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拳联规则规定,每次比赛使用一个拳台时,大会需任命2-3名医务 仲裁。但最多只有2名医务仲裁轮流做临场监督。使用2个拳台时,每个拳台也最 多2名医务仲裁轮流担任临场监督。
在体检前,医务仲裁要审查报名运动员的拳击《运动员手册》、核查年度体 检或运动员所在地区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材料,包括脑电图、心电图、常规体检 表、肝功能、血、尿常规等。对初次参加拳击运动训练的运动员要进行严格的、 全面的体格检查,并按照手册上的医学要求填写清楚,由医生、所在单位负责人 签字后加盖公章。
比赛开始前,医务仲裁在靠计时员的中立角处依序就坐,密切注视场上比赛 情况的变化。拳台医生负责与台上裁判员联系,根据运动员受伤症状,判定该运 动员是否能继续比赛,负责记录场上受伤情况,并负责与仲裁委员会联系有关事 宜。医务仲裁组要与仲裁委员会及台上裁判员密切合作。每场比赛的拳台医生必 须具有中立性。
医务仲裁在赛时阶段应自始至终参与整场比赛,进行临场医务监督,直至最后一场比赛结束两名运动员离开拳台后,才能离开比赛现场。
医务仲裁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己经取得报名资格的运动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赛前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称量体重、抽签。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赛。此外,对 每天有比赛的运动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当日体检。体检内容包括:体温、脉搏、 血压、瞳孔对光反射、牙、口腔黏膜、脸面部皮肤破损、痛肿炎性反应、胸、腹 部、四肢关节、腱反射等。
赛前体检或当日体检合格后,均由医务仲裁组的拳台医生签字后才允许进行 称量体重。
医务仲裁对受伤运动员的判定程序当运动员受伤,台上裁判员可请拳台医生进行诊断、判别。台上裁判员面向医务仲裁席,示意拳台医生上台,对受伤运动员进行检査,决定是否可以 继续比赛。 ’
回合间,拳台医生有权请求比赛仲裁和台上裁判员,要求对某运动员 进行检查。在下个回合开始后,台上裁判员中止比赛,医生进行检查,但检查时 间不得超过1分钟。
当发生严重伤害事故时(如击昏),台上裁判员向医务仲裁示意。医 务仲裁进人拳台后,首先取出受伤运动员护齿、摘下头盔进行检查,这时比赛即 告终止。有些检查可由场上医疗小组在医务室进行,并给予相应治疗。如果因条 件关系医疗小组不能处理的,应及时转送指定医院诊治。因此,在比赛场内必须 备有担架、简便氧气袋,比赛场外必须备有救护车,随时准备送受伤者去医院作 临床检查及治疗。
当一名运动员连续遭受重击时,拳台医生可根据运动员的眼神、脸 色、肌肉情况以及步履、动作协调性的变化做出是否终止比赛的决定。经医务 仲裁紧急磋商后,向比赛仲裁请求终止比赛。其后,做出书面决定交大会仲裁委员会。
三、抽签工作
国际国内拳击比赛的抽签必须在体检和全体称重结束后3小时内进行,并且 必须与第一天第一场比赛间隔至少3个小时,奥林匹克运动会和全国运动会的抽签 应在比赛前一天举行。抽签必须在所有参赛队伍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进行。拳击比 赛抽签方法有电脑抽签和人工抽签两种,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首选电脑抽签,电 脑抽签可在除全运会外的各种国内比赛中使用,如果电脑抽签出现故障,可使用 人工抽签。
抽签工作是严肃和细致的工作,绝对不能因为工作的差错而造成抽签的失 败,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一) 赛前做好抽签器材准备
抽签桶、乒乓球(参赛单位代码、阿拉伯数字)、存放乒乓球的托盘、落实比 较合适的抽签场地、包括电脑、投影仪、桌発、抄稿纸等,配合电子计分系统做好 电子抽签准备工作,并于抽签前一晚将初步确认名单交电子裁判和医务仲裁。
(二) 确认参赛运动员信息的三个步骤
根据各运动队报时的情况,确认各单位参赛信息;
在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上再次确认参赛信息;
全体称重结束后,最终确认参赛信息。
(三) 抽签程序
体检、称重完毕后的3个小时内进行抽签;
根据实际参赛人数调整详细日程安排表;
编好场序,配合电子计分裁判输人电脑;
每个级别抽签前将级别参赛运动员名单完整报一遍,确认无误;
按由小级别到大级别的顺序开始抽签;
每个级别抽完后,由仲裁主任签字确认,并及时公布,以此类推。
