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所独创的截拳道曾以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战略战术与强猛的攻击力著称于世。其中, 虚实是有关搏击双方各种力量因素对比的结果,而且这种结果又构成了一个同敌我对立一样的性 质的矛盾规律:即敌之“虚”,必为我之“实”;我之“虚”,也必为对手之“实”。这种虚实变化的结果表 明了双方“利”与“不利”的截然相反,因而也必然导致了双方利害取舍的截然相反。李小龙认为,把 握住这种利害取舍截然相反的规律,才能因其谋而先发制人。相反,对手也可以通过这种规律来预 测我方的谋因何出,并因此先伐我之谋。在实战搏击中,研习者对敌我双方各种技击因素“虚实”状态的把握,目的是为对抗过程中的力 学原则提供依据。但是,虚实状态及其各种具体的描述,仍不能真正符合实际搏击和打斗的要求。 也可以这样说,双方的虚实是由双方各种力量因素的质和量所决定的。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孙 子•势篇》首次提出了虚实的概念。他也正是从敌我双方各种力量因素的差别现象中,来认识虚实 的本质。根据李小龙解释,虚实包含了格斗术的一切领域,它既属于战略运筹的范围,也属于战术运筹 的范围,因而虚实概念具有广泛性和概括性的重要特征,它既高度抽象,又十分具体,同时又生动形 象。在中国古代兵法和武学中,有许多大家都把虚实和阴阳结合起来,并认为“阳”为“实”,“阴”为 “虚工其实,虚实还包括以上所说的“锐”与“钝”、“速”与“缓”、“知”与“不知”,“智”与“愚”,“优”与 “劣”,“无”与“有”,“明”与“暗”,“轻”与“重”,“能”与“不能”及“有道”与“无道”,“无形”与“有形”, “无限”与“有限”,“无法”与“有法”等等。这些虚实是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敌我双方 各种力量因素进行认识的结果。根据李小龙的理解,只有对敌我各个方面、角度、层次的虚实有了 充分的了解和掌握,才能预知搏击的胜败与得失。在技击功夫中,虚实的各种广泛含义,是由存在于双方中的无数差别决定的。再者,实战中的 双方的相互观察、认识和了解,即是对双方所有虚实差别的了解,这种差别认识得越深入,对双方虚 实状态的了解就越深入。虽然双方的虚实、强弱是建立在双方的一切差别之上,但双方的差别只是 它的表象,双方差别中所包含的虚实和强弱则是它们真正的本质。只有透过这些差别的现象真正 把握了事物的本质,才能真正认识其是否是虚实。我们都知道,虚实是一个包含了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武术技击概念。因此,认识虚实和使 用虚实变换都要受到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不同条件的限制。所以,虚实的认识固然需要通过客观 的比较,但也需要依靠主观能动性去认真分析与甄别。而且虚实的使用必须顾及到自身所处的各 种客观限制,只有这样才能使主观能动性得以充分发挥。李小龙始终坚持认为,虚实是可以变化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搏击中的所有变化,都可归纳为双方虚实对比的变化。再者,虚实同时又受两种作用的相互影响,并为两种力量所支配,其中一种 是它自身的力量,一种是外界的力量,即主观能动的力量。搏击中的一切智慧都集中表现在后一种 力量身上,这就是高水平的武术家再造虚实的智慧的力量。在搏击训练中,敌我双方一切活动和运动差别中的虚实及其消长生灭的变化规律,都蕴含在虚 实对立并相互联系的运动规律之中。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强弱”、“勇怯”、“速缓”、“无限与有限”等 各种虚实,始终是了解敌我双方这一矛盾事物对立运动与变化的前提。总之,在敌我这个对立矛盾 和统一体内,一方的虚实状态,是以另一方的虚实状态为存在依据的,而搏击的运筹谋划过程就是 武术家不断利用这一对立统一法则来“虚实彼我”的思维运筹过程,也是道德从对方的无限多的活 的差别与杂乱的事物的表现中去寻找那些属于矛盾对立的本质',再从事物的矛盾本质中去甄别对 立双方的各种虚实、强弱,从这些虚实、强弱中再去寻找击败并战胜对手的有利条件,并因势、因机 而动,达到最终夺取搏击胜利的目的。在李小龙的技击观念中,虚实的相互转化说明了实非全实,而虚亦非全虚。