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战争尤重阵法。阵法变化无穷,但阵法的基本特征是一致的,那 就是古代兵书《司马法》指出的:按照严格的编制,“立卒伍,定行列,正纵横”。 对组阵战士的要求,则如《草庐经略》所云,是“毋喧哗,毋越次,毋参差不齐,毋 自行自止。或纵或横,使目视旌旗之变,耳听金鼓之声,手工击刺之方,脚习步 趋之法”。显然,军阵作战,听从号令,有指挥的统一行动,这一要求是至高无上 的。统一行动就是集体行动,集体行动对技击术的要求只可能是简单和实用。 照明代何良臣在《阵纪》中的说法便是:“长短器械,错杂阵头,一齐拥进,起手就 戳便砍。虽转身回头,尚不可得,岂容活泼动荡,坐作进退,身势手法耶?”③照戚 继光《纪效新书》的说法则是:“开大阵,对大敌,比场中较艺、擒捕小贼不同。堂 堂之阵,千百人列队而前,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后。丛枪戳来,丛枪戳去,乱刀 砍来,乱杀还他,只是一齐拥进,转手皆难,焉能容得左右动跳! 一人回头,大众同疑,一人转移寸步,大众亦要夺心,焉能容得或进或退。”因此,那种所谓“左右周旋,满遍花草”的花法武艺,在《纪效新书》、《练兵 实纪》等书中,便遭到了戚继光的一再痛斥。戚继光需要的——当然也就是战 阵需要的一一只是简单实用的武艺。少林武术是在少林僧兵手里发展起来的,少林僧兵是东征西讨、见惯大阵 的著名民兵部队,少林僧兵不可能去专攻那种花法武艺,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因此,少林武术必然主要是适宜于战阵的尤重实用的军事武艺。少林武术以棍法最为著称,但少林棍就主要是军事武艺。俞大猷曾带过两个少林和尚徒弟宗擎、普从,并将自己的棍法专著《剑经》传 给了二人,他们回少林寺后,便将俞大猷的棍法广传寺僧,俞大猷的棍法当然也就成了少林棍。但既是军事家、又是武术家的俞大猷的棍法,却显然主要是军事武 艺。所以戚继光将其《剑经》完全照录进他用来教授士卒的《纪效新书》,《纪效新 书》的棍法,完全是俞大猷《剑经》棍法。戚继光又说:“俞公棍所以单人打不得,对 不知音人打不得,正是无虚花法 也”;“钩镰、叉钳如转身跳打之 类,皆是花法,不惟无益,且学熟《阐宗》。然过于高深,兵犹难语,况甘为人下之火兵乎?”但他推荐的棍法,却仍 然是少林棍法他说:“余见少林有一家棍法,名曰'五虎拦',唯一打一揭而已打必至地,揭必过脑,平平无奇,殆如农夫之垦地者。而久久致工,打揭得势,则 少林之法亦甚畏之,不可以平平而轻视也。火兵教棒,’五虎拦’最为宜称。”在少林僧兵手里发展起来的少林武术,显然主要是一种军事武术。少林武 术尚棍而不是尚拳,就说明了这一点。这和明代军事武术家以“棍为艺中魁首” 的观点,和戚继光说“拳法似无预于大战之技”的认识,是完全一致的。需要指出的是:军事武术当然亦不乏高明、精妙处,否则少林棍在明代不可 能取得那么大的声名。但戚继光等要坚决摒弃的所谓“花法”,应该说并不仅仅 是毫无实际用处的艺术动作,而是还包括虽然战场上用不上,但其他搏斗场合 适用的许多巧妙、复杂的技术。正所谓各领风骚数百年,明代的武术舞台主要 是对外战争,因此,明代就成了戚继光、俞大猷、何良臣等军事武术家以及军事 武术极为风光的时代。但清代的武术舞台主要是社会冲突,因此,极为适宜于 私斗的民间武术,便取代军事武术,成了这一时期武术的主要内容。民间武术 家也取代军事武术家,成为这一时代中国武术的代表人物。中国武术,进入了 由军事武术向民间武术过渡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所以在清代,有的武术家和 武术理论家,一反明代对少林武术顶礼膜拜、无限向往的态度,转而对明代少林 武术不以为然、颇有微词。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手臂录》的作者吴殳,他由枪法着眼,对明代少林武术 进行了严厉的抨击。战阵枪法极为简单,我们在欧洲十三世纪马拉斯宾纳的笔记中可以读到这 样的记载:“查理王子通常在各个不同的地方,主要是在那波利圣彼得大教堂旁 举办比武会。