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义提要》一卷,宋何珪撰,佚。

《宋史・艺文志六》著录。作者名字见宋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卷29。何珪字 公瑞,福建罗源人,宋乾道二年(1166)萧国梁榜举人。③当时孝宗继位不久,有志恢复故土,便实行新科进士试射制度,士人奋进,一时间习射渐成风气,何珪《射 义提要》应是这时期的作品。“射义”应指《礼记-射义》,这很可能是一部以礼射为名,专为学校生员所用的书。

《神射诀》一卷,宋张子霄撰,佚。

《宋史・艺文志六》著录。张子霄事迹无考。按,郑樵《通志》卷69《艺文 略》艺术类第九著录亦有《神射诀》一卷,未署作者名氏,疑与张子霄《神射诀》 是同一部书,故不另列。

《弓试》一部,宋吕惠卿撰,佚。

《宋史•艺文志六》著录。吕惠卿字吉甫,福建泉州人,《宋史》入“奸臣 传”。吕是王安石变法的主要支持者和推行人,精明强干,是一位有争议的历史人物。《弓试》应该是《弓式》之误。《宋史》卷197《兵志十一》载,熙宁六年

宋马廷鸾:《碧梧玩芳集》24卷,台湾影印《四库全书》文渊阁本口

清钱谦益:《绛云楼书目》卷2,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本,第43页。

《淳熙三山志》,中华书局宋元方志丛刊本1990年版,第8051页。

《宋史》471《吕惠卿传》,同上,第13705页。

朝廷设军器监,“总内外军器之政”。七年,担任军器监判的吕惠卿上言,“其所上《弓式》及其他兵器制度,下殿前马、步、三司定夺去取,而逐司不过取责军 校文状以闻,非独持其旧说不肯更张,又其智虑未必能知作器之意。臣于朝廷已行之令非敢言改,乞就一司同议。帝乃遣管军郝质赴监定夺,皆曰’便‘。时军器监 制器不一,材用滋耗。于是诏不以常制选官,驰往州县根括牛皮角筋。能令数羡, 次第加奖。是岁始造箭曰狼牙,曰鸭嘴,曰尖四楞,曰一插刃凿子,凡四种推行 之。”①此事亦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9: “判军器监吕惠卿等上裁定中外所献枪刀样,诏送殿前马步军司定夺。又上编成《弓式》。初,在京及诸路造军器,多 杂恶,河北尤甚。至是,所制兵械皆精利。其后遂诏斋新造军器付诸路作院为式, 遣官分谕之。”宋朝官营的军器生产机构规模很大,北宋时,仅弓弩院兵匠达一千零四十二人之数,弓弩造箭院工匠一千零七十一人,此外还将一部分军器分配到地方制造。大规模的制造自然有制度规格上的整齐划一问题。吕惠卿对此有一定贡献,足见其人确有一定见识。②

《广弓经》一卷,宋纪亶撰,佚。

郑樵《通志》卷69《艺文略》艺术类第九著录,未署作者。《宋史・艺文志 六》署名纪亶。《玉海》卷75《宋朝神射式》条引《中兴书目》云:“《广弓经》 一卷,纪亶取韦镒旧篇、仲既《新训》、李将军《手诀》、王坚道歌诗,削浮辞成此书。”按,仲既《新训》,当即唐代张仲殷之《射训》,“既”是殷之误,

“新”是射之误。纪亶生平不详,《宋史・艺文志》另有纪亶撰《论语摘科辨解》

《冯氏射法》无卷数,撰者佚名,佚。

《直斋书录解题》卷14《希古集》注云:“括苍何宗姚取《投壶新旧式》及 《冯氏射法》为一编。"③按,何宗姚,南宋末年人,据清代雍正《浙江通志》卷

《学校》载,何宗姚曾于宝佑二年( 1254)任浦江县知县。又据宋周应合《景定 建康志》卷24《官守志一》据载,宝佑四年以承议郎任建康军府别驾

《冯氏射法》不知何人所撰,也不知“冯氏”是何人,此书未见于其他图书目录。

《强弩备术》三卷,撰者佚名,佚。

《宋史艺文志》著录。撰者与内容均失考。

《宋史》卷197《兵志十一》,同上,第4909页。

各项数字均出自《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六》之十二和之二十四,转引自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57页。

