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百兵之首”的弓箭,有“言武事,首日弓矢”之说。“弓箭对于蒙昧 时代,正如铁剑对于野蛮时代和火器对于文明时代一样,乃是决定性的武 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弓箭的发明和使用,对人类社 会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食足食也,妇人 不织,禽兽之皮足补也”(《韩非子•五蠹》),蒙昧时代人使用的弓箭(《说 文》谓:“夷,东方之人也,从大从弓”),标志着人类制造工具的质的飞跃,不 仅提高了征服自然的能力,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改变了人类的生存状况。

原始社会为了生存的狩猎活动,在畜牧、火耕之后,于“诗经时代”渐 被农业替代。狩猎不再是生产活动的主要内容,其中获取食物功能的田 猎也逐渐转化为贵族的嗜好、训练兵力与检阅军队之法。如《幽风•七 月》透露出集体狩猎的训练和备战之意。此外,人们还在猎手高超射艺 之外看到了谦逊人格和君子之风。如《齐风•还》描写的猎手相遇互相 夸赞的彬彬有礼,《齐风•卢令》将猎手“外美”和“内仁”并列,《齐风•倚 嗟》和《郑风•大叔于田》对猎手“淘美且仁”、“淘美且好”、“淘美且武”、 “抑若扬兮”、"仪既成兮”等风度与性格之美的赞美。①西周则将“射”转化 为“国家大事”,礼仪化为射礼,不仅用作“平时肆力于耕耘,有事则执干 戈以卫社稷”(吕思勉语)②的士的教育,而且还使射(宗教性的射牲仪式和娱乐性活动)进入天子、诸侯及贵族的政治生活。①总之,在射的文化转 换中,人们为射添加了新的要求、衍生出新的作用。

第一节周天子“养诸侯”之法

作为政治生活的射,射礼也成为周天子权力操作的新工具。周天子 手中的“射”,既是天子与诸侯交流的技术,也是天子对诸侯的控制技术, 还是生产“诸侯”的技术。这样,“射”也由原先的生存技术转变为权力 技术。

一、以“与于祭"和''进爵细地"控制诸侯

根据《礼记•射义》记载,在诸侯献贡时,周天子要举行射礼③,“是故 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并从两个层面 对诸侯进行控制。第一,周王将射的活动与参加祭祀人选的选拔相联 系,并从准许出席祭祀典礼传达天子对诸侯同宗贵族身份的确认。其 “试之于射宫”不仅以射中为度,“射中者得与于祭,不中者不得与于祭”; 而且在“中”上附加了“容体”与“节”,是射之礼的全面权衡,结果是“其容 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第二,在同宗身份确认 (精神鼓励)的基础上调王还将射之试延伸到诸侯的物质利益,把精神 鼓励的积累连接到诸侯封地的增减(或版图扩大,或地盘缩小),“数与于 祭而君有庆,数不与于祭而君有让;数有庆而益地;数有让而削地。”

①在西周军事性的射术训练、宗教性射牲仪式和娱乐性活动中,以训练射术为目的, 带有浓重军事色彩的习射,成了东周礼家所谓的“主皮之射”之源头,与大型祭祀相结合,象 征宗族首领亲自猎获牺牲的射牲仪式,特别是天子乘舟射牲的仪式,到战国基本湮废;与饮 宴、乐舞紧密结合,以集体娱乐为主要目的射礼,成了礼家所谓的“燕射、宾射、大射、乡射” 诸礼之源头.参见胡新生:《西周时期三类不同性质的射礼及其演变》,《文史哲》2003年第 1期,第112页.

