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史志记载,宋元以来徽州文风昌盛,武风日颓。素有程朱理 学故里、东南邹鲁之称的徽州,明清时期的尚武文化,相较于昌盛的 文风而言,处于下风,但是自南北朝开始,徽州的武术文化滋生发展, 一直延续唐宋元明清,昌盛文风掩盖了并不消颓的尚武文化。事实 上,明清徽州府县志中关于武林人物、武举人、武进士的记载,徽州乡 邦文献中关于徽州社会因社会治理而产生的武术活动、武术教育的 记载,以及徽州民俗活动中关于武术的要求的记载,反映了明清徽州 社会的尚武文化氛围,体现了尚武文化的传承。因此考察明清徽州 社会尚武文化的传承方式,既是对徽州尚武文化的深入研究,也是研 究一种地域武术文化得以传承发展的推动因素,同时也启示了今天 如何传承发展地域武术文化。一是史志记载。明清各时期徽州一府六县志书上,记载徽州武 人与武事,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一是记入“人物传”中,二是记入“选 举志”中,三是单列“材武传”。

记入“人物传”由于志家在记述人物时的体例不同,明清徽州 方志中,将徽州武人与武事记入人物传中,见于清朝康熙、嘉庆《婺源 县志》中,且以“武略”为条目。嘉庆《婺源县志》卷十八“人物志”中 记载了婺源武略人物,明代13人,清代5人,并且在“武略”下的序文 中说道:“永叔谓文如膏粱,武为救世硬剂。人日食膏粱,即硬剂其能 废乎?故未可轻议武也。考婺之为武,多保御郡邑功,是又乡里所托 命者,曷可与儿鳌之士 一概并简哉,志武略。”这是从婺源武人保障郡 邑安定的角度,肯定武人的功德。在该条目后,有段赞文,强调了四 位武略之土保卫婺源的显著功劳,并指出其后世能够成为阀阅世族, 全在于当年祖先的“全生灵,绥闾里,阴善所”因武而立的功德。

《夥县三志》卷七“人物志”下设“武略”,并有序文,指出夥县近 岁不乏武略人物,因生不立传和事莫能详的原因,仅记载了叶承宣、 余光祖、汪灿诚、舒时渤四位武术人物事迹。在记载四人的事迹时, 都重点记述了他们用武御贼所建的功绩。特别记述了汪灿诚、舒时 港的高超武艺,有云:“(汪灿诚)善拳械,得少林师法,力敌百人。” “(舒时渤)善拳勇,能空手人白刃。”此外,清《祁门县志》卷二十七 “人物志”下设“武功”,并有序文,指出祁门不同历史时期因社会动 乱而产生的武功人士,重点记载了国朝以来,因粤贼之乱,捍患于乡 的武功人物。记入“选举志”自唐朝开始的武举制度,明清两朝继续推行。 “科举志”历来是志书记载的重要内容之一。明清徽人因参加武举而 获得功名的武举人、武进士,成为明清徽州方志中“选举志”记载的重 要内容。万历《歙县志》中“武举”条下列有11人,“武进士”条下列有4 人。所记的武举人、进士,仅列名,未对其事迹作记述。

万历《休宁县志》与清康熙《休宁县志》在记载武举人、武进士 时,在条目设置上有细微变化。前者在选举志下,设“武进士”“材 武”两条。而后者设“武略”“武科第”“武职”“武举”等条。万历《休 宁县志》在记载因武举成名的休人时,简略地记载了其履历,主要是 其为官经历,如“范深”条云:“万历二年甲戌进士,字原易,林塘人。 初知南城县行取,升南京刑部主事,历户部郎中,南昌知府转本省副 使,以劾御史骚扰,奉旨调浙副使,升四川参政转浙江按察司使,右布 政,见任福建布政司,左布政使。”

康熙《休宁县志》在记因武举成名的休人时,追述历史,将唐宋以 来的武略、武职人物逐一列出。特别是在“武略”序中道出了为其作 传的用意:“昔先王以弧矢威天下,而武之为功大矣。盖民不能无嗜 欲,欲则必争.争则必至于乱,不以武略,何以出民于危,而底于安。 休俗多事生产,武非其所长也,然或时值多乱,相率保聚,乡井或职守 攸寄,时势相迫而成奏肤功而捐躯命者,亦自不乏。夫旃常书绩铁 券铭功与国家同休戚者,固不能远望于西北也,而区区效力一方,以 勋猷自树,亦曷可尽泯也。此传之之意也。”可见休宁武略人物主要 是在休宁面临侵扰时,保障乡里,安定百姓,功勋卓著。其所列的武 略人物,唐4人,宋2人,元3人,明12人,国朝(清)1人;而在“武 职”中所列人物,有宋2人,元2人,明多人。对唐宋以来,休宁因武 获功、获职人物的罗列与记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武术先贤的 功勋业就的肯定,是明清徽州尚武文化的记载方式。

