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本诸身,而身至节无定数,可分为三,三节者 云何?上中下是也。以一身言之,头为上节,身为中 节,腰为下节。以头而言之,天度为上节,鼻为中 节,海底为下节;以中节言之,胸为梢节,腹为中 节,丹田为根节;以下节言之,足为梢节,膝为中 节,胯为根节;以肱言之,手为梢节,肘为中节,肩 为根节;以手言之,指为梢节,掌为中节,掌根为根 节。节观于此,而足不必论。然则自顶至足,莫不各 有三节。要之即无非三节之所谓,即无非着意之处。 盖上节不明,无依无宗,中节不明,浑身自空;下节 不明,自家自跌。顾不可忽哉。至于气之发动,要之 皆由上节起,中节随之,根节催之而已。然此犹是节 节而分之,若天合而言之,则上至头顶,下至足底, 四肢百骸总为一节,夫何三节之有哉!又三节中有三 节云乎哉。第四要论试于论身论气之外,而进乎梢节。夫梢节者,身 之余者也。言身者初不及此,言气者亦所罕闻。论拳以由内而发外,气本诸身而达于梢,故气之为用,不 本诸身则虚而不实,不行诸梢则实而仍虚,梢亦焉可 弗讲哉,然此持身之梢,而犹未及乎梢之梢也。四梢 维何?发其一也。夫发之所系,不列于五行,无关于 四体,似无足论也。然发为血之余,血为气之海,纵 不必本论发以论气,要不能离乎血而生气,不离乎 血,乃不得不兼乎发。果能如此,欲冲冠血梢自然足 也,又舌为肉之梢,而肉为气之囊,气不能行诸肉之 梢,即无以冲其气之量,故必舌欲催齿,而后肉梢方 可足矣。至于骨梢者齿也,筋梢者指甲也。气生于 骨,而联于筋,不及乎齿,而未及乎骨之梢,而要欲 血梢足矣,要合齿于筋甲欲透骨而不能也。果能如 此,则四梢而足也,而气亦足矣,其后有虚而不实实 而仍虚者耶!第五要论夫拳以言势,势以言气。人得五脏以成形,即有 五脏以生气。五脏实为性命之源,生气之本,而明心 肝脾肺肾者也。心为火而有炎上之象,肝为木而有曲 直之形,脾为土而有敦厚之势,肺为金而有从革之能, 肾为水而有润下之功,此乃五脏之义。而有准之于气 者,皆各有所配合也。所以论武事者要不外于斯也。 其在于内胸阁,为肺经方位,而为诸脏之华盖,故肺 经动,而诸脏不能静。两乳之中为心,而肺保护之。 肺之下,胃之上,心经之位也。心为君,心火动而相 从,无不奉命也。两肘之下右为肝,左为脾,脊背十 四节为肾,此故五脏之系,皆系与背,背故为肾。至 于腰,则两肾之本,则为先天之第一,尤为诸脏之根 源。故肾水足,而金木水火土莫不各显机焉。此乃五 脏之门,系部位也。且夫五脏之存乎内者,各有其定 位,而见于身,身者亦有其长,属顶脑骨皆肾也。两 耳亦为肾,两唇两腮皆为脾,两鬓则为肺,天庭为六 阳之首,而萃五脏精华,实为头面之主脑,不管一架 之思矣。印堂者阳名胃气之衡,天庭欲起,肌肉此达 生发之气,由肾达于六阳,实为天庭之枢机也。两目 为肝,而究之上胞为脾,下胞为胃,大角为心经,小 角为肠,白则为肺,黑则为肝,瞳人为肾,实亦为五 脏之精所聚,而不得专为肝也。鼻孔为肺,两戳为肾, 耳门之前之胆精,耳后之高骨亦为肾也。鼻生中央之 地而为土,万物滋生之源,实为中气之主也。人中为 气血之会,上冲印堂,达于天庭,亦至要之所谓也。 两唇之下为承浆,承浆之下为地阁,上与天庭相应, 亦肾经位也。颊下为颈项者,五脏之通途也,气之总 会,前为饮食出人之道,后为肾气升降之途,肝气由 之而右旋,其系更重,实为周身之要领。两乳为肝, 两肩为肺,两肘为肾,四肢为脾,两臂背膊皆为睥, 而十指皆为心肝睥肺肾也。膝与腰皆为肾也,两足跟 为肾之要,涌泉为肾穴也。大约身之所系,中者为心, 窝者为肺,骨之露处皆为肾,筋之联处皆为肝,肉之 厚处皆为脾,像其意,心如猛虎肝似箭,脾之大力最 无穷,肝经之位最灵变,肾气一动快如风。