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河南嵩山的少林寺,自后魏太和十九年(公元 495年)建寺后,陆续有慧光、稠禅师、圆净等僧人习武。 到明代已成为武功著称的名刹大寺。明人王世性 在《嵩游记》中说:“寺僧四百余,武艺俱绝。”明代少林武术最著名的是棍。有小夜叉六路、大夜叉六路,且均有棍谱、棍图及破法谱。此外,还有两人练习的排棍六路及穿梭棍一路。少林棍法有神传之说,即所谓紧那罗王显灵以棍退 红巾军的故事。但实际上少林棍法源出民间。俞大猷当 年这样写道:嘉靖(公元1522-1566年),他奉命南征,路过少林寺,“寺僧负其技之精者,皆出现呈之。予告其住 持小山上人曰:'此寺以剑技(指棍术)名天下,乃传久而讹,真诀皆失矣于是他“携其僧之少有勇者二人,一名 宗擎,一名普从,随往南征,三载之间谆谆示之,皆得其真 诀”。后来俞大猷又将其棍法专著《剑经》授与宗擎。宗 擎回寺,“以剑诀禅戒广传寺僧”,“众僧所得最深者近百 人,其传可永也。俞大猷所习乃“荆楚长剑”(棍法),传与 少林寺僧之后,荆楚长剑(棍法)就自然融入而形成了少 林棍法。
俞大猷之后,明万历四十四年,程冲 斗述其所习,自称“少林嫡传”,“一得之见,莫非少林陶 熔”。程冲斗自述其师为少林寺僧洪转,洪转又得授于洪 纪。搪吴殳《手臂录》载*洪纪曾与剂德长较技,。手中兵器 为德长拨去,乃心龈,百拜请受教”。德长虽“初亦出少 林”,但“自嫌技未室精,又遍游天下,而后有得”。显然, 洪纪真正的功夫,师承于刘德长,而刘德长则是云游四 方,学自民间。这些史料表明,少林武术是充分汲取民间 武术之精华而发展形成的。
少林寺僧和少林棍曾在抗倭战场上大显神威。据《海掌故丛书吴淞甲乙倭变志》载:少林寺僧临战“俱持 铁棍,长七尺,重三十斤,运转便捷如竹杖,骁勇雄杰”。又 称:嘉靖癸丑年间(公元1553年)一次战斗,刚一交锋,少林“智囊僧即提铁棍一筑跃过红衣倭左,随一棍,落其一 刀,贼即滚转”。少林僧月空作战时,“从贼顶过,以铁棍击 碎贼首,于是诸贼气沮”。另载:“有少林僧者,手执铁 棍,以古大钱贯铁条中,长约七八尺,重约四十三斤。”曾 上阵“以铁棍击杀贼寇中勇猛者十余人”。到了明代后期,少林寺僧才转而“多攻拳而不攻棍”。 《少林棍法阐宗》记有“或问曰:棍尚少林,今寺僧多攻 拳,而不攻棍何也?余曰:'而拳犹未盛行海内,今攻于拳 者,欲使棍同登彼岸也明代少林武术棍先发达、拳后 发达,这和明代武术重棍可能有关系。总之,少林武术的兴起,直至明代的进一步发展,在 中国武术的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
明代武术已有相当成熟的套路形式。程冲斗将刘云峰所传刀术整理成了套路。他说:“以 前刀法,着着皆是临敌实用,苟不以成路刀势,习演精熟, 则持刀运用,进退跳跃,环转之法不尽,虽云着着实用,犹 恐临敌掣肘,故总列成刀法一图。而前图诸势,备载其 中。”这里程冲斗明确指出,套路形式对练武作用甚大, 是训练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他在记述刀术套路时规 定:奇数段由右向左,偶数段由左向右,最后收 回原位;运动路线有小斜线、弧线、直线、字线等,布局 简单合理。
戚继光则创编有拳术套路。他说:“故择其拳之善者 三十二势,势势相承。遇敌制胜,变化无穷,微妙莫测,窃 焉冥焉,人不得而窥者,谓之神。俗云:'拳打不知,,是迅 雷不及掩耳。所谓'不招不架,只是一下,犯了招架,就有 十下'。博记广学,多算而胜。”戚继光强调的是三十二 势一环扣一环的连贯性,以及死招活用的技战术。程冲斗创编的刀术套路,戚继光创编的拳术套路,是 今天可见到的有明确记载、有图谱说明的最早之武术套 路。武术拳械套路的发展与完善标志着武术进一步走向 成熟。当时《峨嵋道人拳歌》有云:“忽然竖发一顿足,崖石 迸裂惊沙走。来去星女掷灵梭,火娇天魔翻翠袖。翻身直 指日车停,缩首斜占针眼透。百折连腰尽无骨,一撒通身 皆是手。余奇未竟已收场,鼻息无声神气守。道人变化固 不测,跳上蒲团如木偶。”峨嵋道人所练无疑是拳术套 路,该诗记述的,便是从起式到收式的全部过程,又从劲 力、身法、击法、呼吸、节奏、神韵等各方面作了生动描 述。
对练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单练的基础上,按着攻防 格斗规律组成的对打套路。明代称对练为“舞对”。对舞 对的规则有详尽的记载:“比分九则:上等三则,上上、上 中、上下;中等三则,中上、中中、中下;下等三则,下上、下 中、下下。极精致,熟出乎上上之外,得手应心,自知机散, 可以传教者为超等。”具体规定为:“舞对力猛,不差正毂, 又加疾熟,又与得手应心未达一间,俱为上上。舞对力猛, 不差正散,具能疾速而力稍怯,或只疾速,为上中。舞对力 猛,不差正毂,或欠速,或力怯,为上下。舞对合毂,亦熟, 但稍迟,或稍弱,为中上。舞对力猛,合毂,但稍生涩者,为 中中。舞对力猛•合毂,但相合稍生涩者,为中下。艺虽稍 熟,而不知散者,虽合散而不熟,与熟而迟钝者,为下上。 舞而不知对,对而不知舞,虽精只作下中。能一事而生,与 舞对俱差正骰者,虽熟亦为下下。舞对二事,全然不通,与 未习者,为不知。”"舞对”共分十等,每等都有明确的质 量规定。从力度、击法、速度、配合熟练程度等诸方面加以 严格考核,以衡量其技艺等级。这是对练逐步走向规范化 的具体例证。
明代对抗性的比武,在典籍著述中也有反映。如袁宏 道在《嵩游记冲写道:他在少林寺,“晓起出门,童白分棚 立,乞观手搏。主者曰;山中故事也。试之多绝技。“分 棚立”,“手搏”,当然是指的徒手对抗。江西揭暄子《兵法 圆机》记述相搏的情景时写道:“当思搏法,此临时着也。 敌强宜用抽卸,敌均宜用裆抄,敌弱宜用冲躁。”说明对抗 比武时,情况不同,用的招势也应不一样。《水浒传》杨志 与周瑾比武,主持者称:“枪、刀本是无情之物,只宜杀贼 剿寇,今日军中自家比试,恐有伤损,轻则致疾,重则致 命,此乃于军不利,可将两根枪去了枪头,各用毡片包裹, 地下醮了石灰,再各上马,都与皂衫穿着。但是枪杆厮搠, 如白点多者,当输。”二人果真如此比试,结果杨志大胜。 《水浒传》描写的这种枪术对抗比赛,当是明代武术的现 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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