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散打比赛胜负标准与方法
(1)势胜利
(1)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 同意,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2)一方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 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3)一场比赛中,一方受重击被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 外)达3次,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2.每局胜负评定
(1)在每局比赛结束时,依据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判定 每局胜负。
(2)一局比赛中,一方受重击被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 外)2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3)一局比赛中,一方2次下台,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4)一局比赛中,双方出现平局时,按本局受警告少者、 受劝告少者、当天体重轻者的顺序判定胜负,如上述三种情况 仍相同,则为平局。
3.每场胜负评定
(1)一场比赛,先胜两局者为该场胜方。
(2)比赛中,一方出现伤病,经医生诊断不能继续比赛, 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3)比赛中因一方犯规,另一方诈伤,经医务监督确诊 后,判犯规一方为该场胜方。
(4)因对方犯规而受伤,通过医务监督检查确认不能继续 比赛者,为该场胜方,但不能参加以后的比赛。
(5)循环赛时,一场比赛中,如获胜局数相同时,则为平 局。
(6)淘汰赛时,一场比赛中,如获胜局数相同,则依受警告少者、受劝告少者的顺序决定胜负。如仍相同,则加赛一 局,依次类推。
1.鬼赛规则解读
(1)净打2分钟。净打2分钟是指每局除暂停之外的实际比赛时间。具体操作:计时员只要听到台上裁判员喊“开始”的 口令就随即开启记时表;“停”的口令就即刻停表。当开表时间累计达到2分钟时,计时员必须准时鸣锣通告,标志每局比赛 结束。
(2)局间休息1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是指每局之间的间歇时间。上一局比赛一结束,计时员即刻开始记局间休息时间。间歇时间至50秒时通知运动员上场准备比赛,局间休息满1分钟时,台上裁判员必须发出“开始”的口令。
(3)禁击部位。禁击部位是指运动员在比赛中规定不能被击打的身体部位。后脑是指头部耳廓垂线以后的部位。颈部,是指人体的第一椎骨以下、锁骨以上的部位。裆部,是指人体的阴部。
⑵执裁时,台上裁判员要集中注意力,及时判断运动员的犯 规行为并做出处罚决定,如果一时难以做出判定时,在喊 “停”之后,要及时征求裁判长或就近边裁判员的意见,以确 定是否击中禁击部位,而不能因运动员的“痛苦”表现而干扰 裁决。
(4)得分部位。得分部位是指运动员击中后要根据相应的评分标准给予记分的部位。头部,是指除了后脑以外的面部和 头两侧的部位。躯干,是指胸部、腹部、背部、腰部。大腿, 是指髓关节以下,膝关节以上,包括臀部在内的部位。
值得注意的是,人体的肩部、上肢、小腿、脚跟、脚掌与脚背,既不是禁击部位,也不是得分部位,击中后既不能判犯 规,也不能判得分。由于肩部与胸、背连接,腰部与臀部连 接,运动员击中在连接部位,很难判定准确。为了方便裁判, 统一尺度,按照“方法明确,效果明显”的原则,从严处理。 击中在肩部与胸、背连接的部位以及大腿与小腿连接的部位不 得分,击中在腰部与臀部的连接部位得1分。
(5)用头、肘、膝进攻对方。用头、肘、膝进攻对方是指用以上部位主动发力攻击对方,属于犯规行为,一旦击中目标 就须根据规则中的有关条文,给予“侵人犯规”的判罚。
由于散打比赛在许多情况下需要贴近对方,有时因对方进攻而出现低头、抬肘、提膝等防守动作时,触及了对方的身体 但没有明显的发力,并且没有产生实际效果;有时在互相搂摔 的过程中,头、肘、膝触及对方的身体而没有明显的发力,凡类似情况不属于用头、肘、膝进攻对方。
(6)用迫使对方反关节的动作攻击对方。用迫使对方反关节的动作攻击对方是指采用方法固定对方关节前端并击打、拧 扳,或迫使其关节超出正常活动范围的攻击动作。对抗实践证 明,易受到“反关节”攻击的人体关节主要是肘关节和膝关 节。如果使用正常的攻防方法,虽然击中关节部位,但没有瞬 间固定前端的行为,不属于用反关节动作进攻对方。
(7)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 摔法是指在使用摔法过程中,控制住对方的身体,迫使对方头 部先着地,有意伤害对方。判断是否使用了迫使对方头部先着 地的摔法,应符合下列三种情况:
