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空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用语,因此,文化空间的释义 必须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基础。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宣 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中,明确将人类口头和非物 质文化遗产划分为两大类,一是各种“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 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 及其他艺术、传统形式的传播和信息等传统民间文化表现形式,二 是文化空间。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会议正式通过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它总结并概括了此前有关传统民间 创作和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的研究成果,并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 产”做了新的分类,这便是目前在各国广泛使用的五大类分类方 法:一是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 言;二是表演艺术;三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四是有关自然界 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是传统手工艺。该公约关于“非物质文化遗 产”的定义概括了以上五个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 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 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和文化场所。”需要说明的是,“文化场所(the culture space) ”是“文化空间” 的不同译法。在后来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文件译本中,“文 化空间”被逐渐确定下来。值得注意的是,“文化空间”作为一种特 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现象,并没有出现在上面列出的五大类分类 内容中。但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第一批人类口头和 非物质遗产代表作19种名录中便有5种属于“文化空间”的现象, 分别是多米尼加共和国的圣灵兄弟会文化空间、几内亚的索索• 巴拉文化空间、摩洛哥的吉马广场文化空间、俄罗斯的塞梅斯基文 化空间和口头文化、乌兹别克斯坦的博逊地区的文化空间等。 2003年和2005年公布的第二、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 表作名录中也有属于文化空间的项目,爱沙尼亚的基努文化空间、 哥伦比亚的帕-德-圣巴西里奥的文化空间、约旦的佩特拉和维地 拉姆的贝都人文化空间,等等。我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之附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3条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界定 中明确列举了除与联合国公约中五大类外的第六类即“与上述表 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把“文化空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 个基本类别,并定义为“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 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武术传承的文化空间,从文化空间的定义可以看出,文化空间是指有价值的文化空 间或时间,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活动、民间文化活动得以举行的空 间或时间,这些活动是有规律的、约定俗成的文化活动场所。由于 文化空间是新的概念与认识,在我国的文化保护中还没有被重视 研究,许多有价值的文化空间项目处于濒危失传的状况。如图腾 崇拜的活动、仪式,通过装扮图腾神,以驱逐瘟疫、鬼怪,表达了人 们祈求平安的愿望,这些活动对人类学、民间文艺学、民俗学、社会 学等学科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武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代表项目之一,许多有价值的 文化空间需要保护。如少林功夫作为武术的代表项目之一。其 1500年的历史,加之嵩山少林寺这一特定的佛教文化环境与僧人 习武就是一个别具特色的“文化空间”。对这一文化空间进行整体 保护比仅仅对少林武术进行技术保护更加全面,更加符合非物质 文化遗产的现象与实际。依此类推,武当武术、洪洞通背拳、山西形意拳等都可以作为文化空间进行保护。整体传承是文化传承的要求,也是武术传承的要求。即要求 保护武术文化的全部内容和形式。“文化空间”概念的提出使对武 术传承与保护的认识更进了一步,也为前述“教育不能传承民间传统武术提供了理论依据。由此,武术的“师徒传承”与“口传身 授”也可以作为武术传承的文化空间认识。“师徒传承”是武术文 化空间的重要内容。从“择徒拜师”到“登堂入室”,实践着武术人 对武术的追求与对人生的体悟。非此,便难以进入真正的“武林”。 武术即人生,人生亦武术。武术界的“师道尊严”与师徒之间的浓 浓情义现在看来绝非封建主义,而是“传拳”的必须。如前所述,竞 技武术没有传承,除了技术具有确定性以外,其传承的文化空间也 不完整。学校教育依然,没有“择徒拜师”的过程,看似学员众多, 却不会产生拳种流派的“传人”。形意拳师李仲轩跟尚云祥学拳 时,尚云祥开始并不教拳,只是聊天观察,通过查其言、观其行,了 解李仲轩的性格品质。“民间传统武术”的择徒、授徒过程,本身就 是一个具有特色的武术文化空间。需要指出的是,以“武术”作为招牌所进行的所有与商业有关 的“武术搭台、经贸唱戏”的各类定期举办的活动,尽管看起来好像 符合“文化空间”的定义,但由于其缺乏历史的延续性也非濒危项 目,因此,不能归入“武术文化空间”的范畴。武术文化空间的保护,武术文化空间保护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申报联合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申遗”唤起人们的文化自觉,增加人们的民族自信心和 自豪感,从而对博大精深的武术文化有全面的认识。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9月,国家财政部、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国家非物质文 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设立了专项基金。武术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 产要以“民间传统武术”整体申报,或者首先申报濒危武术项目。 通过国家的力量保护武术的文化空间。保护传人。武术传人是武术文化存在的根基。武术属于技艺性项目,其 技术与文化都是无形地、活态地、动态地存在着,任何物质的(如博物馆)、静态的(如书籍)保护都不能阻挡武术的流逝。只有人与人 之间的动态传承才能保障武术文化的存在与发展。因此,对传承 人的保护是武术文化空间保护的关键。其实,传承人本身就是武 术文化空间的核心内容。关注“农村武术”。中国的武术在民间,民间的武术又数农村。相比城市而言,农村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较小。武术文化的生存环境好于城市,或 者说,武术的文化空间主要存在于农村。武术内容丰富、风格各异,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粹与经 典。武术文化空间的保护需要遵循武术整体传承的原则。“民间传统武术”是产生于农耕时代、具有传统特质的民间技 艺。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化生态发生了 巨大的变化,中国民间武术的生存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冯骥 才先生说,“我们正处在一个由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化的时期。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我们的文化没有载体了,这是一个很大的 问题。人们对外来东西觉得新鲜,把原来的东西都扔掉了 ”具有数千年历史的民间传统武术是中华武术文化真正的根 基,其传承问题至关重要,一旦发生武术文化传承的断裂,中国武 术在世界艺术、体育中的地位将彻底消失。“武术文化空间”的提 出绝不是概念的变化,而是理念的提升。文中所指的武术是指“民间传统武术”,“文化空间”是非物质 文化遗产中的重要概念。“武术传承的文化空间”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少林功夫等与传统文化结合的武术项目;二是民间传统武术 的师徒传承制度与“ 口传身授”方式等体制。保护武术文化空间的 关键是整体传承武术与保护武术传承人。在西方文化的影响下,中国武术的发展出现了分化,形成了现 代的武术与传统的武术。现代的武术注重发展武术的体育属性, 而传统的武术则保留了传承有序的文化特征。由于两者发展方向 的不同,使武术的发展出现了新的现象:一方面,中国武术在申请 成为奥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另一方面,武术中的六项拳种被列入 了中国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正申请联合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处于中间层面的教育的武术也受到了国外武技的挑战。处理好体育的武术与文化的武术的关系,使其和谐共生,才能使武术最终造福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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