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武德的当代价值
武德作为中国社会传统武术群体中产生的道德现象,是历代习武者的共 同信仰和精神价值取向,也是调节、规范习武者行为的最基本手段。武德作 为中国传统武术文化的核心内容,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传承和改造过程中, 己经同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模式、行为标准、道德情操、审美情趣、处世 态度和风俗习惯融为一体,成为中华民族伦理道德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当
前,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作为民族文化遗产 的武术传统伦理道德思想如何汲取精华、剔除糟粕,进而发现传统武德与现 实社会发展的内在价值联系,有选择性地批判吸收传统武德中对当代社会有 益的成分,继承和发扬传统武德的精华部分,这对于新时期武德教育如何适 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中华武术文化与世界的交流和推广,对于丰富和完 善武术学科建设,促进武术的全面、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学术理论价值 和现实的指导意义。
四、传统武德的基本特征 '
传统武德具有显著的职业道德特性,与职业道德一样,都有一套特殊的 信仰、行规、习俗和传统。其一,它们在调节范围和对象上都存在定向性和专 业性。职业道德约束从事某一特定职业的人员,调整同业人员内部关系及与服 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它是职业中特有的一种团体精神,但对手不属于本职业的 人,或在该职业之外的行为活动,它往往起不到作用;而武德规范在约束对象 上也是定向于习武者群体,对其他人的行为约束力较弱。从这一点看,两者在 约束对象上都具有外在定向性和专业性。其二,它们都是社会或阶级道德在某 一特定人群中的具体化,是社会具体的行为准则,都具有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也较为具体、灵活、多样,更贴近社会日常生活,易于帮助人们养成良好的道 德行为和习惯。其三,它们的调节作用主要是通过一定的规范、准则、守则、 条例等来实现的。其四,它们都是一种团体精神,不是独立的道德类型,都是 受当下社会道德发展所制约,它实质上是从侧面反映当下社会道德的状况。因 此,过去人们通常把传统武德看成是一种特殊的行业道德。
事实上传统武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道德现象,不仅需要调整从事武术 活动的职业人员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需要调整一切参加武术活 动的人们相互间的关系,是调节所有习、武者群体行为的一系列道德准则。 因为,无论社会任何一个阶级或群体,为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以及自身生存 发展的共同需要,都需要借助某种形式的武德来“自我约束"与控制那些持 武者的“自行其是”,以免使社会或群体“从内部遭到毁灭”或“同归于尽”。 这样,大家就会在共同的历史条件、社会背景、社会各阶级之上产生维持人 类最基本的生存、安全需要的道德关系,即在一定目的的基础上拥有共同遵 守的社会契约和规则,以维护社会既定的公共利益。我们知道,在一定的社 会生活中,为了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人们总是要共同遵守一些最简单、最 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即社会公德。传统武德既带有职业道德特性,也带有公 共道德的一般特性。
五、传统武德在当今社会的意义
通常价值总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现实价值。价值本身不是一种独立存在 的东西,它必须以一定的实体或实体关系为载体才能存在。现实的价值总是以 现实的人为前提、基础和载体的,研究现实价值必须以现实的人为立足点和出 发点,且要对已经存在的历史实践活动做动态的分析。“一切事物,在与一定 主体的关系中,凡能满足该主体生存与发展的某方面的客观需要,符合该主体 作为自控系统的控制论目的,那么这事物对于该主体就具有正面价值;反之, 就具有负价值。”
当今社会的永恒主题就是和谐发展。和谐社会的提出是我国社会主义新 时期建设的重要目标。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 信友爱、充满活
