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汉代武术流派、著作及理论
班固《汉书•艺文志》把当时存在的兵书分类归纳为:《兵权谋》十三家二百五十九篇;《兵形势》十一家九十三篇:《兵阴阳》十六家二百四十九篇;《兵技巧》十三家一百九十九篇。其中《兵技巧》为武术著作,其所载大多为射法,如《逢门射法》两篇、《阴通成射法》十一篇、《李将军射法》三篇、《魏氏射法》六篇、《强弩将军王 围射法》五篇、《望远连弩射法》十五篇、《护军射师王贺射书》五篇、《蒲苴子弋法》 四篇,等等。除此之外,《兵技巧》还列载了《手搏》六篇、《剑道》三十八篇、《蹴鞠》二十五篇。《手搏》六篇,无疑是拳法专著,《剑道》三十八篇,无疑是剑术专著。
《兵技巧》所列的这些著作,是今天我们所知的最早的武术专著。由此可知,早在汉代,中国武术便已有了上升到理论高度的技术内容,并已不再局限于口耳之传。
从《兵技巧》所列,又可窥知,同一武术项目有众多的篇著,表明了这一时期开始形成了不同的武术流派。魏文帝曹丕在《典论•论文•自序》中云:“余幼学击剑, 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惟京师为善已有所谓的“法”而且“四方之法各异”, 显然更是剑术流派出现的明证。《论衡•别通》曰:“剑伎之家,斗战必胜,得曲域越 女之学也。两敌相遇,一巧一拙,其必胜者,有术之家也。”《古今图书集成闺奇部 列传》载:“关索妻王氏,名桃、娣悦。汉末时人。俱笄年未字。有臂力,精诸家武艺。”所谓“家”、“诸家”,也即是不同流派的称谓。
《汉书•艺文志》又云:这些著作的宗旨,在于为“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由之看来,拳法与器械这两项武术的重要内容,至少到汉时已基本成形而并称。
另外,除了《古今图书集成•闺奇部列传》提到“诸家武艺”之外,《三国志•蜀 志•刘封传》亦有刘封“武艺气力过人”的记载。这说明最晚至汉时,已有了大致相当于当今“武术” 一词的“武艺”名称了。这是各种攻防格斗技术的总称。它应是中 国武术已具备某种基本形态的标志。
可惜《兵技巧》所列的全部书籍,均已亡佚,其具体内容已无由知晓。但由其它典籍关于武术的不多的记载中,仍可窥见秦、汉时期武术理论的只鳞片爪。
晁错在论及汉、匈军事时,有一段精辟见解。他说:“用兵,临战合刃之急者三: 一日得地形;二日卒服习;三日器用利。兵法日:“丈五之沟,渐车之水,山林积石, 经川丘阜,草木所在,此步兵之地也,车骑二不当一。土山丘陵,曼衍相属,平原广野,此车骑之地,步兵十不当一。平陵相远,川谷居间,仰高临下,此弓弩之地也,短兵百不当一。两陈(阵之古字)相近,平地浅草,可前可后,此长戟之地也,剑盾三不当蠢。崔苇竹萧,草木蒙茏,支叶茂接,此矛铤之地也,长戟二不当一。曲道相伏,险厄相薄,此剑盾之地也,弓弩三不当一。土不选练,卒不服习,起居不精,动静不集,趋利弗及,避难不毕,前击后解,与金鼓之指相失,此不习勒卒之过也,百不当十。兵不完利,与空手同;甲不坚密,与袒相同;弩不可以及远,与短兵同;射不能中,与亡矢同;中不能入,与亡镶同;此将不省兵之祸也,五不当一。故兵法日:“器械不利,以其卒予敌也;卒不可用,以其将予敌也;将不知兵,以其主予敌也;君不择将,以其国予敌也。”四者,兵之至要也。”晁错详细分析了何种地理环境适合何种兵种、何种兵器,并且强调了武器和武艺的重要性。他的论述,既是军事理论,也是宏观的武术理论。
地理、地形不可能是单一的,兵种、兵器的配置也不可能一律。《汉书•百官志》注引《汉官仪》云:“亭长皆习设'五兵五兵:弓弩、戟、檐、刀、剑。”秦始皇陵兵俑坑出土了大量兵器,“其配备也是弓弩、戈、矛、戟、剑五兵并用”。
