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学校就在我家所在的这条街的一头,但有时候我妈妈会在头天晚上喝得醉 死过去,早上没法送我去学校。就是在这种时候,其他孩子会来打我,他们会说: “快他妈的滚出去,黑鬼,你这个肮脏的杂种。”我经常被人欺负,他们会挥拳打 我的脸,我只好逃走。到学校后,这些人继续嘲笑我。放学回家的路上,他们会掏 出枪,抢走我身上所有的零钱。那就是一群彪悍的小孩子,就在我家门前抢劫我。

一年级时我戴上了眼镜,这是我人生的转折点。我妈妈带我去做了检查,发现 我是近视眼,所以她让我戴眼镜。这副眼镜真的太糟糕了。有一天中午吃饭时,我 离开学校打算回家——我从食堂带了几个肉丸,包在铝箔里保温,有个家伙走过来 对我说:“嘿,你有钱吗? "我回答:“没有。”他开始翻我的口袋,搜我的身, 然后准备抢走我的肉丸。我开始反抗,我说:“不不不!”我会让欺负我的人抢走 我的钱,但我绝不会让他们抢走我的食物。我将肉丸护在怀里,就像人肉盾牌一样 被推来操去。然后他开始打我的头,抓下我的眼镜扔到汽车油箱里。我跑回了家, 他没能抢到我的肉丸。我应该狠狠地揍那些家伙,但我太害怕了,因为那些人特别 坏,下手特别狠,我以为他们知道我不知道的东西。我会说:“别打我,放开我, 快住手!”因为这些被人欺负的往事,至今我还觉得自己就是个懦夫。那是一种很 奇怪的感觉一特别无助。你永远不会忘记这种感觉。眼镜被人抢走并扔到油箱里 的那一天,是我去学校的最后一天,我的正规教育在那一天结束了。那年我七岁, 我再也没回去上过学。

在那之后,我会去学校吃早饭,然后离开。我会在街区里转悠几个小时,然后 回学校吃午饭,吃完再离开。学校不上课时,我就回家待着。在1974年春天里的一 天,在街上,有三个人走到我面前,拍着我的口袋问:“有钱吗? ”我跟他们说没有。他们说:“找到的钱都归我们。”于是他们把我的口袋都翻了出来,但我一分 钱也没有。然后他们说:“要去哪儿?想跟我们一起去遛鸟吗? ”

“那是什么?"我问。

于是我们走到学校,他们让我翻过栅栏,把几个塑料牛奶箱扔给他们。我们走 过几个街区,接着,他们让我走进一栋废弃的大楼里。“喔,我不知道要不要进去。”我犹豫了。我是一个胆小的孩子,他们有三个 人。不过我们还是走了进去,然后他们说:“小个子,去屋顶上。”我不知道他们 是不是要杀了我。爬到屋顶上后,我看到了一个小箱子,里面有几只鸽子。这些人 在搭建鸽子窝。我成了他们的跑腿小弟,被他们使唤。很快我就发现,当鸽子飞 走后,它们总会落到其他屋顶上,因为这些鸽子很懒,也不够健康。我得跑下楼, 看看它们到底落在了哪个屋顶上,找到去那些楼的路,再去那个楼的房顶上吓跑鸽 子。整整一天我都追着鸽子到处跑,但我觉得这挺好玩的。我喜欢跟鸟在一起,甚 至连去宠物店给它们买粮食也喜欢。这些人都很凶悍,不过他们还挺喜欢让我做他 们的跟班。过去我一直觉得自己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但在屋顶上,我却觉得自 己像回到了家一样。我就该做这种事。

第二天早上,我来到了那栋楼。他们都在屋顶上,看到我后,他们开始朝我扔 石头。“小杂种,你到这儿来干吗?你他妈的想偷我们的鸟? ”其中一个家伙这样 说。哇,我还以为这儿会是我的新家。“不不不。”我说,“我只想知道你们需不需要我帮你们去商店买东西,或者 帮你们追鸟。”

“你是认真的? ”他说,“到这儿来,小个子。”他们让我去商店帮他们买 烟。这是一群在街上混的、心狠手辣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帮助他们,因为我很喜欢 那些鸟。能看到几百只鸽子在天空中飞翔然后落到屋顶上,那真是件特别酷的事。

遛鸽子在布鲁克林是件大事,从黑手党高层到贫民窟的小孩子都玩。这种感 觉解释不清,它会融进你的血液里。我学会了怎么掌控鸽子,研究它们的习性。 后来,我在这方面小有成就,能玩得这么好,我自己也很自豪。所有人都会同时 放飞自己的鸽子,我们玩的游戏就是要抓住别人的鸽子。从此这件事就融进了我 的血液,停不下来了。那天以后,无论住在什么地方,我都会搭一个鸽子棚,养 一些鸽子。