比武会上,根据法国比武的传统,骑士们分为两组。然后按国王 的手势,从意大利和法国军人队伍中各抽派一名戴头盔的骑士走上比武场。待 双方上了马,作好厮杀准备之后,他们便在号声和人群的呼喊声中开始枪矛相 向,迎面冲锋。有时一方把另一方打下马来,有时一个骑士并没有刺中对方,可 是对方却因剧烈震动失去平衡,一头栽倒马下。这是再丢脸不过的事了。如果 比赛双方力量相当,矛杆便一折两段。'断矛'一语,即由此产生。”欧洲中世纪骑士马上持矛比武的场景今天基本上在电影电视屏幕上逼真 地保留着。司各特的《艾凡赫》等骑士小说,亦有大量类似的比武场景的描绘。 这种持矛比武,主要是勇气和力量的较量。中外一例。中国古代战阵枪法也简单至极。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规定, 士兵比枪,“以二十步内立木把一面,高五尺,阔八寸,上分目、喉、心、腰、足五 孔,各安一寸木毯在内。每一人执枪,二十步外,听擂鼓,擎枪作势,飞身向前戳 去。孔内圆木悬于枪尖上,如此遍五孔止”。②如此这般简单的战阵枪法,实际 上我们完全可以由近代军队刺杀练习防左刺、防右刺、突刺等寥寥几招想见。吴殳将战阵之枪和民间武术用枪严格区分开来,他把战阵之枪称为“兵 枪”。他在《手臂录》卷四《临阵兵枪说》中说:“临阵者,戚少保所谓千百人成列 而前,一齐拥进,转手皆难者也。兵枪者,教之易解,学之易能,用之易效者也。 冲斗云:’临阵无过大封大劈。此时人心惶遽,唯有枪击地而已。'大封大劈,甚 类击地之常情,而借地势激起,易以发戳也。至于数十枪手,截路守伏,行列疏 宽,可以转退出入者,则有冲斗所云进退斗杀。”③兵枪虽易解、易能、易效,但兵 枪毕竟太简单了,身为武术名家传人的吴殳又看不起兵枪。所以他说:“枪本为 战阵而设,自为高人极深研几,遂使战阵之枪,同于嚼蜡。”他还在《手臂录》卷二 《枪法微言》中说:“(枪)九尺七寸,可谓短矣,而自根至尖,皆有用。丈八,可谓 长矣,而惟用其胸间六七尺。是则短者反长,长者反短也。短者枪法自必浅小, 故君子不贵之,特为行间兵卒之用。故谓之’骡’也。”④骡子是马与驴杂交产生 的后代,虽然长大而壮健,但生殖系统却不健全,已不能生产下一代。兵枪虽然 长大,却苦于没有什么变化,因此吴殳便把兵枪——战阵之枪——蔑称为“骡”。《手臂录-自序》云:“总而论之,峨眉之法,既精既极,非血气之士、日月之工所能学。沙家、杨家,专为战阵而设;马家、少林、冲斗,其用于战阵,皆制胜之 具,惟江湖游食者不可用耳。”①显然,吴殳是把少林枪法归入兵枪类的。少林寺的名声太大,吴殳似乎不能毫无顾忌,于是他先对程冲斗予以否定。《手臂录》附卷上《峨眉枪法原序》有云:“复讯诸徽人,读少林阐宗、耕余剩技二书,识破程冲斗之技。”“因作枪法元神、空中鸟迹图及说一篇,枪法圆机说二篇,以发明敬严、真如 之正论,距辟冲斗之邪说。”“冲斗邪说,遍于海内,不标峨眉为宗极,人亦何由知邪正哉? ”《手臂录》附卷上《石敬严枪法记》云:“徽派程冲斗之徒,气力奋发,殆同牛 斗,绝无名士风流。”《手臂录》卷二《针度篇・行著》云:“我枪被开左,彼扎来,我拖进时,作上 偃形开之。冲斗最喜用此等法,毕竟松浮,非峨眉意。”《手臂录》卷二《马家枪二十四势说》云:“边拦势,……此势乃革戳脚者,若 以革中平,一遇闪赚,死无日矣。冲斗云:’彼枪来,我一拦至地,颠起退枪,'与 江湖游食者何异?”“美人认针势,……认针进步,乃用骑龙为得势。冲斗用后垫 步,混于滴水,拗矣。”《手臂录》卷四《古论注》云:“缠腰只是正势,言其变,或当毛际,或著脚面 耳。冲斗大封大劈,枪根当胸矣。其谬可知。”《手臂录》附卷上《行著》云:“冲斗云:’彼立中平势,我一拿,双足一跳,又 一拦一跳,彼守势不得,即发戳。'余谓此但欺低手耳,一遇闪赚,立败。”然而程冲斗是少林嫡传,贬程冲斗,贬来贬去,就贬到了少林寺头上。吴殳 强调两点,一是少林无枪法,变棍法为枪法;二是程冲斗加剧了少林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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