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山主编《重寻徽州一转型期徽州乡村的民间记忆与民间书写》,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太祖辈教武情况:山区村小人少,不办私塾学校。太太祖亲自教 授太祖辈。男性兼习武,女性以习针线、缝衣、刺绣为主。惟祖父之 三姑,性强悍,要习武,长大善捉老虎,所使用的工具是棕团和弓叉。

祖父习武从军情况:因祖父跟随太太祖、太祖练过武,从军后,军 营中练武各种招式、套路很容易学。在军队休整时,又与所结交的 兄弟相互传授武艺。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份口述史中,关于祖父的武术情况,有三则事 迹很有代表性,一则是祖父凭借自身武功,在徽州民俗“抢亲”中,迎 娶了妻子。原委是这样的:祖父所订的娃娃亲,女方同意出嫁,但其 继父不同意,聘了两位武师准备打。在这种情况下,祖父请来了太太 祖所教徒弟的后人,两名草上飞当轿夫,一名武艺高强的做帮手去迎 亲。于是发生了抢亲武斗:两个武师闯出来,直奔祖父,祖父伸出一 手给对方说,你能用双手扳动我这手,可以动手打,如果扳不动,就快 点走。武师扳不动,松手就跑。而另一武师被祖父邀来的帮手踩在 地上。祖父顺利完婚。

二则是在家族的经营活动中,遇到了竞争对手。祖父在与二十 余人的武斗中,用腿扫手拨将其悉数打倒在地。于是引来了歙北一 个镖师来比武。祖父说:先生大镖师,在下乃粗农民,行业不同就无 理由比试,方才免了一场武术较艺。

三则是祖父曾经获得岳丈所赠的七星宝刀。祖父曾在与福建一 位千总的交谈中,现场演示了七星宝刀。祖父右手握刀,左手持一斗 笠,在家中大厅上舞了一趟刀。父亲在边上看,只见刀光笠影不停翻 腾“父亲见祖父身体落下时,都在斗笠上。那位千总评价道:兄弟二 十年不练刀,今尚如此,足见兄之功夫扎实也。

从上文的转述看,徽州刘子石家族自清中期以还,家族习武传统 得到延续,武术也用在不同场合:或在军事上,或在抢亲中,或在日常 生产经营中。这是典型的家传式民间武术教育。

第四节尚武文化的记载方式

徽州史志记载,宋元以来徽州文风昌盛,武风日颓。素有程朱理 学故里、东南邹鲁之称的徽州,明清时期的尚武文化,相较于昌盛的 文风而言,处于下风,但是自南北朝开始,徽州的武术文化滋生发展, 一直延续唐宋元明清,昌盛文风掩盖了并不消颓的尚武文化。事实 上,明清徽州府县志中关于武林人物、武举人、武进士的i己载,徽州乡 邦文献中关于徽州社会因社会治理而产生的武术活动、武术教育的 记载,以及徽州民俗活动中关于武术的要求的记载,反映了明清徽州 社会的尚武文化氛围,体现了尚武文化的传承。因此考察明清徽州 社会尚武文化

的传承方式,既是对徽州尚武文化的深入研究,也是研 究一种地域武术文化得以传承发展的推动因素,同时也启示了今犬 如何传承发展地域武术文化。

一是史志记载。明清各时期徽州一府六县志书上,记载徽州武 人与武事,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一是记入“人物传”中,二是记入“选 举志”中,三是单列“材武传”。

记入“人物传”由于志家在记述人物时的体例不同,明清徽州 方志中,将徽州武人与武事记入人物传中,见于清朝康熙、嘉庆《婺源 县志》中,且以“武略”为条目。嘉庆《婺源县志》卷十八“人物志”中 记载了婺源武略人物,明代13人,清代5人,并且在“武略”下的序文 中说道:“永叔谓文如膏粱,武为救世破剂。人曰食膏粱,即碇剂其能 废乎?故未可轻议武也。考婺之为武,多保御郡邑功,是又乡里所托 命者,曷可与儿鳌之士一概并简哉,志武略/这是从婺源武人保障郡 邑安定的角度,肯定武人的功德。在该条目后,有段赞文,强调了四 位武略之士保卫婺源的显著功劳,并指出其后世能够成为阀阅世族, 全在于当年祖先的“全生灵,绥闾里,阴善所”因武而立的功德

《夥县三志》卷七“人物志”下设“武略”,并有序文,指出夥县近 岁不乏武略人物,因生不立传和事莫能详的原因,仅记载了叶承宣、 余光祖、汪灿诚、舒时渤四位武术人物事迹。在记载四人的事迹时, 都重点记述了他们用武御贼所建的功绩。特别记述了汪灿诚、舒时 溯的高超武艺,有云:''(汪灿诚)善拳械,得少林师法,力敌百人。” “(舒时渤)善拳勇,能空手入白刃。”此外,清《祁门县志》卷二十七 “人物志”下设“武功”,并有序文,指出祁门不同历史时期因社会动 乱而产生的武功人士,重点记载了国朝以来,因粤贼之乱,捍患于乡 的武功人物。

记入“选举志”自唐朝开始的武举制度,明清两朝继续推行。 “科举志”历来是志书记载的重要内容之一。明清徽人因参加武举而 获得功名的武举人、武进士,成为明清徽州方志中“选举志”记载的重 要内容。

万历《歙县志》中“武举”条下列有11人,“武进士”条下列有4 人。所记的武举人、进士,仅列名,未对其事迹作记述。万历《休宁县志》与清康熙《休宁县志》在汜载武举人、武进士 时,在条目

