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命名,而以少林缀名,就是对少林规条的践行。同样程 氏族人的武术事迹,表明了他们对训条的遵从:保国安民、锄恶除奸、 传授贤徒、兴旺门第等。而师承峨眉枪术的程真如,亦是遵规习礼, 将其枪法命名为峨眉枪法。
另外,据王振忠所披露的徽州武拳关书,揭示了徽州习武之人 的尊师习礼。兹转引数条如下:
自愿将身拜到某师傅名下,习学武艺,听凭教训。面议几年 为则,出师之日,谢礼银若干。
但愿投样之后,各遵教训,同里毋许参商,如有此情,凭师严
转引自万籁声《武术汇宗》,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3页。王振忠《少林武术与徽商及明清以还的徽州社会》
但愿教者诚意,学者专心,俨如桃李得春风,花枝物茂。
习学武士拳、枪棒,二项俱学,训诲日期,随时教诲。习徒者 朝夕舞扬不歇,训师者昼夜传教。倘若师留不严,乃师之惰;弟 子好嬉不练,乃身之过。
拜师习艺,双方形成契约,师者要有师道,习者要尊师。这种师 徒双方规定、彼此遵从的礼约,是明清徽州武德文化的特色。这与明 清徽州社会注重契约意识有密切关联。需要说明的是,从王振忠披 露的武学关书看,其中的大部分内容均能多方面体现徽州的武德文 化。兹在明清徽州武术教育文化中进一步申述。
第三节武术教育文化
中国传统的武术教育的基本模式是师徒相授中的口传身授。随 着唐朝武举
制的兴起,武术教育中的官办色彩越来越浓厚,从宫廷的 武学教育到地方的武庠,武术有了专门性的教育场所与机构。在明 清徽州,武术教育沿着两条线发展:官办武术教育与民间武术教育。 武术教育的发展,直接推动了明清徽州武术人才的大量涌现,形成了 明清徽州武术教育浓厚的文化氛围。这是明清徽州武术文化的重要 组成部分。
从官办武术教育看,其发展的主要因素是明清武举制体系日趋 完备。正如有研究者所论:“明代武举经天顺、成化间初创,弘治、正 德间的确立,又经过嘉靖、隆庆、万历诸朝的发展,不断走向成熟,到 崇祯时已形成一套系统、完备的考试制度,在形式上已取得了与文举 大致并列的地位。”在武举制体系的建构上,明代徽州人许国有一
臣竖儒,不足以奉指使。然臣乃被命校天下武士。臣闻弓 试而后知武劲,马试而后知良,士之能否未可以空文见也。今臣 以多士进也,试之行事,臣又安能必知有士之一而颇牧者乎。唐 试而后举,臣举而后试也。夫士之遇不遇,因有命子不遇时,人 主之所为也,此之不遇而谁遇哉「昔人有言,遇以国士报以国 士,此世道耳。继今以往,皆多士自效之地,愿以身试用,毋以身 试法。臣进多士,多士能则臣任,不能则臣不任“
令天下文武官举通晓兵法、谋勇出众者,各省抚、 按、三司直隶巡按御史考试。中式者,兵部同总兵官于帅府策略,教 场试弓马,答策二道,骑中四矢、步中二矢以上者为中式。弘治六年 (1493),定武举六岁一行,先策略,后弓马。策不中者不许骑射。到 了嘉靖初,会试分为三场:初场为较骑射,二场为较步射,三场为策 论。试毕,将弓马策论之优者,装潢成帙,题曰“武举录”。可见武举 发展中重文轻武的考试导向。而许国主张进多士、重武艺的武举选 拔标准,在其后来的武举改革中得到实施。如万历三十八年(1610) 的武举人数以“百名为率”。万历末年的武举又设将材武科:“万历 之末,科臣又请特设将材武科,初场试马步箭及枪、刀、剑、戟、拳搏、 击刺等法;二场试营阵、地雷、火药、战车等项;三场各就其兵法、天 文、地理所熟知者言之。”我们可以说,许国关于武举的改革,是明代 武举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环节,推动了明代武举制体系走向成熟。 这是徽人在武举教育改革上的贡献。
明清徽州武举教育机构的发展伴随着武举教育的发展,徽州府 州县学中的武庠得到建立,“崇祯十年,令天下府州县学,皆设武生 学员提学官一体考取”匕这一政策规定,使得府州县学中增加了大 量的武生学员,徽州地区也不例外,仅《橙阳散志》中所记载的歙县江 村武庠生员,就有21位。这仅是徽州一县一村的情况。推而广之, 可见徽州府县学中的武生员的数量是众多的-这是明清发达的武术 教育文化的重要表现。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徽州社会环境的变化,武 生员的武举人数得到较大增加。清同治《祁门县志》卷十七《学校 志•学额》记载:“道光志督学,岁科两试……岁试武童,额取十二人 为武生;咸丰七年,乡民助战,案西乡杀贼,永远增广文武学,定额各 二人;同治元年,捐输军饷,奖案永远,增广文武学,定额各十人,每试 额取文武童二十八,为附生,岁试额取武童二十四人,为武生,文武童 岁科试拔取入府学,无定额……”可见随着祁门社会形势的变化, 录取武生的人数也在变化.呈现出明显的增加趋势
