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把中国武术视为一个体育项目、一种专门技能,还远远不能 包容和理解中国武术。任何体育项目虽然都会具有文化意义,但没 有一个体育项目像武术那样具有浓郁的民族文化特征,具有武术那 么大的文化包容量和负载能力。武术在民族文化的摇篮中,不断汲取传统哲学、伦理学、养生学、 兵法学、中医学、美学等多种传统文化思想和观念,使之理论内涵丰 富、寓意深刻,注重内处兼修,德艺兼备。诸如武术的整体运动观、阴 阳变化观、形神观、气论、动静说、刚柔说、体用说、尚武崇德说等,都 从不同侧面反射出民族文化光彩,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大系统中的一 个子系统。中国武术之所以能称为武术文化,不仅在于它的广博的内涵、 多元的功用,还在于它强大的生命力和独立性。尽管中国历史上 曾遭外敌入侵以及多次“禁武”的厄运,武术却都没有因此而消亡; 它与多种文化形态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乃至相互渗透和影响, 却没有被同化、被改变,显示出它具有的文化延续能力和独立完整 的文化体系。同时,从武术文化中,我们还能看到它所反映的中国 文化的基本精神,比如强调“武以德立”、“德为艺先”,反映出民族 的以“仁”为核心注重人际关系和谐的伦理观念;行侠仗义、除暴安 良反映了刚健有为、入世进取、匡扶正义、不畏强暴的爱国主义传 统;追求个人技艺的纯熟、神韵和意境,正是成就人格完美的传统 审美情趣;主张“轻力”、“尚巧”,以巧智取、顺势借力的技击原贝! 反映中国人礼让为先、有礼有节、刚强而不狂野,功力扎实求内在 的竞争特点,以及崇尚自然、追求“天人合一”的思想,重视血缘关 系的宗法观念,等等。凡此种种,武术与中国文化是如此地一脉相承,可以说武术是中 国文化的载体之一。反过来说,生长在中国的技击术,必然打上中国 文化的深深烙印。 总之,对武术的认识可以概要地说,武术是以其攻防技击为本质 特征,以健体、防身、修身、养性为主要功能,以人体运动形式表现的 中国文化形态。中国武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悠久的历史,然而,对武术概念 的认识却在不断地衍化,武术界人士也总是在喋喋不休地论争。它的庞杂性和局限性,给武术理论建设和教学带来不少麻烦,武 术教材也好,武术研讨会也好,曾把它界定在一个体育范畴之内,难 道由于武术归体育部门来管,它就只带有体育属性吗?当然不是。这里,笔者试从历史学、社会学和文化学的角度,力求客观地去 追寻它的起源和衍变,探索它的文化背景与文化特性,分析它的社会功用和价值。任何事物的概念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悠长久远年代里走过来 的武术,今天的概念和昔日的概念所涵盖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不少差 异,但本质属性应当是一致的。在历史上曾用过不同的名词归属武 术这一概念。如春秋战国时有“技击”;汉代有“武艺”一词;清初人们 取用了《文选》中“偃闭武术,阐扬文令''中的“武术”一词;民国时期称 作“国术”;新中国成立后,又改称“武术”。据文字记载,古代武术中 以对抗形式的搏斗运动有角力、角觥、手搏、相扑、击剑、较棒、刺枪 等;舞练形式的套路运动有戈舞、矛舞、刀舞、剑舞、双剑舞、戟舞、双 戟舞、走戟、使枪、使拳、打拳等单人和集体的演练以及枪对牌、剑对 牌等双人对练。从历史上溯源,人类为了生存竞争或安全需要的狩猎、战争中 的技能形态与武术初期的技术形态同源同构,甚至在一定时期里 融会交织,然而其文化内涵和价值功能却有本质的区别,战争中重 要的是群体的阵式、协同等,个人的技术作用极为次要。武术却是 以个体行为为主,自发于民间的一种文化形式,表现了自卫、健身、 娱乐、表演等多种社会价值和功能。在其整个进程中,中国古代的 儒家、道家、道教、佛教、民间宗教,以及各种民俗文化,都对其有不 同程度的影响和渗透。不妨说,原始形态的武术与同时期世界各 地域的武技几乎无大区别,而发展到近代却迥然不同。重要的在 于先秦以来,封建社会的经济与文化的长期积淀,使它逐渐远离狩 猎和军事技艺的形态,成为一种独立的人体运动形式和文化载体。 为此,对武术不能混同于军事技艺,我们应有一个明晰的认识。早 在明代,战将戚继光曾倡导士兵练枪弄棒,其目的在于提高身体素 质,他认为战争技艺是“一起拥进”、“就戳便斫”,岂容得“活泼跳 动”、“身势手法”?”