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辜鸿铭在 《中国人的精神》一文中把国人的人格特征概括为“温良”,用他的另一种说法就是,或许可以将真正的中国人称为被驯化了的动物。温良的人格确实存在着 “温顺和懦弱”的缺陷。今天看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屈从权势,从众随俗的大 多数人的生活模式。由此可见,武侠文化中寄托的是大众对英雄的心理需要和 推崇,也可以说今天的武侠热恰好说明我们需要一种英雄、一种人格力量、一 种具有特立独行人格的人,现实生活中又缺乏这种精神力量,所以我们需要这 种心理替代或补偿。但是我们不要忘记,这种心理替代或补偿只是在精神层面 而言的,或者只允许在精神层面想一想,特别是今天以法制为主的现实生活根 本不允许有这样以个人好恶而快意恩仇的大侠出现,所有一切是非都要在“法 律”这一标准下去判定,而不是大侠的一人之见。而我们大加推崇的英雄侠客在今天看来注定只能是一种精神补偿,而且随 着法制的进一步完善,对武侠的需求也会随之暗淡下去。如果我们不能清楚地 认识到这一点,而肓目去推崇所谓英雄侠客作风,那只能助长一种个人英雄主 义,而这种个人英雄主义是以个人的价值进行判断行事的,根本无法代表“法 律”,那么肓目宣扬个人英雄主义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受到法律的制约,而不会 凌驾于法律之上,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由于个人英雄主义的一时冲动而最后受到 法律制裁的例子,另外我们这个现实生活也容纳不下这种个人英雄主义。因此 我们说对武侠文化中英雄侠客的这种不加分析的盲目误读,最终受伤害的只能 是你自己。总而言之,今天看来所谓英雄侠客不过是一种大正统背景下的另类,是一 种正统之外的另类。虽然国人在内心深处是很推崇侠客文化的。当然不单是大众推崇,有时也包括上层社会。从《史记》为荆轲立传以后,历代的文人很容易怀念起荆轲来,所以,《咏荆轲》的诗歌每个朝代都有。大家都怀念这个事 实上中国最著名的侠客。社会有法律,有官府,但是,很多坏人,官府和法律 制他不了,或者说不愿意制他。这样,中国老百姓才有可能想象.在法律和政 府之外另外有一批人,这批人跟政府没关系,但是,他能够帮助老百姓,即所 谓拯世济难。这实质上是弱势群体的一种心理补偿,这就是中国的武侠文化能 够被下层民众所接受或者代代相传的心理基础。同时,一般人在社会中,必须 受法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规章制度有它的合理性,可是不管怎么说,再合理 的规章制度,都是对人性本身的一种压抑。这样一来,特别特别向往侠客那样 生活,不守法律、不守规章、不守制度,可以自由自在地独立不羁地生活。从 这一方面来看武侠文化就是对日常生活和现存处境的不满的一种心理发泄或释 放。这些都是武侠文化得以延续的基础。另外,武侠文化中体现出更多的是农耕文化的特性,是一种极具封建性的文化残余。对武侠文化的过分宣传,实质上是对工业社会、法制社会的一种失望,以及对人治社会的一种向往,对武侠们的渴望和对清官们的渴望一样,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武侠是远去的那个社会最底层老百姓编造出来的一个美丽的梦,今天的我们应该清醒了。武侠文化随着工业化、法制化的进一步加深, 其缺陷会越来越明显,最终将只是成为一种文化来被广大民众所缅怀,而侠客 也是注定只能成为过去的故事,活在人们遐想的江湖世界里去行侠仗义。武侠由于其对法律的蔑视,越来越不为人们所接受。大众推崇侠客,但是真正遇见 那些侠客,会躲得远远的或悄悄跑掉。因为今天的人们根本无法理解或不能接受那种动辄以生命交换的理念。另外在一个乱世,毫无原则的使用武力,会变 得更加混乱。在一个盛世,那纯粹就是非常讨厌的东西。侠客在明、清以后逐 渐消失,而到了近代随着热武器的普及,那种生活就更加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武侠文化在制度和法律不完善的时代大有市场,但随着时代和科学的进步,法 制观念的进一步深入人心,武侠文化注定只有消失这一种出路,而我们对武侠 文化的认识或批判却刚刚开始,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第十四章对武舞文化变迁的历史审视武舞是一种结合了武术和舞蹈的体育文化活动,它的形成与发展,在不同的历 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内容与形式。