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敌的战术意识与形式
格斗战术不仅是实战格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格斗取胜的关键因素, 因此,在实战格斗中一定要掌握一些格斗战术。
1.战术意识
战略、战术两词,原为军事用语,战略是指对战争全局的筹划和指导,战术 是指进行具体战斗的原则和方法。明代刘伯温在《百战奇略》中说:“若不计而 进,不谋而战,必为战败。”这句话反映出了战略战术在对敌实战中的重要性。
在防身制敌术应用中,此意识的目的是制服对手保护自己。因此,在平时的 训练中建立正确的战术思维,培养战术意识是必不可少的内容,也是防身制敌术 实际运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2.战术形式
战术形式是指为了完成战术意图而由各种动作组成的具体方法。在防身制敌 的实践中可以运用的战术形式有以下几种。
(1)发声扬威、壮大声势
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在心理活动支配下进行的。通常情况下,犯罪分子普遍存 在有恐慌不安的饶幸心理。往往在作案时如同惊弓之鸟,听到声响就会忐忑不安。 因此,我们在防卫时要抓住对方这一心理弱点,在防卫过程中表现得越镇定,对 方则会越心慌意乱。具体表现为可以在做攻防动作时大声发声或利用高声呼救等 手段扩大自己的声势,给对方施加心理压力使其不战自败。
(2)声东击西、指上打下
声东击西、指上打下也称为假动作战术或佯攻战术,是指利用假动作造成对 方错觉,麻痹对方,把对方引人歧途从而实现真实的进攻意图。例如在实战中可 以先利用拳法假动作佯攻再利用腿法实现真实的进攻目的。
(3 )迂回牵制、伺机进攻
迂回牵制、伺机进攻是指利用步法和语言等手段稳住对方,寻找时机进攻。 例如遇到明显强于自己的对手时,可以利用自己灵活的步法不断地变换方向、角 度和距离等攻防因素,使对方不能达到攻击的目的,而使自己在适当的时机给予 对方以有力的反击;也可以利用语言牵制住对方,分散对方的注意力,然后突然 进攻。
(4 )稳住对方、趁势逃脱
稳住对方、趁势逃脱具体表现在敌强我弱时,利用语言诱骗、心理对抗、外 界环境等因素分散对方的注意力,自己抓住时机趁势逃脱。运用此战术时应注意 以下四点:第一,应对对方的情况有简单的判断;第二,对对方的犯罪或攻击的 意图进行简单的分析;第三,自己应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遵循“打 得过则打,打不过则跑”的原则,以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第四,一般情况下, 当随身携带品与自己人身安全发生冲突时,应以保证人身安全为前提。
(5 )因地制宜、狠招制敌
因地制宜、狠招制敌是指在防身应用中要注意观察地形地物,就地取材使其 为己所用,利用有利的地形或器材优势给予对方迅猛有力的回击。兵法云:“地 形者,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知此而用战者必胜,不 知此而用战者必败。”实际生活中与对手搏击时观察地形、因地制宜是很有必要 的。例如在遇到对方攻击时可就地取材,利用周围环境中具有的石块、砖头和棍棒等反击对方。
(6 )遇众攻袭、击一慑众
遇众攻袭、击一慑众是指在遇到众人袭击时,利用凌厉的招式迅捷攻击,首 先制服较强的对手或对方的头领,以此来威慑其同伴使其不战而败。使用此战术 时应注意以下两点:第一,进攻或反击时要突出快、准、狠的技术特点,绝不能 手软;第二,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从而准确地判断对方中的头领,“擒贼先擒王” 就是这个道理。
防暴格斗的法律依据
合法性是自卫格斗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合法性可以在自卫格斗中起到 积极作用而不会影响到格斗结果。你不想被非法攻击,但是你也不想在应付了对 手的攻击之后因为违反法律而吃官司。不论是一些小的冲突还是重要的军事行动, 都要考虑到法律问题。
许多青少年喜欢上武术的原动力来自于武侠小说和武打片。绝大部分武侠小 说和武打片无一例外地绝口不提法律,在武侠作品里,功夫高手似乎有着绝对的 特权,可以任意杀人打人,好像根本不知道还有法律和政府的存在。一些武打作 品在青少年中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致使有些人自命不凡,争强好胜,动辄就 拳脚相加。现今是法制社会,要依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办事,任何人都不能以个 人喜好行事,不能超越法律。因此,一味地“逞能”、模仿武打作品里的“英雄” 是行不通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习武者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也有一些习武者在 迷茫中失足彻底毁掉了自己。
武力必须有“合理的理由”。法律允许人们做出合理的反应,以防自己受到 进一步伤害。但你面临冲突时也不要轻易地使用暴力,因为你的一击有时足可以 使对手伤残。即使你迫不得已,也要懂得:在文明社会中,应该尽量让法律,让 警察去解决争端,而不是使用自己的拳脚,更不能轻易使用武器。只有在万不得 已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打斗。如果单凭一时意气用事起来反抗,则有可能防卫过当 甚至还会涉及法律程序。
自卫术教给人的是善待别人而不是伤害别人,但同时,也不允许别人来伤害 自己。当你受到侵犯打斗在所难免时,要勇敢进行反抗,捍卫你的尊严,但一切 行动都要合法。从现代角度看,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民主法制,公民的一 切行为是否合法的唯一标准就是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其他权力免受正在 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的,应负刑 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 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身亡 的,不属于防卫不当,不负刑事责任。”
见义勇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但却是有条件的。某些 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不能实施正当防卫。防卫是使用暴力制止侵害的 行为,势必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伤害。但是,合法的使用暴力是有限度的,这个 限度就是足以达到制止不法侵害的程度就可以了,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对 手过分的伤害,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再有,有的人 想钻法律的空子,试图利用正当防卫的规定,达到某种非法伤害他人的目的。 比如故意挑起事端,激怒对手,当人家出手攻击时,以“正当防卫”为借口, 实施伤害的,就属于“防卫挑逗”,因此而造成他人伤害的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叫“假想防卫”,比如你在取款后发现有人靠近你,误以 为是劫匪,为了自卫,对其实施暴力打击,造成对方伤害的,就属于“假想防卫”, 依然要负法律责任。
武术的本质是“止戈”,武术的目的在于自我保护,保护他人,働强扶弱。 一旦我们遇到了需要出手的时候,请大家牢记法律的规定。
浏览1,08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