《直斋书录解题》卷14《杂艺类希古集》,第421页。

《景定建康志》卷24《官守志一》,中华书局宋元方志丛刊本1990年版,第1718页。

《射诀》一卷,宋魏氏撰,佚。

郑樵《通志》卷69《艺文略》艺术类第九著录。魏氏不详其人,疑即南宋绍兴 间名将魏胜。《宋史》卷368《魏胜传》称,魏胜字彦威,淮阳宿迁人,“多智勇, 善骑射”。应募为弓箭手起家,以骁勇敢战成为一时名将。本传载,“胜善用大刀,能左右射。旗揭曰‘山东魏胜‘,金人望见即退走”。又载,“胜尝创如意战 车数百辆,炮车数十辆,车上为兽面、木牌、大枪数十。垂幕软牌,每车用二人推毂,可蔽五十人。……列队则如意车在外,以旗蔽障,弩车当阵门,其上床子弩, 矢大如凿,一矢能射数人,发三矢可数百步”。①此书或魏胜所遗,或后人依托魏胜所撰,待考。

《弧矢谱法》一卷,撰者不详,元陈元靓辑,存。

此书收载在陈元靓的类书《事林广记》卷3。陈元靓于南宋末到元初在世,其书则有南宋刻本和元刻本,也有元代翻刻本,其中元至顺本流传最广。故书的内容 也有增益变化,以卷首《步射总法》配图人物的装束而言,同一幅图像,有的着宋 装,有的着元装,刻画生动,是难得的宋元间射者形象。陈元靓事迹不详,《千 顷堂书目》载有他的《博贤录》10卷,今已不存。②《四库全书》收取了他的另一 部著作《岁时广记》,《提要》说为之作序的朱鉴是南宋理宗时代的人,陈应同时 在世。陈自署“广寒仙裔”,为之作后序的刘纯称他为“隐君子”,据之,陈应是一位南宋遗民。③又,陈元靓与为《通鉴》作注的胡三省亦有交往,胡在《通鉴 注》中多次引述陈元靓的说法,如《通鉴》卷286 “锦州”下《注》云:“陈元靓曰:大元于锦州轩置临海节度,领永乐、安昌、兴城、神水四县,属大定府路。” 胡注完成于元朝至元年间,可证明陈元靓同胡三省一样,是一位由南宋人元的前朝遗民口④《弧矢谱法》大体上是陈元靓抄撮古代射书而成的。书中《御试事例》一 节,可能出自宋人编写《增广射谱》一类书;《步射病色》一节,称“前汉将军李 广校定”,应录自唐人托名李广的《射评要略》一书。《玉海》卷75《唐射经》条 载,唐有《射评要略》1卷,题汉李广撰,“论学射体法之病,凡十五篇“。又有录 自宋卢宗迈《射法》的内容。一些后世不传的古代射书靠此书得以保存片言只语, 这是《弧矢谱法》的一个重要价值,但此书所讲内容主要是步射,其内容应主要形成于南宋。元朝以弓马得天下,蒙古人又特别喜好射猎.马上射术优于汉人,却没有一部射书传存后世,《弧矢谱法》可勉强算作元代射书,聊备一代文献之缺?此

《宋史》卷368《魏胜传》,同上,第11455页:

《千顷堂书目》卷2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年版,第541页

《四库全书总目》卷67《史部时令类》,同上,第592页。

参见顾炎武《日知录》卷13 “本朝”条.岳麓书社1994年印黄汝成集释本,第509页书对后世射家颇多影响,明清射书多有以“古《事林广记》”名义引录其内容者, 如唐顺之《武编》等。

《乡射礼图注》一卷,明王廷相撰,存。

《明史・艺文志一》著录。王廷相字子衡,河南仪封人。弘治十五年壬戌进,仕至兵部尚书。《明史》卷194有传。本传称:“廷相博学好议论,以经术称。 于星历、舆图、乐律、河图、雒书及周、邵、程、张之书皆有所论,驳然其说,颇 乖僻。”①《乡射礼图注》是王廷相关于《仪礼》卷5《乡射礼》的注解演义之作, 廷相《序》云:”余乃取《仪礼》本篇,类次其事为四十五节,省而不行者四节, 举射者三十三节,通举者四十一节。复取诸家疏解及旧图注附之,仍绘以今仪,以便习事。”亦见王氏《图注》是一本演示乡射章句实用性的书,与纯粹的字词注疏不尽相同。原书未见,《序》见清朱彝尊《经义考》卷135引。②又,清秦蕙田《五 礼通考》卷2《礼经作述源流下》载,王廷相另有《昏礼图》1卷。

《射礼集要》一卷,明陈凤梧撰,存。

黄氏《千顷堂书目》卷2、《明史・艺文志一》著录。陈凤梧字文鸣,泰和人 (江西吉安)。明弘治进士。历官湖广提学佥事、刑部主事、河南按察使、右副都御史等职,为政有直声,卒赠工部尚书。传见雍正《大清一统志》卷250《吉安府 二•官宦》。《射礼集要》序见朱彝尊《经义考》卷136引。《明史•艺文志四》有 《陈凤梧奏议》10卷、修辞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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