剑术在汉代已相当精妙。曹丕曾说:“予幼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惟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于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俱得其。余从阿学之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熏、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言:“将军法非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予对。时酒酣耳热,方食甘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求更为之。余言:“我法急属,难相中面,故齐臂耳。”展言:“愿复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中也,因伪深进,展果寻前。余却脚勤,更截其 颗。坐中惊视。余还坐,笑日:'昔阳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捎弃故技,更受要道也。“一座尽欢。”这段话是研究汉代武术的重要文字。邓 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能“空手入白刃”,却败在了曹丕手下。曹丕剑法,以已有点、崩、截等技法。文中有“四方之法”、“善斯术”、“俱得其法”、“又得善术”、 “授以秘术”、“去其故方”、“捎弃故技”、“更受要道”等语,称“法)称“术”,称 “方”,称“技”,称“道工显然表明,这时剑术已是相当精深。文中又有“余与论剑良久”句,论剑,显然是指于剑术的理论探讨。《论衡•别通》云:“其必胜者,有术之家也这里的“术”应视为系统的、上升为理论的剑法。汉代剑法著作称《剑道》。所谓“道”,也有这个含义。
第三节 汉代武术套路、攻防格斗及练力试力
一、武术套路
古时武术,常以武舞形式出现。到汉代,尤其东汉时期,武舞已有相当的发展。 如剑舞、斧舞、钺舞等等,其动作虽多随意性,但出现了追扑、进击、打斗等有强烈攻防义的动作。从这个意义上讲,武术已出现了简易的套路。
项庄舞剑比较典型。在鸿门宴上,”范增起,出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于坐,杀之。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庄则入为寿。寿毕,曰:“君王与沛公饮,军中无以为乐,请以剑舞。”项王曰:“喏。“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庄不得击”。文中数次提到的“剑舞”,当视为由剑术攻防动作随意编排的套路。由汉画像砖中,我们也可以见到这种 “剑舞”的演练情况。汉末沂南墓剑饰图则有帝王欣赏剑士舞剑的画面。剑士持剑欲 击,提膝转身,身剑合一,姿态优美。
1972年四川郸县出土的东汉墓石棺,上面还刻有一人舞钺图形,提膝仰身,指天划地,生动传神。1954年山东临沂汉墓出土的画像石上有一幅《大傩图》,我国著名戏剧家欧阳予倩(公元1889-1962年)研究此图后说:“从这幅图上,可以见到当时人想象的妖魔鬼怪的形象,也可以见到十二神的凶相:有的执斧,有的执短剑,张牙舞爪,作驱赶追扑之状。鬼怪四散奔逃,显示出十二神的无比威力。由于仪式的主题是逐疫驱鬼,所以舞蹈部分也随之而多作驱逐扑打及射杀等动作作为一种舞蹈, 当然要连绵不断。这些钺舞、斧舞、短剑舞,都应视为简易的套路。
据托名刘歆(公元?一23年)、实葛洪(公元283—363年)所作《西京杂记》载: “秦末有白虎见于东海,黄公乃以赤刀往厌之,术既不行,遂为虎所杀。三辅人俗用以为戏东汉科学家、文学家张衡(公元78—139年)的《西京赋》亦云:“东海黄公,赤刀粤祝,冀厌白虎,卒不能救,扶邪作蛊,于是不售。”由此可见,可能“东海黄公”之戏有打斗胜败的场面。其中有武术徒手对刀的内容,初时带有巫术色彩, 后来则演变为戏剧表演了。徒手对刀用于戏剧表演中,则近于武术的双人对练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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