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虚拟化”的中国武术
“艺术是感性的产物,是追求美的创造活动。作为一种追求美的创 造活动,艺术往往是凭借逼真而感性的形象,令人身临其境,使人们在欣 赏的过程中获得美的体验。对于审美主体而言,对于艺术的评价和赏析是 通过艺术、艺术作品本身形象来实现的。艺术、艺术作品的形象不同于现 实生活中的一般事物,它们“是在纯质的、非真实的创造中,即从形而下 的物象到形而上的幻象的艺术实现中得以表现的艺术之所以能够吸 引人,其原因在于经过了艺术虚构的艺术实现了对现实生活中实物(或对 象)的真实性的再现,甚至对事物的真实性实现了超越。这就要求艺术自 身需要具有有别于现实中实物的“虚拟性”。“艺术既要像生活,又不能全 像生活,这就产生了虚拟性。这种虚拟性,既是生活的概括,也是真实生 活的升华。
可见,“虚拟性使得艺术世界与现实的生活世界拉开了距离,无论是多 么逼真的艺术世界,其本质都是虚拟的,而不是真实。”反观中国武术, 我们发现武术源于现实中格斗技击生活,但是又有别于现实生活中的格斗 技击。中国武术实质上更加注重的是对技击的表现,而并非是对格斗技击 的再现。因此,当我们用艺术的视角重新审视中国武术后,我们得出中国 武术的“虚拟性”与艺术的“虚拟性”存在着某种共通。具有“虚拟化” 特征的中国武术凌驾于现实生活格斗技击的表象之上,更加倾向于赋予人
们精神生活一种体验和感受,使人们从中获得美感与快感3因此,“虚拟 化”特征就成为中国武术的艺术特征的一个重要内容。
_、“虚拟性”:中国传统艺术的艺术特性
“虚拟”在传统艺术中,对于艺术家而言是创作主体在进行艺术的创 作的过程中摹仿现实、超越现实的创作依据,对于观赏者而言是审美主体 在审美活动中对现实实在形态的虚拟和重新创造的认同和确定,“虚拟性” 普遍的存在于艺术的创作和实践过程中,在艺术的范畴中,但凡涉及到时 间、空间,情景、情境,场面、场景,以及表演方式、方法等内容时,都 需要运用“虚拟”的方式进行艺术化的表现。
例如,中国戏曲艺术作为是一种表演艺术,它的“虚拟性”主要是通 过演员们“虚拟化”的表演方式体现出来的。譬如登山、摆渡、策马、推 车、开门、进门、上楼、下楼、观花、赏月等动作行为,以至于白天、夜 晚、寒冬、酷暑等情景,都是需要运用“虚拟化”的表演来实现。我国著 名导演艺术家、戏曲理论家焦菊隐先生指出:“中国戏曲虚拟动作的主要意 义就是所有的客观的东西,都是它通过任务的表演显现出来,观众通过角 色的表演承认客观东西的存在。”[11演员们通过虚拟的表演刻画人物性格、 表现人物的思想和所处的时空环境,创造一个舞台虚幻而又真实的世界, 使观众通过听觉、视觉的感受富有立体感的舞台艺术形象,感受能够超越 时空的舞台时空特征,从而“认假为真”,相信舞台的真实。所以,“虚拟 的表演构成了戏曲艺术”[2]。
在中国绘画艺术中,“虚拟性”表现为通过“线条、墨气、色彩以致 动作、旋律、词语等所造成的幻象的效果”令中国绘画具备了“可望而不 可置于眉睫之前”的虚幻景象和氤氲,使得山水画“给人以山外有山虽断 而不断,树外有树似连而非连之感”[3],这种“虚拟性”显示了绘画艺术
此外,“虚拟性”也是中国古代代文学作品的一个重要的特性。例如, 宋代诗人叶邵翁《游园不值》中的名句:“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 墙来”,作者用一枝出墙的红杏巧妙的虚拟出院内春色无限的情景。再比如 唐代诗人白居易的《琵琶行》中的“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当琵琶弹到“声渐歇”的情景时,琵琶女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怨愤情绪在琵 琶声停之后,被刻画的极为充分,幽情暗恨,笼罩空间,此时“无声”比 “有声”更能引起听者的共鸣。通过“虚拟”的表现手法,作者所表达的 深沉悠长的感情显得更加深刻。正是通过“虚拟”的表述方式,引发了读 者对这些艺术作品的无限联想与想象。
尽管,“虚拟性是指艺术形象所塑造的世界并非是一个现实的世界,而 是现实世界相对立的另一世界,这个世界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它仅仅是艺 术家虚设的一个世界n,然而艺术家在自己虚设的世界中塑造着自己理 想中的形象,传递着自己的想要表达的情感,抒发着自己的情怀。而观赏 者则是通过艺术家创作的虚拟化的形象、场景、情境等内容进行活跃的思 维,在自己的脑海中通过艺术的想象获得审美感受和体验。
