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写意化”的中国武术

中国传统艺术的最高价值不是对物象的模拟,而是通过“写意”的手 法对物象进行参赞造化。“写意”是中国传统美学中的一个独特的词汇, 它是建立在传统美学“意象”思想理论基础上而产生的一种艺术表现方 法,并在不断地发展中成为了传统艺术的一种表现风格,又可以被看作是 一种宏观的艺术观念。在“写意化”艺术理念的引导下,中国古代艺术家 们将现实世界中存在事物与现象进行着艺术化的处理和表现,使得这些现 实世界中事物与现象具有了审美的意义和艺术的价值。可以说,“写意性” 成为了中国传统艺术的一个重要属性,而传统艺术都普遍具有“写意化”的艺术特征。

中国武术是一种以肢体运动作为表现方式,构成其主要内容的各种技 术技法都是取材自现实生活中人们在格斗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技击方法。 然而,格斗中所使用的技击方法与武术中的技术技法这两者是迥然不同的。 作为在现实中被用来实现技击目的的格斗技法是人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行 为,是客观世界存在的一种现象;而武术中的各种技术技法是以表现技击 为目的的行为,它是经由武术拳家们依据自己的体验和情趣,遵循一定的 规律和模式创造出的“理想化”的行为。在这种创造的过程中,从“客观 存在”的现象到“理想化”表现的行为实质上就是对现实世界中的“物 象”进行“写意化”的改造过程。所以,中国武术可以被看作是具有“写 意化”特征的艺术形式。

一、何谓“写意”

写意,俗称“粗笔”,与“工笔”对称,原指国画的一种画法。在绘 画时,用笔不讲究工细,注重神态的表现和抒发作者的情趣,通过简练放 纵的笔致着重表现描绘对象的意态风神,是一种形简而意丰的绘画技法。 在《美学词典》一书中,对于“写意” 一词的注释是:“中国古典美学术 语。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重要的表现法则。它要求艺术家抓住并突出客体 中主体相契合的某些特征,以表现艺术家对现实生活的审美评价及审美理 想,抒发作家的主观感情、意兴,而不是写实性地再现客观对象。”

如今,“写意”这一概念已经延伸到了艺术学的研究范畴之中,在书 法、戏曲等传统艺术领域被广泛的运用。对于“写意”的辨析,也有了更 广泛的艺术解析。我们可以从中、西方艺术的文化比较中更加准确的把握 “写意”的内涵,有学者这样指出:“西方的艺术以科学为根基,以写实为 特征,重模仿,重形似,重再现”,而“中国的艺术以哲学为根基,无意 于对客体的模仿,而着意在表现主体的内心体验,所以驰骋想象,传神写

意,不必合理合事,只要合情合意。”从中可知,“写实”是对某一事物 的表现形式进行较为直观的一种临摹或再现的方法,通过赋予艺术作品较 强的客观描述性使得欣赏者在脑海中形成对该事物物象的重塑。例如,著 名画家达•芬奇先生就把西方的艺术作品比做成“镜子”,这恰如其分的 指出西方的艺术作品具有着“写实性”的突出特征。

然而,"写意”的表现方法是以对某一事物本源性特征或者某种显著 性特征的描绘为基础,在对该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宏观把握的原则下,进行 主观的大胆构思与创作,使得观赏者在欣赏时可以产生无穷尽的联想,从 而获得对该事物物象的认识。这一过程,也就是艺术理论中的“意象”生 成的过程,对于个体而言,具有着较强的主观体验性。因此,写意即是表 现,是对事物形态——“象”进行表述的一种方式和方法。“一切艺术都 无法脱离‘象’的构成问题于是,“写意”也成为了探寻艺术表现 形态问题时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

二、“写意化”:中国传统审美文化创生的艺术观 (―)传统审美文化中的“意象”

中国传统艺术的“写意性”,源自中国传统审美文化中的“意象”思 想。意象思想起源于《周易》,而作为审美范畴使用的意象则是从齐梁时 期刘勰的“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文心雕龙•神思》)开始,此后, “意象”问题就成为了中国传统审美文化的核心问题。

“象”,可以是存在与现实世界中的“物象”,也可以是通过比拟和象 征的“表意之象”。钱钟书先生曾说:“要须流连光景,即物见我,如我寓 体,体异性通。物我之相未泯,而物我之情已契。相未泯,故仍在我身外, 可对而观赏;情已契,故物如同我衷怀,可与之融合对于审美活动

来说,审美范畴中的“象”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可以激起强烈共鸣,可以 被赋予丰富的内涵,可以带给审美主体心灵的震撼和回味。

“意”主要指主体的情意,以及情感的趣味、趋向,它超然于形象之 上。“在审美活动中,主体受外物的感发而导致情感的抒发。屈原《九 章•惜诵》:‘发愤以抒情’。其所抒发的情中,自然也包涵着作者的理想 与抱负,而不仅仅限于情自身。”

可见,在传统审美文化的“意象”理论中,“意”与“象”的关系是 相生的。“物象”可以生成“表意之象”,用以抒发情感;"意”也可通过 主体本身作用于“象”,赋予“象”独特的意味。

(二)“写意化”是中国传统艺术的显性特征

庄子的《秋水篇》中记有:“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 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在意,得意而忘言……”,魏晋时期的王弼提出 “得意忘象”“得意忘形”,三国时荀据此提出“象外之意”,晚唐时的司空 图提出“象外之象,味外之首”,发展到近代又有“不似之似”“离形得 似”……诸如此等词汇,其表达的要意即是超越具体物象的摹拟、再现, 强调主观的创造作用,以及作者主观情怀的流露。这些都是“写意”的 表现。

“写意”的艺术观念不断渗透到我国的传统艺术之中,各种形态的传 统艺术,均在艺术观念上表现出极强的“写意化”特征。例如,中国绘画 艺术的最大特色就是写意,从先秦至隋唐,从隋唐至宋元,从宋元至明清, “写意”这一绘画技法和风格始终是一脉传承。王维留下过“凡画山水, 意在笔先”的论调;白居易的《画竹歌》亦有“不根而生从意生”之言; 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说顾恺之画“意存笔先,画尽意在”“虽笔不 周而意周”;宋欧阳修也有“心意既得形骸忘”“古画画意不画形”的诗 句。在传统戏曲艺术中,"写意化”特征也十分的突出,被誉为是传统戏 曲艺术的精髓所在。这种写意的精神体现为:“以虚待实,不追求绝对真 实,而把真实的东西提炼,以变形、夸张的手法形成一套符号系统调动观众的想象力来破译符号,并在破译中获得美感,其具体则是舞台环境的写 意性、行为的写意性、道具的写意性,以及以少代繁、以少胜多的简洁表现,写意,作为一种艺术化的表现手法,其深深地蕴含在中国传统艺术之 中,它体现了中国传统艺术的审美情趣,赋予了中国传统艺术的独特魅力。 因此可以说,中国的传统艺术在表现形式上普遍具有“写意化”的艺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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