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编排和练好自选器械套路?要编排自选器械套路,必须先按国家规则的规定,选好 各项自选器械套路的规定动作。为方便起见,现先将国家体委的有关规定引述如下:第十六条剑术套路的内容规定剑术的整个套路,至少包括下列内容弓、仆、虚三种主要步型。不得少于十组不同组别的剑法(其中必须有刺、 点,崩、撩,挂,劈六种剑法)。三种不同组别的平衡。第一至四组的跳跃动作,只允许选做一种,出现一 次,亦可不选,其它结合剑法的腾空动作,可以任选,但每 种出现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跌扑滚翻及限制的动作,只允许选做一种,出现一 次。亦可不选。助跑性的腾空跳跃动作,在整套中不得超过两次。第十七条刀术套路的内容规定刀术的整个套路,至少包括下列内容,弓,仆虚三种主要步型。不得少于八组不同组别的刀法(其中必须有劈、撩、 扎、斩和缠头、裹脑六种刀法)。每一种跳跃动作和结合刀法的腾空动作,出现的次 数不得超过两次。旋子不得超过一次。跌扑滚翻及限制的动作,只允许选做一种,出现一 次。亦可不选。助跑性的翱腾跳跃动作,在整套中不得超过两次。第十八条枪术套路的内容规定枪术的整个套路,至少包括下列内容,弓、仆虚三种主要步型。不得少于十组不同组别的枪法(其中必须有拦、 拿、扎、劈、崩、穿、点、舞花八种枪法及一种把法)第一至四组的跳跃动作,只允许选做一种,出现一 次,亦可不选,其它结合枪法的腾空动作,可以任选,但每种出现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跌扑滚翻及限制的动作,只允许选做一种,出现一 次。亦可不选。助跑性的腾空跳跃动作,在整套中不得超过两次。平抡枪不得超过两次。第十九条棍术套路的内容规定棍术的整个套路,至少包括下列内容,弓、仆、虚三种主要步型。不得少于十组不同组别的棍法(其中必须有扫、 戳,抡、崩、劈、舞花六种棍法)每一种跳跃动作和结合棍法的腾空动作,出现的次 数不得超过两次,旋子不得超过一次。跌扑滚翻及限制的动作,只允许选做一种,出现一 次。亦可不选。助跑性的翻腾跳跃动作,在整套中不得超过两次。按规则选好动作后,就可以编排套路了。无论编排哪一种自选器械套路,均可采用如下两种编排方式:感性法:即凭个人对某种器械动作组合的习惯反 应、爱好和特长,在反复比划、琢磨中随意组合编排。从感 性产生的某一个开始动作或中心动作,在反复比划中自然地 与其它有关动作串连起来而组合,再把这一今组合与下一个 组合串连成段落,然后把这些段落按合理分布、层层深入的原 则安排起来,就成了一个按自己的习惯、爱好、特长而感性 地编排起来的套路雏型了。第二步,再将初编好的套路对照 规则规定,先看有无缺漏,有则补上,然后再看难易动作的 安排是否匀称,是否合乎层层深入的原则,并加以细致修 改。最后,便可把套路定下来了。理性法:这种方法是先理性考虑,即把国家规则规定 的动作在书面上绘画分段图,将它们理性地分布于各段中,使 它们合乎均匀分布、层层深入的原则。然后再把个人爱好和 特长的动作列出,理性地分列于各段中。最后才进行串连比 划,通过以理性划定的动作为中心,反复比划,用其它一般 动作将它们串连起来。串连的过程是由动作到组合再到段。 最后回过头看各段结构是否合乎规则,合乎层层深入的原 则,以确定套路。无论采用哪种方法,一般来说,套路定下来就不要再作 大修改了,否则会影响套路训练的熟练。如必须修改,也应 在碰到原则问题时作尽可能小的修改。因自选器械套路的比赛是以动作规格为最重要(占十分之六分),故演练必须十分注意动作规格的训练和表现(尤其是规定动作)。为了体现动作规格,就不能象传统器械那 样着意于速度和难度。因为速度、难度和动作规格是矛盾 的。注意了快(速度)和复杂(难度),自然就会影响以干净单纯和静止来表现的动作规格了。然而,它们又是统一 的,那就是“动迅静定”的原则。