以上是官办武术教育的发展情况。在明清徽州,民间武术教育 承续了传统武术教育中游学师承、聘师习艺的基本方式,形成了与官 办武术教育相行的武术教育路径,体现了明清徽州浓厚的地域武术 教育文化氛围
从游学师承看,明清徽州武术大家程宗猷、程真如,以及王寅、汪 宗沂等
均是师从武术派系中的名家高手“这已在前文中述及,兹不 赘述.这里主要论述明清徽民间武艺人聘师习艺的情况,以阐明 民间武术教育的发这《明史•选举志》。
清周溶修.汪韵珊纂《祁县志》,同治十二年刊本,中国地方志丛书, 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
为深入探析明清徽州民间武术教育的发展情况,兹从历史文献 与口述史料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明正德四年(1509),由毕济川主修、毕郁纂修的《新安毕氏族 谱》中有关于该家族风俗变化的记述:
予宗之在吾邑不可谓不大,然而迩年以来风俗之薄,固有小 族之不为而为之者。为子弟者不知以是自愧,顾犹然以大族自 侈,或以侈诸人,或以加诸其邻,使不早为之图,将不知其所 极矣。
子弟以读书习礼义为上,纯笃务农桑者次之者,习学拳术乃 最下策。我家先世务读书,间有务农商者,亦皆知文墨,能词赋, 至今称文献者归焉。迩来闻有习拳家者,三十年来族中有一二 子弟素知拳艺,每一演试,翔舞如飞,凌空掠远,闪烁夺目,观者 如堵。小子无知,目为上技,倾箧求学,一人倡之,十人和之,几 至成风。
从明代新安大族毕氏家族的风尚变化看,由文转武在子弟中几 成习尚。而其所描写的子弟“倾箧求学”就是聘师习艺。当然这里所 聘之师也就是家族中个别武艺高超的族人,带有明显的宗族传承特 点。而延请地域内的武师授艺,也是明清徽州民间武术教育的特点。 在歙县黄吕所撰的《重订潭滨杂志》中亦有类似的记载。其中的“乡 兵”条有云:“前明之末,吾邑村落皆习乡兵,保守闾里
转引自常建华《宋以后宗族的形成及地域比较》第六章《16世纪初的徽 州宗族与习俗——以新安毕氏族谱为例》,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延武师以教子弟。”据王振忠研究,当时潭渡黄家雇有樊塘人“程一 腿”,此人擅长用腿,前后左右开弓,神妙异常。黄吕的叔叔黄琬年少 时就学得了程氏绝活,并且能挥舞单刀①。此外,前文所揭的黄宾虹 师从汪宗沂习练剑术,也是延请本地域内名师授艺。而清末歙县人 程大猷凭借高超武艺,在家中授徒,也是徽州民间武术教育的一种方 式。需要顺带提及的是,程大猷授徒时,只收取若干照明费,不收束 脩,反映了其高尚的武德。
关于明清徽州的民间武术教育,徽州文书中有不少记载。王振 忠在《少林武术与徽商及明清以还的徽州社会》就披露了十一份徽人 习武时所约定的拳关书(按,关书就是聘书)。这些拳关书均是徽人 聘师习武的契约。为便于说明,兹对十一份拳关书照录如下:
学拳关书序
今夫人莫贵于闱身,闱身即能守身,守身即为孝心也。予尝 闻奔走之劳人,行经险道,遭难微躯,小则发肤丛伤,大则身体致 毁,非无手足,莫能围身焉。惟习乎拳,斯身可围,身可围,即身 可守,身可守,将我有发肤,其谁伤之耶?我有身体,其谁毁之 耶?三牲虽未备,而孝心庶乎无愧耶!爰表芳情于卷端,兼列弟 子于简右。
投师文
立投师文人△都图某姓名,自愿将身拜到某师傅名下,习学 武艺,听凭教训。面议几年为则,出师之日,谢礼银若干。其银 面付一半,仍至技艺精通找足,不致爽。倘工艺不精,师留不传, 乃师之惰;身好游不练,乃身之过。自立投师文之后,二各毋得 反悔,如有此情,甘罚银若干,与悔人受。恐口无凭,立此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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