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冲府是府兵制的基层组织,“凡府:以卫士一千二 百人为上府,一千人为中府,八百人为下府;在赤县为赤 府;在畿为畿府。卫士:以三百人为团,有校尉;五十人为 队,队有正;三十人为火,有长”。府兵兵士要自备某些 武器、用具与粮饷。府兵兵士从农民中征点,即白居易诗 所云:“户有三丁点一丁。”征点的标准是:“财均者取强, 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版多丁。”

唐朝非常重视府兵的训练。折冲府平时的主要任务 便是训练士兵,“居常则皆习射”。府兵集中训练的时间 是在冬季由折冲都尉率领兵士在府者进行。赴京值日, 也有专门教习。唐太宗甚至对值日的部分卫士“引于殿 廷,亲自教射“,中多者赏以弓、刀、帛等,其将帅也“加上 等考绩”。轮到值日的所谓“番集之日”,要进行课试,

“有教习不精者,罪其折冲,甚至罪及刺史”。

由以上资料分析可知,隋、唐实行府兵制度,“寓之于 农”,“兵农合一”。府兵由一般民户中简选,不再像以前只 限于世袭军户等,实际上将兵源、武器装备、习武活动扩 展到了整个国家的基层。另外,士兵的训练和考核制度, 又必然加强整个社会对习武活动和武艺的重视。隋唐的 府兵制度,对武术的进步、发展无疑是起了推动作用的。

注 释

《隋书•高祖纪》。

唐•杜佑《通典•职官典•将军总叙》。

宋•王溥《唐会要•府名》。

唐•长孙无忌主撰《唐律疏议•擅兴》。

《旧唐书•职官志》。.

南宋•王应麟辑《玉海》卷一三九引邺侯家传次

《资治通鉴》卷二三一。

第二节

先秦的"士''最早为武士,武士是最低的一级贵族,身 份为世袭。战国开始,“士”开始转变为文士,社会其他阶 层人士,亦能因为自己的才能被统治者赏识而入仕。两汉 有所谓“察举”、“聘召”及“举贤良方正”等拣选人材的方 法。魏、晋、南北朝则以“九品官人法”取士。隋、唐以前很 长一段时间,武勇之材皆应时需召拔而无定规。

一般都认为武举制始于唐朝。事实上,非正式的武举 制,从隋朝便开始了。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8年)四月 曾下诏日:“孝悌有闻,人伦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 节义可称,或操履清洁,所以激贪励俗,有益风化。强毅正 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并为廊庙之用,实乃 瑚琏之资。才堪将略,则拔之以御侮;膂力骁壮,则任之以 爪牙。爰及一艺可取,亦宜采录;众善毕举,与时无弃。以 此求治。庶几非远。文武有职事以上,宜依令十科举人。” 显然,这十科中,想必有关于武举的一科甚至数科。只是 隋朝科举选士,或按二科,或按四科,或按十科,科目都是 临时规定,并没有像后来那样形成为定制。唐贞观十二年 (公元638年),“始置左右屯营于玄武门,领以诸卫将军, 号'飞骑'。其法:取户二等以上,长六尺阔壮者,试弓马四 次上,翘关举五、负米五斛行三十步者。复择马射为百 骑。”显然,在武则天正式开武举之前,已有了某些课试 拣拔武勇人才的做法。

武举制度正式建立是在武则天时。《通典•选举三• 历代制下》云:“(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教人习 武艺,其后每岁如明经进士之法,行乡饮酒礼,送于兵 部。”《通典》注云:“(唐玄宗)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 诏武贡人与明经进士同行乡饮酒礼”「天宝六载(公元 747年)正月制:文武之道,既惟用;宗敬之仪,不可独 阙。其乡贡武举人上省,先令谒太公庙。每拜大将及行师 冠捷,亦宜告庙”。武举之制,从此确立下来。

武举考试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长垛。“长垛”项目的课试方法为:“画帛为五规, 置之于垛,去之百有五步,列坐引射。”“规”即“院”,如 今之环靶。“长垛”规则规定:应试者用石弓和六钱之箭引 射,三十发不出第三院为第,入中院为上,入次院为次上, 入外院为次。

二是马射。“马射”又名“骑射”。其课试方法为:“穿 士为埒,其长与垛均,缀皮为两鹿,历置其上,驰马射 之。”马射法还规定:应射者于马上持七斗力的弓,驰马 弓射,全部射中为上,或中或不全中为次上,全都不中为四是筒射。《新唐书•选举制》云:武举课试内容有 “筒射”。“筒射之箭,长才尺余,剖筒之半,长与常弓所用

