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武举一依文榜程序,考试大致分四个等级进行。一,童试,在县、府进 行,考中者为武秀才。二,乡试,在省城进行,考中者为武举人。三,会试,在京 城进行,考中者为武进士。四,殿试,会试后已取得武进士资格者,再通过殿试 (也称廷试)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称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头名是武状 元,二名是武榜眼,三名是武探花。前三名世称为“鼎甲”,获“赐武进士及第” 资格。二甲十多名,获“赐武进士出身”资格。二甲以下的都属三甲,获“赐同武 进士出身”资格。殿试的规格很高,一般由皇帝亲自主考。考试揭晓后,在太和殿 唱名,西长安门外挂榜,并赐给武状元盔甲。然后由巡捕营护送武状元归第,炫耀恩荣。第二天,在兵部举行盛大的“会试宴”,又赏给武状元盔甲、腰刀等,赏给 众进士银两等。清代科甲等级差别甚大,同样是武进士,一、二、三甲等级的荣誉 却大不相同。自然状元是出尽了风头的,登第后的三天内,可以披红挂彩,上街夸 官,真所谓春风得意、风光十足了。殿试以后,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职。顺治三 年(1646)丙戌科是清朝武举第一科,当时规定武状元授正三品的参将,武榜眼授从三品的游击,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备,三甲授从五品的署守备。康熙年间又有变动,改为一半授营职,是直接带兵的官,另一半授卫职, 是皇帝的宫廷侍卫。雍正五年(1727)规定,武状元授御前一等侍卫,武榜眼、 探花授二等侍卫。再从二甲中选头十名,授三等侍卫。其余全在兵部注册授予守备等营职。雍正以后各朝 武进士的授官情况还有一 些变化,不过所授品阶基本上以康熙朝定制为准, 没有太大的变更。

清朝武举各级考试, 通常每三年举行一次,每科 录取人数也有定额。但常科以外,还时常增设所谓“恩 科”,常额以外,也增加 一点“恩额”。这类“恩 科” “恩额”都由皇帝直接 掌握,无非笼络人心,吸收 更多的武勇人才为统治者效 命。考试办法差不多与明代一样,分一、二、三场进行。一、二场试弓马技勇,称为“外场”;三场试策论武经,称“内场”。一场试马上箭法,驰马三趟,发箭九 支,三箭中靶为合格,达不到三箭者不准参加二场。乾隆年间,一场又增加了马射 “地球”,俗称“拾帽子”,专为考察伏射能力。二场考步射、技勇步射九发三 中为合格。所谓“技勇”,实际上主要测臂力,一共三项。头项拉硬弓,弓分十二 力、十力、八力三号,另备有十二力以上的出号弓。应试者弓号自选,限拉三次, 每次以拉满为准。二项舞大刀,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号,试刀者应

先成左右闯刀过顶、前后胸舞花等动作。刀号自选,一次完成为准。第三项是拿石子,即专为考试而备的石 块。也分为三号,头号三百斤,二号二百五十斤,三号 二百斤。考场还有三百斤以 上的出号石。应试者石号自选,要求将石提至胸腹之 间,再借助腹力将石底部左 右各翻露一次,叫做“献印”,一次完成为合格。凡 应试者,弓、刀、石三项必 有两项为头号和二号成绩, 三号成绩超过两项者为不合格,取消三场考试资格。①