但是,“虚拟”是一种对现实施以的“虚拟化”的艺术创造。艺术中 的“虚拟”离不开现实生活,也就是艺术的“虚拟性”不能够背离事物的 “真实性”。“徐悲鸿笔下的马之所以雄健奔放,是因为他对马的骨骼构造 有着透彻的了解和精细的观察;李可染善画牛,也是因为他对牛的生活特 点作过长期细致的观察和深人的研究;石涛的‘搜尽奇峰打草稿陆游 的‘村村皆画本,处处有诗材’,均证明了艺术创作、艺术美来源于社会 生活。”[2]
综上所述,在中国传统艺术理论的语境中,“虚拟性”是用来表达虚 构、编造、想象、假想这类主观意象、认为构造的事物特性。“虚拟性” 是中国传统艺术的固有属性,“虚拟”不仅体现了艺术之真,也体现了艺 术之美。在“不觉其虚,弥觉奇妙”的“虚拟”作用下,中国传统艺术体 现出独特的魅力。
二、中国武术“虚拟化”特征的表现
“古人认为典型形象来源于现实生活,但决不是真人真事的实录和照搬 ……艺术典型的创造又离不开艺术虚构。”[n对于任何艺术而言,艺术化 的形象是构建在现实的实物之上,是实物表象的一种升华,借助艺术化的 虚构所得到“象”才算是艺术的典型物象。因此,艺术化的形象不同于实 物的原本表象,它是经过艺术化、虚拟化作用后的结果。所以,艺术化的 形象都具备"虚拟化”的艺术特征。中国武术是通过艺术化的形象表现各 种攻防格斗的技艺,其也具有“虚拟化”的艺术特征,主要集中地体现在 以下三个方面:
(一)“虚拟化”的武术技击景象
武术所呈现出的是一种景象,演练者通过演练向每一位观赏者展现出 的是关于技击格斗的图景。在进行武术演练时,演练者的肢体行为所产生 的各种变化如同是在营造一个个动态的画面,在观赏者的脑海中塑造出一 个又一个场景,这些场景是表现攻防格斗的技击景象。这些景象成象在审 美主体——观赏者的思维活动之中,存在于审美主体的意识形态之中。所 以,武术的技击景象不是以一种实体的形式存在与现实之中,而是以一种 “虚拟”的形式作为审美想象的结果真实地充盈在观赏者的主观意识之中。
在戏曲表演中,当我们看到表演者手中拿一个撑杆或者一个船桨,生 动的做着撑船划桨的身段动作之时,每一位观众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一个 虚拟的场景:该人物(表演者所扮演的角色)正驾着船漂游在江河湖海之 上,或是在缓流中徐徐前行;或是在漩涡中乘风破浪;或是停泊靠岸;或 是结绳起航等。在舞台上并没有江河湖海,也没有木船小舟,但是通过表 演者生动而逼真的动作,观众可以明确的感观到人物正在进行着驾船航行 的活动。再比如,当观众们看到武生手执马鞭挥舞时,就会联想到该人物 正骑在马上,或是快马加鞭,奔腾万里;或是缓缓骑行,走马观花;或是
双方对垒,对马厮杀等。通过马鞭这一道具,在不同节奏的音乐的伴奏下, 表演者活灵活现的身段“虚拟”出马上的所有的行为活动。这些都是艺术 中的“虚拟化”的动作营造的虚拟景象。
同样,中国武术也是如此。当武术演练者在表演时,演练者是以自己 肢体的行为活动作为传递信息的手段,将各种攻防格斗的信息传递到观赏 者的意识之中,使他们根据所看、所感在意识中完成对武术虚拟景象的构 建。例如,在武术对练项目中,对练的双方按照设计好的动作和动作组合 运用拳脚或者器械进行攻防的表演,在双方你来我往、互有攻防的运动中, 各种攻防技击的技术技法直接运用在对练双方的身体或器械之上,演绎出 一组组“虚拟”的打斗画面。观赏者通过这些“虚拟”的画面,可以直观 地实现对各种攻防技术技法的理解,可以看到各种技术技法究竟是如何运 用的,可以看到各种技术技法的实战效果究竟是怎样的。
由此可见,武术中的所存在的各种“虚拟”的景象,实际上是在展示 武术本身技击的“真实性”,它以真实、具体的技术动作和方法实现着对 武术攻防格斗情景的演绎,并以此在观赏者意识中实现对各种技击格斗场 景的重构。有学者指出:“武术所表现的攻防技击,实质上是对攻防技击情 景的虚拟,是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认识技击、还原技击和感受技击的感官方 式。”这种场景是“虚拟”的,如同一种隐匿在演练者的肢体行为中的 一种“深层空间视境孕育的情况”,它表现的主题是武术的“攻防技 击”,而非其他景观,它提供的是一个技击的景象,观赏者从演练者制造出 的“虚拟”的打斗画面中感受到武术攻防技击的真实,“领略到武术对技 击的体验、想象或期待”。在这一过程中,“虚拟”赋予武术以美的形 象、美的情景以及美的感受。
浏览90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