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中国的射箭活动基本上分成“礼射”和“武射”两大块,魏晋间又分别 称之为“博射”和“兵射”。前者主要是教育的、体育的和游艺的,后者则是实用的、军事的。前者以宫廷和官学为主,后者则以军旅为主。由于我国自古就是多民族国家,射法上便有了 “汉射” “胡射” “步射” “骑射”等技术性差别,早在唐代王琳的《射经》中,就提到了胡法与汉法的不同。又因为中国国土辽阔,区域性差别(包括气候、材质、风俗、宗教等)很大,各地射法也往往自成特点而不尽相同。这就使得我国的射箭成为一个结构非常庞杂的文化体系,也成为各种不同层次和目的交流活动的重要方式,甚至于成为不同政权、国家和民族之间民间交往和国 家“交聘”的内容,我曾在《宋朝的玉津园宴射》一文中考述过宋朝与辽朝如何通过“宴射”活动保持两国间的友好往来,而实际历史上这种事情很多,只是我们的研究还相当浮表,还有许多史实没有被发掘出来。
自古以来民间射箭活动就非常活跃,边疆多民族地区尤其突出,但始终不能蓬勃发展,普及化程度不高,没有形成重大的全国性的赛射活动。主要原因是封建国 家对个人拥有弓矢及习练射艺从来都多有禁约,虽然因为时代和地域环境的不同, 宽严难免有差异,但总体上还是以禁约为主,消极影响很大。所以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军射”始终居于射箭活动的主体地位,器具和技术的规范性都要高于民 间,对民间射箭产生引领性的影响。
礼射与武射确有区别,但并非此疆彼界,截然分开,在社会实践中它们有交 叉也有融合,根本原因是它们毕竟有着技术上的同一性,只是要求有所不同罢了。 总体而言,学校系统的礼射越往后越是衰落,宋元明清各代,许多地方只是虚应故 事、摆摆样子罢了,府学县学的“射圃”多是杂草丛生的荒蔓之地。出于国防、教化和对武备人才的需要,统治者需要提倡尚武精神,需要有源源不断的武勇人才涌 现出来,于是某些王朝,特别是历朝的开国君主们,如唐太宗、宋太祖、元世祖、 明太祖以及清前期诸帝,大多都能积极提倡礼射,有的还经常亲自参加宴射和射猎 式的“礼射”活动,这要以清前期诸帝的“木兰围场”最为典型,这使古老的“礼射”具有浓郁的北方少数民族特色,一时生机勃勃,蔚为壮观。然则,清中期以后还是不可逆转地走向了衰落。历史上,“礼射”的衰落与“重文轻武”的文化偏颇 是相向而行的,当然也与冷兵器的日益没落相关联,这是需要系统讨论的问题,我们只能从简而论。
起始于唐代武则天长安二年(702 )的武举制度,在中国延续了一千多年,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严整到消亡的过程。而自唐至清,射一直是考试科目之一,是所谓 武科“外场”的主项。显然,这一制度对民间习射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唐的武举考试科目偏重武技,所考内容中射占多数,计有长垛、步射、骑射、平射以及弩机、 筒箭等。宋朝的武科不稳定,时立时废。宋仁宗天圣八年( 1030)设武科取士,曾经“经试武举十二人,先阅其骑射而后试之”。一般是先步射,后骑射°但宋朝改 变了唐朝仅凭武艺取士的办法,技勇科目只保留骑射、步射两项,考试向韬略内容 倾斜,即“以策对为去留,以弓马为高下”。后来因许多武勇秀出,而文章、策对水平低下的武士被拒之门外,国家不得不增设“武艺绝伦”科加以补救。总的来说宋的武举制度较之唐朝更趋完备,武科出身者的仕进之路有了制度上的保证。
到了科举制度更趋规整的明、清时代,特别是清代,作为外场考试项目的马、 步射箭在考试科目中最显重要。而清的武科试射明显具有把礼、武二射合而为一的 特点。由于制度稳定,各省和各级名额的分配相对合理,由此带动了一个人数众多的多年龄层次的社会习射活动。清代的武举考试分成武童试、武乡试、武会试、武殿试四个级别进行,大致上是一个金字塔式的结构。由于考试结果对个人的社会地 位有重大影响,所以考试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也极具竞争性。武举考试诱引大量习 武者进入习射圈子,并且形成社会上许多与之配套的行业,例如射书刊印、射法传 授、弓矢制作、体能训练等,一个重要的现象是许多地方都有专门传授射艺的“弓 箭房”,有走城串乡专业的“弓箭把式”。我的父亲马凤图( 1888—1973 )赶上了 武童生考试,他幼时进过弓箭房,他的武术老师黄林彪先生就是远近闻名的弓箭 把式,那时,射箭仍然是武艺的核心内容,朝廷的武科考试也从来不考任何拳棒套式,因为这类东西绝大多数是“只好看,上阵无用”的花法武艺。
