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届运动会上武术虽然作为锦标,但是并没有继续第五届全运会的实战 比赛,而是采取了间接比赛的形式。在第六届全运会后,出版了武术套路表演竞技的正式裁判规则,标志了武术在全运会上真正成为一种非对抗的竞技项目。全国运动会主要由全国体育协进会来组织,全国体育协进会的会长张伯 苓是著名的教育家,全运会被认为是教育界办的运动会。而且全运会的运动 员要求必须是业余性质的才可参加,这就使得学校的学生成为主要的参赛人员,而当时中国学校中设置的国术课程主要以套路演练为主,所有这些原因 也决定了全国运动会武术以表演为主。而评判的规则基本采用了第三届全运 会的标准,从姿势、动作、运劲三个方面评判。

(五)华北运动会的武术比赛

民国时期,地区性运动会的国术比赛,以华北运动会的影响最大。而华运会又以第十六届与第十八届影响最大。1932年10月10日,第十六届华北 运动会在河南举行。本来张之江想把中央国术馆国考并在华北运动会中举行,许禹生认为国考是全国的考试,若在华北一隅举行,其他各省恐怕无法参加,建议在华北运动会时添加国术,取表演式,由华北各省市派员参加, 得到张之江的首肯,河南省国术馆陈峻峰也表赞同,后来河南省国术馆向华运会筹委会建议并通过。第十六届华北运动会因为第一次将国术列为锦标, 所以在国术界是一次标志性的运动会。1933年第十七届华北运动会后,制定了华北运动会国术规则。这个规 则中规定,业余运动员规则不适用于华北运动会,保证了所有练习国术的人都有参加华北运动会的资格。规则规定国术项目分拳术表演(单人、对 打)、器械表演(单人、对打)、摔跤比赛、特别技能表演。表演评判标准为姿势、精神、动作、其他(如体力、修养、武德等)。1934年10月10日,第十八届华北运动会在天津举行。褚民谊为裁判 长。开幕式上有表演六种,第一项为太极操,参加者50个单位,1120 A; 第二项为女生舞蹈;第三项为保安队劈刀术;第四项为男女童军会演棍操, 参加者41个单位,1271人;第五项为保安队刺枪;最后为童子军旗语,参加者37个单位,369人。这届华北运动会国术项目设置有摔跤、单拳、对 拳、单械、对械及特别技能。国术表演的评判依据有四个:第一,武德、修 养、体力;第二,身法;第三,精神;第四,姿势。

全国运动会中的武术比赛,除了第五届全运会外,其他都采取了表演的形式,这种比赛被认为是花拳绣腿,如同江湖卖艺,但是这倒是反映了教育系列中武术的现状。经过几届全运会的武术表演赛,全运会的武术规则也基本定型,逐渐形成了从姿势、动作、运劲三个方面评判武术表演成绩的裁判规则。而且最出乎意料的是,到民国中后期只有武术表演赛被保留了下来, 地区性运动会的国术比赛也都是表演性质的比赛,与全运会的比赛规则相似。

二、借鉴西方搏击的武术比赛

中央国术馆成立后,国术考试成为选拔国术人才,推行国术的重要途径。国术考试分三级:国考、省(市)考、县考。其中国考是由中央国术馆呈报国民政府而举办的最高级别的武术考试,也是民国时期影响最大的武术比赛,被称为武术的抡才大典。民国时期共举行了两次国考。另外,第五届全国运动会也采用了与国考相同的比赛方式。