需要指出的是,明清武举制,提倡文武并崇,使得休宁所选武人, “不独具干城之才,抑且彬彬儒雅”,体现了休宁武人文武并重的 素养。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记述体例的不同,清朝康熙、嘉庆《婺源县 志》中,在“官师志”下列有“武职”条目,没有将因武获职的婺源武人 记入选举志中。

单列“材武传”明嘉靖《徽州府志》与清乾隆《歙县志》中,均将 武人事迹单列一卷,名为“材武传”。明嘉靖《徽州府志》卷十八“材 武传”下有序:“传不云乎,大厦之立非一木之材也,章章矣哉 天造 草昧,豪杰云起,以俟真期,陷敌摧锋,垦但灾害,辅定天下,其功伟 矣。次之剿寇除凶,奏功于乡土,其材略亦有翘绝焉,作材武传。”这 是从武人在辅定天下与奏功乡土两个方面的作用与功劳,来说明记 述武人事迹的缘由。

虽同为志书记载,但是明清徽州的一些村镇志书记述的角度不 尽相同。清雍正《岩镇志草》中在“名贤”条下设有“武功”一目,记述 了方本正、方思敬二人。清乾隆《橙阳散志》则在卷二“选举”中设有 “武庠”一目,记载22位武庠生。在村镇志书中,记载武功名贤与在 武术学校中的武生,体现了志家对村镇武功人物与武学人物的重视, 体现了尚武文化。上述三种方式,将明清徽州武人(主要是那些在科举场上获得功 名,以及在保障乡里安危方面建立功勋的武人)的英名与事迹垂于青 史,体现了徽州官方人士对徽州武术先贤的业就的肯定与褒扬,也体 现了徽州的尚武文化传统。二是乡邦文献记载。明清乃至民国时期的徽州乡邦文献,记载 了明清徽州的武林人士的事迹与徽州社会治理中的武事活动,实现 了尚武文化的传承。

武林人物事迹这类主要是记载徽州武林人物独特的武艺或者 因武立功、因武为善的事迹。民国《歙事闲谭》中有两处记载了吴晨 晋比剑一事,一处为卷八的“吴康晋剑术”条,一处为卷三十一的“吴 宸晋事”条。两处记载重点不同,前者详细记述了吴成晋与仙女比剑 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后者则是从有关吴康晋比剑事的诗文与画图来 论述此事的真实性。不管怎么说,徽州歙县史上有位剑客吴宸晋,与 其同门师妹比剑,并且其剑术高超。另外《歙事闲谭》中卷一“潘丝 以书生杀贼”、卷十八“江起龙”、卷二十九“汪雨苍”三条均是记载 徽州武林人物的事迹。特别是“汪雨苍”条,详细记述了汪雨苍在杭 州,因遇徽商受劫于无赖子弟,奋臂直入,打倒众贼一事。还记述了 其凭借自己超强的武术本领,将沉入钱塘江里的船上人一一救出。 这则近乎人物传记的记载,选择汪雨苍武术生涯中两则典型事迹,鲜 明地反映了汪雨苍的武艺和武术人生,刻画出一个典型的徽州武林 人物形象。

清人徐卓所辑的《休宁碎事》卷一以及赵吉士的《寄园寄所寄》 卷十中均对明人程宗猷习武功成后,为父亲经商护航,打倒响马贼一 事有所记述。二者均对休宁人吴虎文在金陵观戏时,与东北辽人发 生冲突,并将众辽人打倒,从而名震金陵一事作了记载。程宗猷与吴 虎文的事迹,在明清徽州武林人物中属于典型,徽州乡邦文献热衷于 记述与转抄摘录,体现了对武术乡贤的推崇。

徽州社会治理中的武术规定明清徽州武术的发展,与徽州面 临的内外环境有关,一是外敌侵扰,一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徽州 社会内部滋生了恶势力。明清徽州地方官,为保障安定,消除内乱, 在社会治理上,实施“严保甲”“开团练”等策略。清代徽州地方官傅 岩的《歙纪》中记述了歙县社会的治理策略,其中“纪问政余业”中的 “策武生”条,“纪政绩”中的“修备赘言”以及“事迹”条,“纪详议”中 的“申报打行”条,“纪条示”中“严保甲”和“团练乡勇”条,均记述了 徽州社会武事政策、习武规定、习武内容等。这是地方政府因社会治 理,从政策层面推动了徽州武术的发展,从而直接影响到徽州社会的 民风和民好,使徽州社会有着厚实的武术基础与氛围,

三是武学著作记载。明代徽州休宁人程宗猷与程真如、清代歙 县潘佩言通过对习武经历的记述与总结,形成对武艺的深刻理解,著 述成文或者成书。明清徽人的武学著述与武论,在流传中,传播了徽 州武术,这是徽州尚武文化的重要记载方式。

