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诰》曰;“一气初判,大道有形,而列二仪。二仪定位,大道有名, 而分五帝。五帝异地,各守一方。五方异气,各守一子。青帝之子,甲乙受之, 天真木德之,九羔。赤帝之子,丙丁受之,天真火德之,三焦。白帝之子, 庚辛受之,天真金德之,七表。黑帝之子,壬癸受之,天真水德之,五焦。 黄帝之子,戊己受之,天真土德之,一羔。自一焦生真,真一因土出, 故万物生成在土,五行生成在一。真元之道,皆一表而生也。"
《玉书》曰:“一、三、五、七、九,道之分而有数。金、木、水、 火、土,道之变而有象。东、西、南、北、中,道之列而有位。青、白、 赤、黄、黑,道之散而于质。数归于无数,象反于无象,位至于无位,质 还于无质。欲道之无数,不分之则无数矣。欲道之无象,不变之则无象矣。 欲道之无位,不列之则无位矣。欲道之无质,不散之则无质矣。无数,道 之源也。无象,道之本也。无位,道之真也。无质,道之妙也。”
《真源》曰:“道源既判,降本流末。悟其真者,因真修真,内真而 外真自应矣。识其妙者,因妙造妙,内妙而外妙自应矣。天地得道之真, 其真未应,故未免有位。天地得道之妙,其妙未应,故未免乎有质。有质 则有象可求,有位则有数可推。天地之间,万物之内,最贵惟人。即天地 之有象可求,故知其质气与水也。即天地之有数可推,故知其位远与近也。审乎如是,而道亦不远于人也。”
《比喻》曰:“天地有五帝,比人之有五脏也。青帝甲乙木,甲为阳, 乙为阴,比肝之气与液也。黑帝壬癸水,壬为阳,癸为阴,比肾之气与液 也。黄帝戊己土,戊为阳,己为阴,比脾之气与液也。赤帝丙丁火,丙为 阳,丁为阴,比心之气与液也。白帝庚辛金,庚为阳,辛为阴,比肺之气 与液也。凡春、夏、秋、冬之时不同,而心、肺、肝、肾之旺有月。”
《真诀》曰:“凡春三月,肝气旺。肝旺者,以父母真气,随天度运 而在肝。若遇木日,甲乙克土,于辰、戊、丑、未之时,依时起火炼脾气。 余日兑卦时,损金以耗肺气,是时不可下功也。坎卦时,依法起火,炼肾 气。震卦时,入室,多入少出。息住为上,久闭次之,数至一千息为度。 当时内观如法,一任冥心闭目。青色自见,渐渐升身以入泥丸,自寅至辰, 以满震卦(一千息以上尤佳,以息息渐微为度。如息住,不须连数)。
“凡夏三月,心气旺。心旺者,以父母真气,随天度运而在心。若遇 火日,丙丁克金,于兑卦时,依法起火,炼肺气。余日坎卦时,损水以耗 肾气,是时不可下功也。震卦时,依法起火,炼肝气。离卦时,入室,依 前行持,赤色自见,渐渐升身以入泥丸,自巳至未,以满离卦(一千息以 上尤佳,其说如前)。“凡秋三月,肺气旺,肺旺者,以父母真气,随天度运而在肺。若遇 金日,庚辛克木,于震卦时,依法起火,炼肝气。余日离卦时,损火以耗 心气,是时不可下功也。巽卦时,依法起火炼脾气。兑卦时,入室,依前 行持。白色自见,渐渐升身以入泥丸,自申至戌,以满兑卦。“凡冬三月,肾气旺。肾旺者,以父母真气,随天度运而在肾。若遇 水日,壬癸克火,于离卦时,依法起火炼心气。余日辰、戊、丑、未时, 损土以耗脾气,是时不可下功也。兑卦时,依法起火,炼肺心。坎卦时, 入室,依前行持,黑色自见,渐渐升身,以入泥丸,自亥至丑,以满坎卦。”
《道要》曰:“凡行此法,不限年、月、日、时,一依前法,以至见 验方止。其气自见,须是谨节不倦,弃绝外事,止于室中用意,测其时候。 用二个纯阳小子,或结交门生,交翻往复,供过千日,可了一气。一以夺十, 一百日见功,五百日气全。可行内观,然后聚阳神,以入天神,炼神合道, 入圣超凡。炼气之验,但觉身体极畅,常仰升腾。丹光透骨,异香满室。 次,静中外观,紫霞满目,顶中下视,金光罩体。奇怪证验,不可备纪。”
《金诰》曰:"大道本无体,寓于气也。其大无外,无物可容。大道本无用,运于物也,其深莫测,无理可究。以体言道,道始有外内之辨。 以用言道,道始有观见之基。观乎内而不观乎外,外无不究而内得明矣。 观乎神而不观乎形,形无不备而神得见矣。”
《真源》曰:“以一心观万物,万物不谓之有余。以万物挠一气,一 气不谓之不足。一气归一心,心不可为物之所夺。一心运一气,气不可为 法之所役。心源清彻,一照万破,亦不知有物也。气战刚强,万感一息, 亦不知有法也。物物无物,以还本来之象。法法无法,乃全自得之真。”