在原始社会人们用武舞来训练军队,而且武舞的 这种军事训练作用一直延续到清代。与此同时,武舞乂不断进行分化整合,在宗教 祭祀和文化娱乐中都有不同的演变形式,特别是在唐朝的鼎盛时期,其分类更加精 细、范围更加广阔、娱乐性也更强。直至今日依然可以在各种戏剧、舞蹈以及大型 团体搏击操表演中看到它的影子。可以说武舞从古至今在不断地变化发展,不仅在 军事上,更主要的是在人民生活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它是几千年历史的东方体育的 T分支,也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武舞的产生1.1原始军事活动与武舞原始时期战争频繁,需要随时随地操演军队,集体动作,呼以口令,合以 乐节。这就是一种武舞操练。《淮南子•缪称训》中载禹时三苗叛,三败苗而仍 不服,于是禹改以“执干戚,舞于两阶之间,而三苗服。”这可以说是武舞记 载中较早的一次军事活动。干是盾,戚是斧,“执干戚舞”不光是一种军事上的 演练,更成为一种军事威慑。同样,在《山海经•海外西经》中记载的神话故 事“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头,葬之常羊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 干戚以舞”,这不仅是原始社会战争现实的一个浪漫的艺术概括,更是从一个 侧面反映出当时武舞演练的实际情况。1.2原始娱乐活动与武舞原始社会中武舞主要来源于生产劳动,但它又与人对自己的情感的表达和 模仿自然万物的游戏心理有关。1965年在云南省发现了描绘街族原始生活的 “沧源岩画”,其中有大量的描述武舞的场面。这些岩画不仅反映出武舞有娱乐性质,更有军事训练的作用。原始社会中的武舞也有表现狩猎成功后的欢乐意义,但其中的娱乐意义大 于生产意义。在《吕氏春秋•古乐》中记载:“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 投足以歌八阕。”《路史•葛天氏》中记载:“八士捉足掺尾,叩角乱之,而歌 八阕"这都在不同程度地记载了狩猎成功后的喜乐心情。这可以说是武舞的 雏形。1.3原始宗教活动与武舞原始人类由于对自然现象的不理解和恐惧,曾认为万物都是有灵的。人们 最早的信仰是崇拜图腾。而原始的宗教祭祀活动又常常用武舞来体现。图腾武 舞是原始部落祭祀活动的重要内容,人群以表现战斗的舞蹈来供奉部落的始祖 神灵。武舞的发展变迁2.1先秦时期的武舞时期武舞不仅用于军事训练和祭祀活动中,而且也用于表现思想情感 和娱乐精神。这个时期武舞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象舞,另一种是大武舞。象舞是周时期的武舞主要形之一。《诗经•周颂•维清》中记载:“维清, 奏象舞也。”《疏》:“谓文王时有击刺之法,武王作乐,象而为舞,号其乐曰象 舞。”汉代的郑玄说:“象,周武王伐纣之乐,以管播其声,乂为之舞。”大武又称之为武。《礼记•祭统》中记载有:“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周 礼•春官•大司乐》中也有关于大武的记载。汉代的郑玄注曰:“大武,武王 乐也。”也有人说这种大武舞描写的是周武王伐纣的战斗过程。大武舞又名武 凤夜。《周礼•大司农》记载:“武王伐纣,至于商效郊,士卒皆欢乐,歌以待 旦,因称之武凤夜。”《礼记•乐记》具体记载了大武舞有六段内容。“且夫武 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志而分周公左,召公 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而且赞叹曰:“夹振之而四伐,盛威于中国也。”汉 代的郑玄注曰:“夹振之者。王与大将夹武者振以为节也,武舞象战也。每奏 四伐。一击一刺为一伐。”这正说明兵士手执干戚以战斗中的简单攻防动作来 舞蹈,以庆祝胜利的欢乐。大武舞还在后来的学校中很流行,曾被西周以后的学校列为必学的纪念历代“先王”的多种“大舞”之一。另外在西周学校中的 “小舞”中也有“干舞”这种武舞形式。

浏览67次

    <<   上一篇   下一篇   >>     

发表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牡丹园/花园路校区(海淀区)

    查询地图 公交/驾车去这里
  • 首都体育学院校区(海淀区)

    查询地图 公交/驾车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