(-)第一届中央国术馆国考

中央国术馆1928年6月成立,1928年10月在南京公共体育场举行第一 届国考。这届国考有17省、市和中央国术馆的共333名应试者参加。此次 比赛分预试、复试、决试。决试科目有拳脚、摔跤、长兵器、短兵器等,预 试时个人自由表演,以计分法评定成绩,优胜者参加复试,复试优胜者参加 决试。决试采取单淘汰制,以抽签法配对,每对三赛两胜者,才可进入下一 场比赛。此次考试没有体重分级,但是分组的时候尽量让体格差不多的人分 为一组,也没有时间限制。经三轮比赛,决出最优等、优等、中等三个等 级。因为会期届满,再加上比赛愈演愈烈,为防止出现大的伤亡事故,取消 了以后的循环赛,三个等级内名次不分前后。根据1928年7月的《国术考试条例》,第一次国考的评判标准完全采用合议制。拳脚对试三合以两合占优势者为胜;枪棍刀剑以先击中四肢一部者为胜,同时互中者为平,不按规矩乱打者应即停止;拳脚摔跤枪棍刀剑对试时禁止使用不正当手段,如伤要害虽胜不取,且按情节轻重分别惩处;考试 时无论徒手持械比试,均应着护具以防伤损,不准任意不用。中央国术馆组织第一届国考时时候,由于时间仓促,比赛前没有颁布通行于全国的武术规则,比赛所用的护具直到国考前一天才由国术馆人员拿出来示范,所以大多数的参赛者不知道比赛规则,不熟悉护具怎么用,没有根据护具和规则进行相应的训练,所以在比赛中就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精武会的马成鑫在比赛中,几次击中对方要害,评判员告诉他不算,导致他最后负气退出比赛。这就反映了国考的规则与平时武术练习习惯之间的差异。国考中为了减少伤害是不准打击要害部位的,而传统武术训练是以打死打伤敌人为目的的,身体要害正是传统武术训练最重要的打击部位。这是传统武术习惯与武术竞技比赛之间的分歧。

中央国术馆的创立含有强烈的御侮救国的目的,所以很多人很难走出实用武术的框架,比如护具问题,中央国术馆一开始使用护具,就面临正反两方面的争执,支持者认为,中国武术的很多打法手法很厉害,稍有不慎,小则伤残,大则致命,如果在比赛时受伤,势必会影响到武术的前途,使大家在参加比赛时有所禁忌,所以用护具是必需的。只是中央国术馆用的护具是借用了军队劈剑刺枪用的护具,非常笨重,所以必须要对护具进行研究,制成轻便灵巧的护身护面护裆的护具,使得比赛时能运动自如。反对护具的人认为国术家既然敢上场就说明有一定的把握,即使被击也不会太厉害,如果有了护具,受其束缚,举动不便,很多技术显现不出来,所以不该用护具。 比如中央国术馆最早的发起人李协和就对使用护具很不以为然。认为“打倒了可以起来,打伤了更是好汉”①,还有人认为学习武术的目的是为了学以致用,在考试的时候让相同体格的人参加比赛是与武术的致用不相符的,因为我们在对敌时无法选择对手。这些想法都是从武术实用的角度去审视武术比赛。这次国考中还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传统的观念还在影响着武术竞技的 发展。比如比赛采取抽签的分组办法,这样有些同门、同乡、同派就可能会碰到一块。而参赛者怕伤了感情,在比赛中说笑,消极比赛。还有一些专业拳师,有些年纪较大,已经有几十年的功夫,在当地也已经很出名,认为如 果比赛失败,一生的名誉就毁了,所以不愿比赛。那些只求强身自卫,并且有学识的人,不想出风头,也不愿意出来比赛。

第一次国考存在的问题是实实在在的,武术竞技的尝试刚刚开始,护具不完善,规则不完善,出现伤害事故很难避免,武术竞技的公开比赛如果从实用出发不分老少、不分级别,造成的伤害会更大。而为了减少伤害的发生规定禁击部位,对那些老拳师似乎又是不公平的。那些以武术为职业的拳师,一辈子练的武术就是如何伤及敌人要害,如何一招制敌,如今他们体力 上无法与身强体壮的年轻人对抗,方法上又受到规则的限制,在比赛中要想取胜实在是难上加难,所以难怪有些老拳师不参加比赛,有些老拳师会拂袖 而去了。第一届国考结束后,1931年十一月修正的《国术考试细则》是对第一 次国考规则的总结,其中搏击规则主要是借鉴了拳击的规则。搏击试合的办法,以三回决胜负,如果不能决胜负,则增加试合一回。 每次试合的时间为三分钟,试合后休息一分钟继续次回试合。搏击胜负的判定标准首先是以击倒对方为胜,对方被击倒后,裁判员呼数到十不能起立者,则认定对方负。如果因为丧失斗志而故意倒下,也算是负。如果双方都没有倒下,则以得点较多者为胜,如果得点相同,则以常用击而占优势者为胜。这个胜负的判定标准和拳击的判定标准是相似的,倒下后有数秒。

浏览367次

    <<   上一篇   下一篇   >>     

发表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牡丹园/花园路校区(海淀区)

    查询地图 公交/驾车去这里
  • 首都体育学院校区(海淀区)

    查询地图 公交/驾车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