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中国武术的艺术教育功能

艺术的教育功能,是在艺术的审美功能基础上衍生出的又一艺术的功 能,它是以审美活动的形式来实施的,通过审美活动来实现教育的功能。 我们可以将其本质理解为,通过人参与艺术活动,在对艺术进行的审美活 动和获得的审美体验中,达到以“美”育人的教育目的。聂振斌先生在 《中国古代美育思想史纲》之中指出:“中国古代的先贤们谈美、谈艺术, 大都从教育的目的出发,以借鉴的眼光,注重美和艺术的功能、作用,以 便于教育实践,而不愿对美和艺术做纯学术研究,一般都不去追问美和艺 术的抽象本质,而是追求一种美的自由境界,或塑造一种超凡脱俗的高尚 人格可见,中国古代的艺术思想糅合了 “美”与“德”“高尚的人 格”所指向的是人的品格、道德)的思想,它将教育列人古代的“艺术的 功能、作用”之中,并且是在追求“美的自由境界”的过程中实现。

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中国武术是“一种追求教化的文化”这无 疑表明中国武术是具有教育功能和价值的一种文化形态。从艺术教育实施 的内容和路径来看,中国武术对于人的教育之于艺术对于人的教育存在着 共同之处,即两者都体现出“美育”与“德育”的思想。因此,中国武术 在实践活动中也具备着艺术的教育功能。

一、艺术教育功能的解析 (一)培养人的审美能力

美的形式通常表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例如,“有自然美、艺术美; 有内容美、形式美;有壮美、崇高、幽默、悲剧性的美;有滑稽、喜剧性的美等等”,但凡美的事物或者形象,总是能够唤起人的美感意识。当 人们在面对这样错综复杂的、形形色色的审美对象时,会因为审美对象的 不同而产生相应的关于美的不同感受和体验。

人对于美的感受、认知的程度就是审美能力。也可以说,审美能力体 现出人对于美的欣赏和鉴别的水准。在艺术活动中,人们可以发现艺术作 品的美,可以欣赏艺术作品的美,可以鉴别艺术作品的美,这实际上就是 在培养对于美的事物感受和认知的能力。这对于人在艺术之外的世界进行 更为广泛的认知活动、社会生产活动而言,无疑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 价值。蒋孔阳先生在《美在创造中》一书中谈到:“人是生活在一定的社 会环境之中的,他当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当然社会环境要起到很大的作 用,但人的形象毕竟是由人自己塑造的,你要把你塑造成为什么形象,却 得看你有什么人品。世界对于人是公平的,汲深者深,汲浅者浅,愿白者 白,愿黑着黑。深浅黑白之间,审美教育大有关系。”[2]从中我们可以得 知,当一个人生活一个充满艺术的环境中,他不仅会渐渐的受到来自这种 环境的影响受到审美的教育,同时其自身也会在这种充满艺术美的氛围中 渐渐提升自己的品味,这是审美能力被提升的直接体现。因此,艺术具有 着培养人的审美能力的美育功能

(二)完善人的道德情操

艺术学理论指出:“人们通过艺术欣赏活动,受到‘真’、‘善’、‘美’ 的熏陶和感染,在思想上受到启迪,在实践上找到榜样,在认识上得到提 高,在潜移默化的作用下,引起人的思想、情感、理想、追求发生深刻的 变化,引导人们正确地理解和认识生活,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 观。”[3]这实际上所说的就是艺术对于人的道德情操地完善具有着积极的 促进作用。

艺术引领人进入的是一个“真”“善”“美”的世界,这是无可置疑 的。因为“艺术就像一面镜子,能真实的反映现实,照出真假美丑,净化人类的心灵,完善人格结构,从而促进人性的发展”。在这样一个世界 里,一个自然人在接受了美的教育之后,能够对于“真” “假” “善”“恶”“美”“丑”进行独立而正确的判定,从而成为一个具有审美辨别能 力的人。一旦“有了审美能力,人的心灵就能在不知不觉中接受各种美的 观念,并且最后接受同美的观念相联系的道德观念”[2),人就会自觉地遵 守在道德观念的无形约束下,秉持着高尚的道德情操投身于各种社会活动 的之中,实现人生的理想和追求。例如,“我国古代的文人士大夫,常把自 己的志趣、抱负、理想、情怀,寄托在笔墨丹青之上,文同画竹将竹子人 格化,真实领悟竹子的品德,‘得志虽茂而不骄;不得志,痒瘦而不辱’, ‘群居不倚,独立不惧’的品德”[3^因此,艺术教育具有完善人的道德情 操的德育功能。

