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建立了卫所制度,“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 所”。军事重镇设卫,其余的地方则设所。明代大抵每一 百一十二人编为一个百户所,一千一百二十人编为一个 千户所,五千六百人编为一卫。卫、所将领称卫指挥、千 户、百户。明朝的军队约有二百万人,都编置在卫、所中。明朝较为重视军队训练。朱元璋植“屡命元勋、宿将 分道练兵”,又定“教练军士律”。皇帝亲自督促练兵的 事,在明代史籍记载中不少。如建文帝即位,便“六师尝自 较阅”。军队训练会操的情况亦可由史籍得知,如“成化十二,命月二次会操,起仲春十五日,止仲夏十五日,秋、冬亦如之。弘治九年(公元1496年),兵部尚 书马文升申明洪永操法,五日内,二日走阵下营,三日演武”。又如世宗嘉靖六年(公元1527年),“令每营选枪、 刀、剑、牌、铳手各一二人为教师,转相教习。及更营制,分 兵三十枝,设将三十员,各统三千人训练。择精锐者名选 锋,厚其技艺之赏。总督大臣一月会操者四,宋代火器已在军中使用,明代则更加普遍。成祖朱棣 在平交眦时不仅大量使用火器,并由此设立了“神机营”。 据《明史兵志》载,当时使用的火器达数十种之多。但明 代的火器仍未发展到可以取代冷兵器的程度,冷兵器在 军队中的地位仍未动摇。作战时,冷、热兵器根据各自的 特点,配合使用。俞大猷在《正气堂集》中便说:“弓矢、大 小铳炮杀人于百步之外,牌刀、钳、枪、狼宪击斗于数步之 间。长短相卫,彼此相资,乃可取胜。”戚继光在纪效新书冲则说:“火器、火箭、弓矢,皆长兵也,往往敌在数百 步外,即已打发。至于叉、耙、枪、刀,皆短器也。”近距离搏 杀,冷兵器仍是惟一的重要手段。所以戚继光在《练兵实纪》中,强调士兵要刻苦训练的主要仍是冷兵器武艺:“日 西各于便处习学武艺,或学马,或学披甲,至昏而止”。“肯专心致卷”,“而武艺自精”。

戚继光等还用士兵切身利害关系来启发诱导士兵自 觉地练武,教育士兵把练武与防身、立功紧密结合起来。在《纪效新书》卷四禁令中,戚继光说,“凡武艺,不是答应 官府的公事”,是“防身立功,杀贼救命,本身上贴骨的勾 当“你武艺高,决杀了贼”,“你武艺不如他,他决杀了 你。若不学武艺,是不要性命的呆子”。明代军队除了规定习武的时间,还重视通过比赛方 式来促进武艺的发展,提出了“既学艺,必试敌,莫以胜败 为丑”,并且专门制定了奖罚办法,按武艺高低给予奖罚。 《纪效新书武艺赏罚篇》规定:“比较武艺,初试定 为上等三则、中等三则、下等三则。”进则赏银;不进者, “打四十棍革退”,“即付武艺考进之人充实”。上述奖罚办 法,无疑对督促军中练武活动起了重要作用。

何良臣在《阵纪》中曾说:实际作战是“长短器械,错 杂阵头,一齐拥进,起手就戳便斫,虽转身回头尚不可得, 岂容活泼动跳,做作进退,身势手法耶”?根据这个宗旨, 明代军队中的练武,总是以军事实用为标准。当时已认识 到“拳法似无预于大战之技,然活动手足,惯勤肢体,此为 初学入艺之门也”。所以训练中便把“习手足,便器械”的 功夫限制在“真可搏打者”的范围,提倡“真艺”及“功夫”, 反对“左右周旋,满遍花草",反对“只图取欢于人”,“以图 人前之美观而无寓于大战之技”的“徒支虚架”或“花法”、 “虚套”的练法,使武艺朝着“遇敌制胜”的方向发。从 军事观点看,装潢门面的花枪、花刀、花棍、花叉之类,与 防身杀贼、立功报国的宗旨极不相容,因而在军事训练中 把这些都排除了。

明代亦重视准军事部队或民兵的军事训练。“太祖初,立民兵万户府,简民间武勇之人,编成队伍,以时操 练,有事用以征战,无事复还为民”重视军队武艺训练,无疑会促进军队中武术本身的 发展。而重视民兵的武艺训练,则会推进广大民间的尚武 之风,并从而沟通军队武术和民间武术之间的联系。明代将领已注意到“练胆”与“练艺”的密切关系。技 艺与胆量,二者相辅相成。何良臣曾在《阵纪教练》中 云:“善练兵之胆气者,必练兵之武艺”,“阵法为武艺之纲纪,而武艺为胆气之元臣”。戚继光认为更重要的是“胆大 艺更高”。他说:“临敌之时,若使仍是照前从容酬应,如教 场内比试一般,不必十分武艺,只学得三分亦可无敌。”奈 每见敌时,“手忙脚乱,平日所学射法打法,尽都忘了”, “如用得平时一分武艺出,无有不胜;用得二分出,一可敌 五;用得五分出,则无敌矣”。虽谚有云“艺高人胆大”, 殊为不然。必须原是有胆之人,习得好艺,故胆益大。无 胆之人,平日习得武艺,虽十分精熟,也不一定能与戚继光结合自己多年习武训练和带兵打仗的经验,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练胆”与“练艺”的辩证关 系。在明代,军队武术家与民间武术家的交流,也十分密切。这无疑也对中国武术的发展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

