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之曰:“黄钟废弃,瓦釜雷鸣。世事皆然,岂徒艺术? 翁能审时达变,博取盛名,矧以售欺始者,不屑以售欺终,尤 见胸怀正大。冀州地邻燕都,往来之人杂遝,翁自献艺之后, 亦尝遇当世所谓豪杰之士得以不虚此行乎? ”叟曰:“老拙鬻技 月余,得聊可与言者三数人,与一向业镳局之马伯昂,较为 契合。其人精单刀,北道呼之曰‘单刀马’。每为人保镳,车 旗上必绘一四足腾空之飞马,见者罔敢或犯,不愧为一世之 雄。抑知天不永年,忽于家庭闹一惨案而死。老拙不平,密 加侦访,案虽获破,而老拙一生从此多 ,言之殊可慨也。” 传薪曰 “北道有单刀马,弟子幼 曾耳其名。似于沉醉 后遭人暗杀者,即斯人欤?”叟曰:“非斯人而谁?然当时若何 沉醉,若何因沉醉而致遭暗杀,想汝未必尽知,余可为汝言 之。马伯昂好交游,其子少昂,年十九矣。是岁春三月,伯 昂为子娶妇。贺客盈门,多赳赳桓桓之士,余亦在座。哄饮 至更阑始散,伯昂已烂醉如泥。少昂亦薄醉,以其为新郎也, 匿洞房中,不复外出。孰知红鸾甫照,黑煞已临。彼父子自 此一醉,翌日哄传于黎明时倶遭杀害。伯昂身首异处,少昂 则烛签刺入腹中而死,两目直视新妇。厥状皆甚可惨之至。” 仰之喑噗曰:“伯昂父子,于喜筵上酒落欢肠,以致狂醉, 亦恒情耳。谁杀害之者?是必其人挟有夙嫌,或伯昂家资富 有,娶媳时排场过于奢侈,致有剧盗临门,或少昂所娶新妇 不贞,因妒奸而起。窃谓三者之中,必当有于一此。”叟浩叹 曰:“老拙闻马氏父子凶耗,侵晨即往察视,何尝不与足下同 一猜疑,且以少昂死后,目犹灼灼视妇,确定其于奸杀为近。 抑知天下事不可逆测,马氏父子之死,中有主使之人,荀非 老拙悉心侦访,斯案必难立破,斯仇决不能报,是真令人无 从悬揣也。”
传薪愤然曰何人主使,乃致竟丧二命,狠毒一至于此1 师即访得其人,谅当手刃之矣。”叟曰:“岂徒主使者为余手 刃,是案为余手刃者五人。虽若辈按之於法,本当一一置死, 然余非官吏,何能恣意杀戮,以致亦身罹法网,流窜边疆? 此系后事,可俟缓言。兹先将当日往视情形,详为剖述。则 马伯昂被杀于庭,单刀弃于地上,显见因酒后无力,不能制 敌而死。少昂死于垮中,烛签入腹,深三寸许。妆台上之花 烛,其一尚在签上,烛跋熄而未烬。其一所遗烛跋,在地上 践为齑粉。新妇在房嚶嚶啜泣,悲不自胜。其余家人,环集 一室,云已将案拫官,静候县尊相验。
日将亭午,县尊呵殿而至。饬仵验尸,并询家人及新妇 口供。家人为伯昂之妻雍氏,声称隔夕为子娶妇,宴请宾客, 三鼓始散。伯昂洪醉,入室后和衣而卧。少昂于诸亲友闹房 之时,互酌以酒,酒力乃亦不胜,客散后即鼾然就寝。讵至 天将昧爽,突有人以石击门,破扉而入,似图行劫。伯昂惊 醒,携刀而出,向之抵御,即遭砍毙。少昂在房,被匪以烛 签刺死。求请缉凶伸冤。县尊问匪党共有几人,劫去财物若 千,则言匪党约五六人,财物损失尚微。即新房内衣饰一切 抢取亦殊无几。
县尊传询新妇,供称母族方氏,闺宇贞姑。年十八岁, 昨日甫嫁马门,当晚即罹奇祸,薄命人不知与匪等有何夙孽, 乃害我终身勿复见天。言时泪下如绠,惨不成声。县尊既聆 其言,复察其貌,则见于哀毁之中,不失其端凝庄重之态, 似非狂荡者流。惟姿色则如雨后春花,娇艳欲绝,虽至悲不 能略掩其美。因签差勒限缉凶,并谕尸属将尸身棺殓外。新 妇马方氏,即贞姑,令值差带回署中候讯。盖问官之意,从 此案失赃既微,其间必别有隐情,疑新妇或有关系,故作此 一篇官样文章。尚不得谓之偏执己见也。”
仰之曰:“官场办案,往往以敷衍了事,谁能呕心沥血, 视民事为不可玩忽而必期其水落石出者?此可怜之贞姑,既 逮入官署,其将若之何?”叟曰:“贞姑既被逮,老拙虑三木之 下,或受尽冤抑。因患长官之折狱,所恃者惟法,反不若私 家密探,能探颐素隐,以尽其侦缉之心。故于县官既去,复 询伯昂之妻以二事:一为新妇之母家,在城中抑在乡间? 一 为众匪入门之时,其状貌能否记忆?有无略似相稔之人?雍 氏对谓妇家住城北之湛家矶。其地半村半郭,离此约十里许。 匪党状貌仓猝间不及详视,惟杀死伯昂之恶徒,乃一年约三 十、身材长大、扁脸塌鼻之人。手中所执兵刃,为泼风刀, 火把下曾约略见之。”
传薪曰于火把下得见其人,可知匪党明火执杖,了无 忌惮。但马氏既设有镳局,岂伯昂父子而外,竟无一人能御 匪乎? ”叟曰镳局在城南十字街,其家在城东马家集,以是 匪党敢横行若此。苟设局而即在家中,彼父子或不致遇害 也。”仰之曰:“翁既询明一切原委,是日即着手侦查,以期务 破此案欤?”叟曰是日殊不及。老拙询明以后,惟劝雍氏节
哀9善扶其次子幼昂,以延马氏宗嗣。幼昂年甫十六,当令 改习商业,勿再为镳局生涯。速将此局收歇,而令一二诚实 之人,至家保护财产,以防匪党复至。并嘱新妇若由官署归 来,务宜曲予矜谅,万勿以其为不祥人,稍涉怨怼。一再劝 慰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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