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武术传播与武术的发展形影 相随。可以说,一部武术发展史,就是一部武术传播史。传播问题 映照着武术发展的始终。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文化的冲 突与交融越发频繁,武术传播问题已成为影响武术在现代社会生 存的重要问题之一。就如武术的传统一样,历史是延续的,并可以 给人以智慧,教人以具有历史纵深感的深邃眼光去看待武术发展 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武术发展的历程中,发生了许多对武术传播 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分析历史要件,总结经验教训,有助于对当代 武术有一个正确的评价,有助于选择一条正确前进的道路。意大 利历史哲学家克罗齐说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 史。”可见历史研究对现代事物的积极意义。
当今的武术从历史中走来,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形成过程。武 术的“舞”的传播、教育传播、组织传播、文献传播、竞技传播等都 可以在历史中追本溯源。历史是常学常新的,从新的视角出发, 可以产生新的理解和认识,可以为当代学术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 “镜子”,或是展望未来的新思路。脱离历史的发展思路是空中 楼阁,脱离历史的理论建构也是站不住脚的。武术传播历史要件 的回顾与分析,将会形成古今武术理念与对策的比较,为进一步 研究打好基础。武术史学专家马明达教授曾评价唐豪先生的《少 林武当考》、《中国武艺图籍考》与郭绍虞(希汾)先生的《中国体 育史》时说,正是这两位前辈学者开创了这门学问,使得我国传统 的“武学”终于被继续下来,并且一开始就被接纳到“国学”大旗 下。这充分说明了武术历史研究对武术传承的重要性。
以武取仕,在先秦已有之。春秋时期,齐国的管仲就开始在民 众中选拔武艺出众的人才。他还责令各级官吏要主动向国家推 荐,并对失职者以“蔽才”给予处罚:“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 筋骨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才,其罪五,有司 已于事而竣。”(《管子•小匡》)这些措施虽然不是直接传播武术, 但它是武术传播的外因,或者说是传播的环境和传播的动力系统, 能直接促进武术的传播。唐代武举制就是重要的实例。
武举是古代社会科举的一种,又称“武科”,是我国古代科举制 度中专为选拔武艺人才而设置的科目,是我国古代教育体制中的 一种考选形式。武举制创始于唐代武则天时期,《新唐书•选举 志》说:“……武举,盖起于武后之时。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始 置武举。”《资治通鉴•卷二零七》亦云:“则天后长安二年春正月乙酉,初设武举。”唐武举考试主要有三方面的要求:一是以骑射 及运用武器为主的武艺;二是身材、体力、体能等身体条件和身体 素质;三是一些附加项目。
唐武举制延续至清光绪年间。宋代武举被列为“常选”之列, 使武举发展成为与一般文士考试相并行的体系。考试内容上,取消了翘关、身材、负重等项目,但增加了兵书策义等军事理论。考 试程序开始分级,三年一试,分解试、省试、殿试三级。明清两代, 继承并发展了唐宋时期武举制,并更加完备。随文科制度的变化,
武考分为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四级。考试内容上,坚持了策略 与武艺结合的原则。其间稍有变化,明嘉靖初恢复了马枪、翘关, 增加了步战武艺、刀、剑、干、盾等,清代除骑射外,增加了“技勇”一 项,包括开弓、舞刀、掇石。17世纪以来,枪炮在战争中越来越重 要,武举中的考试内容已不能适应战争的需要。至光绪二十七年 (1901年)卒以武举:“所习硬弓、刀、石及马、步射皆与兵事无涉, 施之今日亦无所用。”下令“永远停止”。
武举制是中国武术史上的一件大事,对武术传播有着不可估 量的作用。首先,武举制开创了以武入仕的先河,给习武之人开辟了一扇 晋升之门,使人们通过习练武术就可以晋官加爵,这无疑能吸引更 多的人加入习武行列,扩大武术传播的对象,在广大民间形成习武 的风气。而且,武举制把武艺(武术)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它同 中国古代“重文轻武”的社会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并且扭转了 这种风气下产生的一边倒的局面。在这之前,即便武艺高强也无 晋爵可能的“武侠”们终于有了“为官”的机会。唐代著名将领郭子 仪、明代抗倭名将余大猷均是出身武举,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习 武之人的社会地位,从而促进了民间习武热情。习武者的增多必 然导致教授武艺的人的社会地位的提高,许多民间武师由此应运 而生,对传播武术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这种“以武入仕”的方法,如 同现在我国各个体育院校招收武术专业的学生一样,它使许多武 术馆校能够生存和繁荣。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当今社会的“以 武入仕”中的“武”,主要是“竞技武术”,最具代表性的中国民间传 统武术基本上“入仕无门”。
