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武术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五六十年代的体育确立 期,六七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非常期,八九十年代推向世界 的全面发展期。
面对以市场经济为中心的改革大潮,武术如同许多体育项目一 样,如何转型、如何适应、如何生存? 一句话,站在21世纪的门槛 上,武术准备好了没有?
这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
其中,有的同志提出了 “商业化武术”的概念,这至少是一个大 胆的思路。且不论这一概念如何界定,也不谈商业化武术应如何运 作。本文意在针对中国武术的运动技术规律和发展趋势,对武术套 路的商业化,从美学角度进行理论上的探索和思考。为决策部门制 定策略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
渴 现代武术事业的发展,既要讲社会效益, 又要讲经济效益
只有经济效益,没有社会效益,不符合社会主义原则;只有社 会效益而无经济效益,完全依赖政府,武术事业将会处于一个很尴 尬的境地。
发展商业化武术就是要两者得兼。归根到底是武术的魅力如 何,广大民众喜欢不喜欢,接受不接受的问题。
散手,除全国性、地方性的竞赛之外,争霸赛、擂台赛、国际挑 战赛等,就项目本身对抗激烈、胜负未卜、富有悬念,再通过媒体炒 作,尽管也有人不乏“缺少技击特色”、“不像中国功夫”的非议,毕 竟拥有相当多的观众。
套路呢?竞赛场上冷冷清清,没有观众,没有人气,也就没有 了赛场价值。不能吸引观众,也就吸引不了赞助商家、投资者。
“酒香不怕巷子深”,有魅力不怕没人看,有观众不怕没投资者。 武术套路竞赛还有没有魅力,还能不能引起人们的观赏兴趣。
这里有一个观念问题、认识问题,同时也存在观众心理学、审
美情趣、媒体宣传等一系列问题。一句话,武术套路不改革,前景将 愈益黯淡。
无需赘言,从古到今,武术套路运动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观 赏功能是客观存在的,其艺术性的特性也是不容置疑的。
长期以来,人们总是把武术当作技击术来看待。不错,技击性 是它的本质属性,其主要功能是格斗防身。然而,在长期的文化积 淀中,套路运动的艺术性早已包蕴其中,娱乐观赏的功能在历史进 程中闪烁。从唐代公孙大娘舞剑中“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动为之久 低昂”,到明代唐顺之《峨嵋道人短歌》中“百折连腰尽无骨、一撒 通身皆是手”,不乏生动动人之处。无论从军营到民间,从宫廷到街 市,酒酣起舞也好,打拳卖艺也罢,都显示了武术的表演观赏功能。 其艺术魅力也是不言而喻的,不仅曾使大书法家张旭的草书顿悟而 长进,也曾使大画家吴道子作画得其“神助”。今天的武术更直接的 是明代以来民间武术拳种流派的延伸,当时也曾被战将戚继光批评 为“满片花草”、“徒支虚架”、“图人前美观”,抨击观赏性强的武术 套路在军中训练杀敌无其意义,却也恰恰印证了观赏性的套路武术 早已有之。
然而人们在习惯上通常把套路称为“花架子”、“花拳绣腿”、 “中看不中用”,被“不屑一顾”。
今天的武术早已不是发初之初,既使是最实用的拳术不再有 多少能“中用”的,从商业化武术的角度,一种是对抗的武术,即散 手;而另一种是艺术的武术,即套路。像是宜兴的紫砂茶壶,有实用 的,更有许多是艺术品,并不实用。散打、套路也各有各的可视性, 萝卜、青菜,由观众自己喜爱。
套路不妨作为一种表现攻防技击的艺术体育。我们应当在认识 上开诚布公,公开亮出旗帜,套路的商业化运作才有可能,否则,顾 虑重重、羞羞答答,就迈不开改革的步伐。
与 要搞商业化武术,就要研究观众心理学, 尤其是观众的审美心理在审美事件中有主体、客体之分,通常观众是审美主体,表演 者(运动员)则是审美对象(客体)。观众的美感是从表演者美(直觉 形象)中产生的。
武术套路表演者通过对技击技术的综合再创造,所展示的套 路形象,一旦为观众所赏心悦目、赞美不已,这个创造也就获得了 成功。