可见,在艺术实现其教育价值的过程中,是运用艺术美、自然美和社 会生活美来教会人们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使人们的审美能力 得到提升,从而使人们建立正确的审美观。与此同时,在审美实践的过程 中,艺术又通过各种生动的、感性的表现形式陶冶着人们的情感,熏陶着 人们的性情,促使人们在道德品质上追求“真” “善” “美”的人生境界, 这些都是艺术教育的目的所在。

二、中国武术以“美化心灵”作为艺术教育的主旨

从历史上看,中国很早就形成了艺术教育的传统。“从有文字记载的历 史开始,三皇五帝就已经开始作‘乐’,也就是‘诗、舞、乐’相结合的 原始艺术,并且把‘乐’与‘礼’结合起来进行“礼乐教化”,逐步形成 了西周时代的礼乐制度和艺术教育。”[4] “先秦时期出现了‘艺’的概念, 如《论语》中就有‘游于艺’,这里的‘艺’意思为技艺,包括礼、乐、

射、御、书、数,即‘六艺在“六艺”中,“ ‘乐’就是诗、歌、 舞、演、奏等艺术的综合体”[2],孔子提出的“礼乐相济”“乐以教合”等 主张就是在强调“乐”的艺术教育功能,这也开启了儒家审美教育和艺术 教育的传统。此外,古代文人对“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的极力推崇,也 使得这些传统艺术成为我国古代教育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表现出中国古 人对传统艺术的教育功能的认同。由此可知,中国的传统艺术自古以来就 被赋予了特定的教育功用。

中国武术也同样具有着如同其他传统艺术相同的教育功能。

首先,这种教育功能表现为“武德”对于武术习练者的教化功用上。 中国武术在传统文化的浸润中发展,在中国古老而典型的伦理思想的哺乳 与规范下,中国武术形成了一个用以规范习武者道德的特定概念,即“武 德”。“武德”作为传统社会武术群体中产生的道德观念,无论是从择徒到 拜师,还是从练武到用武,它对于习武者而言就是一种道德的信仰,具有 调节、规范并且塑造习武者的行为和思想的功能。在古代各家武术门派中, 在开宗明义时都要讲明“武德”,而几乎各个流派的门清戒律中均有诸如 “武以观德” “尚德不尚力”“短武者不可与之学”“丧理者不可与之教” 等相似的门规、戒律或教条,这些内容全都是针对习武者的道德品质而提 出的要求。所以,“武德”就是对所有的武术习练者施以的道德约束。因 此可以说,习武者推崇“武德”、尊崇“武德”,其本质就是将武术作为一 种教育的手段,它并非“单纯地用证明、用道理来说服人”,而是以一 种潜移默化的方式感化每一个武术习练者,让习武者受到高尚德性的感召 与教化。

其次,中国武术的教育功能还表现为在实践活动中可以对人施以审美 的教育。当我们从艺术的视角来重新审视中国武术时,我们发现作为一种 艺术化的表现形态,中国武术具备显著的审美功能。那么,人们参与武术 活动(包括习练武术和观赏武术)的行为就可以被看作是审美实践活动的一种方式。在这一审美活动中,无论是习练武术的活动,还是观赏武术的 活动,参与者所接触的对象都是具有着审美功能的中国武术d中国武术所 表现出各种美学要素就会潜移默化的作用于参与者,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 感受到形态优美的武术技术动作和奇特巧妙的武术技术技法,体会到充满 意蕴的武术“神韵’’和“意境”,这些都会转化为一种审美体验作用于武 术参与者的心灵,使人从中获得对于武术的美的认知与启迪,从而获得心 灵上的感染与感动,实现教育的目的。这就是艺术理论中被常常提及的 “通过感染人、感动人从而教育人的教育原理。

所以,“艺术的教育目的从根本上来说是要净化人们的心灵,提升人们 的精神品位,使人们能够正确处理人生问题,最终实现和达到一种审美化 的、艺术化的人生境界。”中国武术作为一种艺术化的表现形态,也同 样是以实现这样的教育目的为原则。武术中的“武德”规范着武术习练者 的行为,指引着武术习练者的修行。它在促使着每一个武术习练者不断地 提高自己武术技艺水平的同时,也实现着对习练者自身道德修养的不断提 升。这无疑是对习武者心灵的一种净化,是对习武者的精神品味的一种提 升。与此同时,在武术的实践活动中,具有着审美功能的中国武术使人们 在习练和观赏的过程中感知到美的形式和内容,受到美的熏陶和感染,从 而“间接地、整体地、综合地对个体品德、思想、智力、心理等方面产生 影响”以感性的方式悄然地潜入人们的心灵,感化着人们的内心世界, 促使人们向着“审美化”“艺术化”的人生境界不断完善自我。可见,中 国武术对于个体而言,是可以被称之为具有着人格教化、心灵净化功能的 “艺术性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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