动中求静,静中有动,动静快慢相间,是统一速度、难度和规格的技法原则。要把自 选器械套路演练好,决不可不重视动作规格的训练和表现, 然而在着意表现动作规格时,又决不可忽视造成印象和气氛 的重要因素 速度和难度。这是演练好自选器械的关键。武术套路怎样防止体操化、舞蹈化、 戏剧化?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要搞清武术中。性”与“化”的 区别武术套路动作以技击性为主,兼有体操性、舞蹈性、 杂技性,甚至戏剧性的动作,这是套路历史发展的客观现 象,是合法的。所谓“性”是指带有某种性质,但其本质 仍从属于武术的技击。如抢背、栽碑、鲤鱼打挺是属于体操 性的动作,但它也从属于技击中的倒跌或倒跌后的起立等防卫动作,且为配合其它技击动作而存在“化”就不同了, 是指从武术技击的本质变化为别的东西。那就是非法的应限制的。仍以体操动作为例,如把前滚翻接侧手辞,再接后 空昆,最后接栽碑,这样的组合已脱离技击性质,而且独自以体操动作连合,脱离技击实际,这就是向体操演化了。如不抑止而任其发展,武术就会变质为体操、舞蹈、戏剧。故必须识辨和抑止。体操性、舞蹈性、杂技性和戏剧性是武术套路的传统产 物,是适合武术要求的。不应把武术套路单纯理解为技击 性,也不应只承认技击性的合法地位。体操化,舞蹈化、戏剧化也并非自近年开始,一些固有的传统套路也有其根。如 绵拳是著名的固有传统套路,基本由一些表现柔韧性为主的 劈叉,高腿、低腿平行,下腰等体操动作组成,基本不以技 击为中心,已超出了,生”的范嚅。这说明武术套路的 化”并不奇怪,主要在于识辨和抑止。近年来,武术套路的健康发展是主流,但也不断产生 “化"的倾向。如岩鹰拳、某种蛇拳,前者力求形似,后者 源自蛇舞的痕迹明显。还有不少套路脱离技击性和功力的特 质,片面追求花巧等,都是“化”的产物。是应该抑止的防止套路的“化”,首要的在于识辨,即正确区分 “性”与“化”,同时要力求以技击性为中心。其它不属 于技击性的动作,要尽量寻找其技击性的根据,或与技击性 动作构成合理的组合。同时要努力提高套路表演的功架和功 力水平,避免脱离技击性和功力,片面追求有化”倾向的 花巧。何谓对练套路?怎样分类?把技击动作按照一定的套路结构编排起来,由两人或两 人以上进行攻防动作配合演练的套路,称对练套路。对练如以人数来分类,可分成两人对练、三人对练、四人对练等。如以性别分类,可分为男子对练、女子对练、男 女配合对练等。如按拳术和器械来分类,可分为拳术对练、 拳械对练和器械对练。如按拳术与器械种类来分类,又可分 为拳术对拳术,拳术对短器械、拳术对长器械,拳术对单器 械、拳术对双器械、拳术对软器械、短器械对短器械、短器 械对长器械,短器械对软器械、短器械对双器械,长器械对双器械、长器械对软器械等对练套路结构有何特点?一般对练套路结构必有开始部分、中间部分和结束部 分。开始部分通常有两种结构:一种是双方各站一方,开式 后各自演练一段,然后再接触。这种结构多见于固有传统对 练和名拳的对拆(一方使用固定拳套动作,另一方加以化 解,称对拆)。这种结构近代新编对练套路已少见。另一种 是双方靠近站立,一方向另一方发起突然袭击,另一方急忙 应对,然后定住。新编对练套路多采取这种结构,而且几乎 成了公式。结束部分一般有如下几种形式:出现最后高潮后,双方分开,再各自演练一段动 作,然后收式。这以固有传统对练套路和名拳对拆居多。一方将另一方打倒,再收式。双方同时倒跌,再起立收式。于高潮中双方分离收式。近年出现的新编对练套路,以第2、3种为多,也有类 同化的倾向。中间部分,由一个个组合结构而成,有时一个组 合停断,有时几个组合才停断,一般也有分段的形式,于分 段或组合停断之处,双方分离,以定式亮相扎住。通过一合 一分或交换位置来展开套路,同时将高潮合理分布于全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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