在这里,“实”之所 以化而为“虚”,证明“实”中必然包含着向虚转化的各种因素和条件;“虚”之所以化而为“实”,也证 明了“虚”中必然包含着向“实”转化的各种因素和条件。那么,必须对虚实关系从更深层次中来加 以认识,这就必然要提出虚中有实和实中有虚这一问题来供我们探讨。搏击中的虚实转化同时还遵循了普遍矛盾转化的规律性。但是,搏击中敌我双方的虚实转化 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中一方的智慧和主观能力的高低,并且转化深受人的主观努力的影响和作 用,因为搏击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是理智活动及其作用的结果。搏击中存在着的敌我双方的各种 虚实状态,都在不断发展与变化之中,把握了这些发展变化,并作用于这些发展变化,完全是人的主 观能力和智慧的发挥。李小龙还认为,搏击中的各种虚实状态的矛盾转化与发展,为人的智慧和主观能力的发挥提供 了一定的条件和基础。当然,这是一个使庸人们手足无措的危险境地,同时也是一个使智者奋其才 思、冲动与创造的巨大舞台。在此,虚实变化依靠人的才能推动,依靠人的智慧去创造。因而,敌我 虚实的发展与变化,站在客观的一面,它是依靠主观能力去准确认识和把握的;站在主观的一面来 看,它的发展与变化是可以用主观努力、人的才智进行创造和发挥的。换言之,搏击中的竞争与对 抗对于那些只遵循教条与守旧的人来说,始终都是一种不利的因素。在搏击运动中,虚实代表了双方各种力量成分的本质,而利用这种力量的虚实状态进行变诈, 就成为搏击取胜的主要方法。在李小龙的意识中,虚实变诈按实际运用可概括为如下四种形式:首 先,是假虚真实。这是李小龙以假隐真,而实在其中,引诱对手上钩的一种智慧表现形式。在这里, 李小龙以“假”、“虚”示形于敌,而将真实隐藏起来,使对手觉得有机可乘,从而造成其判断上的错 误,如此,战则必为我所败。根据李小龙的解释,这种战术大多数是在我方处于优势,或敌我力量、 实力相当的情况下使用的。但是,处于劣势的一方,也可以使用这种虚中有实的变诈方法来借机破 敌。其次,假实真虚。这是一种虚张声势的技法,不过这是不易长久的,因时间太长就会被敌识破, 所以要巧妙运用和随时应变,并须以真正的实力作后盾,方可无失。再者,实为真实。即对以上两种变诈方法反而用之,是谋之反制的一种。也就是说,对手会因 我方故意暴露实力而误以为我方在进行诱敌与欺骗,而实际上我方暴露的是真实情况,所以当对手 以真情为假情时,也必然是受重创而倒地之时。最后,虚为真虚。这也是对前几种形式的一种变化运用,就是当己方在强敌进攻面前,本来十 分空虚,却又故作空虚,象是假装出的一样,使对手误以为我方又在运用计谋而不前来,从而丧失战 机。不过,虚为真虚最好也要有强大的实力作后盾,而且这通常是一种在迫不得己的情势下的应急 之策,故不可滥用。搏击中的情况是复杂和多变的,因而在使用虚实变化的手法上也必须是相应多变的。而且实 际情况可能是多种变诈手段并用于各个不同的方面,从而将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融合于一体,使对 方始终无法完全准确把握我方的虚实,这便达到了“形人而我无形”的有利态势。所以说,虚实变化 的灵活运用,是衡量一个武师是否成熟和不败的重要条件。
九、截拳道对常与变的运用
在截拳道或一些在观念上比较先进的传统功夫中,“常”与“变”是“知常”与“知变”的简称。在 这里,所谓“知常”,从哲学的概念角度来讲,它是指人们对客观世界一般和普遍规律性的了解和把 握。“常”就是那些经过思维加工并抽象了的客观事物的普遍存在的和通常法则。从武学的角度来 讲,“知常”是指人们对一些武术知识、武术理论和与武术问题有关的各门知识的领会和掌握的情 况,这里主要是指那些固定和一般的技击原因和格斗知识。而所谓“变”,是指客观世界中那些不断 发展变化着的具体和特殊事物。“知变”,就是指对这种具体和特殊事物的了解和把握。常与变是技击哲学中的一个对立统一的。常与变是对立的,因为搏击的理论思想和搏击的一 般规律,同千变万化的搏击实况,往往是矛盾的和对立的;而另一方面,常与变又相互依存,相互渗 透,因为如何认识搏击中千变万化的纷繁事物,需要有对一般的规律性的深刻认识和理解,并能由 此来不断提示和指导自己的行动。可以想象,如果没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擂台生活经 验,即使你知道了一些有关于对手的变化活动情况和紧急事态,也难于给予适当的处置和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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