三场是考文,当时 叫“程文”,也称“内 场”,相当于文化课考试。内场考试对大多数武 人来说.比外场考试更难 应付,所以考试办法不得不屡有变动。最初是考 策、论文章,“策”相当于问答题,“论”是按试 题写一篇议论文。顺治时 定为策二篇、论二篇,题 目选自四书和兵书,康熙年间改为策一篇、论二篇。策题出自《孙子》《吴子》 《司马法》三部兵书,论题只从《论语》《孟子》中出,考试难度有所降低。乾隆 时,又改为策一题,论一题,题目都选自《武经七书》。到嘉庆年间,考虑到武人 多不能文,所考策、论多不合格,而不少外场成绩突出者又往往败于内场,于是干脆废除策、论,改为按要求默写《武经七书》中一段,通常只一百字左右。这样一 味迁就,使内场考试的水平越来越低,最后差不多只是形式上的存在了。当时社会 上歧视武人之风很盛,经此一改,武人更加被文士们看成赳赳武夫,武举的社会地位大不比清代前期。实际上康熙注意到了科举文武分途不利于造就兼备人才的问 题,他曾要求打破考试中的传统界线,允许文武生员举人交叉考试,武科举人可以 改考文科进士,文科举人可以改考武科进士。康熙认为:“如此则各得展其所学, 文武两途,皆得真才矣。”②然而,整个清代,文武交叉考试者寥寥无几。文武各成畛域而壁垒森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文人不武,武人不文,文武兼长的人才也就 越来越少。文武分途的考试制度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却很难造就出亦文亦武的博 通人才,应该说这是科举制度的弊端之一,也是清朝中后期政坛上出将人相人才日 见匮乏的原因之一。

上面所述考试办法,是会试一级的,乡试、童试的考试办法与会试大致相同, 只二场弓、刀、石的分量相应降低,马步射降为九发二中为合格。

清朝对武科乡试、会试的录取额有具体规定。康熙二十六年(1687)规定,武乡试

① 参见商行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五章:本文参考商氏《述录》处较多,恕不一一注明,

② 清•平步青:《霞外操屑》卷9《文武解元》:“康照五十二年十一月十日上谕“条。见 清•平步青《霞外援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647页

录取名额约为文乡试的一半,全国共 840名左右。其中河北省(直隶),108 名,其他各省60名以下不等。会试录 取名额康熙初年以前,大致在每次录 取100名到200名之间。康熙十八年定额100名,后来又规定不拘定额,特别是 不拘各省分配的定额,只按考试成绩, 奏报皇帝,由皇帝和主考大臣临时酌定 录取人数。酌定时也要考虑到各省都有名额,但一甲、二甲只依据成绩圈定, 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每科参加会试的 武举人,一般在千人左右,有时多到两 千人左右,进士录取额如果平均以120人计,录取比例差不多是在十人或十几 人中取一名。显然,考取武进士并不是 一件容易的事情。

落第的武举人,雍正年间曾规定

按路程远近发给回家路费,多则十两,少则四五两。而大部分武举人,按规定可到兵部注册,由兵部依据个人成绩分三等授予武职,也可以到本省军营中效力。总之,只要有一个武举人资格,就算有了进身之机,同样也有逐步升迁的机会。

清代武举制度与大清帝国相始终。鸦片战争以后,频繁的御侮战争中,早就显露出武举人才不能适应新的战争,除了长矛大刀与坚船利炮之间的差距外,更重 要的还是基本素质和军事学养上的差距。然而朝野上下株守陈规,玩岁惕日,武举 考试竟一直被延续下去。这一制度的弊端早就遭到某些有识之士的批评,比如咸丰 十一年(1861 ),冯桂芬就在《校邠庐抗议》一书中写了《停武试议》一文,指出武科考试的种种不合时宜,以为“当世为大将立功者,行伍多而科甲少,武科之不 得人,视文科尤甚”。然而当时的冯桂芬只是李鸿章的一名幕僚,他的议论根本 不可能引起朝廷重视。①此后,一直到光绪四年(1878 )两江总督沈葆桢给朝廷上 了《请停止武闱片》,提出废止武科考试,但遭到慈禧拒绝,并以此受到申斥。后来还是不断有大臣提出废止武举的建议,光绪二十一年( 1895 ),荣禄上奏册说:

“自火器盛行,弓矢已失其利,习非所用,与八比试帖之弊略同。积弱之端,未始

① 转自许友根《有关清代武举制度的两个问题》一文,文载《历史档案》2003年第3期。 不由于此。”①他主张各省创设武备学堂,以西洋军事课程培养新式军人。然而荣禄的倡议并没有得到大多数朝臣的响应。一拖又是几年,光绪二十四年(1898 )照例举行了武科的会试——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次武会试。不久,要求改革的呼声又一次响起来,”内外臣工请变更武科旧制,废弓、矢、刀、石,试枪炮” 然而依旧未能实行改革。②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 ),武举制度才终于被宣布废止。仅仅十年后,大清帝国便宣告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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