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性质

团体比赛、个人比赛。

二、竞赛办法

循环赛、单败淘汰赛、双败淘汰赛。

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3分钟,局间休 息1分钟.

三、体重分级

52公斤级:52公斤以下(含52公斤)。

56公斤级:52公斤以上~56公斤。

60公斤级:56公斤以上~60公斤。

65公斤级:60公斤以上~65公斤。

70公斤级:65公斤以上~70公斤。

75公斤级:70公斤以上~75公斤。

(七) 80公斤级:75公斤以上~80公斤。

85公斤级:80公斤以上~85公斤。

四、服装护具

参赛选手必须佩戴举办方规定的拳套,及护头、护齿、护 裆、护腿、赤脚穿护脚背的用具。选手所着的背心和短裤必须 与护具同色系。

比赛的护具分红、黑两种。

65公斤级及以下级别的拳套重量为230克;70公斤级及 以t级别的拳套重量为280克。

五、进攻方法与得分标准

一、 禁击部位后脑、颈部、裆部。

二、 得分部位头部、躯干、大腿和小腿。

三、 禁用方法:

利用头、肘、膝和反关节部位向对手发起进攻;采用转身 后摆腿动作袭击对方的头部;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或 有意砸压对方;当对方倒地后,依然用脚攻击对方的头部。

四、 可用方法:除禁用方法外的各种武术流派的招法。

五、 得分标准

(一) 得3分

采用不违反规定的摔法将对手摔倒在地,自己也随之倒 地后,能迅速站立者将获得3分;

采用转身后摆腿击中对手躯干部位得分后,仍然站立者 得3分;

如果在两种动作的基础上创造的新技术不违反规则,将 视具体情况酌情加分。

(二) 得2分

将对手击下台一方得2分;

一方倒地(两脚以外任何部位支撑台面),站立者得2分;

散打和击剑的技术与训练

采用主动倒地的方式致使对手摔倒在地,而自己很快站 立起来者得2分;

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2分;

一方受到警告时,对方得2分。

(三) 得1分

用手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部位得1分;

用腿法击中对方大腿得1分;

先后倒地,后倒地者得1分;

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不能顺势站立 者,得1分;

运动员被指定进攻后8秒内仍不进攻,对方得1分; 主动倒地超过3秒不起立,对方得1分;

受劝告一次,对方得1分。

(四) 不得分

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不得分;

'双方下台或同时倒地,不得分;

采用技法主动倒地时,对方不得分;

抱缠时击中对方,不得分。

六、犯规与罚则

(一)犯规 技术犯规 消极搂抱对方;

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

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的行为或不服从裁判; 上场不戴或有意吐落护齿、松脱护具;

运动员不遵守礼节。 侵人犯规在口令“开始”前进攻对方;

击中对方禁击部位;

以禁用的方法击中对方,在“停” 口令后进攻。

(二)罚则

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

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

侵人犯规达3次,取消该场比赛规则;

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比赛资格,所有成绩无效;

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或局间休息时输氧,取消比赛资 格,所有成绩无效。

七、暂停比赛

运动员倒地(主动倒地除外)或下台时;

运动员犯规受罚时;

运动员受伤时;

运动员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超过2秒时; 运动员主动倒地超过3秒时;

运动员举手要求暂停时;

裁判长纠正错判、漏判时;

处理场上问题或发现险情时;

因灯光、场地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

被指定进攻超过8秒仍不进攻时。

八、胜负评定

(一)优势胜利

比赛中,如果双方实力悬殊,为了保护实力较弱者,台上裁 判可向裁判长申请,直接由实力强者担任获胜者。

如果一方运动员被对手重击倒地,数秒到10仍不能站立, 或虽能站立但行动不受控制,那么,可直接判定对方获胜。

一场比赛,在被重击强制读秒长达三次,可直接判定对方 获胜。

(二) 每局胜负评定

每局比赛结束后,裁判员依据场上情况判定比赛的胜负。 一局比赛中,运动员受重创被强制读秒2次,或被对手2次击 下台,另一方获得本局的胜利。

一局比赛中,双方出现平局列顺序判定胜负的方式:

