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拳、剑竞赛规则》中规定,参加正式的太极剑比赛 时,所用剑应为钢制,并要佩带剑穗。
(1)剑的长度:以直臂反手持剑的姿势为准,剑尖不得低 于本人的耳上端。
(2)剑的重量(包括剑穗):
男子不得轻于0 6千克(1 2市斤)。
女子不得轻于0 5千克(1市斤
儿童(不满12周岁)所用剑的重量没有限制。
(3)剑的硬度,将剑身垂直,剑尖触地,剑身不得弯曲。
21比赛时,裁判员是怎样给参赛者评分和示分的?
在比赛时,裁判员根据参赛者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按照 竞赛项目的评分标准,在各类的分值中减去错误动作的扣分, 即为运动员的得分。裁判员在临场出示参赛者的所得分数时, 必须取到小数点;3面两位数,但小数点后面的第二位数必须 是0或5。 *
22,参赛者的“应得分数”是怎样确定的?
“应得分数”是指临场的几位裁判员所给分数的平均值。
《太极拳、剑竞赛规则》中是这样规定的:、
(1)5个裁判员评分时;取中间3个分翻的评均值;4个裁 判员评分时,取中间两个分数的平均值;3个裁判员评分时, 取中间的分数,为参赛者的“应得分数”。
(2)参赛者的“应得分数”只取至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小数 点后面第三位数不作四舍五入。
23 裁判长在什么情况下出示“加减分”?
当裁判员的评分出现明显不合理现象时,在未宣布运动 员的最后得分之前,裁判长有权加分或减分。有效分的平均值 在9分或9分以上时,加减分的分值不得超过0 05分;有效 分的平均值在9分以下时,加减分的分值不得超过01分。
24 怎样确定参赛者的“最后得分”?
“最后得分”是裁判长从参赛者的“应得分数”中扣除其它 错误(参见:参赛者在比赛时出现的哪些错误由裁判长进行扣 分)的扣分,即为该位参赛者的“最后得分”。“最后得分”由裁 判长当场公开宣布。
25 在太极拳、太极剑的比赛中,怎样确定参赛者的名次?
《太极拳、剑竞赛规则》中对“名次评定”是这样规定的:
(1)个人单项名次:得分最多者为该单项的第一名;次多 者为第二名;依次类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运动员得分相等 时,出场顺序号在前者,名次列前)
(2)团体名次:根据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26 太极拳的风格特点是什么?
《太极拳、剑竞赛规则》中,将太极拳的风格特点概括为: 心静体松,动作柔和; 轻灵沉稳,意动势随; 虚实分明,刚柔相济; 连绵不断,势正劲整。
27 太极剑的风格特点是什么?
《太极拳、剑竞赛规则》中,将太极剑的风格特点概括为: 端庄典雅,柔中寓刚; 轻灵沉稳,剑势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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