其为用也, 用其经举,凡身属于某经者,终不能无意焉,是在当 局者,自身体验,而非笔墨之所能尽述者也。至于生 克治化,虽有另论,而挚其要领,自然统会,究之五 行百骸,总数为一圆,四体三心合为一气,悉必沾沾 于某统一经络节而为之哉。第六要论心与意合,气与力合,筋与骨合,内三合也;手 与足合,肘与膝合,肩与胯合,外三合也,此为六合。 左手与右足相合,左肘与右膝相合,左肩与右胯相合, 右之与左者亦然;以及头与手合,手与身合,身与步 合,孰非外合。心与目合,肝与筋合,脾与肉合,肺 与身合,肾于骨合,孰非内合。岂为六合而已哉,然 此分而言之。总之,一动无有不动,一合无有不合, 五形百骸俱在其中也。第七要论头为六阳之首,而为周身之主,五官百骸莫不本 此为向背,故头不可不进也。手为先行,根基在膊。 膊不进,则手足不可前矣。气聚诸腕,机关在腰, 腰不进则气馁而不实矣。此所以腰贵于进也。意贯 周身,运动在步,步不进则意索然无能为也。此所 以步必取其进也。以及上右必须要进左,上左必须 要进右,共为七进。孰非所以着力之地,而要之其 劲合周身,而毫无关动之意,言其劲则全体俱无抽 扯之形也。第八要论身法维何?纵横高低,进退反侧而已。纵则放其 势,一往而不返;横则过其力,开拓而莫阻;高则扬 其身,而身若有增长之意;低则抑其身,而身若有攒 促之形。当进则进,弹其力而勇往直前(冲);当退则 退,凌其气而回转扶势,至于返身顾后,后及前也; 侧顾左右,左右恶敢当我哉。而要分子拘泥焉,察乎 人之强弱,运乎己之机关,有忽纵而盛退,纵横因势 而变迁。亦不可一概而推论,有忽高而忽低,高低随时而转移,不可执格而论,时而宜进,故不可退也。 退以馁其气,时而宜退,即以退而鼓其进,是进故进 也,而退实以助其进。若返顾后,而后亦不觉其后也。 侧顾左右,而左右亦不觉其左右。总之,观在眼,变 通在心,而握其要者,则本诸身,身向前而四肢不令 而行也。身而怯则百骸亦莫蓦然不可处也,身法固可 置而不论乎。第九要论夫五官百骸主于动,而实运于步。步乃一身之根 基,运动之枢纽也,以故应战对敌,本诸身,而所以 为身之砥柱者,莫非步,随机变化在于手,而所以为 手转移者,一则在步之进退反侧,非步何以鼓荡之 机,抑扬伸缩,亦非步无以宗变化之妙。所以观者 眼,变化者心,而所以转弯抹角,千变万化而不至于 窘迫者何?莫非步为司命,而要非勉强以致之也。动 作出于无心,鼓舞出于不觉,身欲动而步已为周旋, 手将动而步早为之迫催,不期然而已然,莫之驱而若 驱,所谓上欲动,而下已随之,其斯之谓欲。且步分 前后,有定位者步也。然而无定位者亦为步,为前步 进之,后步随之,前后自定位也。若前步作后步,后 步作前步,更以前步作后步之前步,后步作前步之后 步,则前后亦自定位矣。总之,拳以论势,而握要者 步。活与不活在于步,负与不负在于步。步之为用大 矣哉。第十要论夫拳之为用,气与势而已。然气有强弱,势分刚 柔。气强者取乎势之刚,气弱者取诸势之柔。刚则以 千钧力扼百钧力,柔者则以百钧而破千钧,必精巧而 始能,此则刚柔之所分也。刚柔既判,而发、用亦自 有别。四肢发动,气行诸外而内持静,重刚之势也; 气妥于内而外现轻和,柔软之势也。总之,用刚不可 无柔,无柔则绢绕不速,用柔不可无刚,无刚则催逼 不揭捷。必须刚柔并济,则沾粘连随,腾闪折空,搠 搠捋挤按,无不各得其自然矣。尤必初无间刚柔,才 能不偏,有志武术者,岂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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