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离不 开道德的支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传统武德是中华民族 优良的一种道德观念,具有广泛而深刻的社会性,即正义、公平、尊严、忠诚、 节操、信义等。它弘扬民族的道德规范,使习武者“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恶 者而改之”,以其独特的社会控制功能弥补法制控制的空缺和不足。它所弘扬 的“天人合一、以人为本、以德为本”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是一脉相承 的。因此,从武德智慧中吸取合理的因素,对于现代武术发展,社会主义道德 建设,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振奋民族精神,不断提高习武者的道德 素质,改善社会道德风尚,都有重要的意义。
(一)正确认识传统武德的当代意义
传统武德既是历史,又是现实,它是历史在现实中的沉积,它不仅作用 于过去,而且构成一种强大的现实力量作用于当前乃至未来。毫无疑问,传统 武德是历史的积淀、现实的基础和未来的参照。现代武术的发展和走向世界的 过程中,都必须面对如何正确处理传统武德的问题。我们要想全面客观地审视 和揭示传统武德的当代社会价值,就必须首先更新观念和理顺对待传统武德的 态
任何一种道德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都有其产生、形成、发展 的特定社会历史条件和地域的民族的土壤。马克思伦理学告诉我们,对道德起 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发生变革,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的内容也 会随之发生变化,但是,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还有相对独立性,即在生 产关系发生变化之后,人们的道德观念不会立即改变。在近代中国,传统封建 伦理道德不仅随着西方资产阶级先进思想的传入而受到猛烈的冲击,而且随着 马克思主义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建立备受批判,中国社会道德 状况发生了历史性变革。然而,在由传统向现代转换这一历史过程中充满了各 种矛盾与冲突,这种矛盾与冲突使近代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呈现十分复杂的态 势,也使人们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情感表现出十分敏感和复杂。
从理论上说,社会的每一次变迁无论从生活方式还是思维方式,都会 在不同程度上涉及社会道德问题,并引发一定社会道德变化,甚至可能树 立新的社会道德坐标。事实上,社会变革一方面必然要求人们转变观念形态、 转换思维方式和转化行为模式,以及要建立符合时代精神的新的道德和新 的价值观念。另一方面,在人类社会形成发展的过程中作为传统保留下来 的道德,既有与社会变革相适应的成分,也有与变革相抵触的因素。于是, 便引发了传统与现代的冲突与交融。道德的冲突是由社会发展而引起的对 道德的不同需求,是各类道德在社会发展变化过程中其内在矛盾的反映和 表现。所以,当传统道德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发生变化之后, 这种传统道德形态和内容就必须发生相应的变化,否则就无法继续存续下 去,传统武德亦然。
从历史发展的总体上看,传统武德一直是随着社会道德文明的进步而不 断发展
是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也为社会精神文明做出过重要贡献。然而, 由于它深藏在社会底层,蛰伏在平民大众的社会心理,缺乏社会精英们的刻意 创作和加工,处在受迫性社会的变化之中,相应就不具备活跃的变异性,它虽 然也会随着自然和社会环境的改变而演化与重建,却不会直接随着社会制度的 变革而在短期内迅速发生新旧更替的对应性效应,即不同步互动,明显滞后于 社会精英道德发展。如果要想尽快使它们同步变革,就要对其进行必要的道德 改造,以及要有政府的强力支持与推行,才能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这样进入 民间大众心理的机会就更快,保持的时间也会更长久。反之,则难以达到这种 状况。
传统武德是中华民族自身发展和武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在 自然经济、血缘关系、宗法家庭、封建等级的社会关系、社会生产和生活模式 基础之上,并且受儒、墨、道、佛等伦理思想的影响,是社会各种道德理论、 观念通过习武者的道德实践转化为社会现实行动的桥梁,是习武者借助于它 而以实践理性和实用精神在处理自身与外部社会关系的行为中表现和存在的共 同心理特征。它源于人的社会生活需要,又服务于人的社会生活需要,是高度 历史自觉的社会责任感和勇于正视人间苦难的悲悯情怀。它使人远离野蛮与暴 力,摆脱无休止的杀戮,使人真正成为文明社会中的人,是习武者把握社会的 一种特殊的方式。
传统武德是注重实践的道德,强调实践理性。尽管它从来没有讨论过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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