①对方处于被控制状态、无法使用自我保护的倒地动作时,采用招法使其头部朝下落地。
②对方处于悬空状态时,突然改变对方的姿势状态迫使其头部朝下落地。
③临近落地状态时,突然拧转对方头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
如果采用正常的摔法,被摔的一方因自己的保护能力差,倒地动作不合理造成头部先着地,不属判罚的范围。
(8)有意砸压对方。有意砸压对方是指对方倒地时,顺势用身体的某一部位再次加力于对方身体的某一部位,以达到使 对方丧失战斗力的目的。
(9)攻击倒地方头部。一方运动员不允许用任何方法攻击己倒地运动员的头部,实质上指的是主动倒地方的头部,首先 因为在主动倒地方倒地后,3秒之内双方仍可相互进攻,但头部 除外;其次,一方被动倒地倒地后,台上裁判员必然发出 “停”的口令,也就是说,当下达“停”的口令后,比赛已经 停止,此时,倒地方身体的任何部位均不允许受到攻击。
(10)读秒。读秒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因对方犯规而有可能造成伤害,为保障运动员的安全进行的读秒;一种是运用 合理的方法重创对方运动员,使其不能马上继续比赛,为保障 其安全进行的强制性读秒。
读秒时,台上裁判员必须迅速靠近被读秒的运动员,清楚地观察其面部表情,并且所处位置要以不挡住裁判长的视线为宜。读秒有三种情况:
①读8秒:台上裁判员在读秒过程中,运动员如举手示意可 继续比赛,但仍须读完8秒后再继续进行比赛。
②读10秒:台上裁判员在读秒过程中,运动员没有示意要 求继续比赛,或虽已示意可以继续比赛,但发觉其知觉不正常时仍须读到10秒。一旦读到10秒,则表示该场比赛已经终止。
③终止读秒:台上裁判员在读秒过程中,如果发现运动员 出现休克、关节脱臼、骨折等危险状态时,即刻停止读秒,取下运动员的护齿并用手势请医生将运动员送到后场进行急救处 理。
读秒后的判罚有三种情况:
①一方运动员因对方犯规被读秒,但在读至8秒前已表示能 继续比赛且知觉也正常,则给犯规方运动员“警告”的判罚。
②因对方犯规而造成被读秒,并因可能受伤而停止比赛接 受检查的一方运动员,经医务监督检查确认不能继续比赛,则判犯规方被“取消比赛资格”。如经医务监督确认尚未达到已造成伤害的程度,但事实上已不能继续比赛,则判犯规方“警告”,同时也判犯规方为胜方。
③运用允许的方法重创对方使之“强制性读秒”。被强制 性读秒后,如受创方能继续比赛,则应给其“压点”和相应的 判罚。如不能比赛,则判另一方获胜。
(11)指定进攻。台上裁判员发出“开始”的口令后,一方 运动员主动向前移动伺机进攻,另一方运动员消极后退而不采 用任何进攻或反击动作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运动员都会在8秒钟内进攻。因此,台上裁判员一定要养成“默记时间”的习 惯,一旦出现某方运动员消极,就用“指定进攻”手势指定某方运动员进攻。
(12)消极8秒。消极8秒是指台上裁判员用“指定进攻” 的手势指定一方运动员进攻后,运动员在8秒钟后仍不进攻的行为。台上裁判员给一方运动员发出“指定进攻”的口令后,就 按每秒1次的频率默记8次,或用手指在体侧计数8次的方法计 时,超过8秒不进攻即可判被指定方为“消极8秒”。
(13)消极3秒。消极3秒是指使用主动倒地动作进攻没有击中或击倒对方,或使用主动倒地进攻动作时,被对方反击所迫,不能在3秒钟内迅速站立,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台上裁判员立即喊“停”,并用“消极3秒”的手势表示判罚。
(14)知觉失常。知觉失常是指运动员在被重击之后,身体所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状态。具体表现为站立重心不稳,步履蹒跚紊乱,不能平衡身体;面部表现呆滞,呼吸急促 喘粗气等。
(15)消极搂抱。消极搂抱是指为了达到不让对方进攻或反击的目的而一味采取抱缠对方的行为。在比赛中,运动员使 用方法击打对方后即抱住对方不让其使用方法反击,或者是没有任何进攻动作即搂抱对方以等待台上裁判员喊“停”,为的 是避开对方的打击,或者为了保持己方的既得战果,并且这种方法被连续反复地使用,经台上裁判员提示后仍然坚持该做法,即可认定为是消极搂抱。
(16)实力悬殊。实力悬殊是指双方运动员技能、体能的 整体水平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为在比赛中已没有进攻与防守 的能力,胜负已经十分明显,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台上裁判 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后,宣布强者为优势胜利。
(17)有意拖延比赛时间。有意拖延比赛时间是指运动员 在局间休息后回到场上拖拖拉拉,或倒地后故意磨蹭不迅速起 来,或有意借故整理护具等。凡此类情况均视为“有意拖延比赛时间”,作为技术犯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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