武术发展至今,体育的功能日显突出,归属体育部门来发展它, 又使其内容、形式和手段的体育化特点更强。近些年来,它的定义被 概括为: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搏斗为运动形式,注重 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然而,从广义上说,武术的定义并不是体育能够涵盖的;从它的 功能来说,也不局限于体育,对武术的定义可以从三个侧面来剖析。最早它同源于狩猎、战争中的实用技术。随着不断地总结发展 和适应需求,从形式到内容有很大的变化,但是技击这一精髓却万变 不离其宗。“武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表达了它的本质属性,无论是 套路还是格斗,都离不开攻防技击。这一特性使它既有别于舞蹈、杂 技等人体运动形式,也有别于体操等体育项目。当然技击并不是中国独有的,它是人类从本能需要到文明需要 必然出现的技能和文化,世界各地如角斗、拳击、击剑、泰拳、空手道、 跆拳道、桑勃、摔跤等等,也具有技击攻防的属性。重要的是华夏民 族、炎黄子孙长期以来,在自己的土地上,以自己的实践,按照自己的 需求,总结出了自己的传统技击术,诸如踢法中有蹬、踹、铲、截、弹、 缠、扫、挂、摆、点、弹、踩、撅等,打法中有冲、撞、挤、靠、崩、挑、劈、砸、 贯、撩、盖、鞭、抛、抄、钉、砍、插、穿、标等。踢、打、摔、拿、击、刺六法 中都有许多丰富的技击法,各地域、各拳种又不尽相同。此外,武术 中的擒拿法、快摔法、桥法、十八般兵器的击法等等,均有独到之处。 武术的技击属性,反映了武术概念的内涵。这一点在定义中已明确提出,表达了它的体育属性。这不仅由 于千百年来人们从文化需求和社会功能角度出发,将其视为健身强 体,提高素质的手段,发挥它健身和育人的功效;也由于近代以来,它 在军事训练中的作用减少,而体育功能增强,在近代文明兴起体育的 时代,更向体育项目上转变。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明确武术为 体育运动项目,开展普及和竞技比赛,竞赛法和规则使武术的套路和 散手更明显地表现出体育性质从技击而言,它是一种人类进行格斗的方法,可以包括你死我活 和竞技较量两种性质。武术作为中国传统技击术也不乏置对方于死 地或失去反抗能力的方法,与体育的性质是相违背的,对抗竞技就必 须摒弃那些致伤、致残、致死的方法于武术运动之外,从而演化为一 种个人操练或默契配合的套路形式。因此武术作为传统技击术,含 有超越体育运动的成分。这种武术技能仍在公安、司法及军事侦察 部门得以保留和采用,对广大民众来说,武术的体育属性是主要的。定义中提出以技击为主要内容,说明也并不完全都是技击内容, 如套路运动中的连接过渡动作,“亮相塑形”等,也有技击含义并不突 出,而健身、观赏功能较明显的;在散手运动中对有害健康、危及性命 的动作,视为犯规而不允许采用,或加以限制,无不显示了体育特性从逻辑学上认识,中国传统体育是武术的属概念,武术的套路运 动和格斗运动则是概念的外延。比较确切的提法,体育项目的武术 应称其为“武术运动”。人们在认识武术概念时,决不能仅仅将其视为一种技术技能或 人体运动,还应认识它丰富的文化内涵。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技击 术的出现是一种必然,它的初期也可以说大同小异,发展至今却有很 大的差异,武术的独特性与它的文化氛围分不开。在漫长的历程中, 它不断受到中国传统哲学、政治伦理、宗教礼仪、军事思想、文学艺 术、医学理论,以及社会习俗等形形色色的社会形态的深刻影响。中 华民族独特的思维方式、道德观念、审美情趣、心态模式、价值取向以及人生观、宇宙观等在武术中都有集中的反映。定义中提到的“内外兼修”,正是言简意赅地反映了它们的文化 属性,使武术超越了一般的技能技术层次,也超越了以体能形态为主 的西方竞技体育。它以哲学为基础,以“主动”与“主静”及“中庸”为 支架,体现了寓意深邃、内容丰厚的文化内涵,诸如整体运动观、阴阳 变化观、形神论、气论、动静论、刚柔说、虚实说等等,形成了独具风貌 的武术文化体系,它既具备了人类体育运动强身健体的共同特征,又 具有东方文化特有的哲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它是中国文化在人 体运动中的表现和载体,从一个侧面辉映出东方民族文化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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