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马良发起创编和推广《中华新武术》。马良(1878— 1947),河北保阳人。幼承家学,师从平敬一学少林拳和摔跤术。 1901年马良在山西陆军学堂任教习时,即以他所编的“拳脚科”和 “率角科”教授学生。1911年,马良任陆军第九协统驻扎山东潍县 时,邀集一些武术名家,编辑武术教材,定名为《中华新武术》。 1914年,马良任陆军第47旅旅长兼任济南卫戍司令时,再次邀请 武术界专家修订《中华新武术》。1917年,陆军部咨行训练总督和 警察总监定《中华新武术》为军警必学之术。同年夏,全国中学学 校校长会议决议,“以《中华新武术》列为全国各中学校的正式体。

19234月,马良、唐豪、许禹生等联络全国武术界人士,发起 组织“中华全国武术运动大会”。这是中国体育史和武术史上的第 一次武术单项运动会。来自上海、北京、天津、江苏、山东的20多个武术社团参加了团体、单练、对练三种形式共上百个项目的表 演。此次武术大会,套路演练没有规则和裁判,与现在的竞赛有显 著区别,更接近于观摩交流大会,对武术传播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清代民间宗教与秘密结社盛行,而众多的民间宗教与秘密结社几乎都与武术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所谓秘密结社,是指以下层 民众为主要成分,以结盟、传教、习武等活动为凝聚方式的各种民 间秘密团体。”他们可以分为“会党组织、民间宗教组织和拳会组 织”。这些组织中“习练武术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这些组 织内、组织间以及组织与社会的联系都促进了武术的传播。如白 莲教就“注意吸收习武者入教”,并“在教内建成专门传习武术的武 场”。在乾隆、嘉庆年间传习了“八卦拳、七星红拳、梅花拳、六趟 拳、阴阳拳等”。从属于白莲教的武术团体——义和拳曾在各地 遍设拳场,教习拳棒。“据统计,当时仅山东荏平县境,就有拳场八 百余处,几乎村村有拳场。北京城内亦设有拳场八百余处,几乎巷 巷有拳场。”③这极大地促进了武术在城乡的传播。天地会是清初 滋生的一个下层民众的秘密结社组织。乾隆三十年左右正式定 名,内称“洪门”。在天地会从福建、广东迅速蔓延至苏、皖、赣、湘、 鄂、滇、黔、蜀等地的过程中,“洪拳”也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拜上帝 会在开始时也是秘密传教,公开练拳,并从一开始就注意发展武艺 高强者入教。拜上帝会于道光三十年建“太平天国”。“太平军在 绵延14年的战争中,转战十八省,各地方拳技随新补兵源带入军 中,军中将士擅长的武艺也被带往各地,促进了民间武术的交流和 传播。”这说明武术组织不但有组织内部的传播,组织外部的传播 也是重要的一个方面,另外,组织传播过程中的武术文化传播也对 武术的发展有促进作用。

中国古代武术组织传播具有许多特点,这些特点使武术得以在当时社会上广泛传播。尽管有些组织未必是严格意义上的武术 组织,但是他们以传播武术为主要活动,所以,从武术传播的角度 出发,都可纳入武术组织传播的研究范畴。这些武术组织具有显 著的特点。一是这些组织中武术是重要的传播内容。由于武术具 备的技击价值在当时社会里体现得更为突出,尤其表现在防身、保 家、卫国等方面,因此把武术作为主要内容传播可以满足当时的社 会需要。二是这些组织都有专门的武术传播者。组织中一般都注 重吸收武艺高强者加入,“论武艺,不论年纪”①是不少组织推选首 领的原则之一。毫无疑问,这些擅长武艺者,进入组织后就成为传 播武术的骨干。三是设有专门的拳场。比如洪秀全在广西传教期 间,每到夜晚就聚积群众学武艺。义和拳也曾遍设拳场传习武艺。 四是注重传播谋略与技巧。传播谋略与技巧对武术传播有促进作 用,许多组织都有自己的传播谋略与技巧,虽然在现代社会大部分 已不合时宜,但这种方法还在频繁地运用着。天地会曾把少林寺作为武术圣地加以推崇,“武从何处学习,在少林寺学习”“武艺出 在少林中,洪门事物我精通”②,以此来刺激人们的习武意识。又如 一些组织把传习武术与宗教结合起来,利用人们信仰宗教的心态, 把武术与宗教结合起来,促使人们习练武术。这些做法在当今社 会显然已不合时宜,但是从传播学的角度进行历史研究,就有必要强调其积极的一面。总之,中国古代社会的武术组织传播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武 术传播活动,只是其传播的内容或主要内容为武术,才把它定义为 武术的组织传播。由于这些组织是现代武术组织的起源,并具备 现代体育组织和社团的主要特点,因此,我们才对其进行梳理研究,探寻它们传播武术的特点和规律。综观以上武术民间组织,它 们都具备固定的组织成员、有明确的组织目标、适宜的社会环境, 并且具有同类相聚性、互益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这些都有助于当 代武术组织借鉴。

