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颉刚先生认为,孟子说“序”是习射的地方,其实庠、序、学、校都是习射的地方,而古之 “学官”都是习射之地,因为古之所谓“士”都是指武士而言后来蜕化为文士,“习射”作为一种传统被保存下来 见《武士与文士之蜕化》,《史林杂识初编》,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85页。
明・蔡清《四书蒙引》卷5“君子无所争”条.台湾影印《四库全书》文渊阁本。
的“礼射”,也仍然有胜负之别,只是负了不要怨人,应该从自己寻找原因。通俗而言,就是不提倡逞勇好胜之风,不单纯以技艺为胜负,不责怨别人。这绝不意味着要放弃射是“争”的核心定位,把射变成“揖让而升,下而饮”的“礼仪秀”, 变成服饰与举止的展示,绝非如此。既然是“争”,就要“角其胜负” “见其优劣”,就要有“中而贯革”乃至于“百步穿杨”的本领。不然,“争”便是虚假的表演,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一类的政治游戏。
孔子本人孔武有力,平生颇以善射自许。有人叹息孔子的博学多能,孔子听后却认为自己真正有把握的只是射、御两项技能。显然,他这是在突出射、御的重要性,鼓励从学者应该把强健的体魄摆在重要位置上,免得像颜回那样“不幸短 命”。①《礼记・射义》载:“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足见他老人家身手不凡,射艺水平很高,不是徒以“演礼”为招摇的“嘴把势” “说家”之 类。显然,如果只是表演“揖让而升,下而饮”之类的虚花套式,一如今天翻腾跳跃、争奇斗艳已达极致的“竞技武术”,就不可能出现“观者如堵墙”的场面。
孔子很看重射的品德教化功能,把射看成是学习礼仪和培育“君子”行为规范的重要手段,“射以观德”便是这一思想的高度概括。有鉴于众多的习射者往往“力不同科”,即个人的体质体能都有差别,他倡导“射不主皮”的赛射方式,强调这是“古之道也”。这与通常的“主皮之射”或“贯革之射”不同,“主皮之射”的要点是“胜者又射,不胜者降”,即不胜者要被淘汰,胜者继续参赛,直到选拔出成绩最好的射手,这类似后世的“单淘汰赛”。“射不主皮”是主张不完全依照这种赛制比射,不过分看重水平高低和成绩好坏,而是重在参与,重在对“升 降揖让,周旋俯仰”的礼仪要求。至于究竟如何才能让更多的人不以“主皮之射” 为目的参与射箭呢?孔子没有讲,史亦无载,我们暂无所知,希望终究能清晰了解总之,孔子试图淡化射箭的竞争性,不提倡射箭仅仅是优胜劣汰的赛事,希望射箭走多元发展之路,以使其适应更广泛的社会需求,让更多的人参加射箭并演习 礼仪,以达强身健体和提升礼仪修养的目的。②我的理解,“射不主皮”的确是孔子对传统赛制的变革,是对射艺传播方式与社会功能的调整和补充,他所谓“古之
以上“君子无所争”等孔子各条,均见《论语》《八伶》:“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 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子罕》:“达巷党人曰:大哉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子闻之, 谓门弟子曰:‘吾何执?执御平?执射乎?吾执御矣”白话译文参照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 局1962年版,第27、93页。
《礼记注疏》卷62,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又,《论语-八份》:“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马融《注》:“天子三侯,以熊、虎、豹皮为之。言射者不但以中皮为善,亦兼取和容也。”清•刘宝楠《论语正义》引宋代刘敞的说法“谓不主皮者,以力不同之故,则主皮之射为尚力”(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59页)。杨伯峻《论语译注》的译文是:“比箭,不一定要穿破箭靶子,因为各人的气力大小不一样,这是古时的规矩同上,第31页道也”,乃是以“托古改制”来推行自己的教育理念而已,未必真有历史根据。众所周知,孔子是一位“托古改制”的大师。
