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扩大高校知名度,引进优秀生源
一所高校是否有符合本校特色的武术竞技比赛项目对于武术竞技的发展至关 重要,比如英国剑桥大学、牛津大学的赛艇队,清华大学的跳水队,浙江大学的男子篮球队和三峡大学的男子足球队等。高校运动员在不断地参与比赛中不仅能更好的训练,而且还有利于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优秀武术竞技人才。
当前,我国高校武术竞技人才大都来自普通高中、少体校和传统项目学校的学生和省市队、俱乐部退役的运动员,这种单一的、固定的招生渠道,给我国招收高水平的武术竞技人才带来了巨大挑战。像华侨大学的男子篮球队通过参与篮球比赛,获得了多次冠军,无形中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很多的武术竞技人才慕名前来,大大加快了高校武术竞技人才的招生进度。因此,我国高校在加大与中小学合作的基础上,还要充分引进社会企业的力量,在比赛中不断取得武术成绩,提高学校的知名度,扩大招生规模。
1.扩大高校竞技武术人才的就业途径
衡量一所高校是否具有较高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高校毕业 生就业情况和就业质量。高校武术竞技专业相比其他学科而言,专业知识面窄、 冷,因此导致其在毕业后面临着就业难等问题。同时部分高校也并为向武术竞技 人才提供就业所学的服务平台和完善的服务线,这更加大了武术竞技人才毕业后 就业难的程度。因此,引入社会力量,尤其是加强与社会企业的合作,对于解决 武术竞技人才就业难的问题十分有效。在武术竞技比赛中,武术竞技人才通过展 示自己精湛的技术,社会企业利用自身广泛的社交网,从而为武术竞技人才提供 一个多样化的就业机会。
2.优秀教练员共享
首先,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许多的科学技术产品运用在武术竞技发展中,这就对专业的武术竞技教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不仅要掌握精深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学会运用科学技术产品进行教学。另外,当前高校武术竞技的教练员都是由体育院校毕业的学生来担任的,他们虽然精通武术专业知识理论,但是缺乏一定的实践和比赛经验,理论与实践相脱离,不能有效地在比赛中为学员提高专业的指导和帮助。这就需要高校要不断加强与社会企业的合作,从而通过聘请职业教练员、实现优秀教练员资源共享,促进武术竞技的发展。
综上所述,要实施“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就必须要依靠社会各方面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的支持,在充分了解双方社会资源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实现双赢的结果。
(二)校企合作模式的缺点
1.学校领导不重视,积极性不高
“校企合作”模式在各级高校中是首次尝试,既没有丰富的经验可以借鉴, 也没有系统的、科学的理论体系作指导,因此高校相关领导的重视对于加强高校 与企业的合作尤为重要。只要高校相关领导加以重视,不仅可以为武术竞技体育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而且对于武术竞技人才的发展也将会大有裨益。 “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更注重长远利益的发展,在双方合作的过程中,高校依靠企业的经济扶持,能够顺利度过资金短缺的困境,提高武术经人才更高水平的发展,从而提高高校的知名度。而企业在合作的过程中树立企业形象,从而实现双赢的结果。因此,当前学校领导一定要审时度势,从观念上引起重视。
2.组织机构不到位
众所周知,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是需要学校的专门组织机构来负责的,但是当前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大部分是通过学校的教练员依靠自己的人脉关系来找到合作企业的,由于教练员的时间和精力有限,而且也不是专业的人员,因此合作中难免会存在合同进行不下去的问题。企业的优势资源、经济条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考虑不到位,这都容易导致高校与企业合作的终止。一旦合同不能执行下去, 不仅会影响武术竞技体育的发展,而且不利于武术竞技人才的可持续发展。因 此,高校在进行合作之前,一定要有专门负责双方合作事务的管理机构,从而确保双方真实的合作,达到双赢的目的。
3.运动项目不均衡
企业与高校合作的前提是,高校的运动项目和运动队是否能够为自己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一般来说,不同的运动项目商业价值也就不同,比如受人民 群众喜爱的、传播范围广以及可观赏性强的运动项目企业在第一时间就会做出选择,如:篮球、足球、网球等;而群众不喜欢的、没有可观赏性的运动项目就吸 引不了企业的关注,如射击、田径和武术等。这些因素都阻碍了高校与企业的真正合作。另外,国内高校的体育赛事相比国外的赛事,不仅数量少,而且观看比 赛的群众也局限于学生,因此对于企业来说,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因此,当前企业与高校合作的前提要满足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学校运动队的价值,另一 方面是高校知名度的问题。比如有的高校篮球队比较出名,企业就会主动地联系高校,与其达成合作。但是有的时候企业用于篮球项目的拨款也可能被用到网球 上,这是因为有的高校的部分领导比较钟爱网球,这时高校就会要求企业在网球上再加以投资。众所周知,单单依靠教育部在竞技武术体育上的投资是不够的, 面对资金短缺的问题,武术运动项目更难实现与企业的合作。
4.合同文本不够规范
在学校和企业的合作中,学校占主动权,负责合同的拟定,合同关系着双方合作的始终。但是由于合同的专业性强,学校管理机构中有关人员缺乏对合同相关知识的了解,一些条目存在混乱、不清的问题,这些都会给双方的合作带来巨大的影响。同时,国内“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尚处于初级阶段,难免会存在经验不足、错误频出以及合同文本不规范等问题,这些因素都是导致双方终止合作的关键。
第四节“教学、训练、科研”模式
一、“教学、训练、科研”模式的概念与特征
(一)“教学、训练、科研”模式的概念
高校在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终于又提出了一种新的高校武术竞技人才的培养模式——“教学、训练、科研”。这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属于辩证统一的关系。其中,教学是工作进行的前提,主要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 训练是教学的延伸,要求学生将学习的理论知识付诸实践;科研是教学和实践的综合,是促进教学与训练不断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保证,科研还能为教学和训练提供新的建议和发展方向。国内各级高校都在三级人才培养模式上进行了大胆尝试,最具代表性的要数南体模式了,这种人才培养模式就是采用三位一体改革观,将学校教育、专业化的运动训练和体育科学研究这三项职能以及围绕这三项职能所形成的相对独立的三种组织体系。这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了传统三者自称体系的局面,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
(二)“教学、训练、科研”模式的特征
第一,高校实施“教学、训练、科研”三结合模式,教学目标明确,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本,根本任务是全面提高学生及运动员的综合素质。第二,三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机构清晰,每一个阶段都有明确的任务规定,以培养竞技武术人才多样化发展;第三,相比前三种人才培养模式,三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对武术竞技人才的全面发展更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武术竞技人才不仅可以像普通学生一样具有高学历,而且还可以在武术竞赛中为国争光,符合了新时代对武术学生提出的要求。第四,三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资源利用率更高,不仅形成了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而且实现了资源共享。
综上所述,“教学、训练、科研”三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了武术竞技人才的文化知识水平,有效地解决了武术竞技人才毕业后面临的就业难的问题。三结合培养模式有效促进了教学、训练、科研三者之间的联系,不仅满足了武术竞技人才对文化知识的需求,而且达到了武术竞技体育的目标要求。理论联系实际, 更有助于高校武术竞技体育人才的可持续发展。最后这种人才培养模式规模小、 成本低、资源共享,对推动武术竞技体育发展具有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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