一局比赛中,受警告少者获胜;本局受劝告少者为胜方;体 重轻者为胜方(以当天体重为准)。上述三种仍相同,则为平局。

(三) 每场胜负评定

比赛开始后,先赢两局者为本场的获胜方。

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旧疾复发或受伤倒地,读秒到10后无法自行站立,经医生诊断无法继续比赛者,台上裁判可直接 判定对方获胜。

一方犯规,另一方诈伤,经医务监督确诊后,判定犯规方 获得本场比赛的胜利。一方因对方犯规而受伤,经医务监督检 查无法继续参加比赛者,将获得本场比赛的胜利。

进行循环赛时,一场比赛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可判为 平局。

进行淘汰赛时,一场比赛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可按 下列方式决定比赛的胜负:受警告少者为胜方;受劝告少 者为胜方;体重轻者为胜方。上述三种情况仍相同,则加赛一局,依次类推。

九、各项评定

(一) 个人名次

参加淘汰赛的选手,如果本轮比赛中被对手击败,那么, 将失去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获胜的一方将继续同其他胜出 组的选手对决,直至产生最后一名选手,场上的胜负情况直接 决定着选手进入决赛的名次。

进行循环赛时,累积积分多者排名靠前,如果两人或两人 以上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可按下列方式决定排名的先后:负 局数少者列前;受警告少者列前。

一局比赛中,一方选手两次被对手击打下台,那么,另一方即为本局的获胜者。

一局比赛中,双方出现平局列顺序时,采用的判定胜负的 方法为:本局受警告少者为胜方;本局受劝告少者为胜方;体 重轻者为胜方(以当天体重为准)。上述三种仍相同,则为平局。

(二) 每场胜负评定

参赛选手在开赛以后,先贏两局者为本场的获胜方。

比赛中,运动员旧疾复发或受伤严重,经医生诊断不能继 续参加比赛者,台上裁判可判定对方获胜。如果一局比赛出现 一方运动员犯规,另一方运动员诈伤,经医务监督确诊后,犯
规一方为本场比赛的获胜方。但如果受伤是由对方使用犯规 动作所致,那么,受伤的一方将获得本场比赛的胜利,但经医 生诊断无法继续比赛后,他将失去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

进行循环赛时,一场比赛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可判定为平局。

进行淘汰赛时,一场比赛在出现分数相同时,可按下列顺 序决定胜负:受警告少者为胜方;受劝告少者为胜方;体重轻 者为胜方。上述三种情况仍相同,则加赛一局,依次类推。

十、名次评定

(一)个人名次 淘汰赛时,直接产生名次。

循环赛时,积分多者排名靠前,如果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出 现积分相同,那么,可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负局数少者列前; 受警告少者列前;受劝告少者列前;体重轻者列前(以抽签体重 为准)。上述四种情况仍相同时,名次并列。

(二)团体名次 名次分

在各级别散打比赛中,如果录取前八名参赛选手,他们的 得分将按照9、7、6、5、4、3、2、1顺序累积,也就是说,获得第一 名的选手将获得9分,以下依次类推。如果取前六名,他们的比 赛得分将按照7、5、4、3、2、1的顺序累积,道理同上相同。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团体分数相等时,可按下列顺序排列 名次:

一按个人获第1名多的队名次列前;如再相等时,按个人 获第2名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十一、编排与记录

编排原则

根据举办方下发的竞赛规程、报名时间及大会的总时间合 理安排每一级别的比赛时间。

如果是同一级别、同一轮次的比赛,在时间和比赛场地上 要做到相对集中.而且所设定的环境和设备要均等同一单位 的比赛,由体重轻级别开始。一名运动员一天最多参加两场比 赛,而且是不在同一单元内举行的比赛。

种子设定

在上一次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中排名前四的运动员为种 子选手,并根据比赛成绩排出种子的顺序。但变动级别的运动员不能定为种子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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