汉以后的历代王朝,尊孔崇儒成为官学主旨,孔子倡导的“礼射”为官员和 学者们积极推行,自然会有一定的从众,特别是国家各级学校和某些书院的学生。 宋元以后,依照常规,从国家最高学府国子监,到省、府、州、县各级学校,都应该设有演习射礼的“射圃”,生员应该时时演练射礼。然而缺失了硬性的制度规定,尤其是没有那么多可以引领射礼的师长,“射礼”往往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或是虚应故事而已。并且时常取决于官员和学者的个人兴趣,或放任或提倡,并无 一定之规。必须强调指出,“射不主皮”式的礼射,从来都不是中国古代射箭活动 的主导理念和主要赛制,只是或隐或现、时断时续地存在着而已,而且时代不同, 地区不同,实行的方式也并不统一。但借助孔子的崇高名位,礼射所倡导的“射以 观德” “射不主皮”的社会影响不可低估,而且确实对我国古代体育活动的竞技精 神起到一定程度的消解作用,我国古代体育最终走上一条重表演而轻竞技的道路, 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肯定与后世儒家一系列重文轻武、主静斥动的理论引导有 关系,其中就包括对“射不主皮”的夸大与曲解的宣传。我国古代一些曾经相当流行的竞技体育项目,如手搏、击剑、马球、蹴鞠、相扑、争交、打棒、打降等,后来都一再遭到官府禁止,遭到儒学排斥,最终被逼上绝路,明以后大部分都不存在 了。在长时间没有战争的升平岁月里,在道学家的倡导下,大讲一动不如一静,重文轻武形成风气,年轻人引弓走马、习练武艺便会遭到讥讽,甚至被视为不肖。而演习礼射则被视为尊圣崇古的高尚行为,实际上多数只是虚应故事的套式,是表 演,不具有真实的尚武意义。“射不主皮”也对民间射箭的多样化发展有一定积极影响,但不可以夸大理解,更不可以对孔子此言作断章取义的解读,对孔子以射为 “争”的大前提视而不见。在弓箭是战争第一利器的时代里,从来没有人提倡以“射不主皮”来训练军队和培养武备人才,实际上也不可能有如此冥顽不化的人, 这才是最基本的史实。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国家,在射箭上,很早就存在不同民族间的差别和互 相学习交流的事实。西周成王时,东夷肃慎以“楮矢石弩”入贡;战国时,“赵武 灵王易胡服骑射”,这些被史家津津乐道的历史事件,生动地反映了这种学习交流的久远存在及其深义。由于地理环境和经济、文化发展程度和发展类型等多方面的 差异,特别是军事体制上的差异,汉族与周边少数民族之间不但在步射、车射、骑 射等大的方面有差别,而且在与射箭相关的许多细节上也存在不同。一直到唐代, 王理《射经》明确讲到,当时胡射、汉射(也称“中国射”)在具体扣弦技术上的 不同之处,反映了经过魏晋南北朝数百年的民族大融合之后,多民族的射法已经聚合成了胡、汉两大流派。①当然,小的流派一定还有,甚至会有很多,但王堀说得明白,胡、汉二法是射箭的主要流派分野,“此外皆不入术”。我国疆域辽阔而民 族众多,地域性差别又很大,射法和器具制作上多种流派并存应是非常正常的状态。所以自古以来,射箭一直是各民族间相互学习交流的重要内容,这种交流紧随历史的脚步一刻也没有停顿过,一直延续到今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民族间一旦发生军事冲突时,交流的频度和效率往往会显著提升,成就也更显突出,这在宋、辽、金、元时代看得最为清楚。把骑射武艺发展到近于极致的蒙古人,曾向西夏人常八斤等学习弓箭制作,也曾任用南宋降将王青训练士卒射箭,这样的例子很多,足以说明在弓箭制作和实用技艺上没有哪个民族是最好的,只能是各有所长。可以说我国几千年的射箭史,基本上是一部多民族 弓箭武艺的交流史,史籍中保存了大量与此有关的史实和史料,加上还有许多文物和文艺作品传世,使我们对多民族弓箭交流融会的史实有相当丰富的认知。遗憾的是,至今这方面的研究还远远不足,论著寥落,相关知识的普及也跟不上去,致使 一些不符合史实和不符合我国“多元一体”的民族大结构的一偏之说,在民间悄然流布,甚而有些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带有明显狭隘民族主义倾向的言行,也在刚刚起步的传统射箭活动中时有所闻,不免令人不安和厌恶这些东西明显是浅薄与浮躁 的产物,是对历史的孤陋寡闻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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