《比喻》曰:“以象生形,因形立名。有名则推其数,有数则得其理。 盖高上虚无,无物可喻。所可比者,如人之修炼。节序无差,成就有次。 冲和之气,凝而不散。至虚真性,恬淡无为。神合乎道,归于自然。当此 之际,以无心为心,如何谓之应物?以无物为物,如何谓之用法?真乐熙 熙,不知己之有身,渐入无为之道,以入希夷之域,斯为入圣超凡之容。”
《真诀》曰:“此法合道,有如常说存想之理,又如禅僧入定之时, 当择福地置室,跪礼焚香,正坐盘膝,散发披衣,握固存神,冥心闭目。 午时前,微微升身,起火炼柔。午时后,微微敛身,-聚火炼丹。不拘昼夜, 神清气合,自然喜悦。坐中或闻声莫听,见境勿认,物境自散。若认物境, 转加魔障。魔障不退,急急向前,以身微敛,敛而伸腰,后以胸微偃,偃 不伸腰,少待,前后火起高升,其身勿动,名曰焚身。火起,魔障自散于 躯外,阴邪不入于壳中。始此三两次已,当想遍天地之间,皆是炎炎之火, 火毕清凉,了无一物。但见车马歌舞,轩盖绮罗,富贵繁华,人物欢娱, 成队成行。五色云升,如登天界,及到彼中,又见楼台耸翠,院宇徘徊, 珍珠金玉,满地不收,花果池亭,莫知其数。须臾,异香四起,妓乐之声, 嘈嘈杂杂,宾朋满座,水陆俱陈,且笑且语,共贺太平,珍玩之物,互相 献受。当此之际,虽然不是阴鬼魔障,亦不得认为好事。盖修真之人,弃 绝外事,甘受寂寞,或潜迹江湖之地,或遁身隐僻之隅,绝念忘情,举动 有戒,久受锄劳,而历潇洒,一旦功成法立,遍见如此繁华,又不谓是阴 魔,将谓实到天宫。殊不知脱凡胎,在顶中自己天宫之内,因而贪恋,认 为实境,不用超脱之法,止于身中,阳神不出,而胎仙不化,乃日出昏彳瞿 之上,为陆地神仙,仅可长生不死而已,不能脱质升仙,而归三岛以作仙 子,到此可惜!学人自当虑超脱虽难,不可不行也。”
《道要》曰:“不无尽法已减省故也。”
《金诰》曰:“道本无也,以有言者,非道也。道本虚也,以实言者, 非道也。既为无体,则问应俱不能矣。既为无象,则视听俱不能矣。以玄 微为道,玄微亦不离问答之累。以希夷为道,希夷亦未免视听之累。希夷、 玄微,尚未为道,则道亦不知其所以然也。”
《玉书》曰:“其来有始,而不知大道之始,何也?其去有尽,而不 知大道之终,何也?高高之上虽有上,而不知大道之上,无有穷也。深深 之下虽有下,而不知大道之下,无有极也。杳杳莫测名道,随物所得而列 等殊,无为之道,莫能穷究也。"
《真诀》曰:"超者,超出凡躯,而入圣品。脱者,脱去俗胎,而为 仙子。是神入气胎,气全真性。须是前功节节见验正当,方居清净之室, 以入希夷之境。内观认阳神,次起火降魔,焚身聚气,真气升在天宫,壳 中清净,了无一物。当择幽居,一依内观。三礼既毕,平身不须高升,正 坐不须敛伸。闭目冥心,静寂朝元之后,身躯如在空中,神气飘然,难为 制御。默然内观,明明不寐,山川秀丽,楼阁依稀,紫气红光,纷纭为阵, 祥鸾绿凤,言语如簧,异景繁华,可为壶中真趣,而洞天别景,逍遥自在, 宜然不知有尘世之累。是真空之际,其气自转,不须用法依时。
“若见青气出东方,笙簧嚓亮,笙节车马,左右前后,不知多少。须 臾南方赤气出,西方白气出,北方黑气出,中央黄气出,五气结聚而为绿云, 乐声嘈杂,喜气熙熙,金童玉女,扶拥自身,或跨火龙,或乘玄鹤,或跨 绿鸾,或骑猛虎,升腾空中。自下而上,所遇之处,楼台观宇,不能尽陈, 神祇官吏,不可备说。又到一处,女乐万行,官僚班列,如人间帝王之仪, 圣贤毕至。当此之时,见之旁若无人。乘驾上升,以至一门,兵卫严肃, 而不可犯。左右前后,官僚女乐,留恋不已,终是过门不得。轩盖覆面, 自上而下,复入旧居之地。如此上下,不厌其数,是调神出壳之法也。
“积日纯熟,一升而到天宫,一降而还旧处,上下纯无滞碍,乃自下 而上,或如登七级宝塔,或如上三层琼楼,其始也,一级而复一级,七级 上尽,以至顶中,辄不得下视,恐神惊而恋躯不出。既至七级之上,则闭 目便跳,如寐如寤,身外有身,形如婴儿,肌肤鲜洁,神采莹然。回视故躯, 亦不见有所见之者,乃如粪堆,又如枯木,憎愧万端,辄不可顿弃而远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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