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是继陏唐之后中国历史上出现的又一个大统一时 代,元朝对加强自己的军事非常重视。蒙古汗国建立了拥有十 万士兵的常备军,从史料中可以看出,当时士兵以及统治者练 武的内容,除有蒙古族擅长的骑马、射箭、摔跤项目外,仍保留 有单剑、双剑、单刀、双刀、枪、棍、槌、斧等。山西临汾道观壁画 “朝元图”中有个护卫手持单剑,另一个持双剑做交叉上架的 防守动作,说明剑在民间仍有影响。元代统治的时间虽短 (12H — 1368),但传统武艺却受到较大摧残。为了维护其统 治,从元世祖忽必烈统治时起,就再三禁止“民间私藏武器”, 并屡次下令收缴民间武器。自元世祖忽必烈中统四年(1263 年)到元顺帝至正五年(1345年),在这八十余年间,元朝各代 统治者都有禁止民间造藏兵器及练武的禁令。凡私造、私藏武 器者都要处以死刑。表面上民间练武被统治者彻底阻绝,而实 际上一股难于估计的潜力积极地暗中成长,民间仍有着以家 传方式暗中传授武艺。

尽管元代武艺受到百般压制、摧残,但在戏剧中套路技术 仍有所保留。武戏与武艺并不相同,但二者却有着密切的渊源 关系。民间被禁止的武艺,被巧妙而合法地保留在舞台上,并 使练功程式化。如腿功的搬、压、撕、耗以及腰功中的甩、耗等 仍得以流传。由于戏曲需要武艺,不少武艺器械和其它道具、 设备被合法地列为戏场内设备的行头的一部分。据考证“十八 般武艺”这个名称,就始见于元代的戏剧。武艺搬上舞台,使武 术套路走向艺术化了,套路技术中手到、眼到、手眼相随以及 身法上的俯、仰、折、叠等夸大渲染的演练技巧也多了。从另一 方面来看,元末农民起义又使武术技法显露头角。

第九节明代的武术

明代是武艺集大成的大发展时期,流派对立,不同风格的 拳术、器械都得到了发展。从武艺角度看,尽管宋代已出现了 热兵器,而且明初更加频繁,但并未影响武艺的发展,当然明 代已铸造和使用了大炮武器,但在决定胜负战斗中贴身掌握 的武艺仍是重要因素。为此明代建立了庞大的军事机构。并 将训练军队和练武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例如,《练兵实 纪》卷二载:“日西,各于便处习学武艺,或学马,或学披甲,至 昏而止。”练武还要求每日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平倭明将戚继 光有《纪效新书》、《练兵实纪》等书,提倡拳术御侮,其目的是 使士兵学好本领防身,杀贼,立功救国。因为武艺对提高战斗 力有着密切关系,教育士兵把练武与防身立功紧密结合起来, 并设立了奖罚办法,对督促练武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明代,无论套路技术还是对抗性攻防格斗技术,都趋于 成型和完善,并明显形成了体系。例如,明代大量与武术有关 的著作在讲述套路、攻防方法和动作时,都用图文记录了套路 的动作招数及路线等。《纪效新书》卷十四记载的三十二势长 拳,《耕余剩技》记载了刀、棍、枪套路,以及从我国传人朝鲜的 剑术等,势与法都较明显。这些套路的共同特点是有攻防技 术、战术理论及具体的运动方法,动作趟(段)淸楚,有动作的 招势方法,有动作与动作衔接的位移路线图,也有孤线,并且 奇数段由右往左,偶数段从左往右,最后打回原位,很规律。程 宗猷(1561_?,字冲斗)是精于军亊的武术家,他既着重于实 用,又主张以套路形式出现,使之熟能生巧。从最早记载的戚 继光提到的“三十二式势势相承”的套路,到最早以套路形式 绘之以图的《耕余剩技》所记载的棍、枪、刀等套路技术,都既 有用法,也有花法。这种用法和花法的统一正是由于套路内在 结构规律与形式所决定的。当时技术流派之多,特别是明代有不少武术专著,对促进 流派形成,使各流派互相借鉴吸收起了一定作用。流派的特征 必须通过劲力、技法、身法等几个方面表现出功夫。明末出现 的“内家”与“外家”的说法,实际上起了分类的作用。明嘉靖年 间,张松溪的“内家拳”最为著称。据《安波府志•张松溪传》 载:“盖拳勇之术有二:一为外家,一为内家。外家则少林为盛, 其法主于薄人……”。明代唐顺之在《武编》中有了“武艺一十八”的记栽。十八 般:一弓,二弩,三枪,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 戟,十一鞭,十二简,十三稿,十四殳,十五叉,十六钯头,十七 锦线套索,十八白打。漫长的岁月里,“十八般”包括的内容大 同小异。其中包括长兵、短兵、远兵、软兵等。明代名棍甚多,《武备志》一书也反映了明代棍法继承发 扬了宋代棍法。明代名棍主要有东海边城棍、紫薇山棍、张家 棍、青田棍、赵太祖腾蛇櫸、贺屠钩杆等等,著名的武术家俞大 献就攘长棍法。他所编的《剑经》总歌诀载:“刚在他力前,柔乘他力后,彼忙我静待,知拍任君斗。”这强调了实战时要掌握主 动权,目测距离、假动作、还击时机、抢先进攻等战术要素作了 精辟论述。除了棍之外,枪也是民间长期习武的主要项目。除 早已扬名天下的杨氏梨花枪外,还有沙家枪、内家枪、马家枪、 李家短枪、河南李克复长枪、六合枪、八母枪等等。戚继光在 《纪效新书》“长枪总说”中说:“夫长枪之法,始于杨氏,谓之曰 梨花,天下咸尚之”。枪术明代无论在技术、战术以及训练方法上都有了较系 统的经验。如《长枪法选》载:“中平枪,枪中王,髙低远近都不 防;高不栏,低不拿,当中一点难遮架;去如箭,来如纟泉(线), 指人头,扎人面。”何良臣在《阵记》一书中写道:“凡学枪先以 进退、身法、步法、与大小门圈之串手法,演熟,……使手能熟, 心能静,心手与枪法混而化溶,动则裕如,变不可测”。这透彻 地描绘了他传授枪法的经验。明代的刀术已不仅在刀的构造 形式上多种多样,而且其刀法也具有相当的规模,就刀法而言 如拦、砍、搠、撩、搅、推、剌、格、带、压、提削、五花等。明代军 队中,剑术已被淘汰。弓射,弩射,在明代仍是“武艺”的重要内容。不仅在军中 重视弓射、弩射,民间练武中也是一样,而且射法理论已成体 系,“怒气开弓,息气放箭。盖怒气开弓则力雄,而引满息气放 箭,则心定而虑周”,“量力调弓,量弓制矢”,“持弓审固,审者 详审,固者把持坚固”,“使精神知易,手足安固,然后发矢”。明 代除了套路这个运动形式外,对抗性的比武,如手搏、摔跤及 器械等,也被重视。