设置上有细微变化。前者在选举志下,设“武进士”“材 武”两条。而后者设“武略”“武科第”“武职”“武举”等条。万历《休 宁县志》在记载因武举成名的休人时,简略地记载了其履历,主要是 其为官经历,如“范深”条云:“万历二年甲戌进士,字原易,林塘人。 初知南城县行取,升南京刑部主事,历户部郎中,南昌知府转本省副 使,以劾御史骚扰,奉旨调浙副使,升四川参政转浙江按察司使,右布 政,见任福建布政司,左布政使。”

康熙《休宁县志》在I己因武举成名的休人时,追述历史,将唐宋以 来的武略、武职人物逐一列出。特别是在“武略”序中道出了为其作 传的用意:“昔先王以弧矢威天下,而武之为功大矣。盖民不能无嗜 欲,欲则必争,争则必至于乱,不以武略.何以出民于危,而底于安。 休俗多事生产,武非其所长也,然或时值多乱,相率保聚,乡井或职守 攸寄,时势相迫,而成奏肤功而捐躯命者,亦自不乏。夫旅常书绩铁 券铭功与国家同休戚者,固不能远望于西北也,而区区效力一方,以 勋猷自树,亦曷可尽泯也。此传之之意也。”可见休宁武略人物主要 是在休宁面临侵扰时,保障乡里,安定百姓,功勋卓著。其所列的武 略人物,唐4人,宋2人,元3人,明12人,国朝(清)1人;而在“武 职”中所列人物,有宋2人,元2人,明多人。对唐宋以来,休宁因武 获功、获职人物的罗列与记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武术先贤的 功勋业就的肯定,是明清徽州尚武文化的记载方式。

需要指出的是,明清武举制,提倡文武并崇,使得休宁所选武人, “不独具干城之才,抑且彬彬儒雅”,体现了休宁武人文武并重的 素养。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记述体例的不同,清朝康熙、嘉庆《婺源县 志》中,在“官师志”下列有“武职”条目,没有将因武获职的婺源武人 记入选举志中。

单列“材武传”明嘉靖《徽州府志》与清乾隆《歙县志》中,均将 武人事迹单列一卷,名为“材武传”。明嘉靖《徽州府志》卷十八“材 武传”下有序:“传不云乎,大厦之立非一木之材也,章章矣哉 天造 草昧,豪杰云起,以俟真期,陷敌摧锋,垦但灾害,辅定天下,其功伟 矣。次之剿寇除凶,奏功于乡土,其材略亦有翘绝焉,作材武传。”这 是从武人在辅定天下与奏功乡土两个方面的作用与功劳,来说明记 述武人事迹的缘由。

虽同为志书记载,但是明清徽州的一些村镇志书记述的角度不 尽相同。清雍正《岩镇志草》中在“名贤”条下设有“武功”一目,记述 了方本正、方思敬二人。清乾隆《橙阳散志》则在卷二“选举”中设有 “武庠”一目,记载22位武庠生。在村镇志书中,记载武功名贤与在 武术学校中的武生,体现了志家对村镇武功人物与武学人物的重视, 体现了尚武文化。

上述三种方式,将明清徽州武人(主要是那些在科举场上获得功 名,以及在保障乡里安危方面建立功勋的武人)的英名与事迹垂于青 史,体现了徽州官方人士对徽州武术先贤的业就的肯定与褒扬,也体 现了徽州的尚武文化传统。

二是乡邦文献记载。明清乃至民国时期的徽州乡邦文献,记载 了明清徽州的武林人士的事迹与徽州社会治理中的武事活动,实现 了尚武文化的传承。

武林人物事迹这类主要是记载徽州武林人物独特的武艺或者 因武立功、因武为善的事迹。民国《歙事闲谭》中有两处记载了吴度 晋比剑一事,一处为卷八的“吴康晋剑术”条,一处为卷三十一的“吴 康晋事”条。两处记载重点不同,前者详细记述了吴宸晋与仙女比剑 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后者则是从有关吴雇晋比剑事的诗文与画图来 论述此事的真实性。不管怎么说,徽州歙县史上有位剑客吴成晋,与 其同门师妹比剑,并且其剑术高超。另外《歙事闲谭》中卷一“潘丝 以书生杀贼”、卷十八“江起龙”、卷二十九“汪雨苍”三条均是记载 徽州武林人物的事迹。特别是“汪雨苍”条,详细记述了汪雨苍在杭 州,因遇徽商受劫于无赖子弟,奋臂直入,打倒众贼一事。还记述了 其凭借自己超强的武术本领,将沉入钱塘江里的船上人一一救出。 这则近乎人物传记的记载,选择汪雨苍武术生涯中两则典型事迹,鲜 明地反映了汪雨苍的武艺和武术人生,刻画出一个典型的徽州武林 人物形象。

清人徐卓所辑的《休宁碎事》卷一以及赵吉士的《寄园寄所寄》 卷十中均对明人程宗猷习武功成后,为父亲经商护航,打倒响马贼一 事有所记述。二者均对休宁人吴虎文在金陵观戏时,与东北辽人发 生冲突,并将众辽人打倒,从而名震金陵一事作了记载。程宗猷与吴 虎文的事迹,在明清徽州武林人物中属于典型,徽州乡邦文献热衷于 i己述与转抄摘录,体现了对武术乡贤的推崇。

徽州社会治理中的武术规定明清徽州武术的发展,与徽州面 临的内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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