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对侠客的评价就褒贬不一,但赞赏者仍占主流。据《孔子家语》记载:“子路戎服见孔子,拔剑舞之,曰:‘古之君子, 以剑自卫。'子曰:'古之君子,忠以为质,仁以为卫,不善则以忠化之, 寇暴则以仁御之,何必恃剑自孔子以后,儒家大致对侠客持排斥的态 度,认为“尚武行侠”是小人所为,君子应当“尚文行礼”,这对我国的侠 客文化一直处于非主流文化的角色,而形成一种平民文化的传统,起了决 定性的影响。而墨家因其学派的成员绝大部分来自平民社会,它与侠客有 共同的源流,因而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很自然的。墨家对侠客现象 进行了观察和研究,提出了 “任”侠观念和主张。《墨子•经上》所言: “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其实践方式:“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这正是侠客的行为准则。对侠客进行了较为客观评价的是庄子。他在《庄子•说剑篇》中提出 了划分为“天子剑”“诸侯剑”“庶人剑” 一说,提倡以德御剑、匡诸侯、 服天下、利苍生的“天子剑”,而反对“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 用国事”的“庶人剑”。这首开了将“武”伦理化的先河,清晰地预示了侠 义精神的发展和演变趋势。同时,庄子又首次提出了 “盗亦有道”的观点, 借盗跖之口,表述了盗侠的道德观念体系,实际上也是当时侠客行为规范 的主要内容。在我国历史上,首次正面颂扬侠客的人,是汉初的大历史学家、文学 家司马迁。他首先肯定了游侠的高贵品质,指出虽然“其行不轨于正义”, 但“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身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 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是十分可贵的。司马迁所总结的一诺千 金、杀身不悔、救危济困、不图报答等品行,成为后世侠客们自励的铭言 和行为准则,也成为文学中侠客现象的基调。同样是历史学家,班固对待 侠客的立场、观点与司马迁截然相反。班固认为游侠有两方面的罪责:一 是私义重于公职,以致“背公死党之议成,守职奉上之义废”;二是“以匹 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其罪已不穿于诛矣”。但他也承认侠客们的品行确有许 多可敬之处,如“温良泛爱,振穷周急,谦退不伐”等,只是不行正道, 不合统治阶级认可的道德规范,所以杀身亡宗,也是咎由自取。镖行是以“雇佣武艺高超的人,名为镖师傅,腰系镖囊,内装飞镖, 手持长枪,于车上或驮轿上插一小旗,旗上写明师傅的姓,沿途盗贼,看 见标帜上的人,知为某人保镖,某人武艺高强不敢侵犯。"一般情况下, 镖行走镖有三种形式:一是威武镖;二是仁义镖;三是偷镖。而途中所遇 盗贼有三类:一是占山为王的职业盗贼;二是流窜作案的专业盗贼;三是 饥寒交迫的业余盗贼。这些盗贼各有特点,多寡也不同,对镖行的威胁也 不同。由于威胁的存在,就要以武术加以保护。因此,镖行是以武术为基 本手段进行的商业经营行为,实际上是将武术作为商品,用武术来实现赢利的。武术被镖行赋予了商业职能后,直接影响了武术技术体系的形成, 促进了武术的传播,是武术市场化的先驱,也是武术社会化的表现。作为 文一种商业经营机构,镖行在实现商业利润的同时,对武术的技术完善和广化泛传播起到了积极性作用。镖行既然是一种商业性的机构和行为,诚信是第一位,如不失镖、按时将货物送往目的地。而对于镖师来讲最重要的品 质是忠诚和信用,最重要的技术是武功和江湖经验。如拜访途径的武术名 家、喊镖号、讲行话、重礼节等。倘若武艺不精,镖行就会关闭,镖师就 会失业。侠文化的传播特征非凡武功的传承大凡侠客皆武功超凡,以行侠仗义为己任,所以侠客都是临危不惧, 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并勇气过人之人物。“侠客不怕死,怕死事无成”。 无勇,就不能被称之为侠客。春秋时,墨子门徒多似侠客。