宋以前,中国的武术基本上是以刀、枪、剑、棍、拳分 门别类。明代开始,中国武术开始形成流派或门派,即拳 法和每一种器械中,有了不同风格、特征与内容的若干派 别,或者说每一流派武术中,都有着自己的鲜明独特的拳 械方法和内容。曾在明浙江巡按御史、总督胡宗宪幕中襄赞平倭事 宜,对军事与武术均有一定研究的郑若曾说:“中国武艺不可胜纪,古始以来,各有专门,秘法散之四方”;“教师相 传,各臻妙际”。他还提到当时流行的武术有:拳法十一 家、棍法三十一家、枪法十六家、刀法十五家、剑法六家、 杂器械十家、钳法五家、马上器械十六家等。

他所指的拳法十一家为:“曰赵家拳(宋太祖拳三十六 势、芜湖下西川二+四势、抹陵关打韩童掌拳六路),曰南 拳(似风、似蔽、似进、似退凡四路),曰北拳(供看拳凡四 路),曰西家拳(六路),曰温家钩挂拳(十二路),曰孙家披 挂拳(四路),曰张飞神拳(四路),曰霸王拳(七路),曰猴拳 (三十六路),曰童子拜观音神拳(五十三路),曰九滚十八 跌打挝拳”,又有“锦家短打破法、九闪红八下破法、三十六 拿法、三十六解法、七十二跌法、七十二解法”等。戚继光则称:“古今拳家,宋太祖有三十二势长拳,又 有六合拳,猴拳,宙拳,名势各有所称,而实大同小异。至 今之温家七十二行拳,三十六合锁,二十四弃探马,八闪 翻,十二短,此亦善之善者也。吕红八下虽刚,未及绵张短 打,山东李半天之腿,鹰爪王之拿,千跌张之跌,张伯敬之 打,少林寺之棍……皆今之有名者。所谓“棍法三十一家”为:“曰左手少林,曰右手少林, 曰大巡海夜叉,曰小巡海夜叉(少林、夜叉有前、中、后三 堂之殊,前堂单手夜叉也,中堂阴手夜叉也,类刀法。后 堂,夹枪带棒),曰大火林,曰小火林,曰通虚张家棍,曰观 音大闹南海神棍,曰梢子棍,曰连环棍,曰双头棍,曰阴手 短棍十二路,曰雪棒搜山棍,曰大八棒风磨,曰小八棒风 磨,曰二郎棒,曰五郎棒,曰十八下狼牙棒,曰赵太祖腾蛇棒,曰安猴孙家棒,曰大六棒紧缠身,曰十八面埋伏紫微 山条子,曰左手条子,曰右手条子,曰边栏条子,曰雪搽柳 条子,曰跨虎条子,曰滚手条子,曰贺屠钩杆,曰西山等家 硬单头”。图76。明代还有称谓“东海边澄棍”、“青田棍”、 “西山牛家棒”、“扒杈棍”、“俞公棍”、“巴子棍”等。

这些刀,既有器械的区分,也肯定有流少林棍法明代《武备志》卷八十九引《少林棍法阐宗》 所谓“刀法十五家"为:“曰偃月刀(三十六刀法),曰 双刀,曰钩刀(阴手阳手),曰手刀,曰锯刀,曰棹刀,曰太平刀,曰定戒刀,曰朝天刀,曰开天刀,曰开阵刀,曰划阵 刀,曰偏刀,曰车刀,曰匕首。”《阵纪》卷二还提到“凤嘴 刀、三尖两刃刀、斩马刀、镰刀、苗刀、糜刀、狼刀、棹刀、屈刀、戟刀、眉锋刀、雁翎刀、将军刀、长刀、提刀”。

所谓“枪法十六家”,除扬名天下的杨氏梨花枪外,明代还有沙家枪,内家枪,马家枪,李家短枪,河南李克复长 枪,六合枪,八枪母,关东杨教师枪,金家枪,张飞神枪,显 神枪,石家枪,韩家枪,峨嵋枪,山东樊枪氏法等。杨家枪有 三十六路花枪,以后在三十六路花枪基础上又发展成各式 枪法。《续文献通考》便称:“杨家三十六路花枪,其分出者有大闪竿、小闪竿、大六合、小六合、红六合、穿心六合、 埋伏六合、大封闭、小封闭。”据《手臂录》作者吴殳称,明代 最出名的是“石、沙、杨、马、少林、冲斗六家枪法”。所谓“剑法六家”,何良臣在《阵纪》中提到:“剑用则 有术也,法有剑经,术有剑侠,故不可测识者数十氏焉。惟卞庄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主之顾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超之出手法,其五家之剑,庸或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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