程宗猷的武学著述《少林棍法阐宗》三卷。上卷主要是交代少 林棍法源流及自己的习武情况。其所列的棍法套路图谱、破棍法套 路图谱,表述简练宜白,是对少林棍法的传播。其对棍法义理的阐 释,能够由技进道,认为棍在诸多器械中居上乘地位。中卷为棍势歌 诀;下卷为问答篇,阐释了少林棍的地位、棍法义理与少林棍的流传 与归依。

《程氏心法三种》三卷。包括《蹶张心法》《长枪法选》《单刀 说》。程宗猷对弩的构制进行改造,使得弩便于携带、速度快、杀敌力 度大。在开弩方法上,既传承了古法,也较当时流行的弓法有较大的 改进。他认为枪法的核心在于“大封大劈”。其对倭刀的习得与传 承,主要是将刀法谱成图,配以文字说明。清人吴殳评价道,程宗猷 的武术技法与武学观点在明末清初得到广泛传播,遍于海内,江南 最盛。程真如的《峨眉枪法》。程真如在习得峨眉枪法后,叙说其法, 撰成《峨眉枪法》,由吴殳刊刻在其《手臂录》附卷中 吴殳对其评价 很高,认为该著所论峨眉枪法,“唯有革法十二,扎法十八,不言立势, 不言步法,卓哉!绝识家之正法眼藏也”。潘佩言的枪法理论清代歙县人潘佩言,在枪法技能与理论上 很有创见。其所论刊载在清人包世臣的《艺舟双楫》“记两棒师语” 中,.概括起来,主要有枪法上主张五尖相对,实战中需要“手同争目, 目同争气”,枪法理论上,强调气与静的重要性。

明清徽州武术名家武学著述的刊载与流传,将明清徽州武术推 向更广阔的地域空间,也拉长了其传承发展的时间,这是明清徽州尚 武文化的传播渠道之一。需要附带说明的是,明代绩溪籍军事家胡 宗宪在其军事著作《筹海图编》中,记载了大量武术器械的使用方法,, 这虽然是军事武术的范畴,但是其对传统武术的发展不无影响,姑且 可以视作明清徽州尚武文化的武学著述记载方式四是其他记载主要有诗文别集、民俗活动、徽州文书、口述史 等记载方式。徽人诗文别集记载明清徽人的诗文别集中,对徽人习技击、有 膂力的记载,一方面反映了徽人尚武习性,另一方面也是在传承徽人 的尚武文化。这类记载仅在明代大司马汪道昆的《太函集》中就有 多处

汪道昆父亲,少有膂力,工技击,习兵,会诏开武学,籍名诸生(卷 四十四、卷八十五)。在《王长公》中,指出其早岁喜谈兵,「技击(卷 九十八)。《许本善传》则是记述一位徽州武术高手(卷四十)。在 《明故詹处士配吴孺人合葬墓碑》中,记述了詹处士在骑射、技击上不 习而工(卷六十七),汪道昆在徽人行状、墓志铭、人物传中,记述了 擅长武艺、体格健壮的徽州人物,这是对徽人武艺的肯定,也是徽州 尚武文化的传播载体。赵吉士《寄园寄所寄》中征引明人《涌幢小品》中关于明代歙县 人汪宗孝好拳捷之戏的文字这篇文字记述了汪宗孝有轻功的本 领,能够缘壁而行,屋瓦无声,也能够风行水上。明代徽州史上有这 样一位武艺出众的人士,通过赵吉士的转载,能够在徽人中产生 影响。

民俗活动的需求 徽人自古就有敬祖之传统,特别是在祭祀先 人程灵洗、汪华时所开展的祭祀活动,诸如抬阁、叠罗汉、游灯,以及 有关驱邪避灾的祭祀活动,如傩舞等这些民俗活动中,均需要有一定 的活动招势与动作规定,这就对参与活动的徽人提出了武术基本动 作的要求。可以说,传承久远、形式多样的徽州民俗活动中,渗透了 武术因子。而其历代延续,按时开展,从某种程度上,也是徽州尚武 文化的记载与传承。在本章第三节中所引用的徽州拳关书以及口述史料均是明清徽 州武术文化的记载方式。这里不作重述。

文化的传承,需要有载体。它可以诉诸一种即时的动态表现形 式,也可以诉诸一种静态的长存的表现形式。明清徽州尚武文化的 记载,一是因徽州社会治理的需要而产生的习武制度规定,一是通过 敬祖而产生的各种民俗活动中对武术的本能需求,最重要的是,各个 时期的徽州府县志、乡邦文献、作家别集中关于徽州武术人物的事迹 与功德的记载,则是在表彰先贤,奖掖武人,是对其的肯定与推崇,实 现了徽州尚武文化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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