武术理论对武术传播的作用很大。但是中国武术虽然源远流 长,绵延数千年,然而在浩如烟海、汗牛充栋的中国古代史籍中,却 很难寻觅到武术资料。直至明清时期,才出现了为数不多的较有 代表性的与武术有关的典籍或武术论著,如明代的《纪效新书》、 《武编》、《耕余剩技》、《武备志》;清代的《手臂录》、《拳经拳法备 要》、《内家拳法》、《蓑氏武技书》、《太极拳谱》等。其中一些还是 兵书。由此可见武术理论著述在历史上处于落后状况。这使武术 拳法、拳理的阐释只能以“口传身授”为主,缺乏理论传播的有力支 撑。许多技术方法都由于这个原因在同一个拳术不同版本的拳谱 中出现音同字不同或音字都相近的现象。至于在民间辗转传抄的 拳械谱之类的武术资料,却因极少示人使许多老拳家总结的经验 理论也毁于战乱或者丢失。可见,在中国古代社会,武术理论的滞 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武术的传播。经分析,原因在于,一方面 古代社会习武之人在整个文化界中的文化层次处于较低水平;另 一方面,由于社会上的重文轻武风气,武术没有在学校很好地传 播,致使文化水平较高的人,未能得到很好的武术教育。儒术武师 武禹襄阅读了《太极拳论》后撰写成了言简意赅的《打手要言》、 《四字不传秘诀》、《十三势行功心解》和《身法十要》等,还在钻研 陈氏太极拳和杨氏太极拳的基础上创编了武氏太极拳,极大地促 进了太极拳的社会化进程。可见理论传播的作用是很大的。

从武术文献的现状来看,明清时期的武术文献占据了武术古 籍的主要部分。武术史学专家马明达指出,汉以前的武术图书,绝 大多数在隋唐以前就失传了,因为它们未被《隋书•经籍志》和《唐 书•艺文志》所著录。魏晋人的武术著作,如《马槊谱》之类,后来 也失传了。总体上,汉魏以前的武术图书基本上没有传存下来,今 天只能在汉魏简牍和某些古类书中见到只言片语,隐约窥见一鳞 半爪。宋元以前的武术古籍,只有少量射箭图书幸存,其他的兵械 武术图书基本上一无存遗。因此,明清时期的武术文献在武术古 文献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武术古文献少的原因与武术理论滞后的原因类似,一是古代 重文轻武的社会风气,文人不屑于为武术著书立说;二是民间武术 人士缺乏立文字的能力,主要通过“口传身授”的方式传承武术。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活态”保护武术的重要性,即人与人之间通过 师徒传承制进行传承。因为,只要武术的传承人活着,则可以重建 文献,人一旦离去,则武术的全部都将流失。这也提示“保护传承 人”对保护武术具有重要作用。

民国初年,马良发起创编和推广《中华新武术》。马良(1878— 1947),河北保阳人。幼承家学,师从平敬一学少林拳和摔跤术。 1901年马良在山西陆军学堂任教习时,即以他所编的“拳脚科”和 “率角科”教授学生。1911年,马良任陆军第九协统驻扎山东潍县 时,邀集一些武术名家,编辑武术教材,定名为《中华新武术》。 1914年,马良任陆军第47旅旅长兼任济南卫戍司令时,再次邀请 武术界专家修订《中华新武术》。1917年,陆军部咨行训练总督和 警察总监定《中华新武术》为军警必学之术。同年夏,全国中学学 校校长会议决议,“以《中华新武术》列为全国各中学校的正式体。中华新武术分为率角(摔跤)科、拳脚科、棍术科、剑术科,内容 上以传统武术为素材,借鉴兵势体操的操练方法,分段分节地配以 口令,制定出团体教练法,并体现了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单练到 对手的渐进训练原则,为武术进入学校体育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 方式。

中华新武术改变了原有的师徒传承的单一形式,从普及角度 讲,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改变传承制度,使传统武术军事化、 体育化,注重技术,缺乏文化传承,对武术文化的整体传承有很大 的冲击作用。可以说,中华新武术的出现以及之后形成的教练模 式,对武术本身的真正传承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保障武术文化的 整体传承,只是为学校武术教学提供了借鉴模式。

19234月,马良、唐豪、许禹生等联络全国武术界人士,发起 组织“中华全国武术运动大会”。这是中国体育史和武术史上的第 一次武术单项运动会。来自上海、北京、天津、江苏、山东的20多 个武术社团参加了团体、单练、对练三种形式共上百个项目的表 演。此次武术大会,套路演练没有规则和裁判,与现在的竞赛有显 著区别,更接近于观摩交流大会,对武术传播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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