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武术大师蔡龙云认为,好的套路演练时要将自己“置于一个战 斗的场合”,才会气韵生动,气势如虹,气质贯一,表现一种英武不 屈、坚韧不拔的斗志和气概,再现战斗的艺术意境,既是恢宏的又是 蕴藉的,既是飞动的又是沉实的。套路的出现使武术有了更深厚的文 化意蕴,并具有了更多的艺术元素。富于节奏。具体体现在套路演练中的对立统一变化规律。谈武术 的神韵美,必然涉及武术的艺术化与艺术性现象。随着武术功能的相 对转换,武术的艺术化倾向也在加剧,若从武术发展历史来看,不同 时期的“武舞”是含有相对的艺术化因素的,其中追求美感、助兴、娱 乐、玩味等都属于这个范畴。但自春秋战国以后,武术更多的是它的 战争实用性,到了宋朝以后出现了“花法”等套子,可谓“中看不中用” “左右周旋,满地开花”的形式,并受到明朝将领的严厉批评。戚继光 在上呈皇帝“论蓟门练兵”的奏折中说:“教练之法,自有正门,美观则 不实用,实用则不美观。”何良臣也在《阵纪》中指出:“花刀、花 枪、套棍、滚杈之类,诚无济于实用,虽为美看,抑何益于技哉?是 以为军中之切忌者,在套子武艺”“虚花武艺,一些用不得在阵头上”。 然而,也正是这些花法,填补了武术实用价值的艺术化缺憾。由于现 代武术实行“打练分离”的发展模式,套路追求“高、新、难、美”的目 标,其艺术化倾向自然相伴而来。可以这样表述:武术的发展应去艺术化倾向,保留其技术性。武 术的艺术性是对武术表演的整体包装,武术的攻防技击含义不变。例 如,已有十几届《春节联欢晚会》都有武术类节目,并大受好评。其 原因就是灯光、音响、背景、服装、情景、主题等因素的综合作用。 由此也带动了舞台表演市场的日趋成熟,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 中的武术表演,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少林寺之武僧传奇”舞台剧演 出近300场,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闭幕式中的武术表演也具有独特 的风格。(五)名称美名称美主要是指以象形的命名而确立武术动作之美。自假托宋太 祖“赵匡胤三十六式长拳”出现以来,就有为其套路动作冠以美妙的名 称,当初只不过是方便记忆的符号,随着套路的成熟和数量的增加, 名称的寓意更加生动形象,使习武者一边持械修炼,一边品味美妙的 寓意。根据笔者初步调查,武术的名称主要分为直呼和形容两种。例 如,直呼“提膝穿掌”,而形容为“金鸡独立”;直呼“弓步前指”,而形 容为“仙人指路”;等等。粗略统计,武术的名称可分为四类:一是仿 生类,以象形拳所立的名称都具有这一特点,如白猿出洞、猛虎下 山、白蛇吐信、黑虎掏心、金蝉脱壳、鹞子翻身、青龙探海、犀牛望 月、百鸟齐鸣等;二是典故类,如苏秦背剑、霸王举鼎、哪吒探海、 武松脱铐、秦王卸甲、仙人扑榻、玉女穿梭、女燕穿林、二郎担山、 羿射九日等;三是宗教类,如达摩禅杖、十八罗汉、金刚捣锥、小夜 叉棍、少林佛珠、少林装裳、童子拜佛、道长捋须、三丰抱剑、丹凤 朝阳、仙人指路、一柱擎天、二龙戏珠等;四是描述类,如双峰贯 耳、钩挂连环、拦拿扎枪、弧步绞枪、扫棍旋子、坐盘抱棍、左右劈 刀、虚步藏刀、左右撩剑、弓步崩剑等。这些名称更偏重于意会、偏 重于形容,托物取喻,借物发挥,集中而浓缩了“朦胧、抽象、情趣、 回味”的美学因素。再具体分析,例如大鹏展翅、苍鹰扑食等,给人一种威猛雄健之 感,体现了雄鹰气吞千里、力负千钧的雄伟气魄和坚韧不拔的英雄气 概;再如群猴攀枝、白猿献果等,则体现闪展腾挪和巧妙轻灵,给人 以机敏灵活、轻松活泼的乐趣;又如金鸡独立、燕式平衡等,体现了 舒展自如和悠闲自得的情态,给人一种舞台艺术造型美的享受;再比 如力劈华山、崩断昆仑等,好像擎天巨人拔剑出鞘,气势磅礴,威风 八面。这种意境美使武术的本质融于行云流水的演练中,以势夺人, 以形娱人,以神感人,以气贯穿始终,如一首首优美的抒情诗或奔放 的进行曲,使人们在刀光剑影中享受美,品味淳厚的武术文化。综上所述,武术美学思想是以中国古典哲学为主线,派生出来的 一种全新的思想体系。这种思想的萌芽、形成、发展和完善均深植于 中国大文化系统之中,不同程度地渗透着民族风俗、习惯、心理、情 感、艺术、文学等因素。