有一天我们在屋顶上摆弄鸽子,一个年龄大点的人出现在我们面前。他叫巴基 姆,是这些人里一个人的哥哥的朋友。他发现自己的朋友没在,就让我们转告他的 朋友当天晚上去我们社区娱乐中心的“舞会”找他。这个“舞会”就像青少年舞会 那样,只是没人跳舞而已。到了晚上,他们甚至把娱乐中心的名字改成了 “人马星 座”。所有小偷和骗子都会到场,住在附近的那些抢劫的、盗窃的、入门偷窃的, 还有搞信用卡诈骗的都会出现。那里就像是罪犯的老窝一样。

于是我在那天晚上去了娱乐中心。我才七岁,不知道自己该穿什么,当然也不 知道该回家洗个澡,换身衣服,穿得精神点,然后再去。其他玩鸽子的人都是这么 做的,但我从鸽子棚直接去了娱乐中心,还穿着那件又丑又脏的衣服,上面还有鸟 屎。我以为那些人会在那里,他们会接纳我成为他们的一员,因为我他妈的在那些 楼之间跑来跑去帮他们追赶那些臭鸟。但当我走进去时,那些家伙说:“那是什么 味?快看这个又脏又臭的杂种。”然后所有人开始嘲笑我,捉弄我。我不知道该怎 么做。这是一次对我造成了极大伤害的经历,每个人都在嘲笑我。我哭了,但我也 在笑,因为我想融入这个群体。我猜巴基姆看到了我穿的衣服,他有点可怜我。他 走到我身边说:“嘿,小个子,快他妈离开这儿。明天早上八点在屋顶等我。”第 二天早上我准时到了屋顶。巴基姆来了之后开始教训我。“你不能穿得跟街上的流 浪汉一样。你他妈的在搞什么啊,兄弟?我们可是赚钱的。”他说话很快,我尽量消化他说的每一个字。“我们会赚钱的,小个子。你准备好了吗? ”

我跟着他,开始闯进别人家里偷东西。他让我钻进那些对他来说太小的窗户, 等我进去后,再去给他开门。一旦我们进到别人家里了,他会翻抽屉,打开保险 箱,直到把别人家洗劫一空。我们搞到过音响、录音机、珠宝、手枪和现金。偷完 东西后,他会带我去纽约市里的德兰西街,给我买好的衣服、鞋,还有羊皮外套。 有天晚上,他带我去了另外一个“舞会”,很多在这之前那个“舞会”上嘲笑过我 的人也在那里。我穿上新外套和皮裤子,甚至没有人认出我,我感觉自己变成了一 个完全不同的人。这真的太棒了。

巴基姆是那个教我学会罪的人。在那之前,我没偷过笆可东西,没偷过一块 面包,没偷过一块糖,什么都没偷过。我没有反社会倾向,我没那么大的胆子。但 巴基姆跟我解释说,如果你穿戴得很好,其他人就会尊重你。如果你穿的是最新潮 的衣服,有最好的东西,你就是个很酷的人,你的名声就会确立下来。

巴基姆带我去了尤蒂卡大道上的一家轮滑店,在那儿我见到了被称为“拉特兰 路帮”的人。他们也很年轻,大概也就十二岁,但他们都穿得像成年人一样。他们 头戴大檐的斯泰森毡帽,身穿双排扣的男式大衣,肩披高档兔毛,脚蹬鳄鱼皮鞋。 他们还有塞吉尔-瓦伦汀、约达奇和皮尔・卡丹的定制衣服。我都惊呆了。巴基姆 跟我说了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一这些人是扒手,是抢劫犯。这些人还都是孩子。他 们还在公立学校读书,但他们已经有了手表、戒指和项链,他们骑着摩托车。人们 把他们称作“暴徒”,但我们称他们为“有钱人”。这事儿真的太疯狂了。

巴基姆开始把我介绍给道上的人,叫我“儿子”。他只比我大几岁,但这就是 道上特别的称谓,这是在警告别人不要来惹我。他的意思是:“这是我在道上的儿 子,我们是一家人,我们一起抢劫,一起偷东西。这是我的小金库,你们别来惹 他。”那些尊重他的人,现在也得尊重我了。他教我该跟哪些人学习,告诉我不能相信哪些人,因为那些人会偷我的东西。我的这种生活就像《雾都孤儿》里的奥利 弗・退斯特,他也有个叫费金的老头教他这些东西。巴基姆给我买了很多衣服,但 他从来不给我太多钱。我们偷一次,他就能赚几千美元,但他只会给我200美元。 但对于八岁的孩子来说,200已经是不小的数字了。有时候他会从我们偷来的珠宝 里拿出一个,让我借走玩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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