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社会传承
在社会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随着书籍、影视、网络等多种媒介的出现和发展,社会传承作为一种崭新的中国武术传承途径出现。详细来说,媒介等在社会传承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如电视台和网络组织的武林比赛和武术在线教学等都产生了良好的传播效果。当前,社会传承途径为中国武术爱好者更加全面、高效、便捷地学习中国武术提供了诸多有利条件,但社会传承途径实现作用最大化离不开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只有在良好的武术文化氛围中传承武术才能获得理想的传承效果。
第三节中国武术传承环境
中国武术传承环境有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分,这两种环境存在着彼此影响和彼此制约的关系,同时共同作用于中国武术的传承过程,传承环境具体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一、传承单位
传承单位是指中国武术传承的群体集合,是指具有中国武术传承义务的组织机构。传承单位主要包含两种形式,一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中有关于“代表性传承单位”的提法;另一种是在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传承单位”,可以将这两种形式的关系理解成精英和普通之间的关系,但主要工作内容和目的是传承中国武术文化。
二、传承基地
传承基地是指传承中国武术的具体场所,最简单、获取预期传承效果最容易的中国武术传承基地是学校。建立传承基地是保护中国武术传承环境的方式之一。我国教育部于2007年就将武术纳入中小学体育课程必修内容中,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武术的普及进程。但需要明确的是,通过学校武术教育来培养中国武术传承人并非最佳培养方式,原因在于学校教育并非终身制,当学生离开学校且未将中国武术作为职业内容的话,就意味着失去传承,这是把学校设定为中国武术传承基地的弊端之一。
为有效改善中国武术的传承效果,我国进行了多次关于传承中国武术的尝试,深入分析和总结我国某些省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试点经验得出,在把传承单位设定为核心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外延能更好地传承中国武术,如把某校的武术系设定为传承单位就是一项可行性选择。
三、文化空间
(一)文化空间概述
“文化空间”也被称为“文化场所”,这个词语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使用的专有名词,具体就是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形态与样式。因为文化空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用语,所以说阐析文化空间的内涵时务必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基础。
中国武术是一项蕴含着深厚文化底蕴的特色代表项目,这个项目中很多有价值的文化空间都有保护的必要性,如少林寺就是特色鲜明的“文化空间”,这个“文化空间”是佛教文化环境以及僧人习武场所,保护少林寺和尽全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情况十分吻合。
(二)中国武术传承的文化空间
具体来说,中国武术传承的文化空间就是对中国武术传承的文化环境加以阐述形成的产物。中国武术是构成我国传统文化的关键性部分,也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典型。我国传统武术的流派众多,但开展保护中国武术的相关工作时务必要把所有流派视为一个整体的文化空间,换句话说就是把武术文化空间当成武术全部内容进行整体传承。在传承武术的过程中,务必要把传承武术精神内涵视为一项重要工作,务必要密切关注文化空间概念的引入情况,科学传承和保护中国武术存在的文化空间是中国武术得以保留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中国武术传承的核心内容是中国武术的精神内涵。
(三)保护中国武术文化空间的原则
科学保护中国武术文化空间,一方面能为武术文化传承构建良好文化环境;另一方面能为武术文化的高效传承提供保障。在保护中国武术文化空间时要严格遵循的原则如下。
1.完整性和真实性原则
一方面,当文化空间中出现缺损、破坏、湮灭三种情况时,意味着文化空间遭到严重损坏,所以说片面、单一地保护中国武术文化空间显然是不妥的;另一方面,文化空间中的文化形态和文化样式始终都要达到真实性要求,要使其已经得到认定的文化价值和文化特性得以维持,此外文化变迁同样要达到真实性要求,当文化被篡改后,其原本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意义往往会随之消失。
2.生态性与生活性原则
文化空间具备文化生态性特点,文化的发展实况往往和历史传统以及传统风俗等内容存在着一致性关系,所以说保护中国武术文化空间的前提是保护中国武术的生存环境,换句话说就是保护中国武术的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与此同时,因为中国武术是活态的、动态的以及实践的,也是一种生活的文化,所以武术文化脱离生活后往往会丧失活力,因而保护中国武术文化空间务必要保护武术文化的生态性和生活性。
3.动静结合的原则
中国武术文化的表现具备多面性特征,同时存在动态文化行为和静态文化载体。这里提及的动静结合原则是指保护中国武术文化时,既要对包括器物和碑刻在内的静态物品进行保护,也要对动态文化和民俗行为等进行保护,从而竭尽全力使中国武术文化实现快速而健康的发展。
第四节中国武术传承管理
中国武术传承过程是集复杂性特征和系统性特征于一体的过程,要想有效加快中国武术的传承进程和发展进程,就必须构建相应的管理机构,也必须制定出有效的传承对策,如此才能为中国武术传承进程注入巨大推动力。
一、中国武术的传承管理机构
从整体来说,当前的中国武术传承存在诸多问题。分析中国武术不难发现,其并非竞技项目,但也不全是体育项目,准确来说其是一种文化,从狭隘角度归类中国武术必然会使其传承和发展受到负面影响。由此可见,要把中国武术置于文化部门中加以管理,这样一方面能体现出中国武术是中华文化的一个典型;另一方面能加快文化管理机制的完善进程并提高传承中国武术的实际效率。
(一)中国武术传承管理机构的构建
中国武术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项关键内容,有关保护部门应当高度重视传承中国武术形式和内容的工作。与此同时,审批与保护过程中可参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批准以及保护流程,从而为中国武术的传承提供有效保障。
就现阶段来说,我国已经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中国武术研究院,这三个政府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协同保护中国武术。
(二)中国武术传承工作委员会
我国在保护中国武术的过程中应当设立相应的工作委员会,从而最大限度地将不同流派的武术代表人物吸引过来,具体的工作要点包括以下几项。
1.等级划分
中国武术传承工作委员会具体由三个等级组成,分别是国家、省、市级。尽管传承工作委员会划分了三个等级,但这三个等级之间是业务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如此使传承工作委员会具备很大的灵活性,能更加高效地开展武术文化遗产的搜集、挖掘以及整理工作等。这三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国际委员会的工作内容
科学评定全国各地武术生态保护区。
(2)省级委员会的工作内容
评定本省的武术项目传承人和传承单位。
(3)市级委员会的工作内容
搜集当地武术项目、认定纳入武术项目的具体资格、开展各方面的保护工作。因为市级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更接近百姓生活以及武术文化传承环境,所以对武术项目留存情况的了解更加清晰。需要补充的是,市级委员会拥有认定权利和监督权利,所以管理机构更加简洁和灵活。
2.人员构成
我国武术传承工作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呈现出地域化趋势和多元化趋势,同时均以文化遗产的相关专家为中心,全面兼顾历史、地理以及民俗方面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展开认定工作。
3.管理机制
就机构管理的机制来说,要避免政府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官俗化”问题产生。具体就是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件中的具体规定为根据,充分调动个体保护、传承、管理中国武术的主观能动性,由此为科学管理中国武术相关传承工作提供保障,从而加快实现中国武术传承目标。
浏览36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