其次,武举制使武术内容精炼化、规范化。尽管武举考试主要 是针对国家军事需要选拔人才,但是对考试内容的确定,无疑对传 播武术有积极作用。这种办法在以后的历朝历代都被借鉴沿袭, 即便在民国的“国术国考”,也有规定的考试内容。政府规定考试 内容,在表面上是仅对所考内容的传播,实际上所辐射的范围促进 了整个武术项目的发展。但是,当前以“竞技武术”为主的考试规 定,尽管有其快速传播的积极意义,却会使人们学练“竞技武术”而 放弃民间传统武术。
武举制对传播武术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当时社会上就出现 了文人学士“弃文从武”的现象。《文献通考》卷三十四卷载:“若 文吏求为武选,取身高六尺以上,借年四十以下,强勇可以统人 者。”可见官吏中一定有愿意投笔从戎者,这反映了武举制的传播 效果显著。以上史料进一步提示,当今武术主管部门与现代武术 专业院校应为民间传统武术练习者提供晋升之政策,以促进民间 传统武术的繁荣发展。
“侠”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有重要地位并至今存在于人们的社会 生活中。唐代社会有普遍的尚武风气。初唐四子之一的骆宾王 《畴昔篇》中就有“少年重英侠”之句。李白的《侠客行》最为著名, 其诗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 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 后,意气素霓生。……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①《旧唐书》载丘 和“少重气任侠”,其子行恭“善骑射,勇敢绝伦”。《新唐书》说神 通“少轻侠”。以上数人,同为唐室元勋,且又同为游侠少年,可见 当时任侠风习之盛②。唐代武侠小说繁荣,也与当时的尚武任侠之 风密切相关。“侠”在当今社会,与武德要求中的“见义勇为”颇为 相似,然而,在现代武术教育中,由于文化的缺失,使当今的许多武林高手反而成为反社会的力量,更不能谈为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 形成。由此,也可以看出,“侠”是德与艺的融合,武侠文化是一个 整体,仅有“艺高”而缺失了“德馨”,这样的人称不上“侠”,对社会 也不一定有益。由此也可以看出,武术文化的整体传承对武术、对 整个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忽略文化的传承,对武术 的发展可能就是灾难。
在中国武术史上,民间武术组织曾经为武术的传播与发展起 过重要作用。分析历史上民间武术组织的传播可为现代武术组织 传播提供借鉴。宋朝出现了以乡社为基础的武艺结社组织,这些组织属于下 层民众的社交团体,多与乡邻、行业、信仰相关,带有互相协助的性 质。这是众多的小生产者、平民百姓克服己身势单力薄以维持生 存的组织形式。北宋年间宋王朝与金签订澧渊之盟以后,边州郡 的百姓自相结为“弓箭社”。“不论家业高下户出一人又自相推择 家资武艺众所服者为社头、社副、录事,谓之头目,带弓而锄,佩剑 而樵,出入山坂,饮食、长技与敌国同。私立赏罚,严于官府。分番 巡逻,铺屋相望。若透漏北贼及本土强盗不获,其当番人皆有重 罚。遇其警急击鼓,顷刻可致千人,器甲鞍马常若寇至,盖亲戚坟 墓所在,人自为战,敌浑畏之。”这样的社团属于民间村社的军事 自卫组织。北宋至南宋初,山西、河北、河南、山东等地还有抗金武 艺组织“忠义巡社”。他们“尝于庄井附近便处”,“教习武艺”。这 些结社组织遍布各省,从习武价值趋向看,突出了实用性,并与军 事武艺有紧密的关系,总之,其对武术的传播有促进作用。宋代还 有另一类民间社团,属于秘密武装会社的性质。《宋史•薛颜传》提 到的仁宗时耀州的“没命社”是地方上一霸;《曾巩传》和《石公弼传》 分别提及的“霸王社”和“亡命社”,则似乎是民间游侠的武装。以 上这些结社,有的是防御外族侵略,有的是为反抗压迫剥削而结社 的,都比较注重武术的技击性,突出表现在对武术习练内容的实用价 值趋向上。他们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着民间武术的传播与发展。
南宋时,城市商业繁荣,城市人口增加,出现了以健身娱乐为 主要目的的武艺社团。在都城临安出现了争交的“角抵社”、“相扑 社”;射弩的“锦标社”、“川弩社”、“射水弩社”、“川弩射弓社”、 “射弓踏弩社”;使棒的“英略社”等。社的成员因社不同而异。如“射弓踏弩社”成员大都为武士; “角抵社”、“相扑社”大都是有膂力的角抵手。这些有同一武术技艺的“社友”在一起,利于进行 武术的交流与传播。这种同类相聚的特征,为现代社会的武术传 播提供了参考价值。因为,这提示现代社会的武术组织也应以拳 种流派为特色成立,可选择某一群体,比如老人、妇女、青年等进行 组织传播。国家也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武术组织、社团的各类武术 活动,以推动武术的社会化发展。
由于宋代城市经济繁荣,一些城市出现了前代所没有的固定 游艺娱乐场所——瓦舍勾栏。据吴自牧《梦粱录•瓦舍》说,“瓦舍 者,谓其‘来时瓦舍,去时瓦解’,易聚易散也。”瓦舍之中,用装饰有 花纹图案的栏木或绳网,拦成一个个的圈子叫“勾栏”或“游棚”, 是专门表演各种技艺的场所。在瓦舍的各种技艺,名目繁多,其中 有“作场相扑”、“使拳”、“使棒”等。表演时,“先以‘女胸’在相扑 表演之前打套子,令人观睹,然后以膂力者争交。”②其中“套子”与 当今的武术套路十分相近。明人何良臣在《阵纪》中用“套子武艺” 来称套式武技就是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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