箭等,留二、三寸不剖。为箸以傅弦,内箭筒中,注箭弦上, 筒旁为一窍,穿小绳系于腕,毂弓即发,豁筒向手,皆激矢 射敌,中者洞贯,所谓筒射也”

五是步射。《新唐书•选举制》云:“步射”为射草人, 中者为上,虽中而不法者为次上,虽法而不中者为次。

六是穿劄。《通典》中有“穿劄”的测试方法,即以弓射 铠甲,穿透甲片测试弓力。

七是翘关。《文献通考•选举七》云:“翘关者*长-丈 七尺,径三寸半,凡十举。后手持关距,出处无过 尺 “翘关”是一种举重力课试方法,要求手持门关之一端举 之。 '

八是负重撩文献通考•选举七》云:“负重者,负米五 斛,行二十步,皆为中第。”“负重”是一种测试负重力和耐 力的课试方法。九是材貌。“材貌”是身体素质外型挑选。以身高六 尺以上,“躯干雄伟”者为次上,以下为次。

十是言语。要求在课试提问中“应对详明,并有神采, 堪统领者为上,无者为次”。

《文献通考•选举七》载:唐永隆元年(公元680年), “右补阙薛谦光言:今武能制敌之科,只今弯弧。夫赵云虽 勇,资诸葛之指挥;周勃虽雄,乏陈平之计略。若使樊哙居 萧何之任,必失指吼之机,使萧何入戏下之军,亦无免主 之效。是知谋将不取于弓马,良相不资于射策。愿降明制, 循名责实。文则试以效官,武则令其守御”。薛谦光所言表明他对武举考试忽视军阵谋略有看法,但却正好反映 了武举考试对武艺的重视。

隋、唐创武举制度,在中国武术史上是一件大事。武 举内容的确立,实际上是对武术精炼化、规范化研究发展 的结果。另外,武举的创立,实际上又是对武术本身的推 广。仕宦之诱,无疑能激发更多的人的习武热情。武举制 的影响和意义不可低估,这种面向社会各阶层选拔武勇 之才的方法,为此后历朝历代所沿袭。

古代中国文人重文轻武,对武举的记载极少。《新唐 书•选举制》认为“唐武举起武后之时,其选用之法不足 道,故不详书”。这使得我们今天没有更多的资料一窥 唐代武举的全貌,殊为可惜。但《新唐书》作者的看法无疑 是错误的,这一点早就有人提出过批评。《文献通考•选 举七》按云:“然郭子仪大勋盛德,身系安危,自武举异等 中出,是岂可概言其不足道邪?唐登科记所载,异科出身 者众,独轶武举,亦一欠事。”

注 释

《隋书•炀帝纪》。

《新唐书•兵志》。

唐•杜佑遹典•选举三•历代制下九

《通鉴释文辨误》卷十一。

《唐六典》(题玄宗撰,李林甫等注,实出于张九龄等之手)。 军新唐书•选举制。

第三节向武任侠之风

盛唐气魄,表现在一是政治上较开明;二是不设夷夏 之防。中央王朝与内地和少数民族及外国交通联系紧密。 这就使得侠客有了活动必须的自由环境。北方少数民族 的尚武习俗,也因之得以浸入。隋末和唐代,有普遍的尚 武任侠之风。

《旧唐书》载柴绍“幼趟捷有勇力,任侠闻于关中”;丘和少“重气任侠”,其子行恭“善骑射,勇敢绝伦”《隋 书》亦云:段纶“少以侠气闻”。《新唐书》说神通“少轻 侠以上数人,同为唐室元勋,且又同为游侠少年,可见 当时任侠风习之盛。当时关于任侠的记载,比比皆是:

《旧唐书》载:刘弘基“少落魄,交通轻侠”;《隋书》 说刘权“少有侠气,重然诺,藏亡匿死,吏不敢过门”;王迎 “少好游侠,年二十尚不知书”等等。

在尚武任侠的风习中,唐王室成员身体力行。唐太宗 李世民本身就是一员猛将。据说他曾在战场上手刃千人 以上。其兄弟建成、元吉等,皆武艺超群,勇猛善战。明茅 元仪《武备志》云:“唐太宗有剑士下人,今其法不传.断简 残篇中亦有歌诀,不详其说。”唐太宗手下集合的这一批 猛士,在其政治斗争的关键时刻立下殊勋,“玄武门之 变”,一举消灭了他的对手,从而登上皇位。李氏家族尚武 的传统,在很长一段时间保持着。《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 六载:“汉王元昌所为多法,上数谴责之,由是怨望。太 子与之亲善,朝夕同游戏,分左、右为二队,太子与元昌各 统其一,披毡甲,操竹稍,布阵大呼交战,击刺流血,以为 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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