第四节现代武术文化产业发展及其现一、武术文化产业发展(一)确定武术文化的产业性质及活动早在1985年,国务院就批准了国家统计局的《关于建立第三产业 的统计报告》,将体育正式列入第三产业。作为体育项目的武术,其 产业性质也得到确认。当时的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概括性地指出,我 国体育应当是“具有产业性质的社会主义公益事业”。由此,我们可以 从三个方面来理解武术文化的基本定位:武术依旧是社会主义公益事 业,而不是物质资料生产行业,重社会效益;武术文化应具有产业性 质,成为可以创造经济价值的部门,参与市场竞争;武术文化依旧是 事业,仍需要国家继续加大投入,形成国家与社会共同兴办武术事业 的格局,走社会化和产业化道路。我们将1980—1990年这一时期称为武术文化产业的初始期,其主 要标志有五个方面:(1)1982年,由李连杰主演的《少林寺》影片, 以高超的摄像技巧和精湛的武打动作,迅速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并轰动 于全球,即刻引发了“武术热”,以此带动了嵩山少林寺武僧团的成 立,当地武术学校悄然兴起。(2)首批香港功夫片涌入内地影视市 场,如《大侠霍元甲》《陈真》《射雕英雄传》和《神雕侠侣》等, 进一步掀起了“功夫热”,并带动了周边武术服饰、器械和餐饮等武术 文化产业及服务业的发展。(3)全国部分体育院校开始独立招收“武 术专业”学生,后成为“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大批适龄习武学生进入高 校深造。(4)1990年,以“中国武术与传统文化学术研讨会”为契机的 “武术文化学术”研究正在兴起,武术刊物随之跟上。例如,《武林》 《中华武术》《武术健身》和《拳击与格斗》等为习武者提供了学习 和交流信息的平台。(5)“武术搭台,经贸唱戏”是这一时期最显著的 特点之一。1988年的第一届中日太极拳比赛交流大会和国际武术节, 以及随后的“汛华杯”第一届世界武术锦标赛则完完全全是由中国武术 协会和有关公司按照市场规律成功运作的典型之作。在杭州与深圳举 办的两届国际武术节,集资额达3 000万元人民币,郑州国际少林武术 节先后成功举办了4届,并分别创下了8亿、24亿、32亿和52亿元的经 贸合同,政府相关部门也对武术文化的经济资源和功能予以高度重 视。(二)确认“武术经济”等新提法及活动当武术文化的产业性质被确定后,与之相适应的新提法不断出 现。1991年,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 报告》中,正式提出了“文化经济”的概念;在1992年出版的由国务院 办公厅综合司编写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一书中, 明确启用了“文化产业”一词,这是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第一次用“文化产 业”这一概念。随后,文化部设立了文化产业司,并将文化产业纳入政 府的工作体系中,武术文化产业紧随其后。“1998年全国武术经济工作 会议”上第一次使用了“武术经济”的提法,虽然没有给“武术经济”下一 个准确的定义,但是已经确定了“武术经济”是一个上位概念。这种提 法是对“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社会经济、文化经济、体育经济”等名 称的移植,旨在涵盖与武术文化产业相关的所有经济问题。我们将1991—2001年这一时期称为武术文化产业的成长期,其主 要标志有六个方面:(1)继“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后新一轮的“武术 搭台,经贸唱戏”又在上演。1991年,湖北举办了“武当武术文化节”, 在4天内仅经贸活动成交额就达到7亿多元人民币,让人惊叹;1992年 首届温县国际太极拳大会,外商为该县投资达10亿元人民币,温县政 府将武术与“粮、滩、药、鞋”并列为五大优势之一进行开发,列入了 温县经济发展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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