第十节清代的武术

淸王朝统治者和历代一样,一方面加强军队的武艺训练, 另一方面严禁民间练武。伴随着练武活动,练武的组织以 “社”、“馆”的形式大量出现。“社”、“馆”的组织在反抗民族歧 视和压迫中起了组织群众、教育和训练武艺的作用。清代,白 莲教、义和团、太平天国等农民运动,都重视练武活动。甲午战 争前,民间习拳练武缺乏明确政治目的。此外,在民间还利用 节日集会表演武术。有“白蜡杆会”、“开路会”、“少林棍会”等 集体表演,有棍、枪、三节棍以及单练、对练等表演。另一种形 式的武术,“打擂”在民间也广为流传,诸如过春节,或其他节 日集会,擂主在公开场合搭擂台,迎战所有的人。打擂台胜利 者可得到马、牛、绸等奖品,戴大红花骑马游街,以示其胜利。拳术在明代时有内外家之说,至清,拳的名称和派别更著 于世。黄宗義撰《王征南墓志铭》中始有内外家之分,至清时, 才有人把太极、形意、八卦划为内,少林等多种拳术归于外。 《国技论略》载:“南派……其中以太极为主,又有八卦、形意两 门,与太极拳为一派。此外,还有南派、北派之说,把长江一带 流传的架式小而势紧促之拳归为南派,鲁豫一带架式木而势 宏敞之拳归为北派。由于淸代武术得到发展,拳种繁衍,分类 不尽相同,但从分类中,可看出宗派在利用流派各为所用,各 释其说,流派愈分愈细,技法愈分愈精。在明末清初发展起来的,例如太极拳、劈挂拳、形意拳(心 意六合拳)、八卦掌等等拳种流派脱颖而出,而且具有相当系 统的拳理体系,较为科学地指导着人们去练武习理。但不可否 认反动统治阶级总是利用武术镇压人民的反抗和起义,并通 过传授武术搞宗派。把许多拳种归于神仙、道人或封建统治 者,荒诞不经之说比比皆是,特别是迷信玄学、保宋思想及许 多封建宗亲关系的清规戒律,也影响和束缚了武术发展。而劳 动人民则把武术作为强筋壮骨及推翻统治阶级的工具,因此, 历史悠久的武术,始终充满着劳动人民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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