 

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 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其容体不比于礼, 其节不比于乐,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数与于祭而君有庆,数不与 于祭而君有让;数有庆而益地;数有让而削地。故日:“射者,射为诸 侯也。”是以诸侯君臣尽志于射,以习礼乐。夫君臣习礼乐而以流亡 者,未之有也……故天子之大射,谓之“射侯”,射侯者,射为诸侯也, 射中则得为诸侯,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天子将祭,必先习射于泽。 泽者所以泽士也。已射于泽,而后射于射宫。射中者得与于祭,不 中者不得与于祭。不得与于祭者有让,削以地;得与于祭者有庆,益 以地。“进爵细地”是也。(《礼记•射义》)

可见,原先与生产劳动相联系的实用性技术,在周天子运作下,不仅通过 “得与于祭、有庆益地与有让削地”,成为控制诸侯“进爵细地”的政治手 段,转换成实用性权力技术,“此天子之所以养诸侯而兵不用,诸侯自为 正之具也”(《礼记•射义》);而且,侯①还被转换成爵位,而有“射中则得 为诸侯,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之说。这样,射礼,就像周天子为诸侯布 下的一张无形的权力之网,诸侯不得不置身其中、不得不在周天子预设 的台阶上攀登、在其制定的游戏规则中比赛;不然(如拒绝入网、人而不 攀、行为不规者)即淘汰出局。周天子试之以射的“养诸侯”之法,后来被 孔子等人转换成“观德行”的窗口和判断君子的手段,“故射者,进退周还 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 此可以观德行矣。……射者,仁之道也。射求正诸己,己正然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孔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 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孔子曰:'射者何以射,何以 听。循声而发,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若夫不肖之人,则彼将安 能以中。(《礼记•射义》)

二、弓矢的符号化

在“射”通过“进爵细地”政治化转换之外,周天子还将弓矢符号化为 权力的象征,对大功诸侯赏赐弓矢(“诸侯有大功,赐弓矢专征伐”)。弓 矢之赐,一方面是周天子将射中“得与于祭”、“益以地”、“得为诸侯”的政 治荣誉和经济利益传递到弓矢之中,以弓矢负载天子的嘉奖,以弓矢保 存诸侯的“能征不义者”之功(“能征不义者赐弓矢”,班固《白虎通》卷 三),也使物化的弓矢见证诸侯征伐的功绩和天子的赏赐,以物的“坚固 性”进入诸侯家族辉煌记忆的宝库,“藏示之子孙”,永久地展现其荣耀。 另一方面,弓矢之赐也是周天子通过对过去与未来、个体与群体诸种关 系的勾联,借助弓矢之载体将忠诚流动起来:使过去的忠诚持续化,将个 体的忠诚群体化,从而坚固诸侯对天子的忠诚。在此,周天子所赐彤弓 彤矢是对有功诸侯的嘉奖,不仅如“礼尚往来”一样,其流动性是对诸侯 贡献之“来”的锡命之“往”,是对过去功绩的回报;而且如国画之留白、布 白,是对未来功绩、持续忠诚的期待,是对其他诸侯行为的引导、期待,甚 至是对诸侯子孙忠诚的暗示。

西周王朝建立之后,武王在分封诸侯时,弓矢也行为赏赐之物。 《韩诗外传•廉稽篇》和《礼含文嘉》都提到周王锡命诸侯的“九锡之 典”,其中第七项就是弓矢。西周金文中小盂鼎、虢李子白盘、越曹 鼎等铭文中多有周王赏赐贵族弓矢的记载。春秋时期周王室仍沿 袭着这种做法,《尚书•文侯之命》记周平王为奖励晋文侯助王东 迁、安周之功,特赐“彤弓一,彤矢百。''《孔传》云:“诸侯有大功,赐弓 矢专征伐。彤弓以讲德习射,藏示之子孙。“禧公二十八年城濮之战后,周襄士策命晋文公为侯,也赐给“彤弓一,彤矢百,弓矢千”。

在将弓矢表征为政治符号的同时,弓箭也成为男性符号。不仅天子要在 二月向怀孕的后妃行礼,在神前把弓套、弓箭授给她们,意在求男(《礼 记•月令》),而且也社会化为求男的民俗,“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 设悦于门右”(《礼记•内则》),男孩出生后,不仅悬弓告知街坊,我家生 男儿;而且箭射四方,意表我儿志四方。“故男子生,桑弧蓬矢六,以射天 地四方。天地四方者,男子之所有事也。故必先有志于其所有事,然后 敢用谷也。饭食之谓也”(《礼记•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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