、 弓起源的演说,可谓武术伦理之先声,后 文将详释。《荀子•劝学》说:“百发失一, 不足谓善射。”这说明战国时期,百发百 中已成为射箭者的基本要求。当然,荀子 在这里以“百发失一”来比喻学习应全心 全意,不可有一丝之苟。但这也证明武技 本身不仅有了完整的技、理、道的本体文 化内涵,也被用来诠释其他文化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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