陆贾《新语》 有“墨子之门多勇士”的说法;《淮南子•泰族训》称:“墨子服役者百八 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明末清初人方以智在《稽古堂文 集》中又有《结客赋》一篇,其中有“古之结客者,意欲有为也” “养客 以乘会立功,可不谓杰欤”。揣摩他的意思,大概认为那种能养士结客、有 很多人依附的是任侠。《辞源》解“任侠”为“抱不平,负气仗义”之人。 说到依附于贵族、官僚为生的剑士,最典型的有两件事情:一是齐之孟尝 君、赵之平原君、魏之信陵君、楚之春申君,此乃“战国四君子”,培养门 客上千,其中不乏武艺高强、勇力效忠之士;二是《庄子•说剑篇》中的: “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 好之不厌。”剑士是凭借个人的技勇充当为人效命的没落的侠客。他们技艺 的高低,对其个人名望境遇都至关重要。因此,这些人在提高技艺上舍得 下功夫,而且十分重视这种特殊技艺的薪传接续,他们对武艺的总结、提 高和传播起着重要的作用。隋唐盛世,尚任侠之风不减,《旧唐书》记载:刘弘基“少落魄,交通轻侠”;《隋书》说刘权“少有侠气,重然诺,藏亡匿死,吏不敢过门”;王 颉“少好游侠,年二十尚不知书”等。当时赞扬侠客的诗篇也极多,如李 白的《侠客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是何等的功夫;“二杯吐 然诺”,“纵死侠骨香”,又是何等的豪迈。李白的诗不仅是他浪漫的理想, 也是当时侠客的生活写照。机构,其镖师(镖客)是以武术为载体,来保护商人、商品、现银、家宅 和经营场所,以及长途押运的安全。二者虽然产生于不同的时期和历史背 文 景下,但至少有四点是相近的:一是“侠”与“镖行”的职业或行当的特 化殊性;二是绝大多数成员来自于平民阶层;三是都以武术为载体实现目标; 四是有效传播武术的技能和社会声望。长期以来,人们认识和了解“侠”与“镖行”多来自于评书、武侠小 说或影视作品,其侠客与镖师超凡的武功和侠义精神给人们留下来极其深 刻的印象,影响了一批又一批广大青少年,并为之追求和奋斗。文艺作品 和文学作品中的侠客和镖师毕竟高于生活,与当时真正意义上所发生的事 件是有区别的,但两者对武术的传播都是十分重要的。本讲试图从历史学、 文化学、社会学的角度考察和印证两种文化对武术的传播问题,以其找到 影响的“正能源”。为了使人们对“侠客”基本特征有所理解,现举一实例加以说明。具 有侠义精神的侠客们不仅可反抗官府,为民申冤,还清除为非作歹的武林 败类,为民除害。《清代述异》叙述了 “清初八大侠”的史记。“康熙雍正间,大江南北以拳勇名者八人,甘凤池其一也 凤池金陵 人,短小精悍,须髯如戟,手握锡器,能使溶为汁,及指缝中流出,然在 八人中尚居末座。第七人为白泰官,……第一人为僧某,第二人为吕四娘, 实晚村孙女也。僧淫暴无行,荼毒良懦,七人咸恶焉,思除之,以救一方。 然自度艺皆不能胜,恐转为所戕,乃相约以六人合围之。斗方酣,白忽从 空飞下以刃刺僧首,僧若弗知者,斗如故。白又飞去,六人者复进相搏, 如是者三,乃歼僧于地。七人皆散去,各以技雄一方。又誓不作纤毫非礼 事,约有犯者,六人共诛以如僧例,以故海内莫不称其义侠。这段“惩恶记”,堪称武林界教育习武者的生动教材。告诫习武先修德 的重要性,无论是谁只要违纪戒约,所为不轨,作恶多端,必将受到应有 的惩罚。这种惩罚是无情而严厉的,它表明了以武治暴的道理,守信重诺 的理念和侠义精神。现代武侠小说大亨金庸在论及“怎样成为武功高手”时强调两点:一 是刻苦学习;二是外在机遇。他笔下的武林高手都具备这两条道德品格的传信——侠客的道德观念“信”与“侠”同时出现于春秋时期,并有机的加以结合。侠之所以为 侠,首先是因为它具有自由的人格特征。自由的人,才能在契约中表现出 责任和义务,所以,司马迁论侠时也赞赏“信"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 存亡死生矣”。侠客们为实践自己的诺言,不失信于人,不畏艰难险阻甚 至甘愿牺牲生命,慷慨赴死的事迹,历代多有所闻。今人在评价武侠时, 仍强调“诚信”和“信赖”的意义,即:“公正;助人为乐;自由;忠于知 己;勇敢;诚实;足以信赖;爱惜名誉;慷慨轻财”。时至今日,守信重 诺仍然是武德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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