我幼年的国画老师山东籍画家张启亨先生,长于小写意的花鸟画,他受过良好 的射艺训练,应先父之邀,他曾在1953年的甘肃省运会上表演射箭,弓力之劲射的之准,曾令观者叹服,时任省长邓宝珊先生曾亲自把弓询问。张先生后来就住在我家的前院,每当周末,我的家里总是有许多人从先父练武,张先生会来观看,有时还会给我们讲解拉弓的技巧和射法要领,他有两张很好的弓,时不时拿出来把玩 一番,那情景我至今犹历历在目。
总之,清代是中国射箭史上具有总结意义的朝代,也是我国民族传统体育体系最终成形的朝代,武科考试制度的拉动作用不可低估。我们不仅要看到它是封建国 家选拔武备人才的制度,还应该看到它的体育意义,看到它对社会体育活动的促进 和对人文精神的弘扬。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数年前,我主动写信给由戴逸先生担任主编的清史编纂委员会,建议在新修《清史》中增加民族体育的典志和为相关人物 立传,我的提议受到委员会的首肯,清代射家崔起潜、孙妍等被正式立传。
四
还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交流”是中国射箭最重要的发展动力之一,这是具 有重要意义的大事。历史上围绕着射箭所发生的交流是一个非常活跃又非常广阔的文化现象,它包括了民族之间、区域之间,以及中外之间的交流,内容复杂, 盘根错节,有许多未解之谜。射箭是人类共生的文化,可能有孰先孰后之别.却 不存在此有彼无的问题。中华射箭同样是各民族共同创造并不断使之成为一个庞 大的体系的,直到今天还保存着鲜明的多元特性,保留着许多古老的元素和因时而进的创新特点。清朝可能是历代王朝中在射的制器和技艺上力求统一而成效也最为显著的王朝,即使如此,仍然不能真正做到举国整齐划一,不能消解多元结构为大一统模式。
因此,弓矢与技艺的多元是射学最重要也最为引人入胜的特点。我们讲“传统弓“,就一定要努力保持这一基本特性,不可以强求一致,但又不可以放任变异而无所约束,盲目追求种类越多越好,一如当代武术那样。武术管理部门以门派拳种的不断孳衍作为繁盛的标志,空喊所谓“博大精深”,结果门派拳种越来越多,许多都是鱼目混珠的“新编传统拳”之类,泛滥恣漫,愈演愈烈,光是太极拳就出现 了十几个前所未闻的“流派”,名目之玄怪,义理之浅薄,无不让人哑然失笑,不 知其所云。多元并存但一定要有合理的竞赛规则,确保公正公平的比赛对形式枝蔓的某种制约,不然就会走向无序发展,像武术那样乱象丛生,最后金庸的小说竟成 了“武学巅峰”竞技是核心,以外的附属性内容可尽量保存其固有的多样性,这样也有利于能摆脱单一追求竞赛水平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五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是子贡向孔子“问仁”时,孔子的回答之 一,以后广为传播,几乎成了金科玉律式的名言。一切“艺”都必然地与“器”相 联结,百工皆然,射箭尤其如此。“器”的制作直接与“艺”的水平相关联,所以在古代的“射学”中,器具制作和与之相关的内容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只是出于种种原因,这方面的文献资料非常稀缺,许多细节我们已经搞不大清楚。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与传统的中国式射箭运动的复兴关系密切,我想稍谈几点陋见。
第一,古代的弓矢制作主要由官方垄断,甚至于连基本材料也往往由官府控制,不允许民间私自买卖收藏。这当然不难理解,兵戎是国之大事,古往今来国家的重视和严管从来都是一样的。今天的射箭是古代射箭的遗存,是传统文化的延续,二者有不容置疑的渊源关系,但不能将之混为一谈,要看到二者之间有同有异,已经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经过了数十年之久的漠视乃至于摧残,古典弓箭制 作技艺基本上处于失传状态,个别传承者提供了某些参考元素,但很难保存下完整的制作工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浏览24次