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形成了许多各具特色的拳术:长拳(后演生为太极拳)、红拳、华 拳(后演生为心意六合拳)、五拳(后演生为五形洪拳)、查拳、巴子拳、弹 腿、短打(后演生为螳螂拳)、内家拳等。
清代,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曾一度限制练武。但由于武 术在民间已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并由于当时社会上存在着许多反清复明的 组织,武术不但未被限制,反而各流派的武术不断发展,纷呈于世。民间 以“社” “馆”的秘密结社形式传授武艺,并以所处地理位置的不同而分为 南派、北派。南派精于拳法,北派精于腿法,故有“南拳北腿”之说。以练 功方式和技击风格的不同,又分为内家和外家(黄宗羲《王征南墓志铭》), 外家注重外形动作,主张“先下手为强”,内家注重内功,主张“以静制 动”“后发制人”。所谓“外家”即出家之意,外家拳便是指出家人练的拳 术,’而我国中原拳术大多与少林拳术有渊源或者受其影响,因此,便将与少 林拳术有相同特点的一大批拳术划归外家拳。与此相对,“内家”就是在家, 即练拳之人可以娶妻生子。内家拳大多创立于道观,而我国的道教(指正一 教等教派)最初是允许娶妻生子的,后来也只有元朝丘处机创立的全真教派 不允许道士结婚,因此人们便将这类拳术统称为内家拳。所以,人们习惯 上也将道士视作“内家”。当然,并不是所有源于道观的拳术均符合内家拳 的特点,也不是所有源于寺庙的拳术均为外家拳的风格。人们最初区分内 家拳和外家拳,只是一个大体的分类而已。清代的中后期,太极拳、形意 拳、八卦掌、八极拳和炮拳等得到了很大发展,成为当时社会上有影响的 拳术。
明末清初人姬际可(1602—1683 )传授之拳术称“六合拳”,内容包括 十形(势),后演生成心意拳、心意六合拳等,今人称为“北少林拳”。雍正 十三年(1735),河南进士王自诚作《拳论质疑序》云:“拳之种类不同,他 端亦不知创自何人,惟此六合拳则出自山西姬龙、姬凤,二师乃系明末人也 [应为姬龙峰(凤)之误],精于枪法,人皆以为神……”入清之后,退隐的 明末带兵官陈王廷将其拳术(包括长拳、炮捶、红拳)加入道教元素、吐纳 养生之法,在家乡陈家沟传承陈氏长拳,属刚拳。清初期交通不便,货运安 全必须保镖行业。河北沧州为货运入京主要之途,故当地人习武成风,当时 盛行的拳术有六合拳、罗汉拳等。
到明清时,各类拳法论著大都有势、有法,图文并茂,如《武编》《纪 效新书》《武备志》《甚氏武技书》《太极拳法》《内家拳法》《六合拳谱》《拳 术教范》等武术名著,流传至今。明清时期是武术大发展时期,流派林立, 拳种纷呈。拳术有长拳、猴拳、少林拳、内家拳等几十家之多,同时形成了 太极拳、形意拳、A#拳等主要的拳种体系。
民国初期,倡导“强国强种” “强种救国” “御侮图强”,武术得以鼓励 和推行,社会上存在着各种形式的拳社,对传播和发展武术起了积极作用。 1928年,“中央国术馆体育传习所”成立。1936年,中国武术队赴柏林奥 运会参加表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被作为优秀民族遗产加以继承、整理和提 高,成立了各级武术协会,国家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开展武术运动,将武术列 为正式比赛项目。1953年,举行了第一届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竞赛大会, 接着又举行多次全国性武术比赛或表演大会。为了推动武术的普及和提高, 国家组织创编了比赛规定套路,编制了群众武术活动所需要的初级套路和简 化太极拳等,出版武术书籍和挂图,拍摄武术影片和录像。为探讨武术运动 锻炼的价值,还组织有关生理的测定和研究,使其逐步科学化。此外,各体 育学院、体育系相继设立武术课和武术专业班,大、中、小学也把武术列为 体育课教学内容,青少年业余体校也建立武术班,各地武术协会设立各种形 式的武术辅导站。
第三节 武术的内涵