(四) 抽签办法
奥运会抽签采用两步抽签,先由一名技术代表抽出参赛单位后,由另一名 技术代表抽出该参赛单位的签号。
国内抽签也分两步抽签,先由仲裁主任从所有参赛单位中抽取各级别的抽 签代表,后分别由这些代表抽出各级别运动员的签号。
如果采用电子抽签,也可由仲裁主任从所有参赛单位中抽取各级别的抽签 代表,后由这些代表来操作计算机的开始、停止。
(五) 关于比赛的抽签形式
国际比赛抽签采用不设种了的淘汰轮次表,其特点是选取小于实际参赛人 数的2的乘方数,当实际参赛人数不是2的乘方数时,采用抢号办法进行。而且抢 号位均安排在下部,号位顺序从抢号第一场下排。
目前在部分国内大赛均采用设制种子选手比赛形式进行。通过多年来的实 践证明,这种比赛形式是可取的,有利于避免优秀运动员在比赛中提前相遇的情 况。如采用这种设置种子选手的赛制,抽签方式如下。
种子选手的确定:根据中国拳击协会颁布的种子选手设定方式,确定 各级别种子选手。
签号位的公布:由于要考虑种子选手分布的合理性,又要考虑编排原 则中对种子选手照顾性。为此,签号位的分布形式将作全面变动,但不论参赛人 数怎么变化,一号种子在上半区的顶部,二号种子在下半区的底部,三号种子在 下半区的顶部,四号种子在上半区的底部,设立种子选手的具体数额详见各赛事的规则规定。
抽签顺序:抽签时,凡确定的种子选手便自然进入规定的签号位,不 再抽签。如遇一个级别中同单位有两名运动员参加,可采用混抽的办法。也可将 非种子选手放在种子选手对应的区域。如种子选手在上半区,那么非种子选手在 下半区。反之相同。遇到上述情况采用哪种抽签办法详见规程规定或赛区决定。
(六)其它
如果在最后的体重级别抽签没有结束之前,出现错一误或者不可避免的情 况发生时,技术代表或仲裁主任有权决定是否对某个体重级别重新抽签;
如果无计算机协助时,需在抽签前画好每个级别轮次大表,写好名签。在 抽签的过程中,将名签粘贴到大表的签号位上。
四、拳击比赛的组织工作
(一) 拳击比赛的意义
拳击是奥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并在国际和国内广泛开展。
通过举办比赛可以进一步推广和普及拳击运动,吸引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 年参加拳击运动。
通过举办比赛可以选拔和培养优秀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高水平拳击竞赛。
通过比赛可以检验训练、教学效果,肯定成果,发现不足。
(二) 拳击比赛特点
拳击是按体重分级,激烈对抗的竞技运动,因此对竞赛的组织工作要求非常高。
拳击是比赛双方相互击打、攻防争取胜利的竞技形式,所以既要准确评定 胜负成绩,又要确保运动员的安全、健康。
拳击比赛裁判人员分工明确,工作强度大,互相之间要求密切配合,保证 比赛顺利进行。
(三) 拳击比赛的组织工作
我国的拳击竞赛是根据全年竞赛计划举行的。全国性的拳击比赛计划是由国 家体育总局制订和颁布的,各级拳击比赛计划是由各级体育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 情况而制订的。
全国性的拳击竞赛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 业体协、体育院校,以及社会各界联合举办,各级拳击比赛是由各级体育部门委 托下一级体育部门举办的。
在举办比赛时,必须做好比赛的组织工作,它是一项极为复杂而又细致的工 作。周密的组织工作是竞赛工作顺利完成的可靠保证。竞赛组织工作包括制订组 织方案、编写竞赛规程和建立组织机构等。
制订组织方案
组织方案是根据比赛的目的和任务而定的,是比赛各项工作的依据,一般应 包括如下内容。
竞赛的名称及目的任务。
竞赛的组织机构。
竞赛的经费预算。
组织工作计划和步骤。
制定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是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根据竞赛的目的和任务拟定的,是比赛的指 导性文件,是所有参加竞赛的单位和个人共同遵守的章程。在制定规程时要从实际 出发,经过周密考虑做出决定。竞赛规程要明确,使相关单位和参赛人员能按照规 程进行准备而不产生误解。全国比赛和大型比赛至少在赛前4个月下发竞赛规程, 使参赛单位根据规程确定训练计划,并未参赛做各种准备。拳击竞赛规程的内容包 括:竞赛名称、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比赛日期和地点、比赛级别、报名办法、比 赛办法、录取名次和奖励、报到相关事宜、医疗和兴奋剂、仲裁组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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