当然任何一种客体的事物通常有三种属性:知识属性、实用属 性、审美属性。作为主体的观众通常有三种态度:认识态度、功利 态度、审美态度。当你抱着功利态度去审视套路表演,你会说“花 架子”,不实用,即使再精彩,也是索然无味。当运动员的套路没有 从审美属性上着意进行艺术再创造,混迹于知识、实用、审美三者 之间,观众即使抱着审美的态度去看,也就并未感觉美,同样是徒 劳的。
人们走进美术馆、音乐厅,自然把人引到审美态度上去,暂时 忘却认识态度和功利态度。可见从这个意义上,环境很重要,商业 化武术要让武术套路表演者走上舞台,配以音乐、灯光、背景、调集 一切艺术手段,将人们引入艺术之境。
20世纪70年代,前线文工团舞蹈演员张玉照,向武术运动员 学习了醉剑,通过“再创造”,在舞台上创造了优美动人的艺术形 象,获得全国舞蹈一等奖,就很值得我们深思。其次,媒体宣传也很 重要,通过各种途径告诉、提醒、引导人们如何去欣赏武术套路。犹 同欣赏名画、名曲,不懂得欣赏,枉为“对牛弹琴”。
作为套路表演者创造的直觉形象就更为重要,可谓“万物俱备, 只欠东风”,“东风”不来,一切运作都会付之流水。
套路运动员如何创造动人的直觉形象,是 本文的中心论题“美是生活'‘,美“应当显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武术套路无论徒手还是手持器械,表现的应当是武术——技击 之术,应当表现人的格斗能力,使人联想起战斗生活,具体一点就是 要表现各种踢、打、摔、拿。脱离开武术技击去求高、难、美,观众 就会有受骗之嫌;要看跟斗莫如去看技巧、体操;要看优美身姿不如 去看芭蕾或敦煌舞姿;若看惊险,不如去看杂技。真善美对人类是 永恒的,只有真才美,虚假就丑,即使套路中的对练,也要求打得逼 真,不逼真就没有惊险和淋漓酣畅的美感。
这是运动员综合创造的基石、方向,不能离谱。从这个意义上 讲,运动员们要有过硬的扎实功夫,一拳一脚、一招一式要有武术 的功力,还要花力气去挖掘传统武术中的精华,加以吸收、改造和发 展,离开了这个源泉,创造将一事无成。
美作一种距离之中
歌德说得好:“艺术决不该和现实一样,和自然毫无二致是不能 体现艺术的“。一味求真,不是艺术,也不一定产生美感。画家若一 味求真,比谁画得逼真,岂不是与自然物体在竞赛,比得过物体本身 吗?既然如此,有摄影照片,还要画家干什么?
如果武术套路就是打斗,逼真到如同生活中的打架斗殴一般, 还值得进体育馆、在舞台前观赏吗?或者,把散手中的动作组合成 套路来演练,岂不是吊胃口,不如去看散手直接对抗来得痛快。
西方美学说艺术与自然之间要有距离,正是中国画讲究的“妙 在似与不似之间”,国画大师齐白石先生说得好:“太似则媚俗,不 似则欺世”。真实与距离这两点,正是商业化武术套路所遵循和把 握的。
高尔基对人的美感提出r非常通俗的见地,认为美 应当“对感官和理智发生影响,如同一种力晶,使人 在他的创造能力面前发生惊奇、自豪和高兴”当武术套路进彳“落业化运作,就必须提高它的观赏性,这就理 所当然地调动一切艺术手段,从形式到内容提高演艺水平。
所谓形式,就是“艺术包装”。比如与动作相配、极其和谐的音 乐、灯光、背景、音响效果、解说,乃至服饰设计化妆,表现最激越 的时空变化、塑形、色彩,应由艺术家、艺术大师来协作完成。当 然,除了舞台,还有MTV以及两者的结合。这一切都需要文艺界的 合作,而合作的开始,武术运动员设法积极参与大型文艺演出之中, 既有传媒作用,也建立起合作的桥梁,步步深入。
所谓内容,主要是武术工作者的事,除了前面谈到的不脱离技 击、又高于实打的创造原则之外,重要的是贵在创新。艺术中是最 忌讳陈陈相因,纵观多年来竞技武术中千篇一律的雷同,虽是注意 了同类相比的公平原则,对观众来说的确是太乏味、太枯燥了,怎能 不失去观众。
“活着的人不喜欢生活中固定不移的东西,所以他们永远看不 厌活生生的美”,作为商业化的武术套路,在创新上应更大胆一点, 别出心裁,独具匠心,才能别开生面。上海体院以《梁祝》的音乐和 扮相来表演对剑,四川队带有小品特点的情景对练,不啻是一个很 有胆识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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