在中华大地上绵延数千年的武术,来源于人们的生产实践、军事战争和 社会活动,在中华传统文化的长期熏陶哺育下,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 凝聚了千百年来历代人民的智慧,成为当今世界众多的体育项目中,最富哲 理、最具文化内涵的民族传统体育运动。
一、武术汲取中国古代哲学营养
武术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汲取传统哲学、伦理学、养生学、兵法 学、中医学、美学等多种传统文化思想营养,使之理论内涵丰富、寓意深 刻,注重内外兼修,德艺兼备。诸如武术的整体运动观、阴阳变化观、形神 观、气论、动静说、刚柔说、体用说、尚武崇德说等,都从不同侧面反射出 -民族文化光彩,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的一部分。
我国古代哲学的本体论是朴素的唯物主义,它认为“道”是世界的本 原,“气”是“道”的体现,并以“气”的聚散来解释生命的形成,气聚 则生,气散则死。在古代武术理论中,“气”被视为武术的原力与本根,是 武术的生命所在。武术的种种外在形态,如武术功能、神韵、绝技等,均 为“气”的演化与体现。由于生命的盛衰变化都是“气”作用的结果,人体 “气”的质量好坏决定着生命状态的优劣,因而“气”也被视为武术养生的 理论基点。
在我国古代哲学中,“天人合一”的观点也是本体论的范畴。所谓“天 人合一”,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统一。武术是人体 的运动,要达到目的,练武实践必须顺应自然,效仿自然,遵循自然规律, 利用自然规律达到与宇宙自然的统一与和谐,以寻求发展。
“知行合一”是武术的认识论基础,是武术发展的重要机制。所谓“知 行合一”就是指在日常生活中,对事物的认识首先是切身体悟,进而指导实 践,认知与实践是统一的和一致的。这一理论在武术中的表述经常是“学以 致用” “直觉体悟”。中国武术是在一定的社会需要下而产生的,学以致用正 是演练武术的宗旨。而武术的意境、神韵等又很难用言语表达,这就要求学 者用直觉去领悟、体验,进而把握。这也是我们民族传统思维的特点。
“反者道之动”的方法论构成了武术战略思想的基本原则。其意思是 说,对立的事物向其反面转化是运动的规律。也就是说,刚能克柔,柔也能 克刚;强能胜弱,弱也能胜强。因而,中国武术便要求技击必须符合刚柔相 济、阴阳和谐等原则。其实,这就是阴阳五行学说在武术中的应用和体现。
中国古代哲学对武术的影响是深远的,其他如基于周易哲学的武术阴阳 观,以阴阳八卦化生观念为理论基础的八卦掌,以五行学说为理论思想原则 的形意拳,以太极哲理为精髓的太极拳,以及以孙子哲学为指导思想的武术 技击战术观等,都有力地证明了中国古代哲学是武术的思想渊源。
二、武术原本是一种传统技击术
从武术的词义来看,武术可称为徒手或手持武器用于搏杀格斗的方法或 技艺。它所体现的本质特征显然是攻防技击。纵观武术发展进程,无论朝代 更替、称谓变幻,也无论其他文化形态依附、渗透、派生、衍化,武术的技 击这一本质属性都确定无疑。可见,武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首先是一种中 国传统的技击术。
远在春秋战国时,不仅开始有了传播技击术的教职人员和技击竞技比赛 的裁判人员,也有了以技击为生的游侠剑客。近代则有保镖护院的镖头教头、 江湖卖艺的艺人,乃至以教拳谋生的拳师,以一种技击术来体现其社会彳介值。 古往今来,任何一个国家、地区,任何一个种族,防卫御敌是其共同的需要。 技击之术并不是一个国家、民族所独有,人类的防卫意识和人体运动学原理 决定了技击术在缘起之初是近乎相同的,只是在后来的发展中,不同的地理 环境、经济文化、民族思想,造就了不同特色的各种技击术。长期以来,中 国人民以自己的生活方式、行为准则、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经过历代宗师 的